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德意志的城市同盟

最享盛誊的德意志中世纪经济史学家印那马·斯特涅格在其最后一卷书的序言中这样写道:“一千多年已经过去了,这个漫长而确实重要的时期足以使我们能够明了德意志是如何发展成一个极其富有、率先开化的欧洲民族。”

在 13、14 和 15 世纪,德意志是欧洲“最杰出的”市民国度。它既不象法国,也不象意大利,而是自由城市的国家。有很长一段时间,莱茵河上游和中游河谷地区的城市只建于河的左岸。直到 15 世纪,大量特许状的颁布才使莱茵河右岸地区日益重要。直到此时,主教们一直小心地维持他们的权力, 而在领主辖地内城市生活却缓慢地发展起来。

有些城市公社是由农村公社演变而来,但不能说所有大城市都起源于农村社会。我们应该注意严格意义上的商业城市和设防城市之间的区别,设防城市特别是以围绕它们的城墙为特征的。它们拥有的豁免权使之与周围的农村相区别,此类聚集起初是为了适应军事需要,但在平时,居民们则从事农耕。

另一方面,商业城市即使不是起源于市场,也基本上受市场精神的影响; 其内部组织几乎全部依据管理市场的“特别法”而建立。这种特别法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王室特许的结果。事实上,如果没有正式的批准,商人就不能从事贸易,因为古老的严格的民众法形式已在社会事务中产生了一种狭隘的排他意识。最初,它应用于严格限定的环境,但最终变成了习惯法。我们必须看到由原来的年度市场演变为每周市场的重要性。起初给予行商们的特许地位,终于也给了坐商们,他们得到的法律特权遂成为城市法的基础。最初以解决开市期间的商业纠纷为目的的法庭逐渐僭取了随时审理“城郊”以内任何地方有关财产诉讼的审判权。这样,商人阶级就促进了城市居民中共同的市民精神的发展和新的市政保障的形成。

虽然,德意志城市的兴旺发展的开端可回溯到 11 世纪晚期,但其发展最快的时期则在 13 世纪。1231 年,腓特烈二世为了买得主教和大贵族的支持, 批准了诸侯会议通过的反城市立法。但这只是一个空的姿态,因为无论皇帝还是教俗诸侯都不能遏制德意志城市的发展。

1250 年,霍亨斯陶芬王朝的灿烂历程结束了,它抱有的美梦归于破灭。德意志政治上分解为一大群半独立的诸侯国,包括:公国、侯国、伯国,巴拉丁伯爵领地、封建化的主教和修道院管区以及居住着顽强的市民的自由城市。但是此种政治上的分解并未造成社会分解或经济衰退。相反,全德生活中的这种极端分裂局面却使当时的经济和社会生活更趋活跃。1279 年,哈布斯堡王朝的鲁道夫曾自负地试图征收商人“1/30 便士税”以此保持君主对商人的古老权利。但是,德意志城市以起义相威胁,迫使鲁道夫放弃了这一打算。200 年后,由于同样的原因,马克西米连一世推行“通行芬尼”也没成功。

在欧洲没有任何国家象德意志那样拥有如此众多的自由城市和如此活跃的市民人口。这些德意志城市,不同于法国的城市,而同沦入地方僭主统治之前的意大利城市一样,是一些联合起来的拥有自主权的政治实体。

从地理上看,德意志城市可分为三个集团。(1)莱茵河流域的城市:如美因茨、科隆、法兰克福、沃姆斯、施特拉斯堡、巴塞尔等;(2)北德意志

诸城:如不来梅、汉堡、律贝克、什切青、但泽等,这些城市位于北海和波罗的海沿岸,或位于德意志各条河流出海口附近;位于这些流域的某些内地城市必然要与那些城市发生密切联系,而这些内地沿河城市是其周围地区的贸易中心,同时也是东西南北间商路的中转站,如:布伦瑞克、苏斯特、戈斯拉尔、哈雷、马格德堡、勃兰登堡、莱比锡和奥得河畔的法兰克福;(3) 南德多瑙河流域的城市:如乌尔姆、奥格斯堡、慕尼黑、纽伦堡、雷根斯堡、帕绍、维也纳等。

尽管所有德国城市大都具有基本相同的政治形式和社会结构,但从历史上看,却有不同起源。有的兴起于主教领地,有的兴起于修道院领地,另一些则兴起于采邑领地,最后,还有的兴起于王室领地。各类城市的市议会, 都是主权实体;每个城市都是一个自治的市民社会,各自制订法律、自行征税、自管司法、自行铸币、甚至根据各自需要结成政治联盟、自行宣战或媾和。

主教领地上的城市最先兴起,它们很早就摆脱了主教的控制,迫使其承认它们享有诸如铸币、审判、征税等项庄严权利。这或是通过起义,或是通过主教主动让步实现的。在这种冲突中,城市得到皇帝的支持,而皇帝则在圣职授与权之争中,在圭尔夫和吉伯林两派斗争中①,得到城市的支持。莱茵河城市施特拉斯堡、巴塞尔、施佩耶尔、沃姆斯、美因茨、科隆和易北河畔的马格德堡等城市的历史就是如此。它们都经历过动乱的历史,如果能详细探讨,就会涉及到许多富有戏剧性的情景。但是,主教们几乎从不愿意承认城市的特权,并且总是伺机恢复对城市的控制。特里尔和维尔茨堡就重新落入了主教的统治之下。1462 年,美因茨屈服于大主教,1486 年,马格德堡也有同样的经历。

与这些主教城市同时存在的,是另一种城市,它们不属于个别领主,而是帝国的直辖部分。这些城市原先是帝国领地的一部分,恰如在英国“诺曼征服”后,征服者威廉一世保留一些城市为他所有一样。但是,腓特烈二世死后,德意志便陷入无政府状态。帝国领地上的这些城市轻而易举地获得完全独立,这便是德意志自由帝国城市——即皇帝特许状中的“朕即帝国所属城市”的起源。这类实例有皇帝们加冕地亚琛城,举行帝国选举的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以及纽伦堡。

