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1328 年)

在 13 世纪末,法国是欧洲最繁荣和治理得最好的国家。路易九世(1226~

1270 年)统治的最后几十年,连年升平,一派昌盛。南部各省早已从征伐阿尔比派十字军的灾难性影响中恢复过来。同英国国王争夺基恩和加斯科尼的旷日持久的纷争,已经于 1259 年解决了。②多年来,既无外战之忧,又无内

乱之患。政府享有声誉行政管理卓有成效。倘若路易七世在 12 世纪中叶可以不无得意的说:“在我们法国从来不缺少面包、美酒和欢乐。”那么,到了13 世纪,这种评价就是双倍的正确了。仅举一史实足以说明这一时期法国的极为富足。

根据统计材料,从 1170 年至 1270 年的 100 年间,法国便修建了 80 座大教堂和近 500

座大教堂级的礼拜堂。据 1840 年估计,这些建筑物的造价需要 50 亿法郎,相当于 10 亿美元。而这里所谈的仅仅是一个世纪内建成的大教堂。③ 13602360_0029_2</PGN0029.TXT/PGN>

有教养的佛罗伦萨学者、但丁年青时的导师布鲁内托·拉蒂尼——他同

他的学生但丁一样因政治信念而遭流放——在 1260 年得到了法国宫廷的庇护,并在那里写出了《宝鉴》一书,那是一本用法文而不是用意大利文写成的一种百科全书。他对自己所看到的城市街道的治安、农村的宁静、城镇工商业和农民的农场、果园和葡萄园有不可言尽的羡慕。腓力三世(1270~1285 年)则在各个方面都维持了这种繁荣。1282 年由于法国人在西西里岛遭屠杀

①而引起的短期对阿拉贡战争,虽无荣耀却也没有灾难。腓力三世的统治在某

些方面持续了他父亲的政策,而其他方面却是新趋势的开端。在处理同封建社会的关系中,他奉行了圣路易②的准则,尽力维持王国内部的和平和正义, 象当时的许多统治者一样把惯例和法律相结合。但是,我们从这些有作为的政治家的统治中,发现近代统治制度脱离封建传统而登上历史舞台。直到圣路易统治时期以前,王室统治实质上是国王个人的统治;国王在一些当选的大臣们协助下,亲自掌管各项事务。这些大臣在政府里没有进取精神、也从不僭越王位、而圣路易时期更是如此。腓力三世打破了这一传统。皮埃尔·德布罗斯是法国君主专制史上第一位长期辅佐国王的宠臣。此后,重大的行政措施均由国王的总理大臣计划和实施。法国的王权不再是封建概念上的王权,而更有至尊地位;王权不断扩大,封建传统被置之不顾,甚至受到破坏; 王权日益专断,有增无已。如果因此而激起强烈的反抗或叛乱,则往往把这一责任推诿在不得人心的总理大臣们身上,他们或被撤职,甚至被处死,以此作为平息民愤的一种手段。

另外,腓力三世统治期间的税收记载,也预示着一个新时代在 1270 年即

① 参看地图:W.R.谢泼德:《历史地图集》,第 7 版(亨利·霍尔特公司,纽约,1929 年),第 76 页。

② 路易九世根据 1295 年的巴黎和约,承认英王对基恩和加斯科尼的统治权,英王则放弃对法兰西其他领土的要求。——译者

① 1268 年,西西里王国被法王路易九世的弟弟昂儒的查理所占领。他加重了捐税压迫,摧毁了城市自治残

余,引起人民反抗,即 1282 年的“西西里晚祷”起义,所有法国占领者被消灭。由于阿拉贡王朝的干涉, 此后西西里移归阿拉贡王朝。——译者

② 圣路易即法王路易九世(1226~1270 年)。——译者

将到来。路易九世除了为筹集他的赎金①而借款外,是以王国政府正常岁入来满足政府的开支的。而他的儿子腓力三世却是求助于危险的临时贷款和增设名目繁多的新税的第一个法国国王。固然这些新税几乎统统以什一税的形式强加于教职人员身上,但是下一步必然使大量的新税同时落在俗人身上,尤其是落在中产阶级的身上。可以毫无疑问地说,一个公开而不顾一切地开创了向教会征税的王国(在这个王国里,旧式的封建收支预算的平衡严重失调, 以致于只能靠借款的办法才能恢复平衡),是一个新型的政府。

当腓力四世在 1285 年登上王位时,法国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更为急剧的变化。美男子腓力②是一个强硬的、野心勃勃的、有时不讲道德的国王。他远远不满足于依照他祖父的温和方式治国。他的王权思想是君主权,而不是领主权。他是一位国王,而不是封建领主,他实行君主专制的特权而不是封建领主的特权。尽管如此,若把这种政策仅归咎于出自个人野心,却会是一种错误。某些时候,一位伟大的统治者是一面明察秋毫、预见未来的镜子——腓力四世也是一位伟大的统治者,即使不是一位伟人。腓力四世是第一位近代国王。他的直觉似乎已经使他认识到,封建主义的统治形式已是一种过时而又陈腐的形式——即使它做为一种社会制度还没有过时。为了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他竭力想系统地调整已经正在变得过时的封建统治形式。他似乎已经认识到,奠基于农业上的旧的封建经济正在让位给建立在工商业上的新经济;作为封建主义核心的地方观念必须服从于领土的统一;封建主的权力必须被现实的民族性的王权所取代;对地方和中央的政府机构必须严加控制, 地方领主权必须让位给全国性王权;甚至教会也必须克制自己,放弃世俗权力而让位给世俗政府。腓力四世的国内外政策、外交、战争和行政改革完全是现代人的典范。历史上没有一个伟大人物比他更能体现他所处时代的时代精神。在某些方面,他的思想是很先进的,他所实行的政策在几个世纪里处于领先地位,后来才变得平庸无奇。

在腓力四世与教皇卜尼法斯斗争期间,新旧欧洲两者之间的对立表现得最为明显。在此之前,政教便经常发生矛盾冲突了。可是在皇帝亨利四世同教皇格利哥里七世、红胡子腓特烈①同亚历山大三世的斗争中,以及许多世俗统治者为保护其独立地位,反对教皇英诺森三世提出的、关于教皇的权力高于一切国家和统治者的权力这一狂妄主张的斗争中,却在理论和实践上完全带有中世纪的传统和本质。是中世纪的两种统治权力在交战。

腓力四世与卜尼法斯八世斗争的结局,不象萨利安人①和霍亨斯陶芬朝诸帝们那样有失体面,那样复杂。在此之前,所有基督教会的财产和个人都已经免于世俗纳税——虽然教会有时希望从征税中得到好处,也允许向教职人员征税,如教皇批准的萨拉丁②什一税,就是作为筹集第三次十字军费用的一

① 路易九世是第七次十字军东侵的组织者。1250 年 4 月他率领部下在攻打伊斯兰教首都开罗时,在曼苏拉城附近兵败被俘。其后法国以 80 万金将他从伊斯兰教徒手中赎回。——译者

② 美男子为腓力四世的绰号。——译者

① 德国皇帝(1152~1190 年),绰号。——译者

① 萨利安人,是古法兰克一支,曾居于下莱茵河地区,是墨洛温王朝的祖先,此处代指日耳曼人。——译者

② 萨拉丁(1137~1193 年),阿拉伯埃及的苏丹,曾击败十字军人建的耶路撒冷国家;引起西方发动第三次十字军。——译者

种手段。而在 1293 年,英法开战时(这是另一个历史问题),为了支持战争, 法王腓力四世和英王爱德华一世都向教会征税。卜尼法斯八世立即猛烈地抗议此举,理由是这种税侵犯了教会的自由。

这一征税问题如此之新又如此具实用性,并不是没有意义的。教皇没有以“圣奥古斯丁③的教会是超国家的”这一教义作为反驳的根据。他既没有引用格利哥里七世的话,也没有引用英诺森三世的话。只是拖到后来,由于斗争失利,卜尼法斯八世才求助于奥古斯丁的《上帝城》和圣使徒彼得是最高权威的教义。两位国王除了以征税手段为自己提供岁入外,也关心着权力的集中,并企图剥夺教会领地的豁免权和那些据信对国家福利有害的、甚至是危险的豁免权,这一事实丝毫也没改变问题的本质。此外,腓力四世所征课的基督教会财产税,是征收由于工商业的发展而产生的新财产税的总政策的一部分。在创设各种新税收、发掘政府新的财富来源,创立新的行政机构去收集新税方面,腓力四世表现出丰富的独创性。因为旧的国家机构是为农业而不是为工商业社会所设立的。

在《关于教士的世俗税务》(1296 年)的教皇训谕里,我们看到卜尼法斯八世在涉及这种新的税收时,所发出的几乎是引人发笑的申诉。在该训谕里,教皇禁止向基督教会人员和各类教会财产征收任何一种世俗规定的税款。这个著名的训谕部分内容是:

鉴于我们罗马教皇的权力,我们宣布:任何基督教会的主教及其他教士(不论是修道僧还是世俗教士,不论其等级、身份、地位),如果愿意,许诺或赞成支付任何形式的捐赠和税收,或以资助、贷款、补助金、津贴或馈赠为名目、或以任何其它名目和借口而支付其收入、其占有产业、或这种产业的价值(估价或实价)的 1/10、1/20 或 1%, 而未经教皇许可,他们将由于自己的行为而遭开除教籍的处分。同时,我们进一步声明, 皇帝、国王、亲王、公爵、伯爵、男爵、市政官①13602360_0034_0、总督以及城市、要塞和所有其他地方的统治者(不论这些掌权者叫做什么)、或任何有权、有势、有地位的其他人,无论谁要求或接受上述税收,或要占有或指使别人占有教会的或教士的财产, 或将在这类财产被占用后而接受之,或公开地或秘密地支持、策划或帮助这类政策,将因其行为而遭受开除教籍的判决。

这一训谕的妄自尊大和包罗万象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这一法令确实得以

实施,欧洲各处教会的成员和财产就是在它所处王国内完全独立的。教士就是一个既庞大而又独立的社会团体;教会就是既大而又独立的政治实体;遍及欧洲的基督教会财产既巨大无比而又普遍免税。甚至身为诸侯的教士们的旧式封建义务也免除了。如果严格实施罗马教皇的训谕,不仅将切断封建主义体系中最古老、最长久的根基之一,而且将会断送在 13 世纪末新生的民族主义和近代的政府。这个训谕没有一处提到英法两国国王。教皇太精明了, 所以不采取这种公开向英法国王挑衅的方法,虽然其用意是路人皆知的。况且,即使教皇的论点确实是针对英法两国,但其原则对欧洲其他国家也是同样有效的。

