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中国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对亚洲东部广大地区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在世界远古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也起着重大的作用。以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

为主的考古发现,数以千计的遗址和丰富辉煌的文化遗物,成为再现中国新石器时代社会面貌的宝贵资料。

①新石器时代早期。继下川文化之后,中国大陆新石器时代早期农业发生阶段的遗址,目前还发现不多。距今 8 千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早期较晚阶段农业氏族部落的村庄和墓地,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则有越来越多的发现,其中比较典型的有:河南的裴李岗文化、河北的磁山文化、陕西的白家遗址、甘肃的大地湾遗址等,以及山东、江苏一带的青莲岗—北辛文化、湖南的彭头山、皂市遗址和辽河上游的兴隆洼遗址等。这些遗址的文化堆积, 反映出公元前五六千年中国原始农业经济的基本状况。

裴李岗文化分布在中国黄河中游的嵩山周围,太行山东麓和大别山以北也有若干发现。在 40 多处堆积较单纯、浅薄的遗址中,出土了数量较多的农业生产工具,磨制精良的石磨盘、石磨棒、石铲、石镰和零星发现的骨角器。石器的形制表现出当时工匠们的高超技巧,这批农具从翻耕土地、播种、收割到谷物加工,已构成完整的系列,足以证明农业生产已脱离了最初的发生期。在各个遗址和墓地中,都发现了盛水、贮谷的深腹陶罐、炊煮的三足钵和鼎、汲水的壶、瓶等,火候较低,种类也不多。发掘表明,裴李岗人已过着比较稳定的定居生活,在寒冷的季节居住在半地穴式窝棚里,夏天则常露宿在营地的坪场上,点燃起一堆堆篝火。房屋有圆形、方形两种,立木柱以搭盖草顶,南面有斜坡或短阶梯门道,屋内有火塘,室内一般都修垫踩踏得很平整。河北省南部的磁山文化与裴李岗文化地域相连,经济生产和生活习俗也大致相同,石器的种类几乎一样,只是制作技术与风格有所区别。磁山文化的陶器与裴李岗文化有明显的差异,有数量较多的盂和倒靴式支座,而且流行细绳纹,不过这两种文化的居民之间关系是相当密切的,石器和陶器都有许多共同的特点。

当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不断发展的时候,渭水上游的秦安大地湾和中游的渭南白家等地,居住着另一支母系氏族部落。他们在公元前五六千年前活跃在八百里秦川,繁衍生息,开拓进取,创造出丰富的物质文化,发展着渭水流域的农业经济;与此同时,黄河下游生活着以江苏青莲岗和山东北辛等遗址为代表的农业部落。这些农业氏族,使黄河流域的原始农业不断繁荣, 为世界远古经济发展作出了特殊贡献。

考古学家在大地湾遗址清理出大量房址、窖穴、窑址和墓葬,生产工具数以千计,还有大批生活用具、武器和装饰品。大地湾人居住的房屋大多是半地穴式的窝棚,居住面积仅六七平方米,屋内地面也不那么平整。早期遗存中有三足圜底钵、筒状深腹罐、球腹壶和圈足碗等,与中原的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的同类器物相似,特别是绳纹陶器更似磁山文化所出。不过,大地湾文化的自身特点也较突出,比如绳纹钵的口沿磨光并涂绘紫红色宽带纹, 罐和碗的口沿常做成锯齿状,磨制石器比裴李岗文化和磁山文化少,仅占总数的 1/10,等等,说明渭水流域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有独立的发展系统, 它的发展方向即新石器中、晚期著名的仰韶文化半坡类型。

北辛遗址位于山东省南部,微山湖北岸的平原上,三面环水。自然条件优越。考古发掘出大批石器、陶器和骨、角、牙磨制的镞、鱼、镖、鹿角锄、凿、匕、刮削器、梭形器、针、锥、笄等。碳 14 测定表明,公元前 5300—

