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经济

中华民族是最早进入文明社会的民族之一。早在战国秦汉时期(公元前221 年至公元 220 年),以农业为核心的封建经济结构基本形成并稳定地延续了二千多年。在隋、唐、宋、元时代社会经济经历了曲折变化,兴盛和衰落。其间小农制经济成为社会经济结构的基本核心。小农制经济的形成,是土地兼并的必然结果,是随着土地私有制度的确立而确立的。土地兼并本是土地私有制度的一种必然相随而至的占有形式,而这种占有方式所决定的土地经营方式,又必然是小土地经营,马克思称之为:“小块土地所有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小农制经济。这种经济结构的形成和长期存在,决定了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方向,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隋、唐、宋、元的土地制度为小农制经济结构奠定了坚定的基础。秦汉以来,封建土地关系中的地主大土地私有制(私田),已取得了主导地位,国有土地(官田)已降为次要,不成其为制度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纷纷,土地荒芜,官田数在总耕地面积中比例增加,但并未改变大土地私有制的基本形式。隋颁布均田新令,延用到唐。唐中叶后,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均田制彻底崩溃。从此,封建大土地私有制向单一化方向发展。宋、元时期,土地形态分为官田和私田两类。民田即私田,官田名为国有,实际多转化为私田。当时的官田, 一般采取佃农制。由于官田的租佃没有任何数量的限制,贵官、地主便借机大量包租,转佃给佃户耕种,以此从事中间剥削。包租者变成二地主、便构成封建国家、二地主,佃农三重关系。二地主不仅居中间剥削,而且在国有土地转化为私有的发展过程中,把官田据为私田,至此,国有土地便逐渐转化为私有土地了。随着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农民在土地兼并中不断破产, 流亡,流动性极强;不可能被永久地固定在土地上,客观上消弱了农民对地主的封建依赖关系。同时,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个体农民的经济独立化加强,社会地位提高。于是,佃农制代替了佃奴制。佃农制在宋律中被规定为唯一法定的制度。土地兼并本是土地集中过程,通过土地兼并,把分散在

许多人手里的小块土地合并为大地产。但随着土地私有化的发展,地权很分散。即集中起来的“田连阡陌”的大地产,并不能保持长久不变,尽管拥有大量地产的大地主,也常常不断地将地产分割、转让、出卖。佃农成为土地的主要经营者。佃农生活条件都非常贫困。佃农没有佃耕大片土地的能力, 加上极端残酷的剥削,又使得他们有能力也不敢多佃,只能是小规模地经营。所以中国历代都因土地兼并的猛烈进行,而形成了数量巨大甚至跨州越县的大地产,但却永远不可能出现对土地进行投资和以租地经营的农业企业家。亦即土地虽然不停地集中,而经营单位则在不停地分散,并且土地愈集中, 丧失土地的农民愈多,农民生活越贫困,则土地的经营单位便愈分散,愈缩小。所以,小农制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严重障碍,严重妨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在以小农制经济为社会经济基本结构的前提下,手工业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隋、唐统一以后,国内环境相对安定,生产逐渐发展,刺激了手工业的发展,尤其是行会手工业的产生和发展,使我国手工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唐代手工业、商业的行会已经存在。最早的“行”似乎是指街巷上贩卖摊和商店的行列。此外街巷也可以称为“行”,在一条街上往往开设的都是同类的店铺,因此一种职业也称为“行”。故同职业的店铺间产生一种组织,所以“行”也是同类店铺的组织,也就是行会的起源。

中国的行会与欧洲中世纪基尔特型的行会完全不同。当然也就不存在对工商业的那种行会式的约束力量,因而工商业的发展是自由的,每一个同行业的营业者,可以根据各自的能力——资力和才力,选择自己认为最适合的生产和营运方法,把经营规模扩大到自己的能力可以胜任的程度,以攫取自己可能获得的最大利润,而不必担心有来自同行的干预或阻挠,不会遇到由行会设置的规章条件的限制。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手工业迅速发展起来。中世纪手工业的基本格局,就是官营手工业和民营手工业双层结构共同发展。官营手工业技术先进,装备精良,垄断了许多重要部门,如:冶炼业、创造业、采矿业等。随着民营手工业的不断发展壮大,逐渐取代了官营手工业的地位。当时较为突出的手工业部门有纺织业、陶瓷业等。纺织业又分丝织业、棉织业。据记载,唐中宗女安乐公主有用百鸟毛织成的毛裙两条。裙正看是一色,倒看又是一色;白昼看是一色,灯影下又是一色。百鸟之状,并在裙中;宋代毕昇发明的活字印刷术比欧洲早 400 多年;元代景德镇的瓷器,颜色、形式多样,品质相当精致。此外,建筑雕刻等艺术也可见手工业技术发展的水平。隋代匠人李春所建的赵州安济桥,是我国现存的最古老的石桥, 工程相当伟大。隋唐都城的建筑都很宏壮,建设计划是很周密的。唐代寺庙等的建筑也颇为壮观,有些保存至今。