爱德华一世和腓力四世为了自己的目的,对罗马教皇的禁令给予有效的回击,同时,如果卜尼法斯八世决定不更进一步地推行训谕中的观点,英法国王便有意避免同罗马教廷发生纠纷。在英国,爱德华一世宣布所有的教士

③ 圣奥古斯丁是公元 4 世纪末至 5 世纪初教父神学家,是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体系的权威人物,《上帝城》的作者。——译者

和教产不受法律保护——这里、他无意中简直完全使用了教皇的话——其结果是基督教会财产在许多地方被泰然地没收,主教们的金银餐具、家具和坐骑被夺走;修道院的土地被侵占、牲畜被赶走。教士的抗议很快变得极为强烈,为了自卫被迫与国王和解。在法国,腓力四世发布了禁止货币和贵金属输出的诏令。这一显然普遍实施的禁令的主要方面,是针对教皇的,因为它断绝了以“就教职首年税”①和彼得税为名目的教皇岁入来源,而法国是这类岁入来源的重要基地。但是,卜尼法斯八世通过宣布 1300 年为大赦之年,对所有在这一年到罗马朝圣的人给予赦免,从而抵消了教会的损失。结果是罗马挤满了前所未见的朝圣人群,教皇金库满得不能再满。

法王同卜尼法斯八世的对抗年复一年变得越来越激烈,互相之间毫不示弱。无论如何,这完全是政治争端,尽管教皇竭力给争论加上伦理道德的外衣。此后需要说明的只是 1303 年法国军队进入罗马,导致了卜尼法斯八世被

废和 1308 年教皇驻地由罗马迁到阿维尼翁。此时,教皇已不可能住在罗马, 而阿维尼翁在理论上则成为阿尔卑斯山外的教皇世袭领地,实际上却是法国的领土。这是中世纪罗马教皇统治的衰落,是中世纪后期的结束。

1303 年,罗马教权引人注目的垮台,不仅在法国,而且在整个欧洲,引起了有重大经济意义的余波,这就是圣殿骑士团的衰落。1289 年,腓力四世已确认了由他父亲授于圣殿骑士团的所有特权,那么,是什么改变了他的政策呢?毫无疑问,卜尼法斯八世的失败增强了他的实力。但其他方面也必须加以考虑,如法国军队在佛兰德受挫、金融的危机和法王对金钱的急需。圣殿骑士团本应看到不吉之兆,因为在公众舆论的天平上,他们已毫无重量。但是他们过于自信、目光短浅。1305 年总团长雅克·德莫莱曾傲慢地拒绝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联合的建议。如果联合,也许会挽救圣殿骑士团的命运,因为尽管医院骑士团比圣殿骑士团富裕得多(1244 年圣殿骑士团只拥有9000 处庄团,而医院骑士团则达到 19000 处之多),但医院骑士们已经逃脱了民众的责难。一位名叫皮埃尔·杜布瓦的库坦斯地方的诺曼律师出版了一本名为《论圣地的收复》的小册子,主张要迫使圣殿骑士团住在东方,把其所有土地转为农场,把其辖区和小修道院变为医院和教授科学、艺术、手工课和东方语言的专门学校。这是一种政治家式的见解。

威廉·德诺加雷是法国国王的精明顾问,他曾是反对卜尼法斯八世的活的灵魂,也是取缔圣殿骑士团的主要煽动者。教皇克力门五世既是被说服的, 也是被胁迫而默许了这一建议。虽然腓力在原则上是正确的,但采取了不道德的诬告和侮辱性的手段来对待圣殿骑士团,和他对待卜尼法斯八世如出一辙。反对圣殿骑士团的情况已经由现代历史学家总结如下:

圣殿骑士团很好地管理了自己的财产,他们都是很有能力的人,他们做为一个有组织的团体也许比他们数量上的优势或他们的财富的意义要大得多。聪明人很早以前便推测到这种有活动能力和稳固的组织团体也许会成为潜在性的危险⋯⋯问题很清楚,圣殿骑士团是欧洲教会和国家统治者担忧的根源之一⋯⋯。它是具有一个强大国际组织的职业军人团体,他们传教活动的目的已不可能再实现,他们对所驻国家不是忠诚不二,又掌握着(即使不是占有着)不寻常的财力物力,且圣殿骑士们又以其胆大妄为而著称—

—这样的组织势必威胁着欧洲的稳定,首先是威胁着法国的稳定。①13602360_0037_0

① 指就教职人员在任职第一年,须把本教区内岁入的全部缴付教廷,亦被译为“初熟之果”(见杨真《基督教史纲》,第 188 页)。——译者

圣殿骑士团被指责为十足的道德败坏、实行骗人的妖术和信奉邪说。1307 年 10 月 13 日雅克·德莫莱和所有在巴黎的圣殿骑士都被捕并被带到宗教法

庭上。用残酷的折磨逼出了荒谬绝伦的招供。直到 1314 年,总团长才被赦免。

在此期间,在 1308 年的训谕中已经污辱圣殿骑士团为异端教徒的教皇,又于

1310 年在维也纳召开了宗教会议,经周密策划的结果是在法国所有基督教会

的省份开始反对圣殿骑士团。在这一年的 5 月 10 日,55 名圣殿骑士团团员在巴黎被活活地烧死:4 天以后,有 9 名圣殿骑士团团员在桑利同样道此厄运。圣殿骑士团的巨大财产被法王没收,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法王从而取消了他自己所欠圣殿骑士团的沉重债务。

与此同时,可怕的敌意和贪婪已经在欧洲其他国家蔓延。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取缔圣殿骑士团的过程一般实行得较为适度。当腓力四世行动的消息传到英国时,爱德华二世急速写信给葡萄牙、卡斯蒂利亚、阿拉贡、西西里的国王和教皇,询问反对圣殿骑士团这一主张的有关真相。但是在得到这些统治者的答复之前,他便接到使他消除疑虑的教皇训谕。在英国的圣殿骑士团,除了被指控为异端外,没有象法国圣殿骑士团那样被搞得声名狼藉,也没有受到严刑拷打。但他们的所有财产被没收。在西班牙,两个圣殿骑士团的“省区”分散在五个王国:阿拉贡、卡斯蒂利亚、莱昂、纳瓦拉和葡萄牙。阿拉贡的詹姆斯二世起初犹豫不决,嗣后接到法王和教皇的信件才使他确信无疑。圣殿骑士团奋起反抗,可是最后还是屈服。卡斯蒂利亚仿效阿拉贡的作法。在德国,对圣殿骑士团的镇压没有象其他的地方那样凶狠,其根本原因盖出于德国的主教也是封建诸侯。他们打算从圣殿骑士团的破灭中得到好处;许多嫉恨主教们的贵族支持了圣殿骑士团。关于意大利的情况,我们所知甚少,似乎必须把半岛的南部、北部和中部分为不同的类型。那不勒斯王国的昂儒朝诸王自然依照法国的先例;托斯卡纳和伦巴第的意大利城市共和国较少推行激烈的政策。最有力的原因是圣殿骑士团从来没有对这些地区的商业和金融业进行严格控制。伦巴第和托斯卡纳的银行家们根基十分牢固, 以至于没有因圣殿骑士团的竞争而受到严重损害。

不管怎样,欧洲和拉丁东方各处的圣殿骑士团作为军事团体已被取消, 财产被充公,许多人转到医院骑士团。在西班牙的卡拉特拉瓦和圣地亚哥两个古老的西班牙军事教团,从圣殿骑士团的失败中得益;各处的主教、圣多明我会的修士们是圣殿骑士团的死敌;国王和大贵族得到大部分赃物。法、英的国王特别慷慨地把非法获得的财产赠送给自己的亲信,这样聪明地建立了一个围绕着王权的顺从的贵族集团。这些幸运儿许多是小贵族,在法国甚至是有影响的资产阶级。因此我们可以从这里看到一个暴发的贵族阶层形成的奇迹。国王巧妙地把这个阶层作为与旧的封建贵族相抗衡的一种力量,逐渐地把旧贵族从王国政府的重要官职里排挤出去。在精神上和实践上取消圣殿骑士团的历史令人惊讶地联想到 200 年后亨利八世取消英国的修道院的历史。

腓力四世消灭圣殿骑士团主要出自经济上的目的。这从类似的灾难事实中得到明证。在法国营业的犹太人和意大利人银行分号,不久便受到腓力四世的突然袭击。后者被称为“伦巴第人”,尽管有些人来自锡耶纳和意大利其他商业城市。犹太人由于拥有流动资本而控制着法国商业的重要部分。但他们在法律上不受保护,不被视为臣民,而被看成他们所居住的领地上封建贵族的奴隶,可以随意被剥削或驱逐。有些犹太人住在王室领地上。在此之

前,腓力四世已经容许他们住在他自己的领地上,但需要缴特别税。犹太人在他们自己中间收集这种特别税交给国王,作为受王权保护的代价。

可是,1306 年腓力四世由于迫切需要金钱,颁布了一项有关犹太商人的总的法令。宣布法国的所有犹太商人从属于王权,他们构成王室财产的一部分。(使人想起在我们同南部各州战争期间的本·巴特勒将军的著名宣言, 即奴隶是“战时违禁品”①)这个法令表明腓力四世怀有天赋王权的强烈的君主思想。同一天,国王的官员、主教、贵族收到带有掌玺大臣印玺的信件, 通知他们必须逮捕王国境内的所有犹太人,没收他们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用以充实国库。犹太人被迫在圣约翰节(6 月 24 日)之前,把动产兑换成现金交国王使用,而所有的不动产马上被没收。

1311 年,同样的厄运降临到“伦巴第人”头上。犹太人已被驱逐;圣殿骑士们不是死亡就是被打入囚牢。国王是不可抗拒的,他的贪欲也是无止境的。伦巴第人丧失了财产、金钱,和犹太人一样被赶走。那些负有债券的人被拘留到他们偿清债务为止;那些债权人被迫把应付的帐单交给国王。这就赤裸裸地暴露了政策的残暴性。它只能归咎于中世纪的偏执,腓力四世的贪婪和那个时代占着优势的荒谬的经济思想。事实上,犹太人和意大利人是在发展商业的。

