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以待人

上一章我们谈到了严于律己的问题,这一章自然应该探讨宽以待人了。一年多前,高中三年级的女学生 N 找到我,请我帮忙去给她的班主任说

好话。N 为人正直,待人有礼,学习成绩也不错,是个典型的好学生,但当她申请住校时,班主任老师却没有同意。我找到她的班主任,他告诉我,N 的性格一向比较内向,平时不太爱和同学交往,又没有住校的经验,恐怕她适应不了集体宿舍的生活。我说,正因为她没有集体生活的经验,才应该给她一个锻炼的机会,以此培养她这方面的能力。班主任说,马上就要高考了, 这样做弄不好反而会影响她复习功课。这件事后来便不了了之。

不幸的是,上了大学之后,N 在中学时期“潜伏”的问题还是暴露出来了。大学生规定要住校,她们宿舍住了六个同学,不是一个班,也不是一个系,年龄最大的是一个自费的进修生,三十多岁,课余在外面做生意,从穿衣打扮到审美情趣,从生活习惯到人际交往,都和包括 N 在内的其他五个同学大不相同。别的同学尽管对这个大姐看不惯,但基本上还过得去,没有发生公开的龃龉。但 N 就不一样,她住在大姐的下铺,受她的影响最大,对她的意见也最大,渐渐地连大姐的一言一行她都反感。终于有一天,大姐不小

心将钱包从床上掉下来,刚好砸在 N 的肩膀上,N 骂了她一句,两人随之爆发争吵,继而动手打了一架。

事情弄大了,N 一气之下从学校搬回家。后来她父母去学校,找到系里领导和那个大姐,经过多方面的接触和妥协,再反复做 N 的工作,最近她才又回到学校,听说这以后再也没有和别人(包括那个大姐)发生类似的矛盾冲突了。

当时,N 在中学时的班主任曾请我也去给她做工作,我主要和她讨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从思想认识的角度看,我们不能期望每个人都和我们完全一样。N 从小受到父母的严格要求和管束,养成了纯正单一、嫉恶如仇的性格,生活中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杂质。她看不惯大姐的言行,其实是从一件小事开始的。开学不久,学校有个同学的母亲得了尿毒症,团委发动全校师生捐款,绝大多数同学都捐了,尽管每人不过捐出一二十元钱,但终究是一片心意,而且积少成多,对那个同学的母亲肯定是有帮助的。但大姐却一分钱也没捐,还说了“这年头,谁也帮不了谁,没钱治病就该倒霉”之类的风凉话。

的确,在我们周围,由于所受教育不同、所处环境不同等等原因,总有一些人的思想认识水平一时达不到我们希望的程度,比如 N 同室的那个大姐,至少在助人为乐这一点上,实在有些不像话。但是,我们首先只能承认现实,承认他们这样做、这样想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在这个基础上,第二步,我们才可以寻找适当的机会,尽可能采取对方可以接受的方式,和他们交流,表示对他们那种态度的看法,对他们提出改进的希望,而不应该也没有必要像 N 对大姐那样,一开始就把他们打入另册,视为异端,使得自己不大可能心平气和地帮助和敦促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第二,从生活方式的角度看,我们也不能期望每个人都和我们完全一样。现代社会纷繁复杂,多彩多姿,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多元化、多样化,每个社会成员都有权利在自身条件和客观环境许可的前提下,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这和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相比,应该说都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那种千人一面、千篇一律的生活模式,那些旨在将人们的生活限制得死气沉沉的陈腐的信条,肯定都不是现代人愿意重新遵循和遵守的。我们在保持自己“看得惯”的生活方式的同时,可以“看不惯”别人的生活方式,也可以对他们的生活方式发表我们的看法,但是只要它们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妨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的正常秩序,我们就有理由对此保持起码的尊重,而没有权利横加干涉。N 同室的大姐穿戴讲究,交际广泛,细细分析起来,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因为她和 N 她们不同,不是一个应届高中毕业生, 而是有过将近十年工作经历的进修生,肯定会在参加学校的正常学习的同时,还与以前的交际圈保持着一定的联系。这一点,N 她们如果充分认识到了,是应该能够给予理解的。

第三,从人与人相互间的关系的角度看,我们同样不能期望自己绝对不受到来自他人和周围环境的任何影响或干扰。几个人同住一间宿舍,就像一群人同乘一辆公共汽车一样,相互之间总是难免磕磕碰碰。如果发生了这样的磕碰,双方都既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该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采取必要的沟通、互动和合作措施,以求妥善、圆满地化干戈为玉帛。只要双方都有这种宽宏大量的立场,除非是极个别的无法交流和协商的情况,一般都是能够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妥协的。

允许他人的思想暂时“落后”(同时有责任帮助他们进步),允许他人“自得其乐”,允许他人在自己的身边“鼾睡”,这就是宽以待人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