再次,就是在贵族采邑上兴起的城市。巴伐利亚、波希米亚和奥地利存在大量此类城市。

帝国城市和主教城市都达到同样的独立程度,因而很快就被混为一谈。人们通常把它们都称为“自由市”而不考虑它们的历史区别。主教城市甚至抛弃了对主教的最后一点忠诚的外观,但帝国城市则在其徽章中始终保留着帝国的鹰徽。

中世纪城市既使当其发展初期亦非孤立的社会,而德意志城市经济在中世纪城市中又是最不“封闭”的。它们远不满足于从周围地区得到必需品, 很早便热心于向外与其它城市建立联系。城市间的商业联系是德意志城市的突出特点。这一政策的产生,部分是由于王权衰落和掠夺成性的诸侯的发迹, 都是极其有损贸易活动的,因而城市需要自卫;部分地则归因于几乎所有城

① 中世纪意大利的两大敌对政治派别。在教廷同神圣罗马帝国之间的争夺中,支持教皇一方被称为圭尔夫派;支持皇帝一方称为吉伯林派。——译者

市扩大贸易和建立与其它城市互惠关系的欲望。即使世俗和教会的封建贵族实际上并没有以武力截掠贸易,他们强行征收通行捐税,对贸易造成的压制, 也无异于剥夺。

中世纪帝国兴盛时期征收河流通行税是为了改善和保护航运。帝国税收站设在特定地点,一般是航行有困难的地点。特别是亨利四世(1056~1106 年)极为重视王室凭借王家特权调节莱茵河的商业和航运。1104~1209 年的税册表明,河流通行税是以实物形式交纳的,如一桶酒,若干蒲式耳的小麦等等。这些税是从船货中提取的。商人不允许用自己的船运输自己的货物, 而必须雇用那些组成行会的职业船主或运输业者。此类团体是垄断团体,遍布于中世纪每条通航的河流。我们看到,早在《蛮族法典》中就提到了它们, 不过,这些中古航运行会和古罗马水手团体(或“河上联盟”)是否有联系, 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法兰克帝国分裂以后,这些团体数量大增,而且对立集团之间经常发生纷争。结果,一条河流被划分为若干个“河段”,其他团体的船只不许越段航行。于是,塞纳河分为上游和下游两个河段,巴黎下游的芒特是巴黎和鲁昂水手活动区的分界点。同样,莱茵河也以美因茨为界被划分为上、下两段。这些航运团体有时与沿河设置堡垒并以掠夺为生的强盗诸侯发生纠葛,有时则与他们分享收益。有时,某一航运团体也打败诸侯,使整条河或一长段河流仅由他们控制。13 世纪德国霍亨斯陶芬王朝势力衰弱的时候,这些麻烦大为增加,大空位时期(1250~1273 年)的无政府状态使这种情况进一步恶化。莱茵河上的通行税卡从 19 处增加到 62 处。通行税的征收成为极为苛重的盘剥,以至一船货物的 60%被征为捐税。随着商业贸易的发展,掠夺成性的贵族们便从敲诈地主和农民转为勒索商人和市民。而且,强盗也群踞于河上。

于是,德意志城市于 13 世纪开始组成同盟或联盟,以作为自卫和互利的手段。这一作法使德意志的历史与同时代的法国历史有明显区别。法国城市从来没有铸造过货币,没有行使过高级审判权:也从来没有发展出在德意志出现过的那种组织和联合精神。1358 年艾蒂安·马塞尔曾朦胧地设想过这种联合,但却毫无结果。

1226 年,美因茨、沃姆斯、施佩耶尔、施特拉斯堡和巴塞尔结为同盟, 以共同保护它们在莱茵河上的商业。美因茨大主教因此上诉帝国议会。皇太子亨利作为他父亲、皇帝腓特烈二世的代表、下令解散同盟、因为皇帝担心得罪主教和大贵族们。但是,诸城市拒绝服从该项敕令,恰如前一世纪伦巴第城市拒不服从腓特烈一世那样,因为 1236 年的一项记载表明,这个同盟继续存在。1239 年皇帝被教皇处以破门律,才使该同盟最终瓦解。那时,沃姆斯、斯佩耶尔和奥彭海姆等所有法兰克尼亚老城,在亨利四世皇帝同格利哥里七世斗争中都忠实于皇帝,因为有这一段历史,所以站到腓特烈二世一边; 而美因茨则走上相反的道路,与皇帝的敌人结为同盟。尽管这个最早的莱茵同盟如此短命,但它给德意志历史带来了一个新的原则。到处出现了类似的同盟,或至少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结为联盟。例如,1246 年,巴塞尔和米尔豪森联合;1248 年,布伦瑞克和施塔德联合;1252 年,科隆和博帕德联合;1253 年,博帕德和科布伦茨联合。

大空位时期的无政府状态使这些城市同盟的数量大为增加,规模也大为扩大。1253 年,闵斯特、多特蒙德、苏斯特和利普施塔特结成威斯特伐利亚同盟。

次年(1254 年),美因茨、沃姆斯和奥彭海姆恢复了他们以前的联合, 由此产生了中世纪德意志第一个最大的商业同盟、莱茵同盟。该同盟发展极快,以致在几年内即包括了中莱茵地区的 70 个城市,它们沿摩泽尔河发展到特里尔,沿美因河发展到班贝格。同盟在小河道和莱茵河两岸建立巡河队, 为维持巡河队而征收同盟关税以支付共同开销。次年(1255 年),作为帝国皇位众多觊觎者之一的荷兰的威廉,因急于发展自己国家的商业,在一个“正式协议”中承认了莱茵同盟。在该协议中,莱茵城市被称为“城市同盟”。一个颇有历史依据的传说,将莱茵同盟的组成归功于一个名叫阿尔诺德·沃帕多的美因茨市民的天才。莱茵同盟的宣言是一份饶有兴味的文件:

