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绍与称呼

介绍

在涉外商旅活动中,为他人介绍,要先了解双方是否有结识的愿望,态度要慎重自然,不可贸然行事。假如是作自我介绍,要讲清自己的姓名、身份、国籍、单位,也可交换名片。介绍的先后顺序:把男子介绍给女子;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把地位低的介绍给地位高的;把未婚女子介绍给已婚妇女:把儿童介绍给成人。介绍后,通常是相互握手,微笑并致问候。

  1. 已婚夫妇的介绍。对已婚夫妇,一般应作分别介绍,即使他们站在一起。人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妇女的身份并不因为婚姻而合并于丈夫。有些人介绍时,常把站在一旁的妻子介绍为丈夫的家属,这是不礼貌的。当然,这在国内,也许已经成为习惯。但在涉外场合,则必须像介绍男人一样介绍女人。

  2. 巧遇时的介绍。如果在涉外场合偶然遇上一位朋友,并且自己身旁还有别的朋友时,应该介绍他们认识。这是一种礼貌,不这样做就是对朋友的不尊重。

  3. 宴会上的介绍。在向客人发出邀请的同时,应告诉他们还有哪些客人来临,这样做便于客人心中有数,如果宴会是专门为某一位客人(如一位国外来宾)而举行,则更应如此。如果宴会有一位主宾,应使这位客人知道宴会的来宾构成。事先对某些客人的情况稍加说明亦很有用。例如,“××的爱好”、“×××在政府

    X 部门任职”、“××的学术成就”、“××的生意如何好”等。如果未能预先将其他客人的情况告诉朋友们,不妨在他们到达之后,即向他们说明宴会的来宾构成,然后再把他们带入客厅介绍给大家。

  4. 酒会和招待会上的介绍。如果是小型酒会,主人一般要给每一位客人作相互的介绍。如果是大型酒会,由于比较喧闹,主人应设法从一句得体的开场白将每一位新到的客人介绍给其他客人。在大型鸡尾酒会上,客人们容易不知所措,如果客人能帮助主人介绍那些离群的客人,主人将会感恩不尽。看到有谁孤身独处,最好能走上前去,作自我介绍,寒暄几句,引出话题。

  5. 找工作时的介绍。在国外找工作,除了作一般介绍外,还要注意介绍如下要点:年龄、文凭、学位、专业;从事过的公司和工种、职级、地位;

婚否、子女情况;爱好、兴趣、特长;发明情况、奖励情况、学术情况。上述要点,有的可以直接介绍给对方,有的则等对方提问时再作介绍。

  1. 书面介绍。书面介绍是一种正式的、非常郑重的做法。因此,在涉外交际中,人们常用这种介绍方法。书面介绍,内容要写上自己准备介绍的人的姓名、职业、公司名称、职衔、技能、经历和与自己的关系,等等。然后简单说说介绍的目的,全部内容以一张信笺为宜。此外,信封上要写收信人的姓名,下面添上持介绍信者的姓名。一般的介绍信不用信封,直接交给要求介绍的人。但是,有时候,介绍信是先用信封封好了才交给要求介绍的人,

    而主要是尊重对方规定的做法,或者是表示对被介绍对象的一种郑重做法。

  2. 有关国家的介绍方式。在法国,互不相识见面时,一般都要作介绍。法国人常常会说“先生,幸会”,以示欢迎,来访者以同样的方式作答自然是受欢迎的。在业务会议上作自我介绍时,要通报一下自己的姓名以及在所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即可。德国人按照惯例,在被介绍与人相识时,男子若戴帽子,一定要脱帽,并报上自己的姓,但不必报名字。在阿拉伯国家,人们很讲究规矩,特别是相互介绍和相互致意时。与代理商或经销商、合作者或仅仅是潜在的主顾打交道时,要像与任何其他人打交道一样:殷勤、有礼貌和交代明晰。外国客人和马来西亚当地主人初次见面时,一般都要介绍。没有别人

介绍,当地人是不大可能主动与商旅交谈的。如果外国客人打算参观一个公司,最好事先约定时间,在介绍时,主客双方都应称对方为“先生”。在荷兰,如果没有别人在场作介绍,就应该清楚地作自我介绍,让对方

