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阀世族及寺院对官府的户口分割
门阀世族、豪门大族的依附民和僧尼大众,都是不在国家户籍中注籍, 而是“皆注家籍”(《晋书·食货志》)的,这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普遍存在的。这就形成了世族豪门以及寺院对官府的户口分割。被分割的人口数量之多和它对国家户口比数之大,都是相当可观的。一些大家族的依附民、部曲、客等,往往是数百人数千人。曹魏时的李典,有“宗族部曲三千余家”
(《三国志·魏志·李典传》)。东晋的刁协,有奴客数千人。桓家是江东大族,部曲遍于荆楚。南齐的刘善明,泰始初年,收集门宗部曲三千人。夜斩关,奔北海。刘怀珍门附殷积,启上门生千人充卫宿,孝武大惊。北魏末年,渤海高乾之弟高慎,有本乡部曲数千人自随,弟昂自领乡人部曲三千人, 弟季式白领部曲千余人马八百匹(《北齐书·高乾传》)。高家的部曲跟随主人当兵打仗的私兵性强些,但他们的依附民性质没有改变。
魏晋南北朝时期依附民总人口数字不见记载,因而也很难得出依附人口和国家编户人口的比数。但根据材料,可以断言它的比数是相当大的。《晋书·王彪之传》载,彪之作会稽内史,在郡八年,豪右敛迹,亡户归者三万余口。又《山涛传》载,山涛的儿子山遐作余姚令,时东晋初建,法禁宽弛, 豪族多挟藏户口以为私附。遇绳以峻法,到县八十天,出口万余。这两事都在东晋初期。我们见不到东晋各郡县的户口记载,《晋书·地理志》记载的, 是西晋的郡县和西晋的户口。据《晋书·地理志》,会稽统十县,有三万户,
一户以五口计,约十五万口。王彪之作会稽内史,八年出三万余口,约等于会稽人口的五分之一。但这三万余口,大约不会是会稽依附民的总数,依附民的实际数字当大于这个数字。余姚是会稽的一个县。会稽有十县三万户, 平均一县应有三千户,以一户五口计,约有一万五千口。山遐作余姚令八十天就括出一万余口,即大约和余姚县的人口数相等了。如前所说,山遇也不会把所有依附民都强夺回来。那么,余姚县的依附民数要大于县领人口了。当然,这不能当作统计数字看,也可见依附民人口之多了。
佛教寺院僧尼大众的急剧膨胀,也构成严重的人口分割。南朝以梁武帝时佛教最盛,寺院僧众和依附民当也最多。郭祖深对梁武帝说:“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穷极宏丽,僧尼十余万,资产丰沃。所在郡县,不可胜言。道人
(即僧人)又有白徒、尼则皆畜养女,皆不贯民籍。天下户口,几亡其半。⋯⋯ 请精加检括⋯⋯不然,恐方来处处成寺,家家剃落,尺土一人,非复国有。”
(《南史·循吏传·郭祖深传》)
北朝僧尼数和户口数都有记载,人口分割的形势更为明了。北魏末年, 僧尼大众有二百万人(《魏书·释老志》)。而北魏盛时人口有五百万户(《通典·食货七》),户以五口计,人口数是二千五百万。僧尼和编户民的比数大略是一比十一。北齐的僧尼有三百万,而编户民只有二千万(《通典·食货七》)。两者的比数是一比七,大约八个人里面就有一个僧尼。北周编户民有九百万(《通典·食货七》),僧尼有二百万,比数是一比五,就更严重了。
僧尼大众之外,北朝寺院也另有依附民,数量很大。《魏书·释老志》载:“昙曜奏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粟六十斛于僧曹者即为僧祇户,粟为僧祇粟,至于俭岁,赈给饥民。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课。高宗并许之。于是僧祇户、及寺户遍于州郡矣。”僧祇户以平齐户开始,而后来的僧祇户决不限于平齐户,“及诸民”中的民就是平齐户以外的人。“遍于州郡”的僧祇户和寺户(即佛图户),都是当地人。佛图户既然“兼营田输课”,他们已有点像西晋参与屯田后的奴隶,他们的身分已开始向依附民转化了。
人口分割最严重的时期,在南方是梁朝,在北方是北齐。依郭祖深的说法,梁朝依附民的总数约是天下户口之半。北齐还要严重。《隋书·食货志》称:北齐时“豪党兼并,户口益多隐漏⋯⋯户口租调十亡六七”。文宜帝高洋的诏书也指出:“乃有缁衣之众,参半于平俗:黄服之徒,数过于正户。”
(《广弘明集》卷二四)前者是就豪门大族说的,后者是就寺院说的。
依附民的众多,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经济的一个特点,是区别于秦汉和唐以后的社会的一个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