其前言宣称:“此前很长时间以来,我们许多市民由于暴力和邪恶而遭到完全破产, 这些暴力和邪恶是在农村和沿路中强加给他们的。而且由于他们的破产,其他人亦遭破产,以致于无辜的人民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寻求某种方法以阻止此类暴力,并以公正之方式在我们全境实现和平的真正时机已经到了。有鉴于此,我们宣誓相互联</PGN0178.TXT/PGN>合,恪守自圣玛格丽特节以后十年的普遍和平(1254 年7 月 12 日)。”

在该同盟成员中被提到的有:美因茨、科隆、沃姆斯、斯佩耶尔、施特

拉斯堡、巴塞尔和其它城市的法官、执政官和所有市民,包括受人尊敬的大主教们:如美因茨的格哈德、科隆的康拉德、特里尔的阿尔诺德以及沃姆斯主教理查德、施特拉斯堡主教亨利、梅斯主教雅各布、巴塞尔主教伯瑟尔德以及许多伯爵和贵族。该协定的第一条就是成员们自己同意放弃“我们曾一直征收的那些不公正的陆路和水路通行税,我们将不再征收这些税款”。而且,协定的受益人包括所有阶层——“从上层到下层、世俗教士、各僧团的僧侣、俗人和犹太人”。同盟成员间的争端将由一个仲裁委员会调解。9 月29 日,在沃姆斯举行的“城市节”上,进一步制定了一些条款,以完善新的联盟制度。为处理同盟的事务,选择了两个中心:美因茨作为下莱茵中心, 沃姆斯作为上莱茵中心。每一城市或领主各派四名代表参加解决同盟事务的各次会议。在确立一些普遍和平条款的同时,又规定同盟每个成员必须作好战争准备;科布伦茨到巴塞尔之间的城市须装备 100 艘战船,科布伦茨下游

的那些城市须装备 500 艘战船。

第二年,同盟体制又有进一步发展。1255 年 10 月 14 日,同盟会议决定每年按季度举行会议。1 月 6 日在科隆举行,复活节后八天在美因茨举行,6 月 29 日在沃姆斯举行,9 月 8 日在施特拉斯堡举行。在这些会议上,所有代

表都应具有全权代表资格。同时,同盟开始吸收新成员。这样,到 1255 年, 它已包括整个莱茵河流域的城市。除已经提到的成员外,还包括:科隆、图尔高、弗赖堡、布雷沙奇、科尔马、施莱斯塔特、哈格诺、魏森堡、诺伊施塔特、温普芬、海德尔堡、劳特堡、法兰克福、弗雷贝格、韦茨拉尔、格尔豪森、马尔堡、阿尔斯费尔德、格林贝格、赫斯费尔德、沃尔达、米尔豪森、阿沙芬堡、塞利根斯塔特、迪巴赫、巴卡拉赫、韦塞尔、博帕德、安德纳赫、波恩、诺伊斯、亚琛;威斯特伐利亚的闵斯特和其它 60 多个城市,以及不来

梅。次年 10 月,同盟接纳了雷根斯堡。许多领主和教职人员也加入同盟。莱茵同盟之所以成立,主要是由于河流通行税的压迫,且也有必要防卫

掠夺成性的骑士与诸侯袭击。因此同盟第一项工作便是取消河流上的非法通行税,第二步工作自然是约束不愿服从协定、难以控制的成员。同盟最早的成员之一,美因茨的格哈德大主教就是因为非法提高了通行税,引起 3 个城

市的最初组织的建立。在这方面最重要的是同盟制订的第一个协定第 15 款—

—“我们坚决保证,如果同盟的任何成员破坏这一协定,我们将视之为非同盟成员而立即反对他,并迫使其作出适当的赔偿。”

联合对外的最早一批行动之一是沃姆斯市民采取的,他们联合霍恩费尔斯城的菲利普、阿尔蔡城的领主高级管事沃纳以及美因茨和奥彭海姆的市民,反对施特拉伦堡男爵,焚毁其在什里塞伊姆的村庄,捣毁其葡萄园。

另一次征伐是美因茨和其他城市共同进攻因盖尔海姆城附近波伦的沃纳的城堡,这是多种敲诈勒索的中心。城堡被摧毁。一旦与城市友好的伯爵和领主同城市联合起来,城市就得以推行自己的政策。许多领主被迫放弃了他们的不合理惯例和通行税。

1255 年,发生了两桩对同盟极为重要的事件。圣米迦勒节时在施特拉斯堡举行城市庆典。美因茨城派出司库和市长前往参加,沃姆斯城派了两名议员。当他们来到美因茨附近的哈迪时,突然遭到利宁根的埃米乔的袭击,并被俘虏,押往兰德克堡。但这位伯爵又改变了主意,十天以后把他们释放了。另一件事是荷兰的威廉,①12 月初偕妻到达沃姆斯。一天,当王后由沃尔蒂克伯爵相伴骑马到特里菲尔斯帝国城堡时,里特堡的赫尔曼扣押了她和她的护卫,抢走她的首饰,并将她押在里特堡城堡。但当美因茨、奥彭海姆和其他城市的市民兵临城下时,这位劫掠者的勇气便丧失殆尽,不仅释放了被俘人员,而且无条件投降。

次年,我们又了解到同盟在强施法律和秩序。1257 年,同盟征讨巴登的鲁道夫,并在塞尔茨包围了他。但是鲁道夫侯爵获得胜利,且俘敌 85 人。这些人后来由于施特拉斯堡从中调停而得到救赎,使各城市都能付赎金去赎回他们。我们掌握的史料表明,同盟取得的最后一项成就是在 1260 年。早在

1258 年,似乎即已形成了一个强盗和滋扰和平者的团伙,沃姆斯尤受其患。

7 月份,沃姆斯城市军队和当地许多领主终于包围了强盗的巢穴——阿尔蔡城堡,摧毁了城垣和城垛。阿尔蔡人被迫放弃他们以前的所有劫掠行径,保证今后在任何时候若有一个阿尔蔡人伤害包围城堡的人们,全城人都将受惩罚。

由于同盟实施和平并在战时表现了强大的实力而成为帝国内部举足轻重的团体,因此,在其它事务中,同盟自然也敢于运用其实力。由于荷兰的威廉被弗里斯兰人击毙,一次新的帝国选举开始了。各城市两度开会讨论此事, 一次在 3 月 12 日,另一次在 5 月 26 日。会议决定同盟将不支持任何一个未经一致同意选出的君主,并将发动战争反对任何一个未经一致同意选出的君主。

