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和字避讳方法及其影响

历代王朝的避讳制或弛或密,讳禁或宽或严,据其政治需要而有其独自的特点,但就避讳方法而言,可有三种,第一种是改字法,第二种是空字法,最后一种就是缺笔法。

“改字”,就是对君主以及所尊者之名改用其他字代替。这种方法从秦汉时期开始使用,历代沿用不废。由于“改字”法实行,在古籍中出现了或改人姓、人名,或改地名,或改官职名称,或改前代年号,或改书名,或改物品名称,或改纪年干支等现象。

秦汉时代的避讳制并不严密。秦始皇之父名子楚,《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称“楚”为“荆”的地方,《正义》、《索隐》的注释,皆称因避庄襄王名“子楚”讳而改“楚”为“荆”。但《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六年,韩、魏、赵、卫、楚共击秦”;李斯的《谏逐客书》,都不讳“楚”。

秦始皇名“政”,《史记索隐》在《秦楚之际月表》“端月”下注称因避始皇讳,改“正月”为“端月”。又如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考古发掘战国末至秦代墓葬中出土了大量秦代竹简,有一批叫做《语书》的竹简,其中几处遇到“正”字,都作“端”字,如“以矫端民心”,“毋公端之心”等,“端”应为“正”。显然是为了避始皇讳而改的。但在《史记·李斯列传》“将军恬与扶苏居外,不匡正,宜知其谋”,并不讳“正”。

《汉书·高帝纪》中,东汉荀悦对刘邦的避讳解释为:

讳邦,字季。邦之字曰国。

颜师古又进一步解释:“‘邦’之字曰‘国’者,臣下所避以相代也。”“邦”与“国”为同义互训之字,即词义相同,可互相解释。用同义互训之字相代以避帝王讳,成为汉代讳制。

班固在《汉书》中对刘邦的讳就是运用这一原则。同时,班固在《汉书·食货志上》引用《尚书·虞书·皋陶谟》“万邦作乂”句时,改“邦”为“国”,作“万国作乂”。《汉书·叙传》中记载说:

嗣虽修儒学,然贵老严之术。颜师古注称:“老”,老子也。“严”,庄周也。

嗣,即班固的堂伯父。这里班固为避当代皇帝刘庄的讳,把庄周的姓改为“严”。但他在《高帝纪》、《艺文志》诸篇中,或称“项庄”,或称《庄子》,并不避汉明帝讳。

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惊蛰”,在《左传·桓公五年》中作“启蛰”,为了避汉景帝刘启讳,刘安在他的《淮南子》中改“启”作“惊”。

司马迁对汉文帝刘恒、景帝刘启的讳,或避或犯。他在《史记·景帝本纪》中直书“立胶东王为太子,名彻”。竟敢不避当代帝王武帝的讳。

《三国志》作者陈寿,因避晋宣帝司马懿讳,把《后汉书·灵帝纪》中的并州刺史张懿,在《三国志·蜀书·刘二牧传》中改作“张壹”。

东晋人为避晋文帝司马昭讳,硬要把生活在200多年前的王昭君改名“王明君”,把汉代人制作的《昭君》曲,改为《明君》曲。

与此类似,清初神韵说诗派创始人渔洋山人,本名王士禛,虽死于1711年,但当世宗即皇帝位之后,因其名“禛”字犯皇帝讳,仍被勒令改名“士正”。后来高宗弘历打出尊重文人学者的旗帜,又于1774年下令改名“士祯”,但还是不得称本名。

神话传说中的“嫦娥”,在《淮南子·览冥训》中作“姮娥”,高诱在注中仍称“姮娥”。刘知几在《史通·采撰》篇中也作“姮娥”。但在宋孝宗赵眘淳熙版《文选·月赋》的李善注中,“姮娥”改作“常娥”了。这是因为宋人避真宗赵恒讳,改“姮”为“常”。

