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区别婚姻而产生的氏

那是在上古时期的时候,人们群居杂婚,难免出现近亲婚育的弊端。伏羲认识到了这种危害,于是他就“正姓氏,通媒妁,制嫁娶”。

他根据不同人群的自然崇拜给他们起了姓氏,并制订了一套同姓不婚的嫁娶礼仪制度,从而避免了血亲通婚,实现优生的繁衍。

姓氏作为“远禽兽,别婚姻”的符号,便成为了我们中华民族文明进步的重要标记,经过代代相传,延绵不断,成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血缘纽带。

相对于我国早期的母系而言,因地域分化、职业分化、官位分化,或者其他种种世俗业的分化而表现出来的氏,起初不过是在标明独特的地域、独特的职官或技能,标明某个获得氏称的个人不同凡响的事迹、经历、声望和地位,与“姓”的共同血缘并不相干。

但是,贵而有氏的这些英雄们的后代,则可能从此找到与祖姓有所不同的一脉血缘的新命名,继而以氏命姓,以氏代姓。

原始的以母系生殖为标志的血缘谱系,向父系以英雄业绩及其发生地为标志的血缘谱系的转化,是姓分化为氏,氏历久而成姓这一历史循环的第一个转折点。

如果说最初的姓总是在标示出某种母系或父系的更古老血缘,那么“氏”,则是这一血缘中的杰出人物,以自身的某种世所公认的事迹或历史因缘,从此分别出血缘支系,让子孙在这一支系内单独标出其血缘谱系的一个个历史事件。

所谓以氏来区别贵贱,贵者有氏,贫贱者有名无氏,是说大多数在历史上拥有过共同血缘的人,都因为有名无氏而无声无息地消失。只有其中最为杰出的人物,会因为值得纪念的历史事件而得到一个“氏”号,从而得以在同姓的血缘之流传,他们通过标记出自己独特的子孙,而成为一个新的姓氏。

可以说,一个姓氏就是一部英雄史诗,人们总是会在一个独立的姓氏里,得到遥远而神圣的安身立命之据,得知某种不死的信念和值得记住的事迹。

无论何时何地,身在他乡的炎黄子孙总是会以自己的姓氏为据,回到与这个姓氏血脉相通的地方认祖归宗。

到了原始社会的末期,黄帝治理天下时,已有“胙土命氏”,出现了氏。夏商两代,也有少量的“氏”产生。氏的产生,最大量、最频繁的时代是周朝。周朝初年,为控制征服的广大地区,大规模地分封诸侯。

周武王、周公旦和成王,先后把土地分封给兄弟、亲戚及异姓功臣等,建立了71个封国,其中有武王的兄弟16人,同姓贵族40人。而这些诸侯国的后人即以封国名为氏。

据后世的统计,由周王室同姓封国得氏的有48个,由异姓封国得氏的约有60个。另外,各诸侯国又以同样的方法对国内的卿大夫进行分封,即大夫的后人即以所受封邑的名称为氏,如田、白、鲍、费、范、屈、钟离、邯郸等。

经过层层分封,以封国、封邑名称为氏的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所以说,周朝是我国氏的发展的最重要的时期。而后,各种形式的氏的来源又不断出现,氏的繁衍滋生越来越多,氏的数量远远超过了姓的数量。

其实,在夏、商、周三代的时候,“氏”就已经很普遍了,人们有姓也有氏。到战国时期,社会剧烈变动,旧贵族没落了,有的还沦为奴隶。这表明贵族身份的氏,已无存在的必要。

“姓”是从居住的村落,或者所属的部族名称而来。“氏”是从君主所封的地、所赐的爵位、所任的官职,或者死后按照功绩,追加的称号而来。所以贵族有姓、有名、也有氏。

秦代时,旧贵族瓦解,西周封建宗法制度基本结束,旧的氏族及姓氏制度也被清除殆尽。西汉时期,姓和氏的区别已经微乎其微。

司马迁作《史记》时,干脆把姓氏混为一谈:

姓氏之称,自太史公始混而为一,《本纪》于秦始皇则曰“姓赵氏”,于汉高祖则曰“姓刘氏”,是也。

此后,我国的姓与氏开始趋于合而为一,或言姓,或言氏,氏即姓,人们使用姓氏时简单省事,也无贵贱之别,因而平民也从无姓到有姓。

[旁注]

媒妁 即媒人。其中,“媒”指职业撮合人,“妁”指临时撮合人。又称”月老”、”大冰”、”伐柯人”、”红娘”等。旧时婚姻,常请人说合,通两家之好。多为妇女担任,故又称”媒婆”。媒有单媒和双媒之别,双媒指替男家办事的男媒与替女家办事的女媒。

诸侯 古代王室所分封的各国国君的统称。周代分公、侯、伯、子、男五等,汉朝分王、侯二等。周制,诸侯名义上需服从王室的政令,向王室朝贡、述职、服役,以及出兵勤王等。汉时诸侯国由皇帝派相或长吏治理,王、侯仅食赋税。

卿大夫 指卿和大夫,后借指高级官员。西周春秋时规定卿大夫要服从君命,担任重要官职,辅助国君进行统治,并对国君有纳贡赋与服役的义务,为西周时期最低的贵族。

《史记》 也叫“太史公书”、“太史公传”或“太史公”,是由司马迁撰写的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也是二十五史的第一部。《史记》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史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史记》与宋代司马光编撰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阅读链接]

在盘古开天辟地之后,人皇氏成为最早的帝王之一,也是从人皇氏开始,规定了夫妇之道。至伏羲氏时代,原始的畜牧业迅速发展,九州大地和睦相处,一片太平景象,但是最让伏羲伤脑筋的是在当时出生的婴儿中,经常会有畸形的怪异现象出现。

后来经过长时间的观察,伏羲惊讶地发现,这与当时存在的男女群婚、乱婚现象有关。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发生,提升族人的生存力量,伏羲在华夏九州开始了“制嫁娶”,实行男女对偶婚的制度。

他先定姓氏,以防止乱婚和近婚,实现了中华民族从愚昧走向文明的跨越。同时也是从伏羲氏开始,有了嫁娶“以俪皮为礼”的风俗,使得嫁娶成为一件重大而有意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