他们不仅如此决定,而且派出代表团参加在法兰克福举行的帝国选举, 向诸侯们保证要维持和平并表达其促进帝国繁荣的愿望。有几位诸侯答应并保证在即将开始的选举中考虑他们关于促进帝国繁荣的要求。但选举中无一人获全票通过,结果又进行分头选举,从政治上讲,同盟的权力结束了。1257 年 8 月斯佩耶尔、沃姆斯和奥彭海姆拒不同意理查德继承帝位。此后,奥彭

海姆被美因茨和施特拉斯堡主教说服。最后,在 1258 年 1 月 16 日斯佩耶尔和沃姆斯达成谅解,支持卡斯蒂利亚的阿方索为帝,而阿方索根本不在德国。

在德意志历史上,莱茵同盟是第三等级(即市民等级)在德意志历史上

① 荷兰的威廉在德国大空位时期(1254~1275 年),于 1255~1258 年任德意志国王。——译者

发挥作用的第一个事例。进一步说,它不仅是下个世纪士瓦本同盟之先例, 而且成为巨大的汉萨同盟组织和瑞士邦联形成的先例。

士瓦本同盟的来源自然应上溯到 1254 年的莱茵同盟,产生后者的力量和条件也产生了前者。粗略看一下当时的地图,就很容易看出联合和互助自卫运动的基本原因。可以清楚地看出其演进的各个阶段。早在 1285 年,上莱茵的施特拉斯堡、巴塞尔和弗赖堡之间,便出现了一个同盟,这个同盟多次重建。1307 年时,上莱茵的城市和贵族之间亦建立同盟。1312 年康斯坦茨、苏黎世、圣加尔和沙夫豪森联合起来。1327 年 5 月 20 日康斯坦茨、苏黎世、林道、于伯林根和圣加尔,与中莱茵城市沃姆斯、美因茨和斯佩耶尔、上莱茵城市施特拉斯堡、巴塞尔、弗赖堡和伯尔尼组成同盟,该同盟存在到 1329

年 4 月 23 日。1327 年 6 月 5 日瑞士的乌里州、施维茨州、下沃尔登州加入同盟。

士瓦本同盟通过皇帝路德维希四世制定的“国家和议”而进入它的下一个发展阶段。当时,皇帝因为与教廷交恶而处于难堪的地位,感到城市能够在需要的时候帮助他。因此,他多次优待城市以赢得城市的支持。他经常要求财政资助,从不限制城市的自由,以各种可能的方式扩大城市的特权,以必要的权力保护城市不受贵族的侵害,1331 年 6 月 29 日,在皇帝的赞助下

(“以良好之意愿、理智和尊敬的心情”),埃斯林根、罗伊特林根、罗特维尔、海尔布隆、哈尔、格蒙德、魏尔和魏斯贝格等城市组成了促进和平的同盟。11 月 20 日,有 22 个城市,包括上述那些城市及奥格斯堡、乌尔姆、比贝拉赫、梅明根、肯普腾、考夫博伊伦、拉文斯堡、弗伦多福、于伯林根、林道、康斯坦茨、圣加尔、苏黎世和温普芬与皇帝的儿子们:勃兰登堡的路德维希侯爵、斯蒂芬公爵、路德维希公爵和奥格斯堡的乌尔利希主教结为同盟。

该同盟的宪章(如果可以这样称呼的话)是莱茵同盟的再版,也是 1376 年更大的士瓦本同盟的前兆。同盟预定延续到皇帝死后两年。它的组成是为确保帝国选举。除奥格斯堡外,每个城市向同盟总议会派一名代表,而奥格斯堡主教和巴伐利亚公爵则向总议会派出使节。

上述城市分为 3 个集团,每一集团都有权接受新的成员,但是这些新成员不能向总议会派出代表。同盟要求以奥格斯堡为中心的集团与公爵和主教商讨事务,而未要求阿尔卑斯集团和以康斯坦茨为中心的集团这样做。

这是第一个包括所有士瓦本地区城市的同盟,因而同盟使这些城市的重要性大大增加。有关同盟维护和平的几项事实饶有兴趣。皇帝在联盟条款中曾保证,如果任何成员遭抢劫,则全体成员共同惩罚犯罪一方,这既是他的意愿,也是他的命令。此后,1340 年春天,同盟摧毁了行劫的布伦茨和斯塔金根城堡。然而同盟势力也引起贵族方面的恐惧和仇恨。这导致同盟内部的分裂,由于这一分裂是不可挽救的,同年 6 月皇帝重新组建同盟,使士瓦本

22 个帝国城市受制于他的儿子们及奥格斯堡主教,还有后来的符腾堡、厄廷

根、霍恩贝格、韦尔登堡的伯爵们和其他领主们。他任命 9 个人负责仲裁成员间的争端。这避免了使士瓦本地区分裂为两个对立的集团,因为同盟并不是一个完善的联合体。

皇帝路德维希四世死后,这个较广泛的同盟便瓦解了,但是有 19 个城市

(康斯坦茨、苏黎士和圣加尔已退出)组成另一个同盟,约定互相保护,并在承认新皇帝时维护共同利益。当这些城市互相承诺在承认一位新皇帝问题

上保持一致时,同盟便已濒于瓦解。1340 年,新皇帝查理四世批准了同盟, 他对城市的自傲感到有些不快,只是为了巩固王位,不得不承认这些城市。但一当他立足牢靠便不再想允许任何此类强大的城市组织存在。他希望以一个由他直接控制的“国家和平”同盟取代这一同盟。

那种与其他等级同样在帝国中占据一定地位并保护其自由的防卫性同盟与由皇帝权力支持的同盟极不相同。象路德维希四世这样曾与异常强大的势力进行过斗争的皇帝,完全可能以异乎寻常的方式实现其目的,而此种行为在通常情况下则是不容许的。查理四世一感到能行动时便开始了行动。1350 年 5 月他解散了城市同盟,并代之以城市和贵族的同盟。1356 年的金玺诏书清楚地表明了他的态度。在诏书中,他不仅不承认市民成分,而且禁止建立任何城市间的联盟和同盟;禁止个人间或个人与城市间的联盟,除非是在他权力直接控制下组织的“国家和平同盟”。