前 4300 年间,这一带农业部落的生息绵延不断,成为黄河下游早期农业经济的最重要力量,与中原地区和淮河流域的古代氏族有频繁的交往。根据地质、

古生物学家们的综合分析,当时微山湖一带的湖泊沼泽比今天的面积大,中石器时代以来的狩猎集团逐渐长期定居在这里。遗址出土了家猪和牛,也发现了丰富的野生动物骨骸,包括梅花鹿、四不像、貉、獾、鳖、龟、青鱼、丽蚌等兽骨、鱼骨和贝壳,说明北辛氏族已过着稳定的农业生活,其生产水平并不低于黄河中游一带的居民,渔猎和采集经济仍占一定比重,属于新石器时代的早期偏晚阶段。与北辛遗址的文化面貌相类似,在淮河流域还有江苏的青莲岗文化,它们之间互相交融,形成了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大汶口文化。

与北辛文化、青莲岗文化同时,在中国东北的辽河流域分布着兴隆洼文化和新乐文化的农业部落,有比较整齐的村落和丰富的生产工具、日用陶器, 反映出中石器时代的游牧人曾在东北、内蒙古东部和燕山南麓一带活动频繁,并形成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农业部落。

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早期的经济生产不如黄河流域发展那样快,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狩猎、捕鱼和采集一直是长江两岸和华南各地原始居民的主要生产活动。只是在长江中下游的少数河湖旁低地出现了稻作农业和园艺栽培。江南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集中发现在洞庭湖周围和鄱阳湖一带两个区域。洞庭湖周围以湖南石门皂市、澧县彭头山等遗址为代表,又称“彭头山文化”。这些遗址中生产工具以打制石器为主,也有一批燧石细石器,磨制石器有石斧、网坠、石球等,有少量骨器。制陶工艺相当原始,制法全为初期的手制贴塑法,即用手捏出器形,再内外糊上几层,容易破碎。各遗址都发现了一批动物骨骸,有水牛、鳖、鱼、蚌等,表明渔猎和采集经济占主导地位。陶片中夹杂着稻壳,可知已有了早期稻作农业。鄱阳湖一带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同洞庭湖周围一样,也表现出较强的中石器时代色彩。仙人洞遗址是江西鄱阳湖东岸怀玉山北麓的一个遗址,新石器时代文化堆积中打制石器较多,一般仅打出刃部即行使用;磨制石器很少,制作也很粗糙,器类非常简单,主要有扁圆形穿孔石锤、两端尖的石矛及个别石凿。骨角蚌器比较多。晚期的石器磨光技术有所改进,出现扁平石锛。仙人洞的堆积中, 上、下层都发现了多处火堆遗迹,同时含有大量野生动物骨骼和螺蚌介壳, 没有家畜的遗骸。这些情况表明:江南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氏族经济生活, 主要依靠狩猎,捕捞和采集,还没有稳定的定居生活,一些地区农业生产处于初期状态。

总的看来,中国大陆新石器时代早期的经济是从中石器时代过渡产生的。农业生产很原始,采集、狩猎和捕捞活动在经济生活中仍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有的地区渔猎经济尚居主导地位,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十分稳定的定居生活和一定规模的农业,也没有出现象西亚和尼罗河流域那样发达的灌溉技术。经济生产活动受到自然条件的强大制约,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表现出一定差异,存在着不平衡性,并预示着不同的经济形态发展方向。自中石器时代以来形成的文化交流继续存在,并为新石器时代中期农业经济的繁荣创造了条件。

②新石器时代中期。公元前 5000—前 3500 年左右,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大部分地区先后进入了新石器时代中期氏族制经济繁荣发展的阶段。新的农业生产工具越来越多,农作物的品种和产量都有较大幅度地提高;制陶工艺更加成熟,各地出现了不同类型的陶窑和制陶方法,薄胎陶、白陶等体现先进技术的产品不断发现,并已出现了慢轮修整技术;玉石器制作工艺在

