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中世纪末期的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

15 世纪末,德国人民在所辖疆域内是富庶的,土地得到了精耕,绵亘的森林地带得到开拓,矿业得到充分的利用。在欧洲所有国家中,德国在“黑死病”流疫中蒙受的损失最小。德国商人在西方商界中独占鳌头,汉萨同盟控制着北海,南德人从他们在威尼斯的商行代理处向整个欧洲运销东方香料。德国的工匠以他们娴熟的技能和精制品驰名世界,市民们的家中珍宝充盈。自然经济让位于货币经济,资本和信贷通过德国金融巨头的代理处成为商业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特征。欧洲的君主则是德国金融巨头们的主顾。①

商业促使了城市的繁荣,城市是 13~15 世纪德国生活中的经济特征。在德国中央集权软弱之时,城市却很强盛。城市并不是社会的统一体。14 世纪的行会战争,具有经济的、社会的、也具有政治的性质。城市不是民主的, 因为财富产生新贵族。其下层为无产阶级,他们是动荡时代的危险因素。呢绒工人和呢绒商、羊毛商之间的冲突,实际上是劳动与资本的斗争。16 世纪初,许多城市中都有无产阶级为争得权利,反对市议会而掀起的新的斗争。然而城市足够的强大,对初次的挑战满不在乎,但是,几年以后,城市无产阶级与不满的农民在德国农民战争(1525 年)中联合起来了。

  1. 至 15 世纪,德国整个市民阶级的地位逐渐地得到改善,而无产阶级

和农民的景况从 13 世纪起日趋恶化。地方势力由于未受到国家的限制而恶性膨胀。致使农民在纳税、交租、徭役和以货物或劳役抵充租税的形式下,蒙受经济上的严重剥削。这种情况,因新出现的一类小官僚——阁员的盛行而愈甚。这样,在中世纪晚期的德国,我们看到在欧洲别的地方没有的一种社会现象,至少在同等程度上,普通农民和市民之间分化日益加深。或者换句话说,一边是市民的稳步上升;一边是农民的稳步下降。市民和骑士使得农民孤存独处,比以前更加没有保障。或许是由于他们的压力,或许是由于因袭了政治和社会的滞惰,土地上的农民被这两股巨大的能动因素所钳制,生活显著地降落下来。而这两股势力之一的市民阶级因他们广泛的利益和致富需要手工劳动者,便给受压深重的农民以避难之所;而军人阶级——骑士们唯一的财源则在于定居在他们土地上的农民,农民必须供养他们、他们的家属和侍从。为了从一方财产的权利和另一方依附、无靠的地位的这种交易中得到一切利益,最终,他们用尽阴谋手段。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对劳动的特殊剥削不断加重,受磨难的、惶惑的劳苦者,终于起来造反了。

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变化,弃农经商的实际价值,深深地影响着下等贵族骑士。他们的产业遭到分割。随着火药的发明,这些人在军事上的重要性消失了。他们住在远离城市的山上,固守着自己的武器和无实际内容的特权。然而,优雅的骑士风度,掩饰不了潜藏在其背后的贫穷和衰落。

这个阶级厌世反感的结果,是骑士与城市之间的战争。虽然这些下等贵族的一部分,仅仅以和平方式争取他们的权利,但其中的激进派则甘愿以作战度日。但是,到 15 世纪末叶,劫掠和私家战争已迅速加剧。在德国,强盗们的劫掠肇事使商业贸易比低地国家更不安全。许多人服役不是为了犒赏, 而是为了战利品,而他们的受害者——农民和城市即使抗议也毫无效果。另

