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业的发展

  1. 手工业的曲折发展

中世纪中国手工业的基本格局,就是官营手工业和民营手工业双层结构的共同发展。其中官营手工业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基本垄断了攸关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运的手工业部门,诸如金属冶炼业和制造业、采矿业及制盐业等。官营手工业是手工业技术最先进、装备最精良、实力最雄厚、成就最突出的部分。许多被誉为惊世之作的手工制品,均出自官营手工业。

官府手工场中所用的工匠,在初期,大体上以征匠为主。在全国各地, 征招身强力壮、技艺高超的匠人,使他们服役于官府手工场所。另一种匠人是雇佣的工匠,即所谓“和雇匠”。有些征匠若不应役,可以纳资代工。唐代时官工业匠人名称很多,有所谓“匠”、“短番匠”、“长上匠”、“明资匠”、“巧儿”、“和雇匠”等。宋代官府手工业者,多由雇募而来,也常用征役之法(一般的招募与“和雇”之间尚有区别,“和雇”大概与民间雇佣差不多,一般的官府招募与招兵差不多,被招募后便变成官身,不自由了。)在记载上,宋代的“军”“匠”往往连称、混称。有人说:宋代的兵是招募的,工匠也是招募的,所以“军匠”、“兵匠”常混合为一。其实所谓“军匠”、“兵匠”似多是军转成的匠。

唐代官府手工业劳动者许多是奴隶或官户(隶属于官府的人户),同时多行征役制,后来征役逐渐变成纳资代役,甚至官奴婢和官户也可以纳资代役;唐代前期虽也有雇募工人,但为数尚不多,中唐以后,纳资代役制兴起, 官府的雇募工人逐渐增多。到了宋代,就以雇募制为主体了。不过不论征匠和雇匠,地位都很低微,尤其是军兵转成的匠,地位更低。从征役制变成雇募制,从生产关系方面说,是进步的。因为征役制是一种强迫劳役,而雇募制是比较自由的。总之,这种由征役劳动向雇佣劳动转变的现象,在手工业史上,乃是一种进步。

随着手工业的发展,手工业者的独立性加强,兼并的加剧使小手工业者更加动荡,两极分化的结果使手工业生产资料向少数人集中,大量破产的手工业者被排挤到剩余劳动力队伍,官营手工业丧失了可以固定化加以役取的劳动力,官营手工业日益转衰。同时,官营手工业规模虽大,但不能无所不包,有些官用粗制品就出自民间手工业,国家不设厂自制而购买民间手工业品,这正是官营手工业衰,民营手工业盛的征兆。

隋、唐时期,由于手工业的发展,新手工行业的出现,民营手工业作坊开始昌盛。唐中期以后,因兼并的加剧,小手工业者阶层动荡,手工业生产资料向少数人集中,小手工业者大量破产,成为手工剩余劳动力的来源,为民营手工业的发展准备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农村的自然经济受到侵蚀,促使农村家庭手工业倾于独立,有些个体农民的副业变成主业,有的则发展成为独立手工业。单个独立手工业户扩大为手工业作坊,手工业作坊扩大为手工业工场。民营手工业不断发展壮大起来。

  1. 手工业的基本经济特征官营手工业主要是为皇室和政府服务的,所以产品中大部分不是作为商品进入市场,而是直接被分配到各个部门;只有为数不多的部分进入国际国内市场,作为商品用于交换,其收入作为国家或皇室的收入。

官营手工业的基本经济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官营手工业的生产规模庞大,管理机构完备。官营手工业随着封建统治的巩固和加强,在封建统治阶级的消费欲和奢侈欲不断增长的前提下,在广度即官营手工业的种类和深度即生产品的质量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从官营手工业的制度上来看,仍然是历久相沿的传统制度,没有脱离《周礼》的设官分职的规范,但是官制则更完整,职掌更分明,门类更繁多。从官营手工业的大类来分,主要有三:各种日用手工业品制造属少府监;军用品制造属军器监;土木营建工程和建筑材料的加工属将作监。其中以少府监的规模为最大,隶属的机构为最多,其所掌的手工业种类从宗庙祭