东部沿海地区的辽宁、山东、江苏、浙江一带成绩非常突出,切割、抛光、钻孔等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竹木器、骨角器制造和加工业也比早期有明显发展,一些地区出土的工艺品成为中国乃至古代世界的奇珍异宝;随着手工业生产工具的改进,土木建筑和造船工业也呈现出新局面;丝麻纺织业继续发展,出现了养蚕业和一些纺织新技术,从而为中国成为古代丝绸大国奠定了基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促进了当时水陆交通的发展,以物易物的交换范围不断扩大,开始出现专门为交换而制作的商品;与此同时,采集和渔猎经济继续作为农业经济的重要补充,仍是氏族成员经常从事的生产活动。这一阶段不仅经济生产在各个领域里发展较快,而且各个地区、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也有迅速发展。中国的氏族社会在经济稳定发展的背景下, 呈现出同一性的趋势,但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以外的一些中心区域仍保持着较浓厚的地方特色。这种社会经济发展的同一性和地方特色,为中华民族的融合及多民族的文化结构孕育出雏形。

中国新石器时代中期 1 千多年的历程中,最富代表性的是黄河中游地区的仰韶文化、黄河上游地区的马家窑文化、黄河下游地区的大汶口文化、长江中游的大溪文化和屈家岭文化、长江下游的河姆渡文化和马家浜文化、西辽河流域的红山文化等。此外,华南地区、辽东地区、松花江及嫩江流域、闽江两岸及四川盆地也都有一些农业氏族部落开发着当地的自然经济。在这一阶段,黄河流域的一些氏族部落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居于领先地位,长江流域的原始农业经济几乎与之同步发展,其它地区则相对落后一些。

仰韶文化是继承裴李岗文化、磁山文化等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发展而来的,农业生产比早期有了很大发展,各氏族部落以种植粟、黍为主,有些氏族也种植水稻,同时掌握了白菜、芥菜等一些蔬菜园艺栽培技术。这一时期属于原始的锄耕农业阶段,采用刀耕火种的方法和土地抛荒轮休的耕作方式,生产水平仍较低下。早期阶段用尖木棒等木质工具及石铲、石锄等挖掘土地,用于砍伐山林的石斧形体厚重,收割农作物则用两侧有缺口的长方形石刀和陶刀。中晚期出现了大量舌形、心形、长条形磨光石铲和有肩石铲, 提高了劳动效率。家畜饲养业也比早期有较大进步,已发现很多猪、狗和羊的骨骼,马的骨头也有少量发现,鸡已驯化为家禽。这时,采集和渔猎经济仍占重要地位,大量遗址都出土了狩猎和捕鱼的工具、武器,也发现了丰富的野生动物骨骼和野生植物果实。半坡等遗址出土的彩陶盆及其它一些陶器上绘画的鱼、鱼网等,显然是长期捕捞活动的真实写照。

仰韶文化时期,黄河中游的手工业经济与农业、畜牧业经济一样,主要从事以自给自足为目标的自然经济活动。以物易物的交换形式已普遍存在, 但商品经济的萌芽还没有产生。一些典型遗址的遗迹与遗物及较大规模的氏族公共墓地随葬习俗表明,氏族成员从事手工业生产劳动主要是以性别和年龄为分工的,一些专业性技术已为长期从事、积累了一定经验的氏族成员掌握,但专业分工尚不明确与规范。当时的手工业生产,主要是制陶业和石器制作、骨角器制作、制革、纺织、编织等,也有一些人善于制作各种装饰品。

黄河上游的马家窑文化,是仰韶文化向西部地区移民的一支部族创造的,其分布以陇西平原为中心,包括甘肃和青海、宁夏及四川北部一带,年代约为公元前 3300—前 2050 年。马家窑文化的居民同仰韶文化一样以经营原始的旱地农业为主,种植粟和黍。生产工具有石铲、石镰、石磨盘、石磨棒、石杵、石臼等。饲养的家畜除了猪、狗、羊之外,还有家禽鸡。许多石