① 《经济杂志》第 12 卷,第 76 页。

一方面,骑士声称高等贵族压迫了他们,尽管仍要求他们履行兵役义务,但剥夺了他们旧日的渔猎权。

关于整个德国农民阶级的状况,特别难于恰当地予以概述,因为在某地可能存在的事实,在另一地就可能不存在。例如,在摩泽尔河流域,农民的境遇是极悲惨的;而在士瓦本,当农民丧失利益时,却情愿为了维护他们的权利而战斗。从个别地方的情况是不可能得出一般结论来的,同样,也不可能对各地情况都了如指掌。不同的作者撰写了各具特色的报导,但时常忽略了说明他们讲的是那个区域。在德国,农业居民的第一等级,是由为数不多的,获得了人身自由和占有少量土地的自由持地农构成。这些持地农民在农业居民中只占极少数。当然,土地几乎完全属于教俗封建主所有,他们将土地划分为出租地,租给自由佃农。自由佃农是农民的第二等级,他们交纳地租,取得对土地的使用权,人身上是完全自由的。在没有自由持地农的一些小公国中,自由佃农的地位仅次于牧师和贵族。再进一步分下去,远远超出其它等级的,为数最多的是半自由佃农,他们虽有人身自由,但又被羁束在土地上。德国的附属农即属此类。居于社会最低阶层的是农奴,他们受到苛刻的奴役,还要蒙受体罚。但除波罗的海南岸的波美拉尼亚以外,其它地方的农奴数量不多。他们只能连同土地一道被出售。在 15 世纪,也有关于自由佃农降为附属农的实例,但总的来说,到了这一世纪的末叶,旧有的附属农都上升为自由佃农了,尽管他们还受土地使用权的严格限制,束缚在其租地上。可是,迟至 1750 年,在希尔德斯海姆主教区,总计为 8000 农户的田庄

中,大约有 4500 户是农奴。

农奴必须履行两种义务,既要交纳一定数量的产品,又要提供一部分劳役。为了支付前者,得交纳 1/10 的谷物、蔬菜、牲畜给封建主。有的地方, “遗产税”①高达 30%。农民也要用自己的马匹为领主服劳役,他们被指派在家里、厨房、森林或者葡萄园服役,也去打猎、捕鱼以及服一般的差役。有时劳役是按习惯规定的,而有时则不然。这是一种沉重得难以忍受的劳役制,特别是在劳役没有一定限度的时候,因为服役期间,农民是无权支配自己的时间的。这些劳役有时很苛刻,但也常随领主之意愿而减轻。因此,可以恰如其分地说,这种劳役是无一定规章可循的。骑士、王公、神职人员为了满足生活上的日益奢侈的需要,总是企图加重下属农民劳役,使之更加依附于自己,这是有例证的。但农民真正受压迫的时期大概是从 16 世纪开始的。

中世纪末叶的形势,正好给予农民勇气。人口的增加,城市消费的扩大, 为农民提供了现成的市场,这意味着舒适和富足的可能。德国不仅仅全部的农村人口,即便是城市大部分居民,也依靠农业为生。因而,粮食大幅度的增加,价格是极其低廉的。大约在 1500 年左右,萨克森一双鞋售价为 3 格罗

申、一只绵羊 4 格罗申、一车柴 5 格罗申。当时的讽刺作家们都强调农民的富裕,但必须记住这些作家们描述的不是他们自己那个阶级。温菲林说:“在德国许多地方⋯⋯农民们由于富裕而挺直了脖子,并追求舒适。”1478 年的

《奥地利编年史》中断言:这些农民“穿的长袍和饮用的葡萄酒比他们的领主都好。”食物是丰富的,1482 年的《萨克森法令》记载道:雇用刈草人必须保证每餐有四个菜方能令其满意。当时,人们认为有必要以节约法令来规

① 农奴死后份地归还领主,农奴的子女需要继承份地时交纳的一种捐税,也称为“死手捐”。——译者

定普通人的衣着。15 世纪期间,有人抱怨说:“30 年内没有真正的农民出生。”一个讽刺作者不赞成对农民称呼“高贵的阁下”。农民问道:“为什么不能?我有很多钱,并且像贵族一样穿戴。”实际上,在 15 世纪,特别南部德国的

农民,并不像 100 年以后那样寒伧可怜。

在农民眼里,领主是最有权力的阶级,他们给了佃户们谋生的可能,但提供了最激烈的抱怨理由。例如,即使在冰雹或暴风雨袭击的急景凋年,领主的租税也必须交付,而且总是供纳最好的产品。领主们积极地参与贸易和生产,但他们愈活跃,农民景况愈坏,他们成为农民们最凶恶的竞争者。利用他们的权势,把农民撵出市场。农民愤懑不满的又一个原因,是领主爱把公有地攫为己有,因而缩小了农民对公有牧场、森林、水源的使用权。林木的采集被禁止,领主的牛羊在公地上牧放,也唯独领主才有打猎和捕鱼的特权。领主作为地方法官的地位,为更加不公正开了路。