腓力四世之残暴和愚蠢的后果很快就显露出来。他死后的 1315 年,路易十世允许犹太人重返法国;禁止教会刁难他们;确定他们能取得的利息比率为每周每镑 2 便士。这是中世纪正式规定利息的最早范例,虽然条件仍是苛刻的。犹太商人必须在其外衣上带有一特殊黄色标记。他们被允许收旧债, 但是以其中的 2/3 归国王为条件。他们也被允许买回以前的犹太教会堂和墓地。在腓力五世统治时期,犹太人再一次受到迫害。腓力六世后来再次将他们驱逐出去。在全欧洲,犹太人都受到与此相同的残酷而难以预卜的虐待。而英国爱德华一世则是这一时期反闪米特人①的最坏的国王。

对于腓力四世对圣殿骑士团、犹太人和伦巴第人的政策,人们几乎是完全持批评态度的。但在制定工业规章这方面则另当别论,因为他的工业政策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是正确的。为了理解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追溯到路易九世的统治。1261 年,商会会长艾蒂安·布瓦洛,确切地说是自巴黎自治城市被大行会统治以来的巴黎市长,编辑了一本巴黎 101 种行业(或职业)的《常规》这一名著,书中记录了各行会的章程。王权一点儿也不干预行会内部的任何活动。对于各种行业的具体业务来说,行会是自由的。他们制定自己的规章、法定的工作时间、工资、学徒的期限、产品价格等等。

无论如何,在腓力四世的统治下,关于王权的新思想是发展了。在王国行政机构里的法学家们使他相信,国王有权过问一切,支配一切。但必须强调,国王在过问这些事时,并不象他在处理圣殿骑士团、犹太人和伦巴第人那样,纯粹按私利行事。有时他确实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立法,但更确切地说他是为社会总的利益而立法。据我们了解,腓力四世有三项关于行会和其他社团的法令。在第一项法令中,国王对巴黎境内的一些宗教团体做了有关规

① 指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许多黑人奴隶从蓄奴州逃奔到联邦军时,联邦军官常常把他们交还给他们从前的主人。本·巴特勒将军反对这种作法,提出奴隶是“战时违禁品”。在这个口号下部分逃亡奴隶实际上得到解放。——译者

① 即犹太人。——译者

定。这些宗教团体是一种福利共济的组织,各有一个保护圣使徒;在宗教团体所在地设有供奉献祭的圣坛;在纪念保护圣使徒日,有专门的崇拜仪式。在第二项法令里(1305 年),禁止诸如此类的新宗教社团的组成。这些法令的原文没有被保存下来,但我们从腓力四世的继任者废除这些法令的特许状中间接提到的内容中可以了解到。鉴于这些法令似乎很激进,毫无疑问,它们是治安法,旨在防止这些半宗教性的团体在国王镇压圣殿骑士团期间可能会发动的骚乱。

腓力四世制定的关于巴黎面包师行会的法令,则有完全不同的意义,这一法令在当时表现出了王国政府作为一种社会力量而具有的非凡的洞察力。1305 年是巴黎的“艰难时期”。小麦价格涨到饥荒时的水平。腓力四世迅速采取措施减轻灾情。他命令调查巴黎周围未收割和贮存的谷物,强迫物主除了留足家中所需要的粮食和备足下一次播种的种子外,全部谷物必须投放市场。不过面包师贪得无厌,面包价格仍然很高。因此,他任命了政府特派员监督面包师;察看是否使用上等面粉,一条面包的规定份量是否减少,面包师是不是无正当理由试图强行提价。从而打击了垄断权,即行会主旨的要害。虽然这一措施只是权宜之计,但它是为公众利益而制定的,是反对私人利益的。

在蓬图瓦兹发生了类似的事情。该地的面包师与城市的政府长期不和。邻近的城镇和村庄的面包师每周三次把面包拿到蓬图瓦兹城出售,这久已成为惯例。但蓬图瓦兹城的面包师行会则力图用阻止这些外来的面包师进城的办法,剥夺竞争对手。宣布面包师行会(而不是本城政府)有权控制面包的价格和销售。该城的市政官向巴黎的法务院上诉,即向国王的高级法庭上诉, 法庭规定外地面包师有权在蓬图瓦兹城自由出售面包。

由于其广泛的实行而更具重要性的是 1307 年 7 月 7 日的《大法令》。① 这项法令只适用于巴黎,是经巴黎市长的提议宣布的,其目的是降低普遍存在的高昂价格。引起这些高价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粮食歉收;另一方面是由于新近货币的变动而加重起来。腓力四世于 1306 年恢复了路易九世的货币制度。可是许多现存契约却是在他自己发的劣等货币流通时签订的。那些拥有票据和持有他人契约的人,要求用新的货币来偿付。地主们对他们的承租者也提出同样的要求。结果引起了巴黎的租赁者和寄宿阶级的反抗,接着而来的是暴动。腓力四世自己被困扰在街上,然后被封锁在教堂里,一直到巴黎市长菲尔曼·德科克莱尔营救了他。主显节②前夕,暴动者中的 28 人被绞死

(巴黎的四个城门各绞死 7 人)。可是在 1307 年整整一年里,骚乱仍接连不断地发生。人们抱怨食品的高价。为了调整上述混乱,腓力四世制定了上述

《大法令》。

整个《大法令》都与行会有关,包括有 58 条款项。法令规定取消 10 年以上的债务,这沉重地打击了伦巴第人和犹太人。有 10 项条款(46~56 条) 规定对大量的手续费实行控制,尤其是公证人和书记员的手续费。许多条款涉及到市场管理和固定价格。酒商、酒馆老板、鱼商、面包师和磨坊主被特地列举出来。其中有关鱼的条款特别有趣,因为它表明,在中世纪,鱼在多大的程度上成为穷人的“肉食”。而且鱼类食品的经济价值归因于教会规定

① G. 法格涅:《工商业历史文献》,第 2 卷,第 9 号。

② 1 月 6 日纪念耶稣显灵的节日。——译者

的无数斋戒日。面包必须称量出售。且不得增加新鲜肉类、猎物和野味的税收,因为这些是富人的精美菜肴。第 44 条款论述服装。经营者必须缴纳营业

税,一位裁缝裁制 3 套女装应缴纳 3 个苏;一套男仆的制服 2 个苏。在第 54 条款里,腓力四世的规定同行会的专有章程相冲突。行会限定了行会成员应该做的工作量,禁止夜间劳作。腓力四世废除了这些规定。此外,在许多行业中他禁止一个主人有一个以上的学徒,那么,那个更有升级把握的必然是主人的儿子。这种措施是反对主人对学徒的剥削并保证给学徒好的技术指导,对学徒期限和工资也做了规定。在这一流动日工司空见惯的时期,许多雇主曾习惯于只雇用法国籍工人。而腓力四世规定,凡进入法国学艺的佛莱芒人、意大利人和德国人,都应该被接纳学徒训练。这一条显示了他的真知灼见。整个 1307 年法令对于巴黎的现存工业现状是激进的,甚至是革命的。但仅仅是暂时地和地方性地实施。当解除了“艰难时期”,这一法令便开始被废弃,行会又恢复了以往利己和垄断的惯例。

无论如何,在度量衡的法规中,腓力四世的立法更广泛地涉及到整个国王的领地,因而把王国的大部分领土包括在内。可以说立法几乎是适应于全国。有一条法令涉及到香料商人和食品零售商,禁止香料商和食品商使用药衡锂①,这种量制现仍使用于医药方面。必须使用公平的衡量制,交易不得有欺诈。例如,禁止把牛油和蜡烛相混合;禁止制作烛芯过大的蜡烛,这会使蜡烛过早烧完。第 12 条款规定:“在王国的每个有商人的城镇里将指定 4

位商人,即一位业主和 3 位其他的人为生意管理人。这 4 位官员将监督香料

商人,每年至少 4 次查看他们的仓库,检查度量衡,把违法者传到本地法官面前受审。所有希望成为卖主的人要向业主宣誓。”

不幸的是,腓力四世的理财政策抵消了各项措施的积极作用,这种政策对法国商业是有害的,甚至是灾难性的。腓力四世比同时代的其他统治者都强,是近代政府的创建者。正是在他统治期间,巴黎的最高法院、财务院和国务会议成了三个分别独立的机构。这些机构都源于古老的国王法庭。但是, 为了建立这些机构;为了使自己免于因大量开支(对英国和佛兰德所进行的两线战争耗费了巨额资财)而遭受灭顶之灾,腓力四世需要大量的金钱。正如我们所了解到的,这笔钱的一部分取自圣殿骑士团、伦巴第人和犹太人。现在所需要的是找出别的办法以增加王国税收。其办法有 4 种:1.封建的军役义务改为付款;2.实行普遍营业税;3.征收进出口税;4.控制铸币制度。

在封建时代,王室的开支一般不大,领地收入足够维持简朴的宫廷生活。而现在,腓力四世统治期间却恰恰相反。国王领地包括了王国领土的大部分, 并以国王的名义征收沉重的直接税。国王的人头税成为永久性的赋税。而以前则不同:在普遍征税时,政府总是强调指出征税是由于某种特殊的原因和目的。在 1263 年的法令中,写着:“无论什么时候要征税,必须逐章执行国

王的上述法令。”在 1268 年的法令中,这种意思表述得更加明确。

1292 年由于“弗朗什孔泰”即“勃艮第自由伯国”问题,腓力四世和皇帝纳索的阿道夫之间爆发了战争。尽管该领地的伯爵是神圣罗马帝国的附庸,但现任伯爵却把此领地让给法国。腓力四世要求贵族们,在亲自带领他的封建队伍服役或者用金钱赎免服役两者之间作出抉择。这种作法并不见得

① 锂,用于量制时,指法国古代的斤,在巴黎相当于现 490 克,而在各省则为 380 克或 550 克不等。药衡锂是医学上的量度单位。而当锂用于币制时,译为镑,也称利佛尔。——译者

是什么新鲜事物。自亨利二世统治时期用钱雇佣军队服役以来,英国税务署即向贵族和主教征收免役税,或称“盾牌钱”,以取代他们及领有他们采邑的骑士们应负的军役。但对于法国来说,免役税则是新鲜的事物了。此外, 腓力四世对一切买卖征收战争税,1 镑抽 1 便士(1 镑等于 20 苏,1 苏等于12 便士,即 1 镑等于 240 便士)。这种税收照理应分摊在卖主、买主身上, 而实际上却由消费者来支付。征集战争税是在市场和定期集市进行,或在零售店店主做买卖的地方进行。甚至一个农民在出售他的农产品时,也必定有一个政府公证人在场。战争税非常不得人心,人们称之为“苛捐杂税”或“恶税”。法国的许多城镇以一次性付清一笔巨款的方式,免于个别征收战争税的不便。但是,税收自然没有免除,因为城市总得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在地方征集税款,以凑足应给国王的那笔款项。巴黎城用了 10 万镑现金赎得这一特权。一部分贵族也用同样的方法一次付清了税款。与一般记载相反,腓力四世并不是这种不得人心的“人头税”或“末日便士”税的发明者。热那亚早在 1141 年就征收过这种税;蒙彼利埃在 1174 年也出现过;阿拉贡在 1247 年也有同样的记载。