但是,因为皇帝的权力并非十分强大,所以此政策很难推行。1351 年 9 月,他曾被迫批准纽伦堡、乌尔姆、奥格斯堡与士瓦本城市组成联盟,这便使士瓦本同盟重建其组织,并存在了 3 年。1351 年 5 月沙夫豪森按照纽伦堡

的榜样也加入同盟。同年 12 月,这些城市已能迫使奥廷根伯爵实行和平,废除其不公平的关卡税。

1352 年 9 月查理四世亲往乌尔姆,制订我们上面已提到的那个总和约, 颁布了一项处理城市间纠纷案件的帝国法令,规定在这类事件中最邻近骚乱地点的三个城市充当仲裁人,如果仍未能解决,则在奥格斯堡召集全体会议以处理该事件。

1359 年,查理四世制订了第三个全面和约。这一和约使同盟处于帝国法庭的直接管辖之下。取消了所有的通行税,同时城市得到保证,不许教会或世俗的地方领主干涉城市之自由。同一年查理终于使许多贵族,包括奥格斯堡主教、维特尔斯巴克斯家族和奥廷根伯爵们加入由 29 个城市组成的同盟。

11 人总议会作为同盟的执行机构——其中 5 人来自城市,5 人来自贵族,1

人是帝国代表。该同盟预定存在到 1361 年 11 月 11 日。而直到 1370 年皇帝与士瓦本城市尚未建立其他联系。然而,1362 年 2 月瑞士城市康斯坦茨、苏黎世、圣加尔、林道、拉文斯堡、于伯林根、旺根和布奇霍恩结为联盟。查理在世期间,直到他死后两年,该同盟一直存在。由于同盟稳定持续地存在着,因而查理四世承认其组织。

1370 年,皇帝又领导了一次制定和议的活动。12 月 6 日,皇帝通过其代

表,利森堡的沃利茨组织了士瓦本全地区的“国家和平同盟”。其终期为 1375

年 4 月 23 日。该同盟成员有 31 个城市,赫尔芬斯泰因的乌尔利希伯爵成为盟主。他直接控制同盟的所有事务,但凡请求援助,召集各种会议皆需经他批准。上士瓦本集团在乌尔姆集会,下士瓦本集团在埃星根集会,同时,每半年在乌尔姆和圣加尔举行例会。制定了有关破坏协定,对受害者补偿损失的严格规定。同盟并非单纯的城市同盟,它允许教会和世俗领主拥有入盟权利,领主们作为成员保有其一般特权,习惯法和自由,也分担联合团体的共同事务。

然而,贵族们认为同盟之目标是针对他们的。确实,在大多数情况下, 破坏协定的都是那些抢掠城市货车的贵族。大贵族将城市的财产视为肉中刺。另一方面,受到诸侯威胁的贫困贵族则感谢同盟。结果,1372 年 1 月 6 日在魏森堡成立了一个与城市对抗的贵族同盟,反映了贵族方面的情绪。一

个星期以后,城市同盟盟主乌尔利希伯爵从普法尔茨伯爵鲁普雷希特的宫廷回城途中,受到一些贵族的袭击,且被俘擒;起初被押往扎伯格的奈波尔堡垒,后来被扣在黑森林的法尔肯施泰因。城市拿起武器,但他们尚未作好充分准备的时候,符腾堡的爱伯哈德伯爵——此人名叫好斗者,是反对城市的核心人物——于 1372 年4 月 7 日在乌尔姆附近的阿尔特海姆向一些同盟的军队进攻,击毙 100 多名市民,连同他们的指挥官、许多人被俘。这次惨败使诸城市元气大伤。在乌尔姆,人们传说着怕有大祸临头,许多人离开城市, 以逃避支付战费。奥格斯堡市民付给伯爵 4000 佛罗林金币,使之不向该地进兵。

赫尔芬斯泰因伯爵的逝世,以及贵族对城市同盟军队的攻击使城市和贵族之间的关系大大恶化。然而,同盟并不比其首领存在的时间更长。此时皇帝既禁止贵族组织,也禁止城市组织。1373 年 5 月 27 日,颁布了新的“国

家和议”盟约,该盟约拟存在到 1376 年 6 月 24 日,盟首便是城市的死敌符

腾堡的爱伯哈德伯爵,有 16 个城市加入了这一新盟约。

看来,毫无疑问,查理四世既利用了贵族,也利用了城市,以实现他的策略,使其子在他死前即可当选为皇帝。他先利用城市,后利用贵族使两者对立,以便让诸侯处于有利地位,使其子在选举中稳操胜券。为了征收贿赂选侯所必需的金钱,他开始敲诈勒索。符腾堡伯爵作为他的代理人是颇为能干的。1373 年贿赂勃兰登堡选侯的钱就是从城市榨取的,相当于城市战时支出的两倍。此后,开始征收用于帝国选举的苛捐杂税。为了弄钱,皇帝竟至将一些城市抵押出去。

1376 年 6 月 10 日,温策尔当选为帝国皇帝,如众所知,这是其父以重金贿赂诸侯之结果。6 月 27 日查理四世将多瑙维茨城抵押给巴伐利亚的奥托公爵。此前,在 4 月,他曾把福伊希特旺根典押给纽伦堡的腓特烈。城市方面认为其他城市不久将遭此厄运。如果他们想要维护自由,就必须迅速行动。1376 年 7 月 4 日,在乌尔姆一个英明的市长建议下,一个称为士瓦本同盟的新组织建立了。它包括下列城市:乌尔姆、康斯坦茨、于伯林根、拉文斯堡、林道、圣加尔、旺根、布奇霍恩、罗伊特林根、罗泰尔、梅明根、比贝拉赫、伊斯尼和勒特科奇。该同盟预定持续到 1380 年 4 月 23 日。