反对王安石变法者之一的文彦博,其先人本姓“敬”,后晋时,因避高祖石敬瑭讳,其曾祖父改姓“文”,至后汉,复姓“敬”。当进入赵宋时代,因避赵匡胤的祖父赵敬讳,其祖父又不得不改姓“文”。

杨延昭是大家所熟悉的杨家将中的人物,他本名延朗,因避赵匡胤的始祖玄朗讳,改名延昭。

为避讳而改地名的例子也有很多,如号称六朝古都的建康,本名建业,《三国志·吴书·吴主传》:

黄龙元年,……秋九月,权迁都建业。

晋元帝司马睿都建业时,因避晋愍帝司马邺讳,改名“建康”。并且把曾是曹魏重要都邑的“邺”,改名“临漳”。

白居易在《琵琶行》中有“江州司马青衫湿”句,“司马”原是由“治中”这一官号改来的。唐高宗李治为避其讳,于649下令“改诸州治中为司马”。“治中”是州刺史的副职。

同是《世本》一书,裴駰的《集解》称之为《世本》,张守节的《正义》亦称其为《世本》,唯独司马贞的《索隐》称其为《系本》,他在叙述《史记》的体例时,改称“三十世家”为“三十系家”。小司马与张守节同处玄宗之世,但仍避太宗李世民讳。

《汉书·张骞传》中曾记载说:

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

韦昭、晋灼对“饮器”都作了注释。晋灼的注:“饮器,虎子属也,或曰饮酒之器也。”颜师古在纠正韦、晋二人的注释时,同时说明“兽子亵器,所以溲便者也”。“虎子”即尿壶。但他为避高祖李渊祖父李虎的讳,改“虎子”为“兽子”。从而改变器物的名称。

唐高祖李渊之父名“晒”,唐人为避其讳,在唐贞观、显庆年间先后修撰的八史,即在《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北周书》、《隋书》、《南书》、《北史》中,凡用天干“丙”字纪年者皆作“景”。

虽有“不讳嫌名”的古制可循《礼记·曲礼》:“不讳嫌名。”所谓的“嫌名”就是与所避之字的声音相近或相同的字。如因“昞”而讳“丙”,就是“讳嫌名”,仍自行其是。

至于为避讳改字而改前代年号,如《旧唐书·音乐志》载,唐人为避中宗李显讳,把高宗李治“显庆”年号改为“明庆”。在太宗诸子传中,为避李隆基讳,改高宗的“永隆”年号为“永崇”。宋人为避仁宗赵祯讳,把唐太宗的贞观年号改写为“真观”或“正观”。

“空字”法,就是将应避讳之字空而不书,或作“某”,或作空围“□”,或直书“讳”字。如《史记·孝文本纪》记载说:

元年正月,子某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

其中的“某”即汉景帝刘启。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当代皇帝安帝刘佑以及上至光武帝刘秀凡五帝之名,皆采用空字法,避而不书,仅作“上讳”二字,更不释其形、音、义。

《宋书》中对刘家帝王之名多作“讳”字。“永初元年八月,西中郎将、荆州刺史宜都王讳进号镇西将军。”“讳”,即晋文帝刘义隆。

镇压过瓦岗军的王世充,在唐人撰《隋书》时,为避李世民讳,改“王世充”为“王充”,空“世”字。

儒家经典著作之一《礼记》在《曲礼》篇中明文规定“二名不偏讳”。唐太宗李世民并在武德九年六月又有诏令:

依《礼》,‘二名不偏讳’。……其官号、人名、公私文籍,有‘世民’两字不连续者,并不须讳。

据此,王世充之“世”字可以不空缺。而唐高宗李治在649年令“改民部尚书为户部尚书”,同样是为了避“民”字讳。这二例或可说明,制度为制度,而禁者自禁,行者自行。

段玉裁在《说文解字·叙》中注说:

《史记》、《汉书》、《法言》、《大园》叙,皆殿于末。

“《大园》”即杨雄的《太玄》。段为避清圣祖玄烨讳,以“元”代“玄”,并加空围“□”。他在“淯水,出宏农卢氏山,东南入沔。从水,育声。或曰,出郦山西”一语中,为避清高宗弘历讳,改“弘”为“宏”,又加空围。可见清代避讳之严。

“缺笔”是对所避之字的最后一笔不写。从《册府元龟·帝王部·名讳门》载唐高宗李治显庆五年颁布的不得随意改字、缺笔以避上名的诏书看,为避讳而缺笔之法约起于唐初。自唐而后,“缺笔”与“改字”二法并行不废。

讳制极盛的宋代,缺笔法亦甚为盛行。

在宋刻古籍中,“缺笔”不少于“改字”。如宋高宗赵构绍兴八年版《世说新语》,即用缺笔法避宋家帝王讳。这一刻本还反映了赵宋讳制之严。不仅遇“玄朗”、“弘殷”、“敬”、“匡胤”、“恒”、“桓”等字皆缺末笔,在该书《德行》篇中记载王大闻知王恭将仅有的一领六尺簟送给他时,表示“甚惊”,“惊”字的上半“敬”字也缺末笔。

《旧唐书·音乐志四》中凡遇“敬”、“微”皆缺末笔。对唐太宗贞观年号之“贞”字亦缺末笔。

这些都可以概称为“国讳”。与此同时,尚有“家讳”之说,即官僚士大夫们对其所尊者避讳。司马迁的祖父名“僖”,《史记·齐太公世家》:

庆父弑闵公,哀姜欲立庆父,鲁人更立釐公。《集解》:徐广曰:‘《史记》僖字皆作釐。’

所以,《史记·鲁世家》中“僖公”作“釐公”,《魏世家》中有“十九年,昭王卒,子安釐王立”。《索隐》:“《系本》,安僖王名圉。”

《报任安书》中有“同子参乘,爰丝变色”句,《汉书·司马迁传》对此句有注,“苏林曰:‘赵谈也。与迁父同讳,故曰同子”。《索隐》对《史记·赵世家》中的“张孟同”释称:“《战国策》作张孟谈。‘谈’者,史迁之父名,迁例改为‘同’。”

《史记·平原君列传》中说:“秦急围邯郸,邯郸急,且降,平原君甚患之。邯郸传舍吏李同说平原君。”《正义》对“李同”注称:“名谈,太史公讳改也。”但在《李斯列传》、《司马相如列传》并不避“谈”。“子婴即位,患之,乃称疾不听事,与宦者韩谈及其子谋杀高。”“因斯以谈,君莫盛于唐尧,臣莫贤于后稷。”

《后汉书》作者范晔,因其父名“泰”,把《后汉书·灵帝纪》中的“郭泰”改为“郭太”。《后汉书》卷六十八,“郭太,字林宗”。注为:“范哗父名泰,故改为此‘太’。”《后汉书》卷七十,“郑太,字公业”,“太”亦应作“泰”。

东晋桓玄初任太子洗马时,王大前来祝贺,玄设酒宴款待。王嫌酒冷不能饮,乃频呼使者取温酒来,玄因此哭泣。王很扫兴,告辞,玄陪礼为:“犯我家讳,何预卿事!”因桓玄父名“温”也。

“家讳”尚有避嫌名者,《资治通鉴》作者司马光,因其父名“池”,乃改韩维的字“持国”为“秉国”。

避讳问题,曾对古籍造成相当的混乱,但如果能加以利用,反过来,又有助于去校勘和对古老历史的研究。

[旁注]

正义 又叫做“疏”,也叫“注疏”、“义疏”,是一种经注兼释的注释。它属于古籍注释体例之一,其他的还有传、注、笺、诠、义疏、义训。义疏产生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唐代出于思想统一和科举考试的需要,由官方以指定的注本为基础把经书的解说统一起来,这种新的注疏唐人称之为“正义”。