镞,骨镞的出土和大量鹿骨,说明狩猎活动仍是经常进行的,鹿是主要对象。原始手工业比较发达,尤其是木器制作和纺织业十分突出,青海柳湾氏族墓地的许多人骨附近有麻布衣服的痕迹。制陶业与黄河中游有不同特点,在兰州东郊白道沟坪遗址发现的大型窑场,窑室构造比仰韶文化更进步,充分显示了氏族制有组织地进行较大规模生产劳动的情况。在马家窑文化晚期。手工业产品日益丰富,并出现商业性交换的萌芽。青海乐都柳湾的晚期墓葬中出现了海贝和以石、骨仿制的贝,来自遥远的东方,年代已接近中原地区的夏代,可能是中国古代货币的象征。

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主要分布在山东境内,中心地区在泰山周围, 东达黄海之滨,北抵渤海南岸,南部和西部波及江苏、安徽和河南的部分地区,年代在公元前 4300 年—前 2500 年左右,已发现这种文化的遗址约 200 处。大汶口文化的经济以农业为主,生产工具基本上与黄河中游各部落相同, 但中晚期出现的有肩石铲、大型有段石锛、石镐和鹿角锄等,表现出一定地方特色。家畜家禽饲养业与黄河中上游一样,但比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发展更快。各遗址普遍发现大量渔猎工具和动物残骨,说明渔猎经济占有一定地位,已能捕获大而凶猛的水生动物扬子鳄。在手工业经济中,制陶业非常重要。大汶口文化陶器的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早期继承了北辛文化的传统,均为手制,砂质陶火候较低,陶器种类也不多;中期开始使用轮制技术, 并烧制出火候较高的灰白色陶器,出现了一些新型陶器如鬶、簋背壶等;晚期已使用快轮,生产大型陶器,并使用新原料坩子土烧制白陶。大汶口文化晚期制作的薄胎磨光黑陶高柄杯,代表了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制陶工艺的最高水平。当时黄河下游的制石、制玉业也比较发达,选料、切割、穿孔和抛光技术都超过了黄河中游的氏族部落。大量考古资料表明,大汶口文化晚期一部分手工业已从农业中完全分离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部门,为商品交换创造了条件。

黄河流域的新石器时代中期文化,各地发展是不平衡的,马家窑文化显然晚于仰韶文化,当黄河中游一带已经发展到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龙山文化阶段时,黄河上游一带大部分地区仍处于新石器时代中期,在青海贵南等地甚至生活着中石器时代游牧经济的氏族部落;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与仰韶文化渊源不同,自成系统,独立发展近两千年。由大汶口文化发展形成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山东龙山文化,也因其与中原文化的区别而长期与中原龙山文化并存,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黄河流域相比较,长江流域的中国新石器时代中期经济发展呈现出更加复杂的局面。长江中上游的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是继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之后陆续出现的,属于同一系统;长江下游三角洲的江苏南部和浙江北部, 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和接近晚期的崧泽文化也是一脉相承的;在屈家岭文化和马家浜文化两大系统之间,还居住着生活习俗有一定差异的薛家岗文化、北阴阳营文化等部族;湘江两岸和赣水流域的一些农业部落,生产比较落后,受到屈家岭文化的强烈影响,但这些部落各自表现出与洞庭湖、鄱阳湖以北原始文化的明显区别。总之,新石器时代中期,随着氏族制农业经济的繁荣,长江流域各地的文化面貌十分复杂,乃至到新石器时代之末和青铜时代,长江以南的各部族被中原统称为百越。

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中期诸文化,虽然彼此间有或多或少的差异,但也有许多共同的、区别于黄河流域的特点,主要区别是这一带的农作物以稻类

居多,不见北方的粟、黍等旱地作物;渔猎经济的成分也比黄河流域更多; 在手工业中,竹木器的制作加工技术比北方发达,装饰品工艺的内容更为丰富。因此,长江流域的新石器时代中期经济状况,呈现出与黄河流域明显不同的色彩。

