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

“事实”这个名词照我给它的意义来讲只能用实指的方式来下定义。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物我都把它叫作一件“事实”。太阳是一件事实;凯撒渡过鲁比康河是一件事实;如果我牙痛,我的牙痛也是一件事实。如果我做出一个陈述,我做出这个陈述是一件事实,并且如果这句话为真,那么另外还有一件使它为真的事实,但是如果这句话为伪,那就没有那件事实。卖肉商人说:“我的肉全卖完了,这是事实”;过了不久,来了一位老顾客,卖肉商人从柜台下面取出一块新鲜的羊羔肉交给了他。这个卖肉商人算是说了两次谎话,一次是说他的肉已经卖完了,另外一次是说他的肉卖完了是一件事实。事实是使叙述为真或为伪的条件。我愿把“事实”这个词限定在一个最小范围之内,这个最小范围是使得任何一个陈述的真或伪可以通过分析的形式从那些肯定这个最小范围的陈述得出来所必须知道的。举例说,如果“布鲁塔士是罗马人”和“加西奥是罗马人”都各自说出一件事实,那么我就不该说“布鲁塔士和加西奥是罗马人”是一件新的事实。我们已经知道有没有否定的事实与普遍的事实引起了一些困难。这些细微的问题大部分却都来自语言方面。

我所说的“事实”的意义就是某伴存在的事物,不管有没有人认为它存在还是不存在。如果我抬头看一张火车时间表,发现有一趟列车在上午十时去爱丁堡,如果那张时间表正确,那么就会真有一趟列车,这是一件“事实”。时间表上所说的那句话本身也是一件“事实”,不管它是真还是伪,但是只有在它是真,也就是真有一趟列车的条件下,它才说出一件事实。大多数的事实的存在都不依靠我们的意愿;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它们叫作“严峻的”、“不肯迁就的”或“不可抗拒的”的理由。大部分物理事实的存在不仅不依靠我们的意愿,而且也不依靠我们的存在。

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我们的全部认识生活是对于事实的适应过程的一部分。这个过程是一切生物在大小不同的程度上都具有的一个过程,但是除非它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一般并不把它叫作“认识的”过程。因为在最低级的动物与思想最深刻的哲学家之间并没有一道分明的界线,所以非常明显,我们不能准确说出我们是在什么地方从完全属于动物的行为过渡到配得上“知识”这个珍贵名称的阶段。但是每个阶段都有适应的过程,而动物本身所要适应的就是由事实构成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