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国际贸易的兴起与初步发展

10 至 11 世纪,随着独立手工业者的成长,交换进一步活跃,集市逐渐兴起,城市因此复兴起来。从此,城市商业开始发展。起初,交换和市场也是很有限的,商业活动的范围还是狭小的。最初的商人们往往同时也是手工业者,经营方式是“前店后场”,生产和销售融为一体。在 11 至 12 世纪, 在西欧的城市里不断地产生出一大批不再从事手工业生产,只经营商品交换的商人。他们开始形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以经营商业作为独立的职业。这些商人起初主要是行商,后来逐渐定居于交换活动最为频繁的地区。有些商人还经常把城市商业与外地贸易结合起来,将本地区的商品运销到遥远的地方去。12 世纪以后,城市商业有进一步发展。通过小型的地方集市,城乡间的商品交换也日趋活跃。这种地方集市通常设在城市广场或教堂附近,周围的农民都在这里出售农产品,购回城市手工制品。

12 至 13 世纪,西欧各国间的贸易已普遍发展。贸易主要是通过定期集市进行。这种定期集市,不但交换欧洲各地的产品,甚至还有来自东方的名贵特产。当时,西欧的布鲁日、科伦、法兰克福、日内瓦、里昂等地都以大型定期集市闻名。但最有名的还是法国香槟集市。香槟位于地中海与北方主要商路的交叉点,在香槟伯爵的领地内,由相邻的 4 个市镇(特鲁瓦、普洛

温、兰尼和巴休尔)连续进行 6 个为期一个半月的集市。这里集中了西欧各国的商品,如法国的葡萄酒和丝织品、佛兰德尔的呢绒、英国的羊毛和铅锡、德意志的毛皮和金属制品。此外,还有意大利商人带来的东方香料。这种定期集市是职业商人们集会的场所。它们是交易的中心,特别是批发交易的中

心。只有地方诸侯有权设立这种定期集市。诸侯们常在一些城市设立集市, 但并不是每个重要的中心城市都有集市,有些一流城市如威尼斯等一个集市也没有,赫赫有名的香槟却是无关紧要的地方。这种定期集市在法律上有特权地位。举办集市的土地是有特殊协议保护的,如有人侵犯它,必将受到严惩。前往赶集的人受到地方诸侯的保护。“集市警卫队”维持着集市的秩序并行使一种特殊的司法权力,经他们盖过图章的契约具有特殊的约束力。同时,为了广泛吸引前来赶集的人们,还设置了一系列特殊权益。如“特许权” 规定,赶集的商人在集市以外犯罪或欠债,别人不能对他进行报复性处分, 也不能在他赶集市期间没收他的土地。还规定在集市期间暂停诉讼和法律处分。最受珍视的是暂停禁止取息放款的法规,同时规定了利率的最高限额。最有名的香槟集市在 13 世纪下半期达到顶峰,14 世纪初开始衰落。这主要是因为固定商业代替行商的缘故,也由于意大利到英格兰和佛兰德尔的直接航运的发展改变了西欧各国的通商线路。西欧其它集市的衰落要迟一些,14 世纪后仍在继续发展,直到 16 世纪,才完全丧失了它的商业重要性。

随着城市商业和国家间的集市贸易的发展,西欧各地间的商品交换日益频繁,从而形成更大范围的地区性贸易中心。到 14 世纪,西欧已出现 4 个区域性贸易区:①地中海贸易区。这是欧洲南部最大的贸易区。它以意大利的一些城市,特别是威尼斯、热那亚和比萨为中心。这个区占据了东西方交通的要道,成为东西方贸易的枢纽。其商业活动以中介性贸易为主。在贸易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威尼斯的商人。②北海和波罗的海贸易区。这是以佛兰德尔城市,特别是布鲁日为中心。德意志北部、尼德兰、英国、斯堪的纳维亚诸国都参与这一区域的贸易。这一地区还通过海上航道和内河,与地中海贸易区进行密切的贸易联系。③汉萨同盟。这是 14 世纪中期由德意志北部城市汉

堡、律伯克等联合了北欧 100 多个城市建立起来的贸易集团,其目的在于获取这些城市在北海和波罗的海贸易中的地理优势。德意志北部的这些城市地处北欧斯堪的纳维亚与南部地中海沿岸以及西欧佛兰德尔之间的中心位置, 有利于发展对各地区的贸易。④不列颠贸易区。在该区内,意大利商人起着重大作用。他们很早就在不列颠设立了许多商号。因此,不列颠贸易区与地中海贸易区是紧密相连的。该区与汉萨同盟的贸易关系也较密切。

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使西欧与东方的贸易逐渐扩大,到 14 至 15 世纪时,已经达到相当大的规模。由于当时欧亚两洲都处于封建时代,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商品交换很不发达,所以商品结构主要是供封建贵族消费的奢侈品和地区特产。当时,西欧从东方进口的商品主要有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印度的珠宝、蓝靛、棉织品、地毯、药材,东南亚的香料等。由于当时西欧各地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发展程度一般都比东方落后得多,除了羊毛、呢绒和少数金属制品之外,还拿不出更多适合东方国家需要的商品来进行交换,所以西欧各国在和东方的贸易交往中,存在着比较大的贸易逆差, 致使它们不得不以黄金和白银支付,从而造成大量金银的外流。

在国际贸易的发展进程中,交通运输的进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交通的发展,主要是依靠航海和造船技术以及陆上运输工具的改进。中世纪中期特别是 14 至 15 世纪,西欧的航海技术和造船技术有了显著进步,西欧各地的陆路交通也大为改善,这对于西欧与东方的贸易规模和贸易活动范围的扩大都是至关重要的。在 16 世纪以前,西欧通往东方的商路有以下几条:一条是陆上交通,起自地中海北岸,经小亚细亚、中亚到东亚,止于中国,即

古“丝绸之路”。另一条从地中海沿岸到叙利亚,经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到波斯湾,再越阿拉伯海到印度。还有一条也是通往印度的航路,但起点是经地中海南岸,从埃及下红海,再过印度洋在印度登陆。后两条主要是海上航行,陆地上的行程则比较短。这几条交通干线跨越欧、亚二洲,连接西欧及附近地区与东方的贸易联系,通过它们将大量东方产品运到西欧。另外,在西欧的几大地区性贸易区之间的海上、陆上通道,可以看作是这几条贸易通道的自然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