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地理条件与黄河冲击扇不同,为连续的、坦荡的冲积平原,河流密布,湖泊很多,气候暖热,雨量充沛。新石器时代到处是茂密的阔叶混交林和水生植物、湿生草木植物。山林、河湖和沼泽间有较多热带、亚热带动物,如亚洲象、犀牛、猕猴、孔雀等,这种自然环境为各地氏族部落提供了稻作农业和渔猎经济的有利条件。公元前 4400—前 3300 年,大溪文化的先民生活在四川、湖北相接的三峡地区,氏族营地流行红烧土砌筑的房屋和用竹材建房,红烧土块中常见稻草、稻壳的印痕。饲养的家畜家禽有猪、狗、牛、羊和鸡。除了农业生产外,捕捞鱼、龟、鳖、蚌、螺等水生动物是氏族成员的经常性劳动,狩猎活动在经济生活中也占一定的地位。手工业方面除了竹木器生产加工外,制陶业的成绩也比较突出,白陶和薄胎彩陶是大溪文化富有创造性的产物。屈家岭文化主要分布在湖北境内和河南的南部,晚期年代在公元前 3300 年—前 2600 年,是在大溪文化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这一时期营地内的房屋建筑已流行双间式或套间式,反映了家庭组成方面的变化。这个时期石器制作业进步较大,生产工具有一定改进,磨光石器数量大增,农具中的穿孔石铲、石镰、双肩石锄很常见,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由于收获稻谷是用连根拔起的方法,因而很少发现黄河流域盛行的穿孔石刀、陶刀。纺织业的发展令人瞩目,到处都发现独具一格的彩陶纺轮,有的扁薄小巧,有的个体硕大而无彩绘,可能与纺线的原料、粗细有关,说明长江流域的纺织技术当时已相当进步。相比之下,陶器的制作没有明显的发展,仍处于手制阶段,少数经慢轮修整。彩绘陶器的晕染技法很有特点。

长江下游的河姆渡文化,主要分布在杭州湾南岸平原,并越海东达舟山群岛,年代在公元前 5000 年—前 3300 年左右,以典型遗址浙江余姚河姆渡而命名。居民生活在河边低地聚落中,房屋普遍是栽桩架板高于地面的木构干栏式建筑,也有立柱式的地面建筑,柱底有坚硬的烧土块,粘土和碎陶片为基础,反映出水乡居室的建筑特点。稻作农业比较发达,有的地方稻谷、稻壳、茎叶等堆积厚达 0.5 米左右,主要属于栽培稻中的籼亚种晚稻型水稻。该文化发现的人工栽培稻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实物,在世界稻作农业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河姆渡文化代表性的农具是骨耜,多数采用鹿和水牛的肩胛骨制成,安装在长木柄上使用。还发现了一些木耜、穿孔石斧、双孔石刀和木杵等。家畜主要是猪和狗、水牛。有的陶盆上刻划着稻穗和猪的图象, 反映着饲养家畜和农业生产的互相依存关系。各遗址出土了大量野生动物遗骨,有各类动物 40 余种,其中以鹿科动物居多。河姆渡遗址出土骨镞达千余件,还有木矛、骨鱼镖、木桨等,说明水上交通和渔猎经济也是相当发达的, 成为农业经济的重要补充。

马家浜文化主要分布在太湖地区,早期与河姆渡文化并存,关系密切, 晚期与河姆渡文化相融合并迅速扩大其范围,成为长江下游独树一帜的部族,逐渐过渡演变为崧泽文化。农业生产是马家浜文化居民的生活基础,主要工具有木铲、石铲、舌形有孔石斧、石锛等。收获用的石刀很少,也很粗糙,这一带收获水稻与长江中游诸部落一样采取连根薅拔的方法。饲养的家畜有猪、狗和水牛。渔猎经济也占重要地位,各遗址出土大量柳叶形骨镞和

丰富的兽骨,马家浜遗址的兽骨堆积厚达二三十厘米。猎获的野兽以鹿类和野猪居多。在一些遗址发现较多野生的桃、杏梅、菱角等,是人们采集的果实。制陶技术还处于较低的阶段,各种陶器均为手制,火候不高,陶质较软, 颜色不甚纯正,器表以素面为主。除了新石器时代各地常见的鼎、罐、钵、盆之类外,腰沿釜、炉、箅、三足壶形器等为其它文化所未见。纺织业比较进步,在江苏吴县草鞋山遗址发现了公元前 4000 多年的野生葛织物残片,系纬线起花的罗纹织物,分别有菱形、山形斜纹,是中国目前发现最早的纺织品实物。