腓力四世统治时期,也对进出口商品征税。这虽然属于战时措施,但在中世纪历史中却可能是保护关税原则的第一次出现。1302 年是一个歉收年。腓力四世在 11 月 3 日颁布了法令,禁止小麦、酒和其他各种粮食产品出口, 而呢绒则未包括在禁令之内。但与敌人:英国人和佛兰德人的商业联系统统被禁止。这项措施并非权宜之计,战争结束后的一项新法令的公布,证实了这一点。1305 年 2 月 5 日的新法仍禁止小麦、蔬菜、羊毛、毛织品、马匹和武器出口。凡企图通过国境的所有这一类商品连同运载工具和牲畜,均将被没收。总之,法王采用出口关税的形式而不是用进口税(如同今天的关税) 的形式,在法国和其他国家之间树立了一道经济屏障。在上述这项法令颁布 5 天后,巴黎有一位商人被任命为“港口和通道长官”,手下有两位监督官。他们的下级是地方行政长官、监察官、桥梁渡口管理员和徒步或骑马巡查道路看守渡口的巡使。

如果认为这些关卡仅仅是财政上的权宜手段,而看不到当时特定的经济状况及这一措施的经济目的,就是非历史的。我们看到,在商品各等级中逐渐有了差别。有时,政府也出卖出口特许证,以作为对全面禁令的修正。在这种出口特许中,确立了 4 便士的从价税①,如对纺织品所做的那样。而对其它的商品则根据重量和质量征收一部分现金。出口商人在边境付税之后,监察官发给特许证或完税证书。这种税叫做“高价自由通行权”。未加工羊毛被绝对禁止出口。这对佛兰德人是一个打击。后来,为了刺激香槟的养羊业发展而修改了法令。在把羊毛制成品送回法国的条件下,羊毛生产者为了将羊毛制成呢绒,可以向瓦朗西安和莫伯日输出原毛。可是这种保护关税措施引起了法国呢绒商的抱怨,他们要求完全的保护贸易制度。在法国南方出现了相同的摩擦,这里的朗格多克是羊毛生产和呢绒加工的重要地区,在阿尔比城和其它城市有数千名织工和织机。正如法国北部的呢绒商和纺织行会进行自我保护避免埃诺的竞争一样,法国南部的呢绒商和纺织行会也采取自卫手段,防止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的竞争,并要求实行保护关税。

这样看来,腓力四世的统治引起了中世纪税制的革命转变。其必然结果

① 即依商品价格确定税率,价值一镑的商品抽税 4 便士。——译者

是,变一块块的封地(正象中世纪早期的法国一样)为紧密相连的国王直辖的领地。以前对贵族、资产者或农民各社会阶级封建地位的划分,变得模糊不清。所有阶级的人民,都逐渐被当作臣民而一视同仁。王权的压力倾向于使当时半独立的封建领地也与国王领地连成一片,并制定了对法国大部分地区的新的、统一的税收,无论是对王室的领地还是对封建领主的领地均一视同仁。因而在 1299 年为了同佛兰德进行战争征收的 1/50 和 1%的税收,便公平地分摊在国王领地和大封建领主的领地中。除了大贵族在他们的封地上征收的那些税款之外,这些国王税收当然意味着普遍地增加了人民、小贵族、租地人和农奴身上的税收负担。这是为日益加强的民族的或君主专制的政府而付出的额外代价。政体改革使法国得益但同时也有其不利因素——它比法国的旧秩序——或旧的混乱,代价要大得多。

腓力四世由于消灭圣殿骑士团和驱逐犹太人、伦巴第人而声名狼藉,这是有充分事实根据的。但是,对他统治时期铸币史的最近代研究成果,却证实他的“伪币铸造者”的恶名,是不能成立的了。腓力四世的货币政策没有被贪婪所支配,虽然必须承认他的确从中取利。中世纪的货币制度史是非常令人感到头痛的历史,而且从来没有象 13 世纪后期和 14 世纪初期这样困难。当此十字军时代的顶峰时期,经济正处于长足进步和综合发展时期,社会亦发生变革。一个新的欧洲,正处于形成过程中。农业经济转变为货币经济、工商业的发展、城市的成长、生活水平的提高、货币购买力的变化;封建主义的衰败和君主政体的形成,对于所有这一切因素都必须充分地加以考虑, 才能形成正确的历史认识,作出公正的评价。就法国来说——在这个时期不同于英国——由于对制币厂的实际统计资料欠缺,给研究增加了困难。英国的货币史料揭示了发行货币的确切数量、种类及其重量。而法国没有这种类似的记载。

为了弄清腓力四世的货币制度问题,首先必须记住法国的大封建领主有权发行货币。因此法国五花八门的货币制度同时流行。每一种币制都由若干种硬币构成。①

在法国,仅仅在属于王权和成为国王领地的那些省份的范围内,才能把封建领主和外省的铸币排挤掉。英国正相反,所有的货币都出自国王的造币厂,并且只有国王才拥有铸币权。1263 年路易九世已经给予封建领主的铸币以沉重打击。规定封建主的货币不得超越其领地界限而到处流通;国王的货币应同采邑内的货币有同等地位。由于国王的货币比封建领主的货币更为可靠,结果削弱了后者的流通。但是货币种类繁杂、引人烦恼,货币成色低劣的弊病仍然存在。腓力四世的第一个铸币法令暂时停止了封建领主铸造金币和银币的权力,限制他们只有铸造一种铜币的权力。

① 自查理大帝时代以来,货币的计算以镑(利佛尔或称锂)、索里达(苏)和但尼尔(便士)来表示。1 镑值合 20 索里达,1 索里达值合 12 便士。但是在流通中,没有被称为“镑”的同值货币。“镑”只是一个货币的计算单位,如今天英国的畿尼。索里达是银币,英国称之为先令;在德国和法国通称为马克或银便士。金币——英国称为安琪儿,在法国称为金埃居或金暮通,意大利称都卡特——直到 13 世纪后期才出现。但是,尽管这些货币名称经久不变,其实际价值都在变化。这由两种因素所致:一是货币所含贵金属减少;二是由十字军时期以来货币购买力发生了巨大变化。自 10 世纪起,到拿破仑颁行新币制,欧洲大陆

各地 1 镑的预定价值都是 20 个苏,而 1 个苏是 12 便士。但是,到 1300 年,这些货币的价值已大大减少了。

——参看《英国史学评论》,第 25 卷,第 768 页。

腓力四世的第二个铸币法令是否公正,是悬而未决的问题,他废止了所有通行中的国王货币,代之以一种新发行的货币。金银币的持有者只能收回货币所含的贵金属的内在价值。这种做法不只出现过一次,而是接连地发生。

进口金银是梦寐以求的,而出口金银则是法令禁止的。关于节约的法令限制金银用于工艺品⋯⋯想方设法阻止金银市场的价格高于造币厂的价格,某些时候甚至采用暴力没收金银,用以铸币。①13602360_0050_0

每次发行货币时,腓力四世为获得更多的金银投入流通领域而不择手

段。与此同时,他改变了新货币的面值——他当然无法改变货币的实际价值

——并强迫人们接受这些被人为地提了价的货币。例如图尔格罗②在圣路易统治时期价值为 1 个苏,而此时则超过 3 个苏。有时这种变动引起现行通货的暴跌,而有时则不发生这类贬值现象。此外,货币中贵金属的含量大大地减少了,结果物价和租金极度混乱,民众骚乱。在 1277 年至 1309 年间,巴黎的房租金扶摇上升。这种倾向一方面是由于巴黎和较大城市中的工商业蓬勃发展,吸引了边远地区的商人、手工业工人和工匠流入城市,而使人口密度增大;另一方面也是由于货币制度的变化和货币购买力的下降。然而,农业地区的土地价格和租金则下跌了,地主和靠租金收益过活的人受到打击,租佃阶级则从中得利。由于各地度量衡五花八门、扑朔迷离,所以无法令人满意地确定当时的食品价格。食物的价格可能是上升了。但必须记住这一点: 由于气候反常,天气恶劣,14 世纪的最初 25 年间年景不佳。

无可否认,腓力四世通过对货币的操纵,饱尝甜头。这正是他受到指责的原因。国王的宗主权,即对货币铸造的垄断权本身,就是一项巨大的收益。

①此外,国王还负有巨债。1295 年以前,为偿付 100 图尔锂的债务必须付 2000

图尔苏的金额。在货币体制改变之后,同样的债务他只用 666 图尔苏便可以

2

付清,从而节省了 3 。他获利的另一种方法是,课税时强迫人们用旧币即成

色较好的货币,或用金银完税,从而又获得暴利。据我们所知在 1298 年至

3

1299 年间,造币厂便使他获得 120 万图尔锂,等于该年岁入的 5 。此外,在

新铸劣币与矿产品和商品价格之间的平衡尚未确定之前的波动时期中,腓力四世也一定获得了很大的利益。

1306 年出现了金融危机。6 月 8 日腓力四世宣布,将恢复“圣路易的货

2

币”,并按其原来的价值流通使用。这样货币至少贬值 3 。物价急剧上升,

尤其象租金这样的固定价格。财主们要求用成色较高的货币支付租金,那就是说,他们把租金提高到以前价格的 3 倍。一件商品在 1305 年价值 3 个苏,

2

现在则只值 1 个苏。腓力四世对货币的操纵使工资实际减少了 3 ,工人阶级

自然是受害者。结果,巴黎骚乱四起,风雨满城。在其他的城市也爆发了起义。如鲁昂和马恩河畔夏龙。一个锡佗修道院院长对国王的抱怨中生动地反

② 为 13 世纪在法国图尔铸造的硬币。据一个图尔格罗价值一个苏推算,1 镑(或 1 利佛尔)应相当于 20

个图尔格罗,即 20 苏。——译者

① 由于国王有权规定货币中贵金属的含量,因而时常铸造实际成色低于规定成色的货币,从而从中获利。

——译者

映了这一现实。他写道:“现在我们不得不用优质货币来付雇工的工钱,其数量同我们以前付给他们的劣币一样多。以致使农业入不敷出。”腓力四世仍然坚持他的法令,但试图通过允许业主可以不受数量限制地挑选学徒的方法,降低生产品的价格。这基本上与他以前的工业法规背道而驰。学者们将会注意到:在这件事发生后不久,圣殿骑士团被消灭,犹太人和伦巴第人被驱逐出境。