就协议条款的真正性质而言,组织同盟是为了战争而不是为了和平。这是一个旨在保持其在帝国内部的完整和统一的城市同盟。在与查理四世和与路德维希四世的交往中,他们懂得了如何有效地组织起来。他们与“金玺诏书”直接对立,组织起不经皇帝批准的同盟。显然,其目的是为维持和平, 保护商业安全与稳定;但亦为保护城市不受皇帝本人的压榨,对此,历史家们似乎未存疑问。

接着,反对贵族和诸侯 12 年战争开始了。在大部分战争中同盟不与大领主交战,而只反对小一些的贵族。没有大规模的战斗和长时期的围城。双方之目的是尽可能进行破坏、捣毁庄稼田地、葡萄园,抢走牲畜,掠夺焚毁村庄,偶尔亦俘虏几个士兵。周围的城市不久便对同盟大感兴趣。魏尔和埃斯林根由于被抵押给符腾堡伯爵而加入同盟。这场运动简直就是反对皇帝的运动,爱伯哈德伯爵为反对这一运动决定威胁城市,特别是威胁罗伊特林根和阿赫尔姆。一天,他的儿子乌尔利希伯爵带着 200 名长矛手和枪手攻入罗伊

特林根城与市民发生了冲突。在这次冲突中符腾堡损员 73 人,而罗伊特林根

市民仅失去 3 人,且俘虏多人。

皇帝无可奈何,只得签定休战条款。城市摆脱了束缚,并得到保证,不再以出卖和抵押方式使他们脱离帝国。然而,此次休战并未确立和平。可以说,皇帝的政策表明,他根本不理解城市按照近代国家理想所从事的争取自由的斗争,而只“把城市视为产乳的奶牛,年年从它们身上收取捐税;或将其抵押以获得金钱”。对于主教控制下的城市,他不能征收捐税。然而他的确乐于向这些城市出售铸币特权,因为查理四世的财政大臣善于以狡猾的合法手段增加收入,在此门艺术中堪称老手。

这一协议对城市产生的直接影响是同盟权力的增强。同盟吸收了新成员,总数达到 27 个城市,包括奥格斯堡、海尔布隆和阿彭策尔。由于 1377

年 12 月建立了一个新的组织(它将延续到 1385 年 4 月 23 日)。这种本是为应付迫在眉睫的危险而建立的组织,具有了捍卫城市利益的永久性机构的性质。眼见城市势力的发展,许多贵族也渴望加入同盟。这样,我们就看到奥地利的利奥波德公爵和公爵阿伯利希三世都希望成为同盟成员。到 1378 年,

成员总数达到 84 个城市。

士瓦本同盟势力之增长,促使封建主建立了与之对立的联合组织。其中最重要的是 1379 年 10 月 13 日建立的“狮子同盟”,因其成员均佩带金银狮子徽,故名。其它类似的贵族联合亦于此期建立,例如圣威廉协会。

这些团体存在的时间通常都不很长。事实上,城市面临的最大威胁在于诸侯雇佣这些团体去反对市民。不久就出现了麻烦。1380 年,法兰克福市俘虏了一些从事掠夺的狮子同盟成员。狮子同盟遂包围该城,强迫法兰克福释放被俘者。城市由于害怕这些匪徒,便在莱茵河中游的斯佩耶尔组织了一个新的城市同盟,而其下一步将与士瓦本同盟联合就毫不奇怪了。双方都有共同的目的和共同的敌人。1381 年 7 月 17 日,联合终于完成。他们互相宣誓尊崇帝国、提供所需,以利国土,并以任何手段援助反击掠夺者和贵族进攻的行动。必要时,士瓦本城市要派出 200 名长矛手,莱茵城市则相应地派出

100 人。若未经另一方了解或同意,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缔结涉及同盟的协

议。同样,未经全体同意也不能接纳任何人加入同盟。该盟约预定维持到 1391

年圣诞节。士瓦本同盟将其存在的时间延长到 1395 年 4 月 23 日,其成员数

亦有增加,到 1385 年时已包括 40 个城市。

当然,皇帝与诸选侯一样反对这类强大的组织。尽管他们反对,同盟还是获得了成功。为了进行对抗,温策尔和选侯们建立了他们自己的同盟,其目的在于阻止其领地上的城市同盟组织之进一步发展,并联合起来互相保护。1381 年 9 月,在法兰克福帝国议会上起草了一项“普遍和平提案”,根据该法案,城市势力应该摧毁,城市的士兵应该遣散到帝国各地去。此项提案难于实现,于是采取了新步骤。通过奥地利的利奥波德公爵从中调停,实现了自第二年 1 月到复活节的暂时休战。利奥波德提出,城市同盟应全体合

并到帝国同盟中。1382 年 4 月 9 日在埃欣根通过的协议使这一提议完善化, 协议中规定:联合的同盟、三个骑士团、利奥波德公爵和爱伯哈德伯爵联合为一个和平同盟,直到 1384 年 1 月 6 日。但是,不同集团之不同利益,不久便使他们分裂了。在利奥波德公爵陷入对巴伐利亚公爵的斗争之前,该同盟几乎未能形成。符腾堡伯爵和三个骑士团、不久就退出同盟。到次年 10 月, 由于利奥波德被任命为士瓦本地区的帝国课税官而与城市彻底疏远了。

皇帝的政策再次遭到失败,但在他组织普遍和平协定的政策方面却是较为成功的,他希望通过这些协定能够达到两个目的。第一,减少其它同盟存

在之必要,无论是贵族的还是城市的;第二,从城市同盟中分化出那些尚未公开表示反对他的城市,以此削弱城市组织。早在 1377 年,他已经在法兰克

尼亚和巴伐利亚制定了一个类似的协议。我们已提到过 1381 年的“国家和平同盟”。在第二年法兰克福帝国议会上,他命令韦茨拉尔、弗雷贝格和格尔豪森三个城市加入该同盟。但反抗迎面而来,更多的城市加入城市同盟以示公开对立。次年,又作了更大努力。此时,皇帝极力使城市和诸侯都联合到他领导的“大同盟”中。如果整个德意志都自愿地组织为一个大同盟,那么皇帝将会是多余的,可能这是他担忧的一个原因。该方案包括整个帝国,将存续 12 年之久。规定任何成员未经皇帝同意不得加入其他同盟。然而,城市被排斥在外,整个安排有利于他们的对手,他们若加入该同盟将意味着城市同盟的解体。新的计划是由一批诸侯草拟的,此时这些诸侯公开声言要废黜皇帝和解散城市同盟。