北阴阳营文化和薛家岗文化,是长江下游与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有较多交往的新石器时代中期偏晚阶段的文化,年代在公元前 4000—前 3000 年左右。北阴阳营文化以南京郊区的一个遗址定名,这种文化主要分布在南京、镇江一带的丘陵地区。聚落遗址发现较少,房屋为长方形地面建筑。从大量石器工具及一些陶器上的稻壳印痕得知这一带氏族的经济生活也是以稻作农业为主,家畜有狗和猪。出土的骨镞、石球、陶弹丸等工具和一些野生动物的骨骼说明渔猎是经常从事的经济生产活动。在手工业生产中,陶器制作处于手制轮修阶段,胎壁较厚,器物种类比较简单,盛行三足器和圈足器,一些陶器上的牛鼻式■身、角状把手与器足颇有特色,有红衣或白衣彩陶。石器的磨光技术和穿孔技术很高,环状大石斧、穿孔石锄、多孔石刀和各式锛、凿都有一定特点。玉石和玛瑙类装饰品比长江流域同时期其它文化更为丰富,显示出手工业发展的技术水平较高。薛家岗文化分布在大别山以东、巢湖以西的长江北岸与淮河之间。以潜山县薛家岗遗址命名,考古资料表明, 这支古老的氏族部落与北阴阳营文化是同一系统的姊妹部落,可能是从淮河流域的青莲岗文化向南迁徙,定居在大别山以东、巢湖以西和南京、镇江丘陵地带的。居住遗址是地面建筑和半地穴式房屋,主要从事稻作农业,出土的陶器和石器与马家浜文化、北阴阳营文化有很多共同特点,其中横长梯形穿孔大石刀独具特色,孔均奇数,为 1—13 孔,最长的石刀达 51.6 厘米。薛家岗墓地中随葬的大量玉石装饰品与北阴阳营文化基本一致。大约在公元前3000 年,北阴阳营文化和薛家岗文化相继与马家浜文化、崧泽文化相融合, 汇流于新石器时代晚期和铜石并用时代的良渚文化。

距今 5500 年以前,辽河平原生活着一些新石器时代中期发展阶段的农业部落。其中西辽河两岸至河北省北部地区的红山文化比较典型。聚落中的房址为大小不同的方形半地穴式。室内地面经过锤打,中央设瓢形灶坑,与黄河中游仰韶文化的居室十分相似。各遗址出土了数量较多的农业生产工具, 也发现了牛、羊、猪等家畜的骨骼。从大量石镞和鹿、獐等兽骨遗存来看, 渔猎经济仍占相当大的比重。辽河下游平原的新乐文化,是比红山文化更早出现的氏族部落创造的,年代为公元前 5300—前 4800 年,属新石器时代中期的最早阶段,经济生活中还保留着明显的中石器时代特点,其丰富的石叶细石器,长身镞、三角镞、尖状器、刮削器等是中国北方细石器工艺传统的典型器物。磨制石器也较多,但主要用于木器加工和建筑。农业生产工具主要是打制的石铲、磨盘、磨棒等。制陶业比较原始,均系手制,多数为夹砂褐陶,器类少,火候低。从全部考古资料分析,新乐文化的居民定居生活还不稳定,农业虽已发生,但渔猎经济占有主要地位,其社会发展水平显然落后于黄河流域。在黑龙江、嫩江流域,新石器时代中期仍生活着以渔猎、采集经济为主的氏族。

在华南地区,大约在公元前六七千年广泛分布着新石器时代早、中期遗存,打制石器与磨制石器普遍共存,渔猎经济的特征明显,但文化面貌尚不十分清楚。至公元前 3000 年前,华南各地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面貌才逐渐明晰了。

③新石器时代晚期。公元前 3000 年左右,中国的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大部分地区氏族经济发展到了龙山文化时期,即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铜石并用时代。