我们怎样评价这些做法?我们如何根据腓力四世的货币政策作出判断呢?现代作家们一方面承认腓力四世通过这些手段获利甚巨,而且对货币的迫切需求使他贪得无厌;同时也倾向于为他开脱故意降低法国货币成色的指责。他们找到了解释他的方针的理论,即在贵金属本身实际上就构成财富的时代所流行的经济谬论——这种谬论完整地延续下来保留在现代历史中—— 他们不认为国王改变货币制度是为了私利胡作非为,而认为这是在经济经常剧烈转变的时代致力于建立稳固货币体制的措施。一位评论家在评述一部关于这个难题的最新和最权威的著作时,对作者的结论评论如下:

法国诸王千方百计维持他们铸币厂的生产。⋯⋯他们可采用两种方法刺激生产:改变流通货币的比价,特别是使流通货币贬值。这样即可迫使金银源源不断地供应铸币厂, 或者</PGN0052.TXT/PGN>可以想方设法阻止货币在别的地方使用。并运用各种措施使后一方法得到贯彻落实⋯⋯作者用非常正当的理由拒绝承认法国的国王(这里包括卡佩王朝末期诸王)降低了他们的货币的成色以增加财富积累的价值,或逃避全部付清债务和减少支出。作者指出,这类企图大多是必然归于失败,也有可能(即使不能肯定)减少国王的岁入和支出。作者自己的观点是,货币成色的降低有双重目的:一,给国王的造币厂带来造币所需的金银,以从金银币铸造利差中获得巨大岁入,即使这只是暂时的收益;二,使铸币厂能够根据市场上贵金属的价格比率确定所铸金银币的比率⋯⋯他拒绝承认通行货币中贵金属的含量的增加是出于欺诈,而认为这种增加一方面是由于确定金银币中贵金属比例的需要,更普遍地是由于人民要求恢复“优质货币”的愿望。至于货币贵金属含量的增加导致流通货币贬值这种情况,他认为铸币者的主要目的是想从新币发行的铸币利差中获益。同样,就降低硬币成色这一点来讲,他从当时经济和金融的需要中寻找真正的原因,而没有归咎于政府的玩世不恭和愚蠢的弄虚作假。① 13602360_0053_0

腓力四世通常所需要的货币超过正常的岁入,迫使他一次又一次对商业

采取有害的行动。尽管他的坚强的判断力一定与此产生抵触。在佛罗伦萨商人比基和穆基兄弟俩的煽动下,腓力四世对旅居法国的佛罗伦萨商人的迫害就是其中一个例子。这两个佛罗伦萨人作为美男子腓力的财务代理人,已经得到极为有利的征集税收的特许权,并且已经竭尽全力地行使他们的这一特权,对法国人和意大利人一概加以榨取。为了避免任何竞争的危险,他们说服腓力四世逮捕在法国的所有佛罗伦萨人,无论是诚实的还是不诚实的,都以高利贷者论处。不幸的商人们不得不用付钱的办法,使自己免受入狱之苦。

但是腓力四世是一个惯常的机会主义者,对私利趋之若鹜,视政策为手中玩物,为所欲为,毫无顾忌。对著名的香槟集市的处理便是这个没有远见的方针的突出事例。①12、13 世纪,香槟是欧洲中部最大的商业区。它处于地中海和北海、伦巴第和佛兰德之间。香槟集市是欧洲商品的主要荟萃地, 集中了来自意大利和佛兰德这两个欧洲高度商业化地区的商品。香槟领地上

① 参看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第 589 页。关于这些集市的起源和发展部分。

和邻近的河道网——罗纳河、索恩河、塞纳河、马恩河、默兹河、摩泽尔河, 对这个地区的繁荣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香槟诸公爵的卓著治理和开明的政策,促进了该地区繁荣发展。香槟集市共有 6 个:1 月在拉尼;大斋期②在奥布河畔巴尔;5 月在普罗万;6 月在特鲁瓦;9 月又在普罗万;11 月又在特鲁瓦。因为每个集市连续开放 6 到 8 周,所以整个香槟集市可以说是永久性的集市。来自欧洲各地的商人云集于这些集市。意大利人带来手工业品和东方舶来品;西班牙人带来马匹、钢铁、毛织品、皮革制品和伊斯兰教徒的进口货;德国人带来毛皮、亚麻和木制品;佛兰德人带来毛织品和亚麻布。欧洲各类名酒和各种产品在这里均有出售。在香槟诸伯爵的统治下,集市繁荣昌盛。

在腓力四世统治时期,繁荣的香槟集市开始走向衰落。香槟伯爵亨利三世死于 1274 年,留下一个女儿名叫珍妮。她和法王的第二个儿子腓力王子结婚。1285 年腓力在他哥哥死后登上王位。香槟没有并入国王领地,珍妮到去世前一直拥有香槟女伯爵的称号。她把这个著名的省传给她的儿子和女儿。前者是后来的路易十世,后者同埃夫勒伯爵腓力结婚。可是国王的影响在香槟占优势,而且是一种灾难性的影响。腓力四世把香槟集市当成摇钱树,对集市的横征暴敛近乎杀鸡取卵。为了把每一个铜子都抓到手,他增加商品税收;征收新的营业税;增加税务稽查员、公证人和监察人员。结果商业被行政管理的罗网所束缚,被沉重的税收所压垮。加之对伦巴第人和犹太人的迫害,有害地影响了香槟集市。意大利商人显然疏远了,1320 年以后便裹足不前。他们不再顺塞纳河进入巴黎,或顺默兹河而下佛兰德;而是向东经由杜河到莱茵河,这样到达佛兰德。给香槟集市造成更大危害的,还是腓力四世的财政政策。同佛兰德的战争断绝了佛兰德和香槟集市之间的商业贸易,各集市受到严重削弱。这种情况直到 1305 年,根据奥尔热河畔阿西斯条约,将瓦隆佛兰德的一部分——里尔、贝顿和杜埃割让给法国才有所好转。但是这些地方从佛兰德割让出去之时,便是这些地方的繁荣受削弱之日,而且瓦隆各城市没有足够的力量独自满足香槟集市的需求。所以佛兰德人象意大利人一样,在香槟消声匿迹了。巴波姆的关税所设在从康布雷到亚眠和从兰斯到阿拉斯的原罗马大道的十字街口,来自佛兰德和德国北部各种各样的商品大都从这里经过。这里在 1301 到 1322 年间的关税记录,表明了香槟集市商业的波动和衰落。巴波姆征收通行税的包税区价格降低到投标者不敢问津的地步。1330 年法王丧失了巴波姆,使之归属佛兰德伯爵,香槟集市的衰落达到顶点。①

腓力力图改正他的所做所为,但是为时过晚。他打算整治塞纳河,使之

② 大斋期指复活节前的 40 天。复活节是春分后第一次月圆之后的第一个星期日。——译者

① 巴波姆原属佛兰德诸伯爵辖区,从 11 世纪起向路经巴波姆十字路口的所有商品货物征收通行税。12 世纪末腓力·奥古斯都娶了埃诺的伊莎贝尔为后,巴波姆和整个阿图瓦并入王室领地,1200 年根据佩龙纳条约归入法国版图。大约 1202 年调查了通行税之后,腓力·奥古斯都决定免除商品通过这座城市的通行税。

在路易八世统治之后,他将阿图瓦连同巴波姆作为王子封地赐给他的儿子阿图瓦的罗伯特。1237 年到 1330 年该地属于罗伯特的后代。1330 年,佛兰德伯爵内韦尔的路易与法王腓力五世之女、阿图瓦的继承人、法国女伯爵玛格丽特结婚,阿图瓦家族遂与佛兰德伯爵家族合并。经由佛兰德诸伯爵之手,巴波姆和阿图瓦转为二等家族勃艮第家所有,直到 1640 年的征服后才复归法国王室。而巴波姆城直到 1688 年的埃克斯拉夏佩勒*条约签定后才成为法国城市。*亚琛的法文名称。——译者

可以通航到特鲁瓦;想把乌齐这条小河改造成运河,使商品由水路运到普罗万;在 1303 年 3 月 23 日的法令中,他允许遵循“集市的古老惯例”。但这

仅仅是空话。他的后代和继任者分别在 1315 年、1322 年、1326 年和 1327 年通过立法企图复活香槟集市,也纯属徒劳。与此关系重大的另一面是,意大利人在这一时期开始从海上到达佛兰德。1317 年一艘威尼斯的单层甲板大帆船到达布鲁日。1318 年威尼斯与布鲁日签订了商业条约。1325 年以后,每年由 15 艘船组成的威尼斯船队一部分开往英国,另一部分开往佛兰德。13 世纪香槟曾是阿尔卑斯山脉北面的商业中心。14 世纪布鲁日同样成为商业中心。意大利人把他们的产品及利凡特和远东的产品带到布鲁日,而从这里带回佛兰德和北欧各国的物产。意大利人越来越热衷于走海路。他们经海路可以把意大利和东方商品直接运到佛兰德,从欧洲北部直接带回呢绒、羊毛和各种金属制品。拉罗歇尔的商人也如此,越来越直接地与佛兰德交往。从埃格莫特到佛兰德的路线,从此以后变成次要的了。

香槟集市濒临灭亡了。到了 14 世纪,集市作为一种商业制度正在变得陈腐,经营商业的新的方式和方法正在取而代之。商业道路已经变迁或正在变迁。最后,1337 年英法百年战争爆发。此后若干年里英国军队多次对法国大规模地入侵,使香槟集市遭到毁灾性的破坏。1349 年腓力六世发布了一项关于香槟集市的长篇法令。法令的序言叙述了香槟集市以前的历史,可以看作是香槟集市的“讣告”。到这个时期香槟集市几乎寿终正寝,商业正转向新的路线。

在法国南部,马赛和蒙彼利埃的商业状况与意大利诸城市相似。亚历山大和马赛、埃格莫特和蒙彼利埃之间有直接的交往。尽管这些城市的商人在亚历山大所起的作用远逊于威尼斯商人。里昂则从经由大小圣贝尔纳隘口的商业中得利。

