奇特的喇嘛教

在我国的西藏、青海、内蒙古等地区,有许多金碧辉煌的寺庙。这些寺庙不但建筑风格很奇特,和内地的佛教寺庙不大相同,就连寺里僧人的穿戴打扮也和内地的和尚不一样。他们头戴高高的僧帽,身披紫红色的袈裟,手里不停地转动着一个里面装有经卷的经轮。据说,他们手中的经轮每转动一圈,就等于把里面的经卷念上了一遍。

这种流传于藏族、蒙古族地区的宗教也是佛教的一支,叫“藏传佛教”。因为当地人管藏传佛教的出家人叫“喇嘛”(藏语是上师、师长的意思), 所以人们又把这种宗教称做“喇嘛教”。

佛教传入西藏,大约在公元 7 世纪。那时候,藏王松赞干布统一了西藏各部落,建立了吐蕃国。松赞干布和邻近的唐朝、尼泊尔建立了友好关系, 他迎娶了唐朝的文成公主和尼泊尔的赤尊公主做妻子。文成公主和赤尊公主都是崇信佛教的人。她俩在进藏的时候,不但带了大批农具、种子和精通各种技艺的能工巧匠,还带去了大量文史、医药、生产技术的图书和佛教典籍。由于佛教很适合松赞干布的口味,他也很快地接受、信奉了佛教,并且下令兴建了大昭寺和小昭寺,把两位公主带去的佛像供奉起来。佛教就这样在藏族地区渐渐地流传开来了。经过近千年的发展,传入西藏的佛教,同当地原有的宗教本教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形成了一种具有西藏地方特色的藏传佛教。

藏传佛教有红教、白教、花教、黄教等许多教派。现在最主要的教派黄教,是明朝初年一个名叫宗咯巴的僧人创立的。他主张僧侣严守戒律,禁止娶妻、饮酒和杀生,确立了活佛转世的制度。因为他这一派的僧侣戴的都是黄色的帽子,所以人们就称它为“黄教”。在清朝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黄教成了西藏地区占统治地位的宗教。

虽然藏传佛教和内地的佛教崇拜的神都是释迦牟尼,可是藏传佛教有自己的特点。首先是政教合一制度。汉族地区的佛教虽然很受历代封建统治者的重视,香火一直很盛,但它一直是和政治统治权相分离的。而藏传佛教不但控制着宗教权,还拥有西藏地方的政治统治权。元朝的时候,有个名叫八思巴的藏传佛教僧人,创制了蒙古文字,被元世祖忽必烈尊为帝师,封为“大宝法王”兼藏王,让他管理西藏地方行政。从那时候起,西藏的“政教合一” 制度便正式开始了,一直延续到西藏和平解放的时候才结束。

活佛转世制度是藏传佛教的另一个特点。汉族地区佛教首领人物的继承,是以师傅传位给徒弟,或徒弟继承师傅衣钵的方式来完成。而藏传佛教则不同,是采用活佛转世的制度。藏传佛教的宗教首领有两个,一个是达赖喇嘛,一个是班禅额尔德尼。“达赖”是蒙语大海的意思,达赖喇嘛就是学问博大,犹如大海的上师。“班禅”意思是大学者。按照藏传佛教的说法, 达赖喇嘛是观音菩萨的化身,班禅大师是金刚的化身。他们死后,灵魂会寄

胎转生,再来担任以前的职务。这样,每当达赖喇嘛或班禅大师逝世以后, 西藏地方政府就派人去各地,根据达赖喇嘛或班禅大师生前的转世预言、征兆,寻找聪明伶俐的儿童作为转世灵童。一般情况下,要先选出几个候选人, 然后再经过金瓶掣签等仪式,从中正式挑选出转世灵童。入选的转世灵童先供养在寺院里,经过几年系统的经学学习后,再举行正式的坐床典礼,继任法位。现在,达赖喇嘛已经传到 14 世,班禅传到了 10 世。从第一代活佛转世起,各个达赖、班禅,都受到了元、明、清、民国历代中央政府的封赠, 他们的转世灵童或继位人也要呈报中央政府批准。

在西藏实行民主改革以前,土地大部分集中在农奴主手里,上层宗教势力利用神权、政权剥削压迫广大的农奴和奴隶。农奴不但要交纳高额的地租, 还要服大量的劳役,稍有反抗,就要受到严酷的镇压。西藏和平解放以后, 藏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了民主改革,消灭了黑暗、野蛮的农奴制度,结束了藏传佛教政教合一的局面,藏族人民和藏传佛教的爱国喇嘛们充分十世班禅享受着宗教信仰自由。1989 年圆寂(即逝世)的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大师,为宏扬藏传佛教,维护祖国的完整统一,反对分裂主义,建设繁荣富裕的新西藏,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受到了藏族人民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