龙山文化以黄河下游的山东章丘龙山镇城子崖遗址定名,各地发现的这种文化遗存基本面貌相似,也分别有不同特点,黄河流域称为山东龙山文化、河南龙山文化、陕西龙山文化等等;长江流域则另称良渚文化、湖北龙山文化。从公元前 3000 年至前 2000 年,是中国大陆的大发展、大动荡、大交流、大融合的时代。经过战争与和平的不断交替,产生了以黄河中游一带为主体的华夏文明,从而使中华民族以整体的面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极大地推动了亚洲古代文明与社会经济的发展。

龙山文化时期,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快,尤其是手工业生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从而不断改变着社会的结构和制度,为奴隶制经济的出现铺平了道路。

黄河中游的几个部落集团,是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氏族制农业经济的突出代表。以潼关为中心的山西、河南、陕西三省交界地区,生活着仰韶文化半坡氏族部落的后裔,他们的主要生产方式仍然是传统的旱地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工具有了改进,磨制石器的数量和质量都超过了仰韶文化,出现了挖土用的木耒和收获用的半月形石刀、石镰。家畜饲养业也更发达了,各遗址出土的猪、狗、牛、羊骨骼十分丰富,其中以猪骨最多。河南陕县庙底沟遗址,经清理的 26 个龙山文化时期废弃灰坑中家畜的骨骼,远远超过这个遗

址中仰韶文化 168 个灰坑中出土家畜骨骼的数量。家畜饲养业的发展必须以农业生产为基础,显然庙底沟龙山文化氏族的农业生产比仰韶文化时期有较大提高。当然,潼关一带各氏族部落的生产活动中,渔猎和采集经济仍占一定的比重。各遗址普遍发现用石、骨和蚌壳制作的箭镞、网坠等渔猎工具, 还有较多野生动物的残骸。以郑州、洛阳为中心的伊水、洛水流域,生活着仰韶文化秦王寨、大河村部落集团的后裔。这里的农业经济也比以前有明显的发展,农业工具中收割谷物的石刀、石镰和蚌刀等十分丰富,反映出农作物的收获量比仰韶文化时期更大。家畜饲养业与潼关地区同样发达。鹿和厚壳蚌是氏族成员狩猎和采集的主要对象。这一地区犁耕技术的出现令人瞩目。河南孟津小潘沟遗址出土了典型的三角形石犁,虽然结构、擦痕和磨蚀情况表明这种石犁还不能深耕,但比起耒耜类挖土方式来无疑是农耕技术了不起的发明。这时的制陶业已基本上使用了轮制技术,大量陶器都是灰、黑色的,可知烧窑工艺已全面处于还原焰烧制的阶段。河南临汝煤山遗址发现的两座窖穴中,还发现了炼铜用的坩锅残片,说明已开始出现冶铜技术。在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氏族中居民生活质量也比仰韶文化时期有所提高。陶器不仅种类更多,器形也有变化,说明日常饮食有很大改进,其中夹砂罐、甑、鼎、鬲、斝、鬶、盉等炊煮器、温热器种类十分丰富。此外,各氏族营地、公共墓地普遍发现的骨簪、骨环、蚌饰、牙饰等装饰品制作更为精美,一方面反映了生活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骨角器手工业生产和加工技术达到了一种新水平。在河南北部、河北南部和山东西部地区,是以安阳后岗

遗址为代表的部落集团。后冈龙山文化是在仰韶文化后冈类型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从生产工具来看,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挖土和收割工具大量增加。这个部落集团除了饲养猪、狗、牛、羊之外,还驯化了马并饲养了猫。从大批箭镞、渔具的出土,可知渔猎经济继续发挥较大作用。制陶业发展较快,受到山东龙山文化先进的制陶技术影响,一些遗址出土了鬼脸足鼎、白陶鬶等山东地区风格的产品。陶窑的结构也有了较大的改进,使火力更集中了,有的陶场还有供水的井。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人口的增殖,每一个农业村落中房屋的数量都比以前增加了,汤阴白营遗址在 1400 平方米的范围内就清