牧师也要求农民交纳沉重的什一税,贫穷的代理主教必然压榨在其教区内的农民以谋生活,乞食修士则依赖农民施济。“教堂花费农民的钱多,而满足他们的少。”也许农民的不幸更多是缺乏自由,而不是经济上的需要; 他们无力反对剥削。

国家也在扩大它的活动范围,侵犯领主的权利,强占公有土地。在 15 世纪的蒂罗尔,森林和溪流被视为贵族的财产,或是从公有地中划出供给矿业,或设置熔炉。对于蒂罗尔来说,国家控制公有地是一件大事情,因为它拯救了森林,但农民只看到他们丧失了权利。当地的诸侯,也企图控制木材运输和金属冶炼必不可缺的水力。农民被迫给新来的矿工移民们提供生活空间,允许他们享用本地的森林和牧场;移居者享受这些权利,但不承担任何义务,造成了乡民和矿工之间的很大差别。这一时期的国家已初露专制主义的端倪,它的权利范围甚至比今天更大,然而,在庇护农民免遭领主不公正的待遇时,它还显得无力。国家对立法和司法的重视,有利于国库充盈,而贪赃枉法的官员导致了下层人民对整个上层阶级的反感。国家立法对土地问题的处置是微不足道的。《巴伐利亚立法》(1474 年,1501 年)或者《马克西米连的立法》(1510 年、1518 年)中几乎都没有提到农民问题。中世纪唯一的普遍土地条例,即蒂罗尔的土地条例(1404 年)也毫无效果。由于国家不能解决土地的社会问题,到中世纪末期,阶级差别扩大了。

如上所述,各地的农民状况也许并不都那么糟糕,但由于领主不断加重租税盘剥,处境越渐恶化。士瓦本、法兰克尼亚、莱茵、蒂罗尔、斯坦尔马克、上奥地利的农民运动,多是针对封建领主违反往常的惯例、法规等等行为而进行的。1525 年农民战争的序幕的口号也是“破除新规,恢复旧法!” 农民始终都正确,事实上是不可能的;但当许多地区的农民都提出同一要求的时候,他们就或许是正当的了。宗教改革之前的农民起义并不总是属于同一类型,但耕地的不稳定、社会和宗教因素的错综交织等多方面动因,构成15、16 世纪初期农民运动的特征。城市已开始与上层阶级斗争,并显示出了一股郊外农民达不到的力量。社会的动乱,并不是由重大的原则问题,而是由具体的不满所引起。农民以胡司派起义和瑞士的革命为榜样,对共同利益有了认识,便组织起来进行斗争。1458 年,在萨尔茨堡反对铸制劣币举行了一次成功的起义;而在 1478 年,卡林西亚联盟①公开反对土耳其人,但也包

① 卡林西亚为奥地利南部行省,濒临德拉瓦河,邻南斯拉夫边界,故有反对土耳其人威胁的直接需要。但

含了经济和宗教上的要求,却没有实现任何改革。在肯普滕修道院占有的土地上习见的景况之恶劣,已到了声名狼藉的地步。佃农完全被掠夺了,自由农民沦为农奴。因增加额外税收,1491 年爆发的起义,第一次使城市和乡村的不满分子联合在一起。但这次起义没有取得什么成效,景况依然如故,一直到 1525 年以前。到 15 世纪末,各种日益增加的迹象预示着酝酿中的风暴, 其中心似乎在莱茵河流域、德国西南部和奥地利。农民有时因旧的税收而不满,有时因新租税而抱怨,有时则因丧失公有地而苦恼。在奥地利,乡民和城市、下级牧师结成联盟,以毁灭、谋杀,劫夺和纵火来发泄不满。马克西米连在他的奥地利辖区内企图以处罚来求得公正,甚至主张减轻负担。贵族们自然反对这一主张,结果,农民的负担比以前更加沉重了。