然而,一个四年协议(即所谓“海德尔堡协定”)还是匆匆拼凑起来了。这是诸侯和士瓦本——莱茵同盟的协议议定书。新同盟和先前的组织的区别主要在于,先前的组织是城市与诸侯及贵族分别作为个体组成的同盟,而这一新同盟是贵族同盟和城市同盟本身的组合。美因茨的阿道夫大主教、鲁普雷希特选侯(年迈者)、维尔茨堡的格哈德主教、奥地利的利奥波德公爵、纽伦堡的鲍格利夫·腓特烈和符腾堡的爱伯哈德伯爵都是诸侯的代表。城市以美因茨、施特拉斯堡和法兰克福作为莱茵同盟的代表;奥格斯堡、纽伦堡和乌尔姆作为士瓦本同盟的代表。城市终于满意地看到他们的同盟得到诸侯的承认。这是城市的胜利。德意志的市民阶层从来没有象 1384 年那样发挥重大影响。

皇帝得知诸侯废黜他的计划后,便倒向城市。城市主要对征收河流通行税一直不满,于是皇帝便取消其一直课收的通行税。沃姆斯特别得到恩准在美因河流域法兰克福到美因茨之间征收水陆运输的每桶酒和其它货物的通行税的特权,作为他贷给皇帝 6000 佛罗林债款的补偿。同盟不能限制拖船行会的活动,但是它的反对却削弱了该行会最恶劣的垄断权力,并强制推行了一项较为公正的规则。

1384 年 6 月,纽伦堡象巴塞尔一样加入了士瓦本城市同盟。该同盟试图与瑞士邦联联合,但是邦联中农村因素的狭隘心理使瑞士城市未能作为整体与同盟联合,然而在康斯坦茨一次会议上(1385 年 2 月 21 日),同盟与苏

黎世、伯尔尼、索洛图恩和楚格结成为期 9 年的联合。

利奥波德公爵认为这是一种宣战,于是准备对付它。为了取得必需的钱财,士瓦本城市在皇帝的建议下,开始掠夺犹太人。纽伦堡用这种无耻的手段得到 6 万多佛罗林,其中 4 万送给皇帝。莱茵城市没有参加这次对犹太人的掠夺,并非出于基督精神和人道主义考虑,而是由于犹太人尚未从上次遭到的灾难中恢复元气。

康斯坦茨条约订立以后不久,局面变得很危险。士瓦本城市主张采取进攻性政策,而莱茵城市和纽伦堡则敦促言和。卢塞恩市因不堪忍受沉重的过境税,于 1385 年 12 月 29 日进攻奥地利领土,发动了对利奥波德公爵的战争。一场全面大战的爆发似乎不可避免。但是在士瓦本同盟制定出宣战文告之前,已经与公爵达成一项和议。瑞士不得不靠自己的实力。事实证明他们的实力足以使他们赢得 1386 年 7 月 9 日森巴赫战役的胜利。

这场战争之后不久,美因茨大主教、普法尔茨伯爵和巴伐利亚公爵,班

贝格和维尔茨堡主教、纽伦堡男爵和符腾堡的爱伯哈德伯爵将莱茵城市代表召集到摩根塞姆开会,派出 50 名长矛手援助奥地利对瑞士人的反击。听到这一消息,皇帝立即赶到维尔茨堡召集亲善的贵族,又从这儿前往纽伦堡。1387 年 3 月皇帝在纽伦堡与士瓦本同盟订立攻守同盟。接着,11 月 5 日又订立所谓摩根塞姆协定。该协定基本上是海德尔堡协定的再版,新协定与旧协定之区别在于严格规定所有案件均须仲裁解决。士瓦本同盟接受该协定,而莱茵同盟则加以拒绝。

摩根塞姆协定订立三周之后,巴伐利亚的三位公爵兄弟破坏了协定。一直友好的萨尔茨堡大主教庇尔格利姆于7 月25 日与纽伦堡同盟成员订立防卫同盟,以对付难于相处的近邻巴伐利亚公爵们。联盟结成后,三兄弟邀请大主教前去参加会谈,趁机将他逮捕。不仅如此,三兄弟还攻击了许多奥格斯堡市民,抢劫雷根斯堡市民的一车酒和纽伦堡市民 9 辆满载商品的货车。于是,同盟对之宣战。同盟军队增加了兵员,选举蒙福尔的亨利伯爵为指挥官。1 月 17 日将宣战书送交公爵们,同月 19 日市民军队开始在奥格斯堡集结。

然后,双方开始了劫掠性战争。皇帝似乎既无勇气亦无能力尽其职责, 而只充当中立的旁观者,听任城市的战争继续进行。此时,所有城市之敌都联合起来。整个夏季期间,同盟军队斜穿符腾堡领地向黑森林地区边缘的魏尔城进行了一次掠夺性远征。在这里,8 月 23 日,同盟军队在设防的多芬根教堂墓地遭到爱伯哈德伯爵的袭击,伯爵人数虽少却获全胜。

这时,战争的特点发生变化。战役不再发生,却成为一场袭击和报复的战争。双方最大的军事行动是雷根斯堡市民击退围城之敌的战斗。战争持续到 1389 年春季,未能达成任何协议便结束了。战争引起的破坏十分严重。据估计,士瓦本地区 200 多个村庄被焚毁,有许多长达 10~12 英里的地段完全毁于战火。战争不只限于士瓦本城市,莱茵城市从一开始便提供了援助,而后期的战火也漫延到莱茵地区。

