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铠甲

三国两晋以来,铁铠甲数量质量均有提高。首先是门类增多。曹植《先帝赐臣铠表》言及黑光铠、明光铠、两当铠、马铠等等。铠甲的防护部位日益增大。三国初的马铠,由面帘、鸡颈、当胸、马身甲、搭后、寄生、鞍蹬

(《中国军事史》第一卷《兵器)第二章)构成,形制相当完备,除四足外, 全身其余部分均在铠甲的防护之中。铠甲的坚硬度增强。刘宋时官造“诸葛亮筩袖铠帽”,“二十五石弩射之不能入”(《宋书·殷孝祖传》)。此铠是否沿用诸葛亮“五折刚铠”(《诸葛亮集》卷二《作刚铠教》)的制法, 已难知其详。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铠甲多由官造。《隋书·刑法志》言南朝齐梁刑制, “劫身皆斩,妻子补兵。遇赦降死者,■面为劫字,髠钳、补冶、锁士终身”。冶、锁士专为朝廷造兵器甲仗。私家亦可自造衣甲。《晋书·祖逖传》:“(元)帝以逖为奋威将军、豫州刺史,给千人凛,布三千匹,不给铠仗,使自招募。” 于是逖“屯于江阴,起冶铸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