确切地知道自己的姓名。见面时要说“很高兴见到你”(“pleased to meet you”),不要说“你好”(“How do youdo?”)。在新加坡。人们初次会晤,通常扫照西方札仪互相介绍,首次登门拜访主人之前应预先约好时间, 这是礼节。被介绍时,通常应称呼人家“某先生”、“某太太”或“某小姐”, 这适用于新加坡所有民族———华人、马来人和印度人,在对方自己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直呼名字,否则最好按照规矩以姓相称。在坦桑尼亚,客人和主人之间互称“某某先生”。坦桑尼亚人相互之间有时另有称呼方式,如“诺都古”(意即“同志”)后面再加上称呼人姓名中的第二个名字。见面介绍时越来越不用第一个名字,因为这样更能反映非洲色彩。等到主人对客人相当熟悉以后,客人可用“诺都古”来称呼主人,但除非与对方已经比较熟悉,否则还是继续称人家“某某先生”为妥。泰国传统的见面方式是合掌俯首,如同西方人祈祷一般,同时再加上问好。和西方商界一样,许多小公司可以不用预约就前去登门拜访,但一些大公司希望甚至强调必须事先约定。

与其他许多国家不同,英国的日常生活中俗套和礼节比较少。但在商旅活动中,有些礼仪规则则还是必要的。通常地,当两个人被介绍相识时,双方只须说:“How do you do?”(“您好”)换言之,一方向另一方提一个毋需回答的问题,这是人人都遵循的简单的规矩。尽管表面上看来这显得有点不可思议:在一个人提出问题后,另一个人竟然以同样的问题来作答! 同时,大多数人在说这句见面话时,还伴之以微笑和握手,这使得见面介绍过程变得更友好。用“pleased to meetyou!”(“认识你很荣幸!”) 来回答是不正确的。但除了在正式场合以外,另一方在重复 How do you dO?之后,紧接着说些诸如表示有机会见到对方感到十分高兴之类的话,也

是非常得体的。在美国,人们不再强调要称被介绍的人为先生、太太、小姐或女士。介绍时向对方报以热情的微笑胜过对礼仪的考虑。这时男子必须站着,然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妇女介绍时也都站着。在委内瑞拉,按照当地的习惯,当一个人被介绍给别人时,他必须自报姓名。见面打招呼时常说“马丁·史密斯”、“拉斐尔·佩雷斯”、“见到你非常高兴”、“我也非常高兴”之类的话。不管是初次见面,还是老朋友,握手是最常见的介绍形式。在好友之间,拥抱十分普遍。商务旅客走到人家办公室时,通常向秘书、接待员和办公室成员说一声“早安”。在绝大多数业务联系中,只有同对方熟悉时方能使用名字。

口称呼

称呼,在涉外交际活动中是很讲究的。不懂得称呼,会让人笑话,甚至令人不愉快;随便称呼,则是不礼貌的,弄得不好,会令人感到难堪。在外事活动中,通常对部长级以上的政府高级官员,男子可称“阁下”、“先生” 或职衔。如“总统阁下”、“总理阁下”、“总理先生阁下”等。但美国、墨西哥、西德等国没有称“阁下”的习惯。因此,对这些国家的官员可称“先生”。对有高级职衔的妇女,也可称“阁下”,但不能称“先生”。对有地位的妇女可称“夫人”。

一般情况下,对男人称先生,对女子称夫人,未婚女子统称小姐。如果不了解对方婚姻情况,她又是一位年轻女子,可称呼小姐。在以上这些称呼之前,均可以冠以姓名、职称、衔称等。如“斯特朗先生”、“博士先生”、“市长先生”、“玛丽小姐”、“英·甘地夫人”等。对医生、教授、法官、律师以及有博士学位的人士,可单独称“医生”、“教授”、“法官”、“博士”等。同时可以加上姓氏,还可以加上先生。如“卡特教授”、“法官先生”、“马丁博士先生”等。对君主制国家,应称国王和皇后为“陛下”, 称王子、公主、亲王等为“殿下”。对有公、候、伯、子、男等爵位的人士即可称其爵位,也可称阁下,还可称先生。对教会中的神职人员,一般可称教职或姓名加教职,或教职加先生。如“福特神父”、“牧师先生”等。对主教以上的神职人员也可称阁下。