1389 年春天,皇帝采取了寻求和平的步骤。5 月 5 日在埃格尔,他颁布

了全帝国的普遍和平盟约。各地区集团(为数 8 个)应选派代表,与皇帝一起解决对抢劫、屠杀、纵火、俘虏和不公正行为的一切指控,并执行惩处。为此目的,这些代表每年将会晤四次。所有其他同盟则被禁止。

士瓦本同盟崩溃了。它在战争中没有获胜,各城市间又相互误解,缺乏联合的军队,加之城市各怀不同目标,所有这一切使同盟趋于分裂。皇帝的禁令,使士瓦本同盟完全崩溃。他宣布,士瓦本同盟的建立是“反对上帝、反对皇帝、反对帝国、反对法律的”。而城市各自与他们的对手和解,一个接一个地参加了总同盟。埃斯林根是第一个加入的,乌尔姆是最后一个。然而康斯坦茨湖畔的 7 个城市仍联合在一起,它们是:康斯坦茨、于伯林根、林道、拉文斯堡、圣加尔、旺根、布奇霍恩。

城市为参预控制帝国政治所作的努力,再次遭到失败。如果说士瓦本同盟曾获得成功,那么也很难过高估计其重要性;既然它失败了,其重要性就主要在于,它是 13、14 世纪遍布欧洲的新的民主精神的又一个标志。

莱茵同盟和士瓦本同盟最初是旨在保护城市间贸易的联合,后来便将政治抱负置于商业目的之前,并致力于使他们在德意志议会中的地位和代表权得到宪法上的承认。就这方面的目的而言,帝国城市是成功的;而其他所有城市则被排斥。皇帝的这种狡猾的让步引起城市同盟的分裂,同时也使留在帝国议会中的城市为数无几,以致他们的影响微不足道。

从历史上看,瑞士国家的起源和形成与莱茵同盟和士瓦本同盟形成的历史是一致的。所不同的一点是,瑞士是农村各州和各城市的联合体,而莱茵同盟或士瓦本同盟则仅仅是城市的联合体。瑞士邦联是 13 世纪形成的同盟, 它逐渐永久化,延至今日。这里的山民吃苦耐劳,其基本要求为政治自由, 而他们的各种经济利益则促进了此种要求。瑞士要求独立,以便使穿越阿尔卑斯山口的交通由他们自己掌握,并取得收益,而使自中世纪初期便得到特许权的地方主教和修道院长们不再享受此种利益。这些主教和住持主要有: 丘尔、苏黎世、卢塞恩和巴塞尔的主教,以及圣加尔修道院长。瑞士有一处出名的谷地,它的名称使人们回忆起曾经过往于此地的厚利的东方贸易,这就是提契诺河谷的瓦尔泰林内。中世纪时,该地因为从威尼斯输入并经此转运越过阿尔卑斯山的利凡特货物(由利凡特谷地运来的货物)而著名,被称为利凡特河谷。

阿尔卑斯山的隘口可分为两个体系,一个是辛普龙体系,另一个是圣哥塔德体系。这两个体系之间的对立,长期阻碍着瑞士邦联的发展,也是瑞士历史的一桩重大事件。此种对立是来自中欧、北欧的莱茵河,多瑙河之影响与来自西方的罗纳河、索恩河和波河上游之影响的相互对抗。圣哥塔德在这场竞争中占优势。因为,瑞士自由之摇篮——森林地区各州,决意与各市场保持紧密的联系,这些市场维持着瑞士这一最大隘口的贸易。

颇为值得注意的是,瑞士争取自由的运动,也许甚至其思想均发端于这些森林州。这里是圣哥塔德之天然屏障。同时,该隘口开放的年代(1237 年) 处于邦联形成史上两个肇始年代(即 1231 年承认乌里州独立和 1291 年承认施维茨州独立)之间。“森林地区各州⋯⋯热衷于保持与市场的紧密联系, 这些市场维持着圣哥塔德隘口的过境贸易,对这一隘口的监护,是各州维持其自由权利的主要的和根本的原因。”①在阿尔卑斯山意大利一侧的米兰市特别希望有一条直接穿过阿尔卑斯山中段的商路。

无论是在罗马时代还是在中世纪初期,圣哥塔德隘口都不为人知,直到13 世纪,舍伦恩隘口被确认难于通行时,方闻名于世。1125 年到 1237 年间,

人们首次知道圣哥塔德时,我们已得知在此期间 87 次穿越阿尔卑斯山的详细

情况。1125 年到 1170 年间有 34 次,其中 4 次经过塞尼斯山,1 次经过鲁克曼尼尔,7 次经过大圣贝尔纳,3 次经过塞普提摩,12 次经过布伦内罗。其它几次尚不能十分确定。1171~1200(或 1201)年间有 23 次通过日内夫利山,2 次通过塞尼斯山,1 次经过鲁克曼尼尔,6 次经过塞普提摩,3 次经过布伦内罗。但我们还不了解这一时期的其它路线。1201~1237 年间,我们知道有 30 条路线;其中我们了解较详细的有:2 次通过塞尼斯山,10 次经过布伦内罗。1237 年以前,可能有 2 次穿过圣哥塔德山口。一次是 1212 年弗洛里杜斯·霍尔图斯修道院的埃莫修道院长在赴罗马的归途中经过此山口,他曾经过塞尼斯山进入意大利。另一次是 1226 年,波图红衣主教,乌拉赫地方的康拉德从德意志经过圣哥塔德到意大利。其中每一次旅途肯定充满了许多危险和艰辛。因为舍伦恩昏暗的隘口有两英里半长,两侧耸立着陡峭的花岗岩绝壁,崖下是湍急的罗伊斯河水。据传说, 1237 年安德马特附近乌尔瑟伦地方,一位聪明的铁匠用铁链沿峭壁架设了一条悬挂的木栈道,这就是“怒浪桥”或“魔鬼桥”。如果这个传说是真实的,那么这个不知名的铁匠,而

① 见莫厄海德:《瑞士(蓝皮指南)》,序论,第 19 页。

非威廉,退耳,才是瑞士自由的英雄。因为森林地带各州与意大利,特别是与米兰之间建立起的成功的贸易联系乃是瑞士形成史的中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