手工业的发达,引起了商业的繁荣。商业开始是保持历代相沿的市坊制度。唐代的市、由京城至郡府州县,都限于城内的一个固定区域,一般不过占两坊之地,四周设门墙,聚散有定时。

(市中商店必以类相从,聚集而成为同业商行街。)宋代的城市已没有这些限制,完全取消了市场的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不但许多繁华的大街中有门面广阔的大商店,经常进行着大宗买卖,而且到处都有早市、夜市。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商贩人,日日夜夜地进行着交易。

唐代都市中除普通商店外,还有一种资本雄厚、经营大宗贸易的中间商人组织,名曰邸店。这是一种兼营货物存放、批发和银钱保管拨兑的货栈, 外来的“商客”或“沽客”将其所携货物寄存邸店,由邸店的“行头、主人、

牙人”代客买卖,而收取佣金。由于邸店经手的贸易数量很大,巨额贷款多存放店中,故很自然地兼营银钱存放拨兑业务。随着商业的发展,邸店分化发展为专门代人保管财物的“柜坊”,即以柜租赁于人存放钱物,而收取一定费用。至宋、元邸店和柜坊都专业化了,规模在不断加大,管理也日臻完备。

交通的开发和便利,一方面是商业发达的结果,另一方面又是商业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历代政府对水陆交通都十分重视。陆路交通主要通过官道联络,进行与周围各族(国)的缘边互市,范围广及亚欧两大洲;水路交通除充分利用了江河湖海等自然水道外,又大力开凿运河,打开了南北水上商路。水路四通八达,商运繁忙。海上交通有其固定的航线,西到欧洲,南到南洋, 东到日本,范围极广,开辟了中国对外贸易史上的新时代。

货币制度随着商业的发展也发生了变化。主要特点是:实物经济逐渐让位给钱币经济。隋唐时代,实物经济仍占相当大的势力。布帛谷粟等被明文规定为主要货币。但它们体积笨重,价值微小,既不能随身携带,又不能越境运输。唐中叶,商业发展为全国性的大商业,大宗商货要不停地从一个市场转到另一个市场。实物货币很难与之相辅而行,逐渐衰落。政府曾感货币十分缺乏,下令强制人民兼用钱币和实物。随着商业发展,有些商人作大宗交易时,无需支付现钱,只需使用支票式的东西就可完成,于是出现了“飞钱”,“飞钱”发展的结果导致宋代纸币的产生。纸币的出现,自然反映商品经济的发展(它起初只是一种支票的性质),可是在这时候,有信用的正式纸币的出现,实际上还不够条件。宋元时代的纸币制度,只是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畸形现象。封建政府利用纸币,掠夺人民,以解决财政上的困难。对社会经济的推进作用甚微。宋元纸币,与近代的纸币性质是不同的,不可混淆为一。

综上所述,中国封建经济具有很明显的特点。首先,生产资料极为分散。每一个直接生产者都拥有少量的生产资料,并用这些少量的生产资料来生产他们需要的生活资料。由于生产力水平有限,收获也很小。所以,他们不得不把自己限制在小生产方式的狭小躯壳内,力求一种简单的自给自足的生活。尽量减少或根本不向市场购买。其次,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紧密。随着地主阶级对农民剥削的增强,农民的经济状况不断恶化。使农民意识到不能单纯依靠农业来维持生存,于是家庭手工业便发展起来,且补助作用日益重要。形成了男耕女织方式的农工业结合体,并成为中国封建经济的基本核心。这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需要的广大国内市场,得不到应有的范围和稳定性。当生产资料分散在家家户户而为每一个小生产者所占有时,说明资本主义因素已萌芽了,但由于没有广大的国内市场,且无法开辟这个市场, 所以它始终停滞在一种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