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导弹战装备条件
使用导弹武器作战需要具有良好的装备条件,其中的要求一是要完整配套,要满足导弹发射前进行各项技术准备的需要;二是要处于良好的战术技术状态,可满足导弹顺利实施发射和命中精度的需要。
导弹武器系统由导弹及其配套的技术装备和设施组成,能够独立执行作战任务的武器系统。其主要任务是:运输、装卸、安装(对接)、检测导弹, 发现(侦察)、识别目标,确定目标位置、瞄准(跟踪)目标,发射并引导导弹飞向目标。其战斗性能主要取决于射程、命中精度、战斗部威力、发射准备时间、机动性、可靠性、抗核加固和突防能力等。
导弹武器系统按发射方式通常分陆基、海基和空基导弹武器系统,陆基发射方式有固定式、半固定式和机动式。固定式有地上、半地下(壕沟、隧道)及地下井(井上、井下)固定发射。机动式有地上、地下及半地下机动发射,地上有铁路、野外(自行、牵引、车载、便携)机动发射。海基发射方式有水面舰艇和潜艇发射。空基发射方式有飞机、直升机发射。地地远程和洲际弹道导弹,由于质量大,设备多,通常采用固定发射。随着侦察手段的发展和导弹命中精度的提高,固定发射阵地易受袭击,虽可加固,但代价高,因而地地远程和洲际弹道导弹也向机动发射方向发展。早期的中、近程弹道导弹虽可车载机动发射,但设备多,车辆多,有时需要同时采用固定或半固定发射。地空、反坦克等战术导弹多采用机动发射,导弹和技术装备都装车。导弹技术的进步大大减少了导弹的技术装备的体积和质量,有的战术导弹武器系统可用 2~3 辆车装载,有的甚至只用 1 辆车装载。有些小型战术导弹,如反坦克导弹和肩射式超低空地空导弹,由于系统简单、轻便,采用便携式发射。空基和海基发射不仅增加了机动发射手段,还在很大程度上延伸了导弹的射程。
导弹武器系统分类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