里昂每年有 4 个集市。纽伦堡商人和德国其它自由城市的商人纷至沓来,人数甚众,为此而建立了永久性的货栈和一个德国公司。他们甚至受到极为优惠的待遇。在集市法定的期限之后,还有 15 天自由销售商品的权利。

从地中海进入法国的最主要的天然良港是马赛,但在 13 世纪马赛不属于法国。它由普罗旺斯伯爵和主教兼圣维克多修道院院长两人分而治之。从十字军东征以来,马赛已经繁荣起来,和隔海相望的非洲海岸有着大量的贸易往来。但是,普罗旺斯诸伯爵也是那不勒斯的国王,因此法王无法从马赛的繁荣兴旺中得到好处。阿尔虽然位于罗纳河河口,但它是一个主教管辖区。蒙彼利埃属于马略尔卡王国①。另外一个天然港马格隆纳则属于蒙彼利埃主教。因此,为了直接进入地中海,路易九世在埃格莫特的地中海沿岸沼泽地区修建了人造港,并从这里开凿了一条运河,把人造港与罗纳河三角洲连接起来。上述各个地方都有许多意大利商人。博凯尔的集市是法国南部最大的商业中心。在尼姆有繁盛的意大利人侨居地。1278 年腓力三世和一位佛罗伦萨市民富尔奇奥·卡恰签订了一项契约。富尔奇奥自称为“伦巴第和托斯卡纳商人联盟(university)首领”——用 universitas 这个词来表达这样的团体是饶有趣味的——并且作为热那亚、威尼斯、佛罗伦萨、皮亚琴察、卢卡、波洛尼亚、皮斯托亚和米兰商人们常驻蒙彼利埃的代理人签定了一项契约。根据契约,在蒙彼利埃的意大利侨民同意:如果他们能获得和巴黎商人

① 马略尔卡王国,由阿拉贡的詹姆斯一世(1213~1276 年)建立。14 世纪中叶与阿拉贡联合。——译者

一样的特权,并能在博凯尔的司法总管辖区内自由经商,就将把他们的总部搬迁到尼姆。博凯尔和尼姆是从埃格莫特或马赛开始的商路的第一站。阿维尼翁是第二站。1309 年阿维尼翁城成为教皇统治的驻地②。在教皇约翰二十二世时期③,改革了教廷的财政制度,并把改革了的制度强加给整个教会。教皇开始向整个基督教世界征收什一税。金钱如潮水般源源而来,阿维尼翁成为商业和金融业的积极活动的舞台。教皇在此建了一座壮丽非凡的宫殿。各位枢机主教在城里修建了宅邸,在农村修建了别墅。所以阿维尼翁在艺术史上象它在商业史上一样,在 14 世纪占有独特的地位。从阿维尼翁起,大商路溯罗纳河而上。

毋容置疑,东北诸城吸引了来自布拉邦特和佛兰德的商品。洛林诸城吸引了部分来自低地国家和部分来自莱茵河的商品。意大利商人则与上述各省都有直接的联系。1315 年路易十世的一项法规证实了这一点。这项法规与其说是确定意大利商人的特权,毋宁说是对他们的限制,是以限制已经被他们控制的主要商业为目的。接法规确定的各种特权,意大利商人可以自由出入于香槟、法国北部的布里、南部的尼姆和纳尔榜各个集市,但要付常规的关税。除此之外,只有巴黎、圣奥梅尔和拉罗歇尔对他们开放。这项法规表明意大利商人在这个时期不仅向法国南部,而且也向法国北部(包括巴黎在内) 提供商品。

我们已经叙述了意大利商人所循着的主要商路,从而了解了这条商路转移的原因,转移的方式与方法。但有必要强调,这条商路并非绝无仅有的。意大利商人有时宁愿越过阿尔卑斯山,而不愿走埃格莫特。他们通常所经过的多半是塞尼斯山口。旅客越过这一山口进入多里亚·里帕里亚峡谷,在横谷的圣米歇尔客店中投宿安身。在塞尼斯山口的最高处,是萨瓦伯爵全力赞助的塞尼斯山客店;历代伯爵们乐于以此吸引商人,因为那里所征赋税极为可观。但是意大利商人有时更乐于越过香浦高地北部的拉让蒂埃山口。①

我们从 1312 年 5 月 12 日的一份详细的文件里获得这一证据。该文件是一位意大利商人和一位名叫吉约姆·加斯孔的巴黎承运人签订的合同。加斯孔负责将价值 10000 利佛尔的 64 箱呢绒运到萨沃纳;每箱收运费 10 利佛尔;

预定路线是:巴黎、马孔、萨瓦、拉让蒂埃山口;旅途规定为 35 天。加斯孔没有按规定的路线走,改道横越塞尼斯山口。当他到达皮埃蒙特时,该地区正在打仗,遂丢失了所承运的呢绒。意大利商人强行把他拖去见巴黎市长, 要求他赔款 20000 利佛尔,追加部分则作为补偿费。被告声明他是奉命启程。论证说他实际上是选择了最近的路线,和他同行的原告的仆人也赞同路线的更改,意外事件的发生完全不是他的责任。结果被宣判无罪。

腓力四世对商业的横征暴敛,破坏了促进法国商业发展的每一项计划。鉴于意大利商人抛弃了香槟集市,他于是把意大利人逐出法国南部各城市。在那里他们是博凯尔诸集市的支柱。1292 年当他首次对所有上市商品征收令人憎恶的“特税”时,在尼姆的意大利商人拒付税金。他的财政大臣穆基纠正了这种不得人心的作法。但 1315 年路易十世重新征收“特税”,甚至由原

② 1309 年教皇克里门五世自罗马迁到阿维尼翁,直到 1417 年该地教皇被宣布为非法为止,有 9 位教皇在此就任。阿维尼翁旧译阿维农。——译者

③ 约翰二十二世(雅克·德兹),1316~1334 年在位。——译者

① 这个山口处于意大利北部。——译者

来的 1 便士增加到 4 便士。结果是意大利商人遗弃了尼姆,返回蒙彼利埃, 或者到阿维尼翁,使教廷得到极大的好处。法国南部的意大利商人侨居地, 在 14 世纪初期似乎已经消声匿迹了。

与此同时,在南方的另一地区也出现了不利于商业发展的情况。西南部的主要商路以纳尔榜为起点,穿过图卢兹,经加龙河到达波尔多。但在 1320 年纳尔榜受害严重,由于陡涨陡落变化无常的奥德河决堤,河水在该地区泛滥成灾,纳尔榜港的船坞淤塞。该地的船主们于 14 世纪初同这种毁灭性的灾难进行斗争。他们整修了萨莱列斯河的堤坝,疏浚了河床。但这一切都是徒劳的。纳尔榜附近的奥德河支流淤塞日益严重,纳尔榜港很快无法使用而变成一片沼泽。绝望的居民打算在留卡特①新建一个港口,取代纳尔榜港。他们进行了测量,并开始动工。但却一事无成。否则留卡特将发展成为地中海和大西洋之间的贸易中心了。

前面我们已经谈到,意大利人已绕过直布罗陀海峡,同佛兰德和英国有了直接的商业往来。但是,如果他们能在地中海的法国港口卸下所运的商品, 然后再顺加龙河将商品水运到波尔多,那么他们既能够避开在他们面前的漫长海路,又能够躲开柏柏尔海岸的海盗。可是法国的地方当局鼠目寸光,对建新港的问题一概不管。纳尔榜的民众向国王请愿,主动提出每个居民每年献出 10 图尔苏援助这项工程,而只要求国王提供在留卡特至拉雷沃尔②之间

所征收的通行税的总收入。但是百年战争爆发,法王又另有所虑。到 14 世纪时,纳尔榜便降为地方性的城市。

然而,尽管纳尔榜港已经淤塞,加龙河航路在 14 世纪最初几年仍被使用。它是从地中海到大西洋的最短商道。此外,这条水路穿过工业和农业区。朗格多克没有把它所有的商品都在博凯尔和卡尔卡松各地方集市出售。其中多半运到波尔多,在那里找到英国买主。甚至呢绒生产活跃的鲁西荣的呢绒也取道加龙河;最后,这个地区以葡萄酒生产而盛名。图卢兹和弗瓦的葡萄酒同纪龙德河地区的葡萄酒相竞争。因此商业贸易,至少是经营朗格多克境内产品的商业,持续不断。甚至在纳尔榜港淤塞之后也是如此。

腓力四世的统治能够使法国获得某些实在的商业利益,而摆脱这一逆境,恢复平衡。其中最重要的是获得位于索恩河与罗纳河汇合处的里昂。它俯临罗纳河谷的源头,是越过阿尔卑斯山的道路和来自德国南部道路之汇合处。这是法国在缓慢地并吞勃艮第(自 1032 年起属于神圣罗马帝国)旧时领土中所迈出的第一步。

腓力四世采取的有利于法国商业的另一措施是与葡萄牙缔结条约,修建哈弗尔①作为输入葡萄牙商品的自由港。

诺曼底的鲁昂是一个繁荣的港口。从路易时代起,便允许该城管理塞纳河的各个码头。于是城市不断地疏浚河床,使吃水很深的商船可以驶到鲁昂。市场设置在各个码头上,鲁昂港拥挤不堪。当时哈弗尔尚未修建,阿夫勒港起的作用不大。英国人运到鲁昂的商品有康沃尔的锡和用于制作呢绒的羊毛。荷兰商人为数也不少。汉萨同盟②诸城镇运到鲁昂的商品是毛皮、木材、

① 位于纳尔榜港的南部,濒临地中海。——译者

② 拉雷沃尔位于法国西南部的波尔多港口的东南部。——译者

① 位于法国西北部,濒英吉利海峡。——译者

② 14 至 17 世纪北欧诸城市结成的商业、政治同盟,以北德意志诸城为主,见本书第 5 章。——译者

鸭绒、短喙燕皮和供贵族先生、贵族女士们打猎用的猎鹰。至于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商人,他们则带来甜酒和塞维利亚及科尔多瓦的皮革。庇卡底的几个小港口也相当活跃,尤其是以经营熏制和腌制的鲱鱼及鲸油著称,当时的鲸鱼是在英吉利海峡捕捞的。

