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式法
按照某种定型的语言体式表述全新的内容,这种仿化法,可称为仿式法。毛泽东运用仿式法,有时也仿照某些古语或俗语体式。例如,“唯马首是瞻”、 “必欲置之于死地而后快”、“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等,都是固定的古语(也可以视为成语,还可以视为谚语),毛泽东根据它们仿化出了新的内容:
⋯⋯蒋先生(指蒋介石——引者)不但食言而肥,而且派遣四五十万军
队包围边区,实行军事封锁和经济封锁,必欲置边区人民和八路军后方留守机关于死地而后快。(《评国民党十一中全会和三届二次国民参政会》)
毛泽东把古语中的代词“之”换成了“边区人民和八路军后方留守机关”。又如:
宋朝的哲学家朱熹,写了许多书,说了许多话,大家都忘记了,但有一句话还没有忘记:“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们就是这样做的, 即以帝国主义及其走狗蒋介石反动派之道,还治帝国主义及其走狗蒋介 石反动派之身。(《论人民民主专政》)
古语原文中有两个“其人”,实际上都指的是一种人,毛泽东在仿用时,把它们都换成了“帝国主义及其走狗蒋介石反动派”。
对于“唯马首是瞻”的仿用,情况也一样,他把国民党中崇拜美国的人们称之为“唯美国马首是瞻的先生们”(《谨防扒手》)。稍微不同的是, 这则例子中,不是用某些词语去替换古语中的某个词语,而是把某些词语加入古语之中。
关于纯粹仿俗语体式的情况,我们在毛泽东语言通俗性一节的内容中已有所涉及,其中提到的国民党“挂宪政的羊头,卖一党专政的狗肉”《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张伯伦“搬起希特勒这块石头,去打苏联人民的脚”(《新民主主义论》),就是对俗语(谚语)“挂羊头,卖狗肉”、“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的仿用。
毛泽东运用的仿式法,还有一种情况,即仿用的仅仅是体式,并且不限于只言片语,而在更大范围(一个层次或几个段落)中进行仿拟。例如,旧时的八股文章的体式总少不了八个部分,毛泽东抨击党八股,在列举其八大罪状时,就仿照了旧八股文章的体式,为此他还格外做了说明:
现在来分析一下党八股的坏处在什么地方。我们也仿照八股文章的笔法来一个“八股”,以毒攻毒,就叫做八大罪状吧。(《反对党八股》)
在这段文字的后面,便依次列举了党八股的八大罪状。这个说明非常巧妙; 本来,毛泽东是反对“八股”的,现在要批判党八股的害处,恰巧他又将从八个方面进行,虽然这八个方面内容与旧八股的内容决不相同,但形式上都有“八”,反而显得形式活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