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

秘书处是执行联合国各机构的行政秘书事务的机构,是联合国的行政中心。

秘书处设置秘书长一人和办事人员若干人。秘书长由大会经安理会的推荐委派。秘书长是联合国组织的行政首长。秘书长任期 5 年,期满后按规定的程序重新任命,可以连选连任。联合国成立以来,共有七任秘书长。第一任秘书长是挪威籍的特里格夫·赖依,第二任秘书长是瑞典籍的格达·哈马舍尔德,第三任秘书长是缅甸籍的吴丹,第四任秘书长是奥地利籍的瓦尔德海姆,第五任秘书长是秘鲁籍的德奎利亚尔,第六任秘书长是埃及籍的加利, 第七任(即现任)秘书长是加纳籍科菲·安南。

联合国秘书长的权力相当广泛,除了领导秘书处并向大会提出联合国活

动的年度报告外,还可以把他认为威胁国际和平安全的问题提请安全理事会注意,并执行大会、安全理事会等联合国主要机构委托的其他责任。秘书长及工作人员应对联合国负责,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请求或接受任何政府的指示。联合国成员国也有义务不影响秘书长和秘书处的工作人员执行他们的国际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