大西洋沿岸各省份的商业相当繁荣发达。但加斯科尼和基恩是英国所管辖的省份,并非法国所占有。法国在西部仅仅占有普瓦图和布列塔尼两个沿海省份。拉罗歇尔港原属英国,自 1224 年起转归法王所有。该地是它后方富裕的内陆地区普瓦泰汶产品的出口中心。经由该港输出圣让当格莱和尼奥尔的葡萄酒,圣东日的羊毛和奥尼斯的盐。以上这些商品大多经不同路线运到布鲁日,然后由汉萨同盟的商人从这里运到波罗的海周围各国。佛兰德人扮演了商品中介人的角色。布列塔尼唯一的重要港口是南特,为卢瓦尔河(尤其是都兰和昂儒)商业的天然出口。南特的商人与葡萄牙、卡斯蒂利亚、佛兰德、丹麦和波罗的海的德国诸港口都有商业贸易关系。可是英法之间的敌对行动危害了商业。1337 年百年战争爆发时,南特、圣马洛、瓦恩、坎佩尔和特勒基尔的水手变成了残忍的私掠船船员,①布列塔尼的商业下降为纯粹的国内沿海港口间的贸易。

尽管腓力四世推行高压政策,工商业还是得到迅速发展。历史学家们认为,在法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百年战争之前的若干年,可以算是有史以来最兴旺的时期。人口数量达到一个高峰。根据一些多少有些精确的统计资料估计,当时法国人口在 2000 万到 2200 万之间,而当时的法国版图却要比现在小得多。人口的密度大概与现在不相上下。大城市寥寥无几。巴黎的居民不超过 20 万;鲁昂 7 万。这些算是绝无仅有的了。多数城市的居民不超过

10000 人。村庄人口比现在多得多,尤其有许许多多独立的村庄,它们在百年战争期间才不复存在。田园显示出一派勃勃生机。农奴制的各种痕迹在许多省份里已是消灭殆尽,农民成为自由人。农业获得很大发展,有利可图。新的市镇如雨后春笋处处出现,使流动人口得以安身。而在中世纪,这类流动人口数量总是很多,很危险。

因此,若试图对腓力四世统治的功和过作一权衡,可以说,他对社会治安的改善,对城镇乡村的有效管理及其它开明的施政措施,促进了法国的普通繁荣。这些都是无可否认的事实。然而,甚至在百年战争的祸患几乎把一切事物都搅乱或破坏之前,由于沉重的税收和货币频繁地变更,显然严重地影响了所取得的进步。当时的状况证明,腓力四世的行政改革是正确的。但是政府费用的增加本身却是一严重的经济问题。然而他的主观愿望并不象通常所说那样绝对化。他在许多方面是以他的祖父路易九世为榜样的。如 1303

年 3 月禁止私战的法令,几乎是圣路易在 1258 年制定的法令的再现。他奉行

路易九世在 1254 年制定的著名法令,为了防止可能发生的投机取巧者混入地方行政机构的弊病,禁止管家、执行官或地方行政官任人为亲、封官许愿, “因担心这种人不可能公正、忠诚地履行其职责。”腓力四世对徇私舞弊和贪污者存有戒心,对官吏的监督从不放松,他的要求对大小官员或大小法庭起了促进作用。

腓力四世对法国行政制度的修改比通常所说的要少。他希图获得佛兰德,反而丧失了在基恩取得的初步的胜利成果。这至少使腓力的税收和财经

① 私掠船就是战时特准攻击敌方商船等的武装民船。——译者

政策变本加厉,即使不是顺理成章。无论如何,人们不应该忘记,繁重的税收和苛刻的财政措施并非新的东西,若干世纪以来,封建贵族和卑劣的城主在本地已是这样做了。对法国说来,新的东西只是,这类苛捐杂税是由王室征收,其规模大至全国范围;且这类税收政策一旦确定,其权威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我们对此前地方征税史的了解如同对腓力四世的征税史的了解那样充分,或许会对他有更为稳健公正的评价。我们苛求他,因为对他了解得一清二楚。其实,我们并没有对他进行真正的客观分析,或提出正确的见解。这一章的结尾将叙述在腓力四世的三个儿子:路易十世(1314~1316

年),腓力五世(1316~1322 年)和与卡佩王朝一起结束的查理四世(1322~ 1328 年)统治下所发生的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事件。1314 年法国人对经济和社会普遍不满。腓力四世贪得无厌的税收激怒了所有的阶级。教士已经被强制征收了巨额税收;中产阶级对征收的工商业税愤激已极;民众由于货币的经常性变动和高昂物价而怒不可遏;富有阶级对提供节俭、禁止挥霍的法令耿耿于怀;农民亦难于驾驭。在各行省组成了包括贵族、教士和第三等级的地方性社团。甚至修道僧团,如著名的锡佗僧团也参加这类组织。国王惊恐万状,火速召集各省三级会议的联席会议,答应纠正人们所不满的问题,严格调查那些对国王官吏的控告,他们已受到人们的普遍反对。授予诺曼底、勃艮第、香槟、庇卡底、朗格多克和奥弗涅的各等级以扩大自由的特许状;发给教士和贵族保证书。可是贵族走得太远了。他们要求恢复决斗裁判和私战的权利。已故国王的权臣昂盖朗·德马里尼被路易十世做为牺牲品,当众绞死。

但路易十世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以解救普通性的危局。他允许被驱逐的犹太人和伦巴第人在以高价买到特许状后重返法国;以司法总管辖区的岁入作抵押向他们借款;他从巴黎城借到一笔款项;最后又出售“自由特许状”,根据它的条款,国王领地上的农奴可以通过赎买获得自由。19 世纪, 自由主义的历史家认为,国王的这一行动具有重大意义。1830 年基佐断言: “俄国的亚历山大皇帝没有胆略颁布类似的敕令。”并指出,在词藻华丽的法规序言里的“人生而自由”的至理名言,是中世纪对于人权的期望。但是“人权”作为一个模糊不清的社会的抽象观念,在整个中世纪是法学家和神职人员的欺人之谈。“自然法则”的说教的实陈效果并不比后来 18、19 世纪社会空想家的闪烁着光芒的一般原则所起的作用大。

腓力五世(1316~1322 年)的统治为期过短,这对法国是不幸的。因为在品行和才能方面,他复活了卡佩王朝诸王的最优良的品质。假如他的统治是一个长时期,那么许多稍后几年发生的骇人听闻的苦难得以避免并非不可能。他统治时期,贵族集团的重新抬头是一个不祥之兆,国王成功地处理了此事。这些联盟完全是封建贵族的自私自利的反动,一个世纪以来他们愤愤不平地注视着王权的增强。如果他们得逞, 10 世纪和 11 世纪的暴政必将在法国死灰复燃。不管是教士还是民众都是不会赞同的。他们是阶级和地方性的动乱因素,法国公众利益的害群之马,受镇压是咎由自取。私战、决斗和大封建主的“最高审判”已无权向国王法庭提出复审或纠正;地方铸币权也完全是过了时的封建特权,在 14 世纪处于形成中的更加强大、更加巩固和更为民族化的法国,这些特权已无立足之地。

在反对封建反动的斗争中,腓力五世把教士和中产阶级作为依靠对象。由于对贵族的不信任,他启用忠于国王的教士担任政府的文职人员,甚至在

镇压各省的封建暴动中也动用了教会的武装。在三级会议中,教士的权利和影响扩大了。作为回报,参加会议的教士们答应国王从教会岁入中自由提取补助金。国王和教士在各个方面都完全一致。在王室领地上以至于在全国范围内的主教和修道院长们逐渐改变了其封建贵族的性质,而越来越成为忠实的臣民,他们不是被阶级意识所驱使,而是被王室对法国民众福利和公众利益的关心所支配。在僧侣中的民族意识比封建贵族们更强。

对待城市公社,腓力五世同时采用了专横和开明两种方法。许多自治城市由于对资金处置失当而濒于破产边缘。腓力五世便派出大量的调查人员调查了这些城市的资金和税收的方式。在其他城市——包括所有较大的城市在内——由于下层工人阶级遭受富裕行东剥削而导致的贵族和人民的分裂,引起了政治骚乱。王权也对之实行干预。于是,国王镇压了桑城、桑利、拉昂和贡比涅的城市公社,迫使它们服从于王权直接控制下的市政官。另一方面, 腓力五世进一步确定朗格多克诸城市的民众特权;法属纳瓦拉① 的特权和巴黎、加来、特鲁瓦、维特里、莫城、肖蒙、吉索尔、埃夫勒、利西厄、卡昂、奥尔良、布尔日、尼奥尔等城市的特权。处在封建反动的危险和许多城市居民遭受贵族阶级的凌辱的情况下,从整体上看,王权在城市中的扩展对提高人民福利有促进作用。就某些较大的城市来说,贵族阶级统治城市的政治权利就象各省封建领地的暴动一样,对君主制度下的法国的统一构成了巨大威胁。国王的市政官吏管辖的城市虽丧失了其政治特权,但却受益于行政管理的声誉和效率以及经济的繁荣。丧失了独立性的城市公社和改善了条件的王室市政官所辖城市两者间区别极小。前者不再是自由的市政团体,后者不再是属于某一领地的政治团体,两者都成为“国王属城市”。国家权力至高无上的观念战胜了地方政治独立的原则。

腓力五世在治理国家方面精力过人,所订立的法规的数量之多,几乎令人难以置信。他的法规之显著特征是目标明确、措词准确。值得注意的是, 大部分的法令仅仅在他同三个等级认真磋商之后便颁布。高个儿腓力的统治是内刚外柔、他所从事的各项改革中,政治上的改进比物质的增长和社会的改良要差得多。与他的前任不同,他没有作出关心奴隶阶级状况的任何姿态, 而实际上却为解除奴隶的身份地位作出真正的努力。封建联盟给香槟、庇卡底和阿图瓦造成了极大破坏。村舍和整片村庄被摧毁;葡萄园被毁坏;牲口、羊和耕牛被掠走;农民受到虐待。这些省的农业、商业和工业同样受到毁灭性的破坏。腓力五世为了挽救这种状况而竭尽全力,甚至开始禁止贵族所酷爱而又古老的打猎特权,因为他们为所欲为地横冲直撞,蹂躏农民的田地; 禁止继续保留养兔场、饲养鸽子和猎狗,因为所有这些都危害到农民的庄稼和家禽。直到法国大革命把这些陋习弊端扫荡殆尽之前,在法国再没有见到如此严厉的废止封建特权的法规。与此相同,腓力五世下令修缮了道路和桥梁,取消了道路和河流的通行税,使旅行安全有了更大的保证。他还废除了所有法定的和未经授权而设立的通行税。在决定征收通行税的地点,无论是各省之间的关卡,还是边境的海关,所有物品的征税率必须在税务所张贴出来,公诸于众;要求收税员保存一本记有所有通过税务所的商人的完整的登记簿,包括他们的名字、所带商品的数量和特性;最后,告诫所有的地方官吏对所有的商人和旅行者必须以礼相待。为了支付地方改良的费用,除了征