器到服饰玩好等各种必需品、便利品等无所不包。三监下又设署,如少府监下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治五个署。署则直接管理各手工作坊,如织染署下辖 25 个作坊,有 10 个织丝之作、5 个组绶之作、4 个紬线之作和 6 个练染之作。由于官营手工业的门类很多,人数众多的工匠来源不一,身份不同,各人的技术水平相差也相当悬殊,制造出来的物品又供应多门,把这些复杂的生产条件——人的条件和物的条件都安置在适当的岗位上,去运行多样化的生产过程,必需具备严密的管理制度,否则生产和运营无法顺利进行。从《唐六典》所记载来看,各主管官署对于物的管理和对于人的管理是井井有条的。管理的目的同样是为了减少人力和物力不必要的消耗与浪费, 使各个生产要素都能很好地发挥各自的功能。

第二,从官营手工业垄断的工业部门来看,则包括传统社会中直接攸关国家命运的所有工业行业。政府经营或控制手工业有两个基本目的,一是政府要控制一切与国家政治经济紧密相关的工业部门;二是政府要控制或部分控制与自身需要紧密相关的工业部门。前者主要有铸币业、采矿业、金属制造业、煮盐业和军器制造业等,这些部门不仅关系着国家的政治稳定和政治统治,而且还关系着国家经济的正常有序地运行。铸币业是官营手工业中的一个重要部门,唐以前多隶属于少府监,后成为一种地方手工业。军器工业是另一项重要的官营手工业,其主管机关是军器监。军器监的直属机构并不多,只有弩坊署和甲坊署。但由于军需用品种类繁多,数量庞大,故每一门类的制造都必须是大规模的。军需手工业是国防工业,关系着兵之强弱与国之安危,是与统治阶级生死存亡攸关的,故历代王朝极为重视。此外,还有其他杂官手工业、地方手工业等,其中重点项目是丝织业。

第三,从官营手工业的经营方式及民营手工业的关系来看,它与政治特权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政府为官营手工业提供权力、资金和市场保障。没有政府的特权作为依仗,官营手工业不可能取得有效地发展。在官营手工业中服役的工匠,就其来源看,主要有三:一是奴隶,即选择官奴婢中有技能者分配到各有关作坊中,从事生产劳动,奴隶工匠在官工匠中只占一小部分, 不是官工匠的主力;二是征调的民间工匠,在官营手工业中服无偿劳役,其中有长期服役的,有轮番服役的,这是官工匠的主要部分,换言之,官工匠中的绝大部分都是被征调服役的民间工匠;三是雇工匠,即在前两种工匠不敷应用或有特殊营造、需要于前两种工匠之外有所补充时,遂以雇佣方式雇一些工匠。

第四,官营手工业的技术水平极高,许多技术在当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官营手工业实力雄厚、装备精良、技术先进,所以成就最为突出。隋朝李春在赵州(今河北赵县)建造了一座安济桥。桥为单孔石桥,全长 54 公尺,宽

9 公尺,桥拱跨距 37.45 公尺。大拱上端各有两个小拱,这样既能减轻桥身的重量,又可在洪水时便于排水。安济桥的桥面平直,行人车马来往便利。唐的丝织业、陶瓷业举世闻名,此外,建筑、造船、航海技术也十分精湛, 宋神宗时,为了派使者到高丽,曾经打造过两艘万斛船。这两艘万斛船从定海出海到达高丽时,高丽国人“欢呼出迎”。宋徽宗时,又打造了两艘很大的“神舟”,出使高丽。根据当时的记载推算,神舟载重约为 1100 吨。船抵高丽时,高丽国人“倾国耸观,欢呼嘉叹”。当时中国的造船技术和航海技术都领先于世界。

民营手工业——包括家庭手工业和作坊手工业,主要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商品生产。

在自然经济结构中,手工业生产也是自给性生产,即农民在自己家庭中进行一些简单加工,生产后供自己消费之用。这一种性质的家庭手工业,虽然和过去长期的传统情况一样,且在隋、唐、宋、元仍普遍存在。但在整个手工业结构中已不占重要地位。绝大部分的手工业生产——不论是个体经营,还是雇有佣工较大规模的生产,都是商品生产,生产出来的成品都要行销于全国广大市场甚至海外市场,其中有一些是自产自销的小商品生产。民营手工业难以有官营手工业的规模和技术,体现出自己的经济特点。

