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弹武器可以达成威慑和制约敌人的战略目的
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导弹武器的发展,是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和军备竞赛的影响而出现的。所谓政治因素的影响,是基于对本国政治、经济、军事和其它考虑,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或是对敌对的国家、民族、不同的宗教派系和对立的政治势力构成大的军事威胁,也有的是要造成一种气氛和势力的压力而发展本国导弹武器的。例如中东地区和南非一些国家导弹武器的发展,基本都是由于这些原因;所谓军备竞赛的影响,是为了使本国不受制于对手(包括当前的、潜在的)导弹武器的威胁,达到威慢 和制约对方的战略目的,而出现了在导弹武器的发展中你追我赶、针锋相对的局面。
例如,印度掌握了导弹,巴基斯坦就也要拥有导弹。南朝鲜有了导弹,朝鲜也一定要发展导弹。还有伊朗与伊拉克、巴西与阿根廷等,都是如此。这种相互刺激、相互影响、相互威慑和相互制约的结果,必然导致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导弹武器的发展。
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思想,在现代高技术战争的条件下,也得到了充分的论证和发展。许多国家发展导弹武器,尤其是战略核导弹,其很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造势”,就是要夺取威慑和制约敌方的战略目的。美国和前苏联都拥有将对方彻底摧毁数次的核作战实力,也正是因为双方有了这样的实力,使双方在导弹核武器的使用权问题上变得格外敏感和谨慎,都不敢轻易的使用,都把核武器的首次使用权归集到总统、议会及高级作战决策机关的层次上。导弹武器这种特殊的、远射程、大威力的火器,已被反复证实:它是能够达到威慑和制约对方的战略目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