至此,农民的纲领对减轻地方的不满已显得保守;他们没有改革世界的思想。但是,狂热者们发现,骚乱动荡的环境对他们反正统观念的传播有利。很快,推翻整个现存制度就成为农民的普遍要求。在波希米亚,爆发了“胡司派运动”,那里的农民比他们的德国兄弟处境更糟。激进党徒吸引了不少心甘情愿的听众,但起义以后,农民的状况只是变得更坏,而“波希米亚精神”则被游说的传教士带进了德国。15 世纪的第一次农民起义,即反对帝国城市沃姆斯的起义,引起了巨大的骚动。

尼科劳斯豪森的插曲也许是早期运动中最引人注目的。汉斯·贝海姆① 是禁欲主义者和狂热派,他究竟是不是一个骗子,还无定论。他预言在现世实现人人平等的舒适生活,这些社会主义的宣传,吸引了来自德国四面八方的民众。这一重要的法兰克尼亚运动,展现出来的阶级仇恨和广泛的不满, 是 1525 年以前任何一次激动人心的运动所不能比拟的。法兰克尼亚的联合, 预示着来日的危机。

或许,我们所引证的这些连续不断的起义的实例已足够了。农民的秘密组织遍布全国。他们的旗帜标上了“鞋会”的标记,那是从 1468 年在米尔豪森附近出现以后,便被乡民们佩带而成为不满斗士的徽标的。在民间进行调查,经济方面的抱怨甚于社会方面,社会方面又甚于宗教方面。这种宗教方面的不满,不是表现在 教义上。农民们一定程度上以旧日的权利为借口, 他们要求废除新颁租税,渴望着像过去那样享有公共森林和牧场。但也有一部分人的要求具有乌托邦,即空想共产主义的倾向,想要推翻封建主义,他们这样说道:“财产必须共同享有。”劳工阶级在农民运动中出现了,他们成了领导运动的批评家。他们已经是一个自为的阶级,并意识到是劳动人民的生产养活了上等阶级。

这一时期的文学作品表达了农民对天主教会、封建制和资本剥削的愤懑。农民和作家们都怀着同样的痛苦心情,期待同一个救世主——皇帝。但是,由于实际状况,马克西米连在改革方面的尝试,看来毫无成效,未能摆脱因循守旧的桎梏。纵使他有意作革命性的改革,也没有必要的实力控制那些独立自重的贵族。德国各处天怒人怨,只要有最微小的借口,都能够导致人民联合起来反叛。

  1. 世纪德国的生活是复杂的和多方面的。要广泛地了解社会状况,仅仅记住农民的抱怨和城市无产者生来即要制造麻烦是不够的;必须记住维也纳

关于该联盟,史料少有提及。——译者

① 1476 年领导法兰克尼亚农民起义的领袖。——译者

奢糜的宫廷生活,仍旧拦路打劫的骑士,以及市民豪华的住宅。德国不仅仅是富格尔家族和韦尔瑟家族的本土,而且也是丢勒①和梅兰希顿②的国家。文艺复兴多方面影响的巨大潮流,逐渐波及到北部,而这时的马丁·路德刚刚成年。

对德国历史上的这些考察,可以用 15 世纪“接受”罗马法的有关资料作结。因为罗马法的引用,对德国的商业状况有很重要的影响。但是,我们必须首先审查势必被取代的本地法律的性质。条顿法在其应用上是个人和地方性的。政治上的分权,阻碍了共同的德意志法律的制定。像封建领地和教会人士各行其是一样,乡镇、城市、地区都有自己的法律,没有一致的法律原则。依社会地位而定的各种法律中每一国民集团的权利和他们自己的法律观念都得到了公认。骑士有“采邑法”,农村一般有“土地法”,庄园里有“领主法”,城市有“城市法”,行会有“结社法”,农民有“农民法”。15 世纪初,这些法律没有被编辑成典作为准则,并且常常互相矛盾。所以,在巴塞尔议会上,一致提议编纂各省完善的法律,摈弃粗劣的法律,——那是一件海勒立斯①的艰巨工作。15 世纪末叶,出现了仿效《萨克森法律汇编》和

《士瓦本法律汇编》的格式制定地方法典的倾向。

在《萨克森法律汇编》中,德国法律达到了最完善的程度,从来没有一部法典有如此完备的人民性且不受外来的影响。它是 13 世纪由艾克·冯·雷普高编辑的。它在德国是空前的,但成为后来德国所有法律形式的样板。它的目的是传播萨克森自由人民的法律,排斥采邑法、领主法或城市法。此法典的效力是武装了德国的北疆,以防止罗马法的侵入。在大空位时代,最初用拉丁文写成的《萨克森法律汇编》被译为高地德语。

