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导弹战条件

导弹战作为一种现代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或全面战争)的重要作战行动,越来越受到各国军队的重视。导弹武器也逐步成为现代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主战武器之一,这主要是得益子导弹武器和导弹战本身的优势。首先,导弹战所使用的武器装备,是具有高技术特性的远程快速武器, 它能够在现代战场上处于技术性能的制高点,并且有着较大的火力覆盖范围,与现代战场广阔性相匹配。其次,导弹武器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灵活的作战威力效应,一枚导弹可能与其打击目标经济价值比可以为几百倍,有时甚至成千上万倍;导弹弹头配以各种装料,则可以打击不同种类的重要目标;打击能力也灵活多变,既可以具有常规打击能力,也可以具有非常规(如核、化等)打击能力。第三,导弹战可以进行独立作战,同时也具有很强的协同能力,可以弥补其它兵器火力和机动方面的缺陷,可以用于与陆军、海军、空军等部队的协同作战,具有较强的战争适应能力。第四,导弹战可以参与应付常规局部战争,也可以参与全面战争或者是核大战,对于不同规模的战争来说,导弹战仅仅是调换一下弹头组合而已,最多也只是调整参战导弹的种类与型号,因此,导弹武器具有巨大的作战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