竹简 战国至魏晋时代的书写材料。是削制成的狭长竹片,竹片称“简”,木片称“札”或“牍”,统称为“简”,现在一般说竹简。均用毛笔墨书。册的长度,如写诏书律令的长一米,抄写经书的长0.8米,民间写书信的长0.3米尺。

《汉书》又称《前汉书》,东汉历史学家班固编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汉书》是继《史记》之后我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从西汉的汉高祖之后共230年的史事。《汉书》包括纪12篇,表8篇,志10篇,传70篇,共100篇,后人划分为120卷,共80万字。

《三国志》是西晋陈寿所著,记载我国三国时代历史的断代史,同时也是二十四史中评价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国志》全书一共65卷,书中有440名三国历史人物的传记,全书共65卷,36.7万字,完整地记叙了自汉末至晋初近百年间中国由分裂走向统一的历史全貌。

《史通》我国首部系统性的史学理论专著,作者是唐代的刘知几。全书内容主要评论史书体例与编撰方法,以及论述史籍源流与前人修史之得失。包括的范围十分广泛,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史学理论和史学批评两大类。史学理论指有关史学体例、编纂方法以及史官制度的论述;史学批评则包括评论史事、研讨史籍得失、考订史事正误异同等。

《琵琶行》 原作《琵琶引》,选自《白氏长庆集》。行,又叫“歌行”,源于汉魏乐府,是其名曲之一。篇幅较长,句式灵活,平仄不拘,用韵富于变化,可多次换韵。歌、行、引本来是古代歌曲的三种形式,它源于汉魏乐府,是乐府曲名之一,后来成为古代诗歌中的一种体裁。

《晋书》 唐代房玄龄等撰,记载从司马懿开始到晋恭帝元熙二年的史事。书中虽多矛盾、疏漏,但仍是研究晋史的主要书籍。共130卷,包括帝纪10卷,志20卷,列传70卷,载记30卷。

许慎 东汉汝南召陵人,有“字圣”之称。著有《说文解字》和《五经异义》等。其中以所著的《说文解字》闻名世界,而所以研究《说文解字》者,皆称许慎为“许君”,称《说文》为“许书”,称传其学问为“许学”。为东汉著名经学家、文字学家,、语言学家。

《册府元龟》 北宋四大部书之一,史学类书。1005年,宋真宗赵恒命王钦若、杨亿、孙奭等18人一同编修历代君臣事迹。《册府元龟》与《太平广记》、《太平御览》、《文苑英华》合称“宋四大书”,而《册府元龟》的规模,居四大书之首,数倍于其他各书。

旧唐书 五代后晋时官修的《旧唐书》,是现存最早的系统记录唐代历史的一部史籍。它原名《唐书》,宋代欧阳修、宋祁等编写的《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旧唐书》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志30卷,列传150卷。

《战国策》 古代的一部历史学名著。它是一部国别体史书《国语》是第一部又称《国策》,也称《短长书》。为当时纵横家游说之辞的汇编。主要记载战国时期谋臣策士纵横捭阖的斗争。《战国策》对我国两汉以来史传文政论文的发展都产生过积极影响。

《后汉书》 由南朝刘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的记载东汉历史的纪传体史书,记载了从光武帝刘秀起至汉献帝的195年历史。《后汉书》是“二十四史”之一,也是继《史记》、《汉书》之后又一部私人撰写的重要史籍,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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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贤人柳下惠,并不是名字,此人为展氏,名获,字禽,是鲁孝公的儿子公子展的后裔。“柳下”是他的食邑,“惠”则是他的谥号,所以后人称他“柳下惠”,因为谥号是死后才有,所以他活着的时候,是不会有“柳下惠”这个称呼的。

据说他有个弟弟,就是著名的盗跖,这个称谓是用其身份作为人称的。其人本为展氏,名雄,也叫柳下跖。历史上之所以还知道这位大盗为展氏、食邑柳下,是因为他还是王公的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