《士瓦本法律汇编》也编辑于 13 世纪,它是以《士瓦本法》和《巴伐利亚法》为基础的。《士瓦本法律汇编》不仅大量借鉴了《萨克森法律汇编》, 而且也有赖于罗马法律、宗教法规和帝国法律。其目的是传播超越纯粹地方团体的立法原则。对这些立法的某方面的研究,可以正确评价这些法典的系统和完善。例如,《士瓦本法律汇编》对矿业的管理就作了许多明细的规定。从这一点可以断定,13 世纪以来德意志帝国使用的各种精心制定的矿山管理条例,是德国的法律,而不是罗马法。

这种地方法律与德国 14 和 15 世纪所经历的从自然经济到货币经济、从农业到商业过渡的经济变化不相适应。许多新问题超出了旧日土地法的范围。必要的新工具在罗马法里面已经齐备,把罗马法引入德国法律的重要性应是毫无问题的。它的影响渗透到经济和政治领域,甚至涉及到伦理和宗教

① 丢勒(1471~1528 年),德国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的油画家、版画家,素描画家和雕塑家。以真挚、鲜明、质朴的性格描写为其创作特色。他的作品中反映出人文主义的观点与中世纪宗教世界观的斗争,以及德国人民反对罗马天主教会的精神。主要代表作有《启示录》、《圣·哲鲁姆在书斋中》、《骑士、死神、魔鬼》、《四圣图》等,并著有四卷《人体比例研究》专著。——译者

② 梅兰希顿(1497~1560 年),中世纪德国教育学家。号称“日耳曼教师”。教育思想表现为人文主义思想与新教相结合的特点。他倡导学生阅读古典作家的作品,但由于他创置的学校未能摆脱神学的统治,故宗教的偏执和猜忌得到了发展,新经院主义的思潮盛行。——译者

① 亦有译为“赫尔克里士”或“赫拉克勒斯”的,海勒立斯为希腊罗马神话中主神宙斯之子。相传他历尽艰辛、完成了迈锡尼国王欧律斯透斯要他做的 12 件苦差事,被后世誉为最艰巨的“12 件英雄业绩”。—

—译者

的范畴。封建制度在罗马法面前衰颓了。在这一发展过程中,针对上层阶级和政治上的掌权者有许多怨言,但没见任何反对罗马法的普遍的、深刻的怨言。罗马法的这一和平的胜利,也许归因于俗人掌握了科学知识以及学者们在宗教上的优势。由于半自由的德国人沦落到罗马农奴或奴隶的地位,故传统和普遍的看法是,罗马法在德国的引用,给农民带来了极大的苦难。这样, 阶级对抗就扩大了,并为“德国农民战争”奠定了基础。然而,费伊①却指出: 在农民身上产生的这个影响,仅仅是传说,而且,16 世纪的著作中,没有表现出罗马法之引入德国使德国农民降低到罗马奴隶身份,农民也不全都反对罗马法;罗马法的通行,并不是德国农民战争的原因,农民战争的原因在其它经济、政治和宗教领域内可得到充分地解释。对此问题,卡塞赞同费伊的看法,他最近写道:“采用罗马法并没有使农民的状况恶化,因此,与农民战争的原因是无关的。”

观察了德国,我们再转向意大利。15 世纪末叶,意大利经济衰落的迹象已洞若观火。很显然,与 1494 年法国的入侵这类不幸事件无关。威尼斯已不再是近东国家而成为意大利的了。①它在大陆维持其势力扩张,与米兰公爵和教皇抗衡这一政策不仅招致在东方的失利,而且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伦巴第在米兰公国的统治者维斯孔蒂和后来斯福尔扎贪欲无度的财政剥削和奢糜滥费之下呻吟。甚至佛罗伦萨也流露出衰亡的征兆。佛罗伦萨曾几乎享有优质毛纺的垄断权。但是,由于不只在意大利,而是远至南德、佛兰德和法国南部的其它地方都实现了地方性的生产技术的改进,佛罗伦萨毛纺业的垄断被打破了。加之,在欧洲广泛推行的一次贸易保护政策,即寓禁关税(从中我们会看到重商主义的最初表现形式),对佛罗伦萨很为不利。