民营手工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规模小,技术水平落后。民营手工业各部门主要是传统农业的附属性工业部门,即严重地依赖传统农业经济的发展。从民营手工业的部门来看,许多都是直接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制造,如粮食加工业,棉纺织业缫丝及丝织业、制茶、制烟和酿酒业等;还有一些则是直接为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服务的,如农具制造业、陶瓷业等。从民营手工业的原料来源、产品销路来看,主要依靠农业。从中小手工业者的构成状况看, 家庭手工业占很大比重。家庭手工业实际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补充,是传统农业经济的一部分。民营手工业对农业经济的这种依赖,决定了它不可能有较大的生产规模。

民营手工业的又一个主要的特征是市场狭小,技术垄断性强。

家庭手工业——更确切地说应称之为家族手工业,这种手工业组织形式是以生产者的一个家族为单位,他们的家既是工作场所——家庭作坊,又是成品出售地点——作坊店铺,它自备生产资料和不多的一点流动资本,它有时接受顾客的原料,进行来料加工,制成后出卖成品,以赚取利润。生产的指导者就是一家的家长,他既管理经营,又指导技术,因为家庭手工业的生产技术都是世代相传的。所以垄断技术秘密,不仅是一家生存的妥善保障, 而且是发财致富的一个重要途径,一旦泄漏了技术秘密,就丧失掉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自己给自己制造出许多竞争者来。这在市场狭小的时代,对一个小生产者来说是致命的。民营手工业的生产技术十分落后,主要以手工操作为主。技术要求上只注重个人生产技术而无视机械生产技术,重视个人经验的积累,而缺乏对机器生产的强烈要求。所以,手工业技术难于有实质性的提高。

此外,民营手工业的行会组织与欧洲中世纪的行会制度有着重要的区别。欧洲中世纪的行会制度,是欧洲封建经济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指导作用是封建平均主义。为了使每一个会员都能在均等机会下生产和生活, 它建立了严格的监督制度,严密监视着会员从生产到销售的全部经济行为。为了防止资本主义倾向的产生,特别是为了严防商业资本的侵入,它不允许会员以不同的生产方式包括个人的手艺技巧来进行生产,不允许使用不同的生产工具,不允许拥有不相等的学徒和职工,不允许降低价格的薄利多销来招揽顾客,总之,绝不允许同行之间的互相竞争。中国手工业者也有自己的组织,也叫“行”。但与欧洲行会组织有着重要的区别。

如前所述,官营手工业的产品专供封建统治阶级和军队的需要,不在市场上销售。私营手工业多经营纺织、造纸、染色、冶铸等。随着手工业的发展,民间手工业者渐渐向城市集中,并受到政府的保护。一些主要的手工业生产部门,如煮盐、冶铁、丝织、金银器制造、兵器制造等部门,虽然还都掌握在官府手中,但是在生产技术上,有时却要依赖民间手工业者来提高。

民间手工业的发展既巩固了民间手工业者的社会地位,也开始影响到官府作坊中劳动者成份的改变。由于官府手工业的某些部门需要由民间手工业中的工匠来充役,以及需要依靠民间手工业中的工匠来改进生产技术,唐代封建政府就把民间手工业者组织起来,以便官府手工业能有固定的劳动力来源。与此同时,手工业者为要防止同业之间的相互竞争和破产农民大量涌入城市手工业部门,于是从唐代开始,就出现了维护手工业者自身利益的行会组织。到了宋代,这种手工业者的行会组织,就更加发展和壮大起来。可见,行会组织的目的和作用不是为了管制同行业者的经济行为。营业者用什么方法生产,以什么方式经营,完全是各人的自由,因而同行之间的竞争便更加激烈, 同行之间的贫富差距便越来越悬殊。中国的手工业生产结构以家庭为基本核心,生产技术完全由家庭保密,这是中国手工业没有欧洲中世纪那种基尔特型行会制度的一个直接结果;反过来说,生产技术世代相传,每个生产者可凭家传的独特技术独立自主地经营,并能在剧烈的竞争中保持着自己所开辟的市场,这一切使欧洲中世纪基尔特型的行会制度不可能在中国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