  1. 日本人的称呼。日本人相互之间常用美称或爱称。因此,与日本人打交道,不要叫他们的名字。国广小林应称小林先生。第一次见面之后,或者通过晚间的娱乐活动,双方有了进一步了解之后,并且表示希望尊重,这时才可称小林君。这样称呼,会显得亲近一些,但是,“君”不应加在根本不认识的人的姓之后。如果对每一个人都称“君”,那是一种不真诚的表示。访问日本的客人,应以日本人的姓并在其后加上“san”(“先生”)来称呼日本人,如山田先生(yamadasan)。如果(用英文)写信给未经介绍的日本人,在姓前用尊称“Mr”,如“Mr.Yamada”,但是,在相识一段时间后,就应该用“San”来代替。人们为了表示对长者的尊敬,在称呼他们时有时需称他们的职位地位,其后再加上“San”,如

    senmu-San(仙务先生)。另外, 切忌用名字来称呼日本人,这只有他的家人,或者十分亲密的友人才可使用; 即使如此,在称呼时也要加上一个称号,如叫小孩名字时要加“Chan”(“小”),叫成人名字时要加上“Kun”(“君”)。

  2. 欧洲人的称呼。欧洲人不习惯直呼其名,除非对方让你这样称呼。如果不知道称呼一位妇女为小姐还是夫人,那就假设她未结婚,用小姐称呼。属拉丁语系的欧洲人在名片上和信件中可能后面有两个姓。例如,一位同行

的名字是胡安·加西亚·洛佩斯变为胡安·加西亚,洛佩斯省掉了。但是在书写时,要写成加西亚·洛佩斯先生,而不是洛佩斯先生或者加西亚先生。如果欧洲人的名片上印有学术头衔,那么就应以该头衔来称呼。如弗里茨·施密特,经济学家,称呼应是“经济学家施密特”,而不是“施密特博士”或者“施密特教授”、“施密特先生”。欧洲人的名片上可能有两个头衔,这在阿尔卑斯山以北地区是常见的,那里的经理对头衔特别注意。施密特的名片不仅表明他不仅是经济学家,还是公司的董事。在欧洲,靠努力取得的学术头衔比公司的头衔更光荣。因此,一般可以先用学术头衔称呼,或者为了保险起见用两个头衔称呼。当然,在用两个头衔的时候,要把学术头衔放在前面。这样,施密特就成了“经济学家、董事施密特”。

在比利时,对于同事和业务相识,哪怕已经相识多时,均以“某某先生” 相称,叫名字仅限于至亲好友之间。因此,在比利时朋友或同行特别要求称呼他的名字以前,旅客只能采用较为正式的称呼。在初次会见一位年轻妇女时,应称她为“小姐”,而决不要称“夫人”。如果她已经结了婚,而别人仍称她为“小姐”,她将会感到荣幸并欣然予以纠正。如果会见一位素不相识的老太太,不管她已婚与否,都可称她为“夫人”,以示敬意。在法国, 同事之间很少以名字相称,除非在挚友之间。只有年长者或职位最高的人, 有权首先表示喜欢别人用名字称呼他。除非对方要求,人们一般只称“先生”

(“Mon-sieur”)、“夫人”(“Madame”)或“小姐”(“Mademoiselle”), 而且无须加上对方的姓。向同事介绍或提到自己的妻子时,不要称她“太太”, 正确的称呼应为“我的妻子”。在德国,称呼某人的正确方式是,某先生、某夫人或者某小姐。德国人自己习惯上也是如此相称,即使他们是老同事、老邻居,甚至有时还是老

朋友。这种刻板的规矩现在已较松驰,尤其是在年轻的德国人当中。旅客如果估计德国人会称自己为某先生,自己就不该用名字称呼人家,即使在自己国内已习惯于这样称呼下级。在同所熟悉的德国同事,特别是同年青人用英语交谈时,彼此可以称呼对方的名字。一般说来,这是人们乐意接受的。在英国,人们经过一个短时间的相识后,彼此称呼通常可用各自的名字。但是,旅客仍应继续称他们为“某先生”或“某博士”(后者在任何适合的情况下都可用),直到他明确要求不再用这一称呼为止。称呼爵士或男爵,如弗朗西斯·奇切斯特爵士(Sir Francis Chichester),要称“弗朗西斯爵士”,不能称“奇切斯特爵士”。

  1. 东南业人的称呼。在马来西亚,称呼穆斯林时,男子姓前要加上“恩锡克”(Encik),女子姓前要加上“锡克”(cik)。有时候,与显要人士接触时,要按照他们的头衔来称呼,如“Datuk”(类似英语中的“Sir”,