然而,佛罗伦萨人没有退避三舍,没有对自己工业的日益瘫痪等闲视之。像邻国那样,他们寻找了保护贸易的补救方法。即:禁止出口毛织工业中使用的原料和许多有关的物品,例如:羊毛投梭、剥毛具、毛线、毛布边角料、铁制织布机、染料、明矾、铅制商标和签条等等。对歧视佛罗伦萨商人的意大利城市的呢绒一概排斥。但是,这一措施却产生了有害的结果,因为买不到佛罗伦萨呢绒,意大利的消费者便惠顾自家的生产者,从而助长了他们的发展。国外市场既已丧失,细呢绒行会无论如何也要保住国内的市场,他们企图以建立专利权来实现这一措施。1452 年,作了初次的尝试,当时,某种类型的进口纱线已禁止出口。然而,最有效的手段是 1458 年 8 月 22 日的立法,这个立法在细呢绒行会的坚持下由市议会通过,以每年由细呢绒行会交纳 4000 佛罗林给国家作为立法的报酬。这一立法禁止在佛罗伦萨出售所有国外布匹,只有一些不足道的例外。

这样,羊毛行会基于自己的利益和保护贸易制度而发起的运动,自 1393 年试图采用高额保护关税开始,便有了合乎逻辑的结果。顺便提及一句,如此强有力的法律能够被市议会通过,也显示出这个颇有实力的行会团体的巨大势力。一些著者在 1458 年的这个法令里看到细呢绒行会的衰亡。但是,倘

若我们依照多伦的说法,事实就不是这样。从 15 世纪初叶以来,呢绒行会的

① 费伊(1876~1967 年),美国史学家、被认为美国最有名的德国史权威。——译者

① 15 世纪末,随西、葡两国的海外探险,新航路开辟,西欧与东方的贸易由东部地中海渐移至大西洋沿岸, 故此时威尼斯的势力已达不到利凡特(近东),只作为意大利半岛的一个城市国家而存在。——译者

业务已经走下坡路了。在这个时期,进口外国半成品呢绒经加工后转卖的业务也停止了。此后,它只在意大利北部和利凡特经营国外呢绒的批发贸易, 以及在国际贸易中有利可图的其它各类商品。①

1458 年的立法,只是完成了已经接近其结局的衰败颓落的过程。从那时起的细呢绒行会,仅仅从事对教会建筑和福利机关的管理工作以及关注金融事务。1532 年以后,当共和国崩溃之时,“在佛罗伦萨的史册上,这个古老的大行会,占据了 500 多年的工业、商业、社会和政治上的绝对优势以后, 迂缓地然而又是必然地衰败了。它的死亡和入土一样毫不引人注目,没有一个书记给世人留下一个字,说明它断气的时日。”①

  1. 世纪时,佛罗伦萨的羊毛工业和羊毛行会彻底地让位了。在大公科西莫一世统治时期,与羊毛行会有关的商馆数量减至

    168 个,16 世纪末叶前又减到 88 个。羊毛行会与其古老的竞争者*殊途同归,厄运相同。它销匿的准确日期无人知晓,或许在斐迪南一世(1556~1564 年)统治期间,根据《圣米歇尔法规》关闭其领事馆,收回其所有权之日。

至于热那亚国家,已成为法国的属地,繁荣已经消逝。但意大利仍是一个富裕的国家,而灾祸正寓于它的财富之中,因为它的富裕,招来了 1494 年法国人的入侵。随后,德国人、西班牙人又纷然而至。1455 年,那不勒斯的税收是 31 万都卡特,佛罗伦萨是 20 万都卡特,教皇国是 40 万都卡特,米