① 位于伊比利亚半岛的北部,是比利牛斯山区的一个小王国。从 1284 年起为法国的领地。——译者

收以种菜为生的菜农的地租外,有时恢复地方税收。至于城市,国王允许它们出售城市周围的公共土地——为城市提供木材和烧柴来源的地方。他还重新建立若干民众慈善团体(他的父亲曾因害怕这些组织可能成为民众运动的中心,而加以禁止)。而在对待行会上,对其管理虽属温和,但对其控制则是严密的。

这项有关商业的积极而又明智的法令,作用卓著。香槟集市获得了新生, 尽管时间很短,但在其延续期间还是保持了繁荣。腓力五世在向香槟的执行宫颁布的法令中,告诫他们“无论是本国的或外国的商人以及其他人,都可以携其商品安全往来”。在集市管理上,政府发行安全通行证;派人日夜巡逻道路;提供军人护卫队保护商旅和商品。有关香槟各集市及布里、伦迪和博凯尔集市繁荣兴盛的证据,在腓力五世统治时的档案里比比皆是。许多在国王领地上的城市获得了拥有一个集市的权利。腓力五世对商业发展的关心,比亨利四世以前的任何一位法王显得更为突出,更明智。他一反贵族们视经商为降低社会身份的狭隘偏见,鼓励王国官僚中的富裕市民继续经营那些已使他们致富的商业,而不在意他们已事实上成为政府官员,“就像他们还没进入三级会议也没有为我效力时一样”从事商业。但他没有助长他的臣下所经营的商业损害在法国的外国商人的利益。不管是对德国的汉萨商人、佛兰德人、西班牙人,还是对意大利人,他都采取一视同仁的态度。对意大利人他特别宽待。撤销了他父亲制定的所有禁令。结果“伦巴第人”涌进了法国境内。热那亚、佛罗伦萨和锡耶纳的商人和银行家在尼姆、里昂、特鲁瓦、巴黎和其他许多城市的侨居地重新繁荣起来。所有变成“国王的市民” 或加入了法国国籍的外国商人,均被免除了营业税和其他的商品税。在法国的其他外国商人则必须交纳以上税收。

在对犹太人问题上,腓力五世几乎和他的前辈一样狭隘。他的哥哥路易十世在 9 年以前便允许犹太商人重返法国,但把他们的侨居地限制于巴黎、

圣奥梅尔、尼姆和拉罗歇尔;除了向他们强征旧时的每镑 2 便士的所得税外, 还向他们征收不动产和私人财产的人头税。腓力五世对这些规定毫无改动。但他是狭隘而不偏执,他不能容忍对犹太商人的公开虐待,也保护犹太居民和犹太教徒的集会。不过,犹太商人仍必须在衣服上佩有黄色标记。总而言之,他对犹太人的保护是无法否认而又远远不足的;他的严格控制要比狂热的民众的恶毒攻击强得多。

只有对异端邪说和持异端者,腓力五世才是狂热的反对者。14 世纪正是许许多多异端邪说流行的时期,其原因我们在别的章节里将另加论述。

腓力五世计划的最根本的变革过于剧烈,以至于无法实现。这些变革就是在法国建立统一的货币制度和统一的度量衡制度。今天看来,这是工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可是当我们想到,尽管公制有着无可辩驳的优越之处,但在美国和英国由于传统和偏见的缘故,公制至今仍未得到公认。因此,当腓力五世试图进行货币和度量衡的改革时,所遇到的反抗力量何等巨大,我们便不难理解了。若干学者对中世纪的货币和度量衡的历史怀有极大的兴趣,潜心致志地探讨这个难以理解而又混乱不堪的问题,所著书籍真是汗牛充栋, 种类之多几乎不可胜计。腓力五世的意志是值得称赞的,他的才智令人肃然起敬。当时度量衡因省而异,因城不同。其标准由封建城堡和市政厅掌握, 各行其是。有时在同一座城市里,度量衡也各不相同。在巴黎有专门的谷物

量具和液体量器。黑麦的色太尔①不同于盐的色太尔。所以由此而产生的种种困难是可想而知的了。每到一处,商人都必须对他的商品按当地量制重新量度;这使商人增加支出从而提高了物价。在巴黎,伦巴第街的通用量度是一块世袭领地,不可侵犯。倘若腓力五世已经成功地统一了度量衡,那么他的贡献是何等地大啊!1321 年他召集教士、贵族和城市代表在普瓦蒂埃开会, 向与会者提出统一货币和度量衡问题,征询他们在全法国建立统一的货币和度量衡是否方便。城市代表拒绝出席会议。而被个别征询意见的城市答复道, 他们的度量衡制对他们恰到好处。因而,由于受到普遍的冷遇,甚至由于受到某些城市的敌视,这一改革失败了。从而法国大革命承担了此任。

有一点是毋容置疑的:腓力五世是一位聪明能干的君主,在他所辖的属民中享有应得的威望。巴黎的热弗洛瓦是一位诗人,他有时用古法兰西语, 有时用拉丁语写诗。他写到腓力五世保护“小鱼”,反对贪婪的“大鱼”, 这确实表述了普遍的看法。他尊称腓力五世是“一位牧羊人,而不是一只狼”。他在盛赞这位国王避免不必要的战争时写道:

“当战争来临之时,

国王才戎装上马。”</PGN0071.TXT/PGN>

诗人对于 1316 年对反叛者的镇压是感到欢欣喜悦的。他们是与祖国作对的“违背天理的恶徒”。君主的统治意味着为社会造福,而不是为社会的特权阶级谋利益。腓力五世是一位真正的君主,人民将竭尽力量以支持之——“人民是你的助佑者”。

然而,尽管腓力五世的才智出类拔萃,勤于政事,法国的苦难还是很少得到减轻。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在这经济和社会急剧转变的时期,所有道德标准动摇;物价混乱、货币不稳、税收形式新奇;贵族的反叛、市民阶级的骚动和农民的暴动此起彼伏,连绵不绝,成为腓力五世统治时代的特点。而天公又不作美,使这些有害的因素有增无减。1314 年至 1315 年的冬天出现了少有的严寒,而且春天干旱,夏天多雨,结果 1315 年粮食歉收。1316 年年景也没有好转,许多地方春秋两季的秧苗被冻伤,几乎各地的葡萄园都受到严寒的摧残。一群群半饥半饱的农民赤着脚徘徊于受灾的田野,带着圣物,祈求上苍让阳光重新普照大地。法国遭受了两年之久的饥荒的痛苦。直到 1318 年物价才恢复正常。在这几年里,通常只值 10 到 15 个巴黎索尔①的

一色太尔麦子,要卖到 60 至 80 索尔。穷人们用树叶、草根做的面包充饥。据《圣德尼的编年史》记载:“许多男子、妇女和可怜的人饿死于巴黎街头。”男人、妇女和小孩在巴黎街头的尸堆上挣扎。许多城市的明暗沟里塞满了腐烂的尸体。迷信增加了贫困者精神上的痛苦,街谈巷议的故事中充斥着恶棍、男巫和女巫。

这一灾祸,导致了 1320 年农民起义的爆发——一次类似 1251 年的新的“牧人起义”①。忍饥挨饿的农民离乡背井,怀着令人难解的激奋心情,带着制作粗糙的十字架和旗帜,成群结队聚集在约定的村庄和城镇。一些人想去圣地;一些人想到贡波斯泰拉②的圣詹姆斯陵墓;还有一些人想去向国王请

① 法国古代的量度单位。约合 150 至 300 升。——译者

① 当时巴黎铸造的硬币。索尔为苏的古称。——译者

① 指 1251 年在北法兰西爆发的农民大起义,起义者自称“牧人”。故称“牧人起义”。——译者

② 贡波斯泰拉全称圣地亚哥·德贡波斯泰拉,是西班牙中世纪名城,内有一大教堂(建于 1078~1180 年),

愿。这些可怜的群众象 1096 年和 1251 年的农民十字军一样,是被堕落的领导者所愚弄的民众,而这次是被一个免去圣职的僧侣所煽动。此外,城镇和农村的地痞流氓,即“无宗教信仰、无法无天的无家可归者”,拦路抢劫者、扒手、偷窃犯、侵入他人地界偷猎或偷渔者、逃亡的农奴、逃亡罪犯也参加了农民的队伍。编年史记载道,这些骚乱的群众“象一阵狂飙”,向巴黎进军,抢劫了巴黎田园街的圣马丁修道院,冲进了沙特莱要塞③,释放了在那里的囚犯,杀死了巴黎市长。国王在卢浮宫里闭门不出;贵族躲进他们的城堡; 市民阶级紧闭住宅和店铺的门窗,直至这次暴动结束。后来“牧人”退出巴黎,分裂成若干互不联系的帮伙侵入贝里省、圣东日省和朗格多克省,一路横行无忌,抢劫掳掠。犹太人在这次骚乱中受害尤深,有 500 名男人、妇女和孩童在加龙河畔凡尔登地方惨遭杀害。在阿尔比,市议员关闭了城门。但城内的民众“为了基督的慈爱而反对信仰的敌人”,大开城门欢迎“牧人”。与此同类的狂热人群,几乎到处都有出现。教皇的强烈谴责和开除教籍的威胁也宣告无效。最后,最大的一伙“牧人”队伍,怀着效法圣路易的狂热信念,到达埃格莫特,打算到东方进攻穆斯林。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埃格莫特的难以行走的沼泽地里,被饥饿和热病夺走了生命。其他各自独立的起义队伍,在法国南部继续扰乱了很长一段时间。在别的地方,流窜的队伍也被击败而溃散,死于饥饿和贫困。这次暴动带来的严重余波是对麻疯病人的群众性激烈行动。在许多地方,这些可怜的下层民众被集体残杀。即使幸免,也受到新的法律的极度压制,过着活地狱般的生活。

卡佩王朝的结束是在查理四世(1322~1328)时期,他的去世是一个时代的完结。瓦洛亚诸王统治时期的主要历史事件是与英国的长期战争,通称为百年战争(1337~1453 年)。但是战争的前兆却应该在腓力四世时期探求, 现在让我们把注意力转向法国的国际关系史和腓力四世与英国爱德华一世的关系上来。

据说是筑于圣·詹姆斯的墓上。因此,这里成为中世纪基督教主要朝圣地之一。——译者

③ 法国革命前为民法和刑法的审理和执法机构,并负责治安和公共秩序,管理监狱。——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