    系对长者和职位高者的尊称)、王室人员也有头衔,如“铜古”(“Tunku” 即王子)。因此,没有把握时,最好问一下,否则,在这类事情上的疏忽将被认为是失礼。至于印度人和华人,只要在他们的姓前加上“先生”、“小姐”等就够了。只有熟悉很久以后,才可以用名字来称呼对方。新加坡人同事之间,如果是上了年纪或是相当年长的,有时被称为“某某先生”,一位公务在身的外国旅客会发现新加坡人也称他“某先生”,而不是叫他的名字。西方人的名字排列,首先是教名,其次是中间名,最后才是姓。与两方人习惯相反,华人(包括新加坡)将姓放在前面,名字放在后面。新加坡的马来人没有姓,只是把父名置于本人名字之后,大多数印度人也没姓,他们使用

父亲名字的前部分(字母),并置于自己的名字前面。例如:马来人的名字

——阿赫买德·本·萨勒赫:其中“本”指“某人的儿子”。萨勒赫的儿子阿赫买德应称其为阿赫买德先生或是与马来词语相当的称呼:伊切·阿赫买德。印度人的名字———M·拉杰奥:应称其为拉杰奥先生,如果本人喜欢, 也可直称拉杰奥。

  1. 阿拉伯人的称呼。在阿拉伯国家,除非阿拉伯人要求称呼他的教名,

    否则不要这样做。除王室成员、大臣和高级军官以外,阿位伯人并不喜欢头衔,特别是海湾地区的阿拉伯人蔑视炫耀自己,其中包括头衔。在伊拉克, 要拜访某人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他的全名和职衔,这样做既明智又有礼貌。例如,如果他的名字叫默罕麦德·阿尔·伊拉基,那么除非他有个诸如酋长或博士之类的头衔,一般称呼他伊拉基先生即可。当彼此已很熟悉时可以名字相称,不过最好还是让对方先这样做。到伊朗访问的客人必须以伊朗东道主的姓氏或其学术职称和头衔来称呼他们,如“某博士”、“某教授”。只有当与某人已成至交,或受到主人特地要求时,才能以名相称。在海湾诸国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巴林、科威特、阿曼和卡塔尔等),宾主双方互称“某先生”。不过在阿拉伯人之间,常用更为普遍的称呼方式,诸如“希艾克”、“设叶”(sheihk haj 表示该人曾朝觐过麦加圣地)、“赛义德”、“赛德”

(Saeid Said 意指先生)或“阿卜”(Abu 意指父执父辈),然后在这些称谓之后加上对方的名字。

  1. 外国人姓名的构成。姓名是人的符号标志。外国人的姓名与我国汉族人的姓名大不相同,除文字的区别之外,姓名的组成、排列、顺序都不一样,

    还常常有冠词、缀词等。从排列顺序来看,外国人的姓名大致可分为三类:

①先名后姓。这一类主要在欧美各国、中东地区的阿拉伯国家,以及亚洲的印度、泰国、菲律宾、老挝等。

英美国家:姓一般只有一个,名字可以一个或二个,甚至更多。其排列顺序是名在前姓在后。如乔治·华盛顿,乔治是名,华盛顿是姓。又如爱德华·亚当·戴维斯,爱德华是教名,亚当是本名,戴维斯是姓。也有人把母姓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如,约翰·福斯特·杜勒斯,他是已故的美国国务卿,其第二名福斯特取自他的母亲的姓。在英美还有一个习惯,儿子沿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字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小约翰·威廉、乔洽·史密斯第三等。妇女在结婚前都有自己的姓名,结婚后一般是自己的名加丈夫的姓。如玛丽·怀特女士与约翰·戴维斯先生结婚, 婚后女方姓名为玛丽·戴维斯。书写时常把名字缩成一个字头,但姓不能缩写。英国人的习惯则是缩掉中间的名,其余则不动。

法国:姓名一般由二节或三节组成。前一二节为个人名,最后一节为姓。有时姓名可达四五节,多是教名和由长辈起的名字。如亨利·勒内·阿贝尔·居伊·德·莫伯桑,一般称居伊·德·莫伯桑。法国人名字中常常有 La、Lc 等冠词、de 等介词,译成中文时,应与姓连译,如拉封丹、勒戈夫、戴高乐等。