兰是 50 万都卡特,威尼斯是 80 万都卡特——与西班牙国王们税收额相同。

1492 年,那不勒斯税收总计达到了 60 万都卡特,佛罗伦萨增至 30 万都卡特, 威尼斯高达 100 万都卡特。然而,这些数字往往使人误解,实际上,1455 年至 1494 年之间税收的增加并不说明社会财富的增加,而是税收敲榨和财政勒索加重的结果。意大利君主们耗尽剩余,动用国资,最终使国家落到悲惨的境地。罗马不像其它国家,它处于最有利的地位,因为教皇们征收全欧的宗教赋税,从而补充了教皇国的地方收入。但是,宗教改革的爆发和 1527 年罗马遭劫,最终也给罗马带来了灾难。

美洲的发现给西班牙带来了财富。地理大发现的影响我们随后会予以考察。然而,无论是农业、工业,还是商业方面,都没有使西班牙的财富有大的长进。查理一世(也是神圣罗马帝国的查理五世)是一个佛兰德人,并非西班牙人。在他结婚之前,曾订婚 10 次,最后与一个没有给他带来任何领地的公主完婚。作为哈布斯堡家族的首领,他必须阻止宗教改革运动的深入和土耳其人的进军。西班牙给他提供了军队,而他的经费则来自佛兰德。在西班牙,除了摩尔人的王国以外,生产相当落后,随着 1492 年摩尔人的被驱逐, 西班牙王国的国民中,丧失了最勤勉的能工巧匠。

从 1512 年路易十二死后到 1559 年,*欧洲的战争实际上从未间断过。查理五世、法兰西斯一世和亨利八世所遵循的政策,完全是粗俗的,重物质利益的。首先他们对领土贪得无厌,除土地、头衔和金钱而外,别无他望,他们不能预见一次征服的更广泛的价值。其政策,在马基雅维利的著作《君主论》中已有陈述,该书把西泽·博尔吉亚**和天主教徒斐迪南奉为圭臬。战

① 多伦,前引书,第 422 页。戴维逊,前引书,第 4 卷,第 2 章,第 246 页。*登记死者的记录员。——译者

① 斯塔里,前引书,第 138 页。*指细呢绒行会。——译者

争因个人目的而发动。复杂混乱的联盟没有任何益处,统治者的行为,对于他们的国家利益毫无关系。总之,君主们的政策是失败的,它给本国臣民带来了灾难和痛苦。然而,君主们死抱着这些错误的政策,直到宗教战争产生新的结果为止。即使是在同一个政府的政策中也存在着内在矛盾和尖锐的对立。于是当查理五世的卡斯蒂利亚的顾问们发出战争叫嚣的时候,而低地国家*却希望与法国和平了。

欧洲战争的主要战场是德国和意大利。这些国家,是欧洲政治上最四分五裂的国家。意大利的大国有威尼斯、热那亚、米兰、教皇国和那不勒斯。在这些地方,不是贵族阶层发动战争,而是意大利本身为侵略大开着门户。那不勒斯和米兰特别刺激了法国和奥地利的贪欲。德国也有类似的分裂,像意大利一样,德国只是一个地理学上的名词。皇帝力图增强他的权力,但被土耳其人和法国人牵制。最后,像我们在 1512 年和 1520 年的战役中看到的

那样,英王亨利八世又重新对法国提出了王位继承权的要求。从 1494 年到

1559 年一连串的、充满了戏剧性事件的战争,可分为三个主要阶段,但没有带来重要结果。

为争夺那不勒斯和米兰领有权的战争,最初是法国占有优势,后来是哈布斯堡家族。在这些战争中,产生了一种新的军事手段,即靠长矛装备的步兵部队,这是由瑞士人首先使用的。火器对他们威胁不大,好像回复到了古代希腊的方阵战术。尔后,这样的步兵部队在西班牙被模仿建立,接着是德国的执矛骑兵,最后在法国使用。战争中,教皇尤利乌斯二世在中部意大利重建了教皇国。

1515 年,法兰西斯一世在帕维亚被俘;1527 年,罗马又遭洗劫。这样, 教皇和英国结成联盟共同对付查理五世。法国与土耳其联盟,乃是一件前所未闻的事件。这一结盟之后是 20 年的战争,直到 1559 年,法国才明确地放弃了它对意大利的领土要求。

德意志王公们因皇帝而惴惴不安,遂与法王结盟,皇帝则被迫放弃了任何干预他们独立的企图。简言之,75 年的战争,以米兰公国和那不勒斯王国归并于奥地利王室和教皇国的巩固为唯一结果,战争的结局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