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戎和理民

陈寿评论诸葛亮,称他“于治戎为长,奇谋为短,理民之干,优干将略”

(《诸葛亮传》)。治戎和理民,是封建时代治理国家的两大纲领,在和平时期是这样,在战争时期也是这样。这是丞相应当尽到的职责,也是有丞相才能的人才能尽到的职责。蜀汉在三国中的根基最薄,取得基地的时间最晚, 诸葛亮能辅佐刘备父子在当时激烈复杂的斗争中,与魏、吴鼎立,极为不易。这种成就,是跟诸葛亮治戎和理民的成果分不开的。

陈寿称誉“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饬者虽轻必戮。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庶事精练, 物理其本,循名责实,虚为不齿。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三国志·魏志·诸葛亮传》评曰) “用心平而劝戒明”,是诸葛亮贯彻于军政民政的一贯作风。“刑政虽峻而无怨者”,表明这位政治家的深刻的政治影响。

有关诸葛亮的事迹,见于史籍者不多。就流传下来仅有的简略记载而言, 如建兴六年街亭失败后,取西县民千余家还汉中。建兴十二年屯田渭滨,耕者杂于居民之间而百姓安堵。这都表明,诸葛亮的军队是节制之师,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很难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