西班牙、萄萄牙:西班牙人姓名常有三四节之多,前一二节为本人名字, 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如迭戈·罗德里格斯·德席尔瓦—— 贝拉斯克斯,“德”(de)是介词,与父姓连译,“席尔瓦”是父姓,连译时为“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是母姓。又如西班牙前国家“元首”佛朗哥的全名是:弗朗西斯科·保利诺·埃梅内希尔多·特奥杜洛·佛朗哥·巴

蒙德。前四节为个人名字,佛朗哥为父姓,巴蒙德为母性。简称时,用第一节名字加父姓,即弗朗西斯科·佛朗哥。

俄罗斯:俄罗斯人姓名一般由三节组成。其排列顺序为名字———父称

———姓。父称是由父名加后缀构成,表示他(她)是某某人的儿女的意思。父称分男式或女式两种,男式在父名后加“耶维奇”、“奥维奇”或“诺维奇”,女式在父名后加“叶芙娜”、“奥英娜”等。如伊万·伊万诺维奇·伊凡诺夫,“伊万”为本人名字,“伊万诺维奇”为父称,“伊凡诺夫”为姓。妇女姓名多以娃、娅结尾。妇女婚前用父亲的姓,婚后多用丈夫的姓,但本人名字不变。俄罗斯人姓名排列通常如上所述,但也可以把姓放在最前面, 特别是在正式文件中,即以上述伊万为例,可写成伊万诺夫·伊万·伊万诺维奇。此外,名字和父名都可缩写,只写第一个字母。俄罗斯人一般口头称姓,或只称名。为表示客气和尊敬时称名字与父名。特别表示对长者尊敬, 也有只称父名的。家人以及关系密切者之间常用爱称。爱称是由名字变化而来的,如彼得的爱称是“彼佳”,玛丽亚的爱称是“玛莎”,娜塔莉亚的爱称是“娜塔莎”,伊凡的爱称是“万尼亚”、“瓦纽沙”,谢尔盖的爱称是“谢廖沙”等等。

阿拉伯人:姓名一般由三四节组成,也有长达八九节的。由于阿拉伯人都是父亲家族,极重视男子血统,在命名法上也反映了这一原则。其排列顺序为本人名———父名———祖父名———姓。如沙特阿拉伯前国王费萨尔的姓名是:费萨尔·伊本·阿卜杜勒·阿齐兹·伊本·阿卜杜勒·拉赫曼·沙特。其中费萨尔为本人名,阿卜杜勒·阿齐兹为父名,阿卜杜勒·拉赫曼为祖父名,沙特为姓。正式场合应用全名,简称时只称本人名字。但事实上很多阿拉伯人,特别是有社会地位的上层人士都简称其姓。如加麦尔·阿卜杜勒·纳赛尔,简称纳赛尔。阿拉伯人名字前头常带有一些称呼,如:苏丹(君主、国王之意)、伊玛姆(清真寺领拜人之意)、赛义德(先生、老爷之意)、谢赫(长老、酋长、村长、族长之意)。这些称号有的已转为人名。阿拉伯人通常在名字中间加上“伊本”、“本”或“乌尔德”,表示是“某人之子”。如穆罕默德·本·沙特,意为穆罕默德是沙特的儿子,也有如“阿布”或“乌姆”的,表示是“某人之父”或“某人之母”。如拉赫曼·阿布·塔列布, 意为塔列布是拉赫曼的父亲。

阿文姓名用词,常具有一定含义。如穆罕默德(借用伊斯兰教创始人的名字)、马哈茂德(受赞扬之意)、艾哈迈德(可赞扬之意)、阿卜杜勒(安拉的仆人之意)、拉赫曼(仁慈之意)、克里姆(慷慨之意)、萨利赫(正直之意)、阿明(忠诚之意)、哈桑(好的意思)等。

泰国:姓名排列顺序与欧美等国相同,未婚妇女用父姓,已婚妇女改用丈夫姓。按照习惯,泰国人姓名前都有冠称。平民的冠称有:成年男子为“乃”