理出 62 座房址,后冈遗址在 600 平方米内发现 38 座房址,都分行整齐地排列着。这时的房屋建筑技术也有很大进步,各氏族营地普遍流行室内铺设白灰面的形式,一些遗址还发现了土坯围墙。河南东部及安徽西北部地区,龙山文化时期生活着与中原其它地区生活习俗差别较大的一个部落集团,集中分布在黄河南岸沉积平原的南北狭长地带。这个部落集团的农业经济发展程度不如邻近的几个部落,农业工具虽有普遍发现,但数量不多,而用于采集和渔猎的工具则比较丰富,多种陶网坠形制复杂,遗址中常见骨鱼镖和大量蚌壳、螺壳堆积,鱼骨也较多,说明这个部落的经济生产以渔猎为主。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中原地区、山东地区两大势力的扩展消长,这一带许多氏族部落逐渐与中原腹地拉大了距离。夏、商之后,这个地域内的氏族部落被中原王朝统称为淮夷。

黄河中游上述四个大的部落集团,在经济生产领域中有许多共同的特点。他们在农业、手工业和其它方面的发展,在龙山文化时期的中国大陆经济发展中起着率先催范的作用。石犁、人工烧造石灰、土坯墙、凿井技术、铜器铸造乃至城堡的出现,说明黄河中游一带的氏族部落内部结构、劳动分工、财产分配等方面都发生了意义重大的变化,经济的发展使龙山文化出现了比仰韶文化晚期更多的剩余产品,从而导致了私有制的产生。龙山文化晚期已进入铜石并用时代,黄河流域各地都出现了较大的城堡、手工业作坊和集市,出现了战争掠夺的奴隶,氏族酋长则依据权势获取了更多个人财富, 成为新兴的贵族。为了保护本氏族的利益和酋长的私人财富,在后冈、王城岗、平粮台等地出现了有高大城墙、栅寨和深沟卫护的大型城堡,奴隶制就在这里诞生了。

新石器时代晚期,黄河下游各氏族部落也全面进入龙山文化的经济发展阶段。泰山、沂蒙山周围地区的农业生产水平比较均衡,手工业生产也表现出同步发展比较一致的特点。只是在一些山区和滨海地带,农业经济不够发达,采集和渔猎居于主要地位。在大汶口文化的繁荣基础上,龙山文化的粟作农业生产规模和产量都在不断扩大和提高。不仅家畜饲养成为一些氏族成员的经常性劳动,而且制陶业和石器制造等手工业生产也有了明确的分工。大量遗址都发现了丰富的农业生产工具,主要有挖土的扁平穿孔石铲、蚌铲和骨铲;收获谷物用的双孔半月形或长方形石刀、蚌刀、石镰及带锯齿的蚌镰,制作都很精良;加工谷物既有用石磨盘、石磨棒的碾磨方法,也有用杵和臼的舂捣方法。个别遗址发现了稻的遗存,说明在粟作农业的同时,水稻也开始在山东种植,扩大了农作物的种类。随着农业的发展,家畜饲养和畜牧业空前繁荣,马、牛、羊、鸡、狗、猪等中国古代的“六畜”在龙山文化时期均已具备,其中以猪、狗最多。从陶器上看,造酒、饮酒、盛酒、温酒的器具迅速增多,酒的大量生产和饮用,无疑也是农业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

的结果。采集和渔猎经济在黄河下游各地已明显退居次要地位,但仍是食物来源的补充手段。在农业经济基础上,手工业的发展也很突出。快轮制陶技术的发展,使制陶业逐渐从新石器时代中期主要由妇女和老人们的事业,转变为氏族内部一些富有经验的家族所掌握的专业生产部门,许多陶器成为交换的商品;玉石器制作技术也有较大提高,人们根据不同的石料制作不同用途的工具;骨、角、牙、蚌器的出土数量相当可观,器物的种类也明显增加了;大批陶、石纺轮的出土说明纺织业的显著发展,许多陶器底部发现了布纹,紧密纤细,其质量显然超过大汶口文化的水平。山东地区龙山文化的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稳定性与独立性、连续性,并对黄河中游,辽东半岛及淮河流域的经济生产有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