(先生),如乃已成·帕他诺实,即已成先生;已婚妇女为“娘”(女士), 如娘颂西·沙旺素西,即颂西女士;未婚女子为“娘少”(小姐);男孩为“德猜”(男童);女孩为“德英”(女童)等。贵族的冠称按国王分赐的爵位高低分五级,即:昭披耶、披耶、拍、銮、昆。贵族妇女的冠称为“坤仁”,意为夫人、太太。王族的冠称按与国王的亲疏关系分为 12 种:拍娘(王后)、昭华(公子或公主)、公摩拍耶、公摩拍、公摩銮、公摩昆、公摩蒙、拍翁昭、蒙昭、蒙叻察翁、蒙銮蒙(平民出身的妃子)。宗教的冠称有:佛教僧侣用“颂德”、“拍摩哈”、“拍”。伊斯兰教徒用“哈吉”。口头尊

称无论男子或妇女,一般只叫名字不叫姓,并在名字前加一冠称“坤”(意为您)。如称巴成·帕他诺实,口头称坤巴成即可。

②有名无姓。这一类在外国人中不多见,以缅甸、印度尼西五的爪哇族为最典型。

缅甸:缅甸人不分男女,都是有名无姓,但通常在名字的前面冠上称呼, 以示性别、长幼和社会地位。对长辈或有社会地位的人称“吴”,意为“先生”。常用的尊称还有:“杜”是对女子的尊称,意为“女士”(也有姑、姨、婶的含义):“貌”意为“弟弟”(男人一般也自称“貌”,表示谦虚); “玛”意为“姐妹”(女人一般也自称“玛”,表示谦虚);“哥”意为“兄长”;“波”意为“军官”;“塞耶”意为“老师”;“道达”是英语 Dr

的译音即“博士”;“德钦”意为“主人”;“耶博”意为“同志”等。例如一男子名“巴”,长辈称他为“貌巴”,同辈称他为“哥巴”。如该男子有一定社会地位则被称为“吴巴”,如系军官则被称为“波巴”。如一女子名“丹”,系有社会地位的女士,则称为“杜丹”,是女青年则称为“玛丹”。印度尼西亚:印尼为多民族的国家,其主要民族爪哇族是世界上少有的

只有名没有姓的民族之一。如苏列曼,是名字。也有由两个词组成的复合名字,如穆罕默德·沙列。在受伊斯兰教影响较大的地区,有些人喜欢用类似阿位伯人的名字。例如,有人名叫苏山多·宾·阿卜杜,中间的“宾”等意为某某人的儿子,即苏山多是阿卜杜的儿子。如果是女人的名字,中间的“宾” 字就改为“宾地”,意为某某人的女儿。

③姓前名后。这一类姓名排列和我国汉族大致相同,主要有日本、朝鲜、越南、柬埔寨、匈牙利等国。

日本:日本人姓名绝大部分是用汉字来表达的。姓氏延续父姓,世代相传,妻从夫姓,不得随意更改。但姓名字数往往比我国汉族姓名字数多。最常见的是由四字组成,如:小坂正雄、吉田英一、福田英夫等。前二字为姓, 后二字为名。但又由于姓与名的字数并不固定,二者往往不易区分,因而事先一定要了解清楚,在正式场合中应把姓与名分开书写,姓与名之间要空一格,如“二阶堂 进”,“田中 角荣”,“腾田 茂”等。日本人的名字多有一定含义。猪、雄、虎、熊表示勇武;良、喜、吉、庆、嘉表示吉庆;龟、鹤、松、千代等表示长寿。女子的名字则常采用“子”、“江”、“技”等字,秀丽优雅,念起来声音柔和。女子一般不用真名,在户籍和家谱上常用“子”字表示,或者按出生顺序叫“太子”(即长女)、“中子”等。日本人姓名的写法,通常是先姓后名,译成西文时,往往改为先名后姓,而且是按照日语原来的读法,以罗马字母拼写的。

朝鲜:姓一般是单音节的,如金、李、朴、康、崔、许、韩等。姓名多是由三个字组成。如金日成、崔庸健等。也有两个字组成,如徐哲、金焕等。女子名字的后面多以顺、玉、姬、子、员等字结尾。

匈牙利:姓名都由两节组成。如纳吉·山多尔,简称纳吉。又如匈牙利共产党的创始人库恩·贝拉,“库恩”是姓,“贝拉”为名。有的妇女结婚后改用丈夫的姓名,只是在丈夫姓名后再加词尾“né”,译为“妮”。是夫人的意思。姓名连用时加在名字之后,只用姓时加在姓之后。如瓦什·伊斯特万妮或瓦什妮,是瓦什·伊斯特万的夫人。匈牙利妇女也可保留自己的姓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