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文学家曹雪芹

曹雪芹是清朝伟大的文学家。他的祖先本是东北辽阳地区的汉人,在明朝末年成了清皇室的包衣(家奴),隶属了八旗之一的正白旗。清军入关时, 曹家祖先立下军功,一跃而成为功臣,做了官。曹雪芹的曾祖母还是康熙皇帝小时候的保姆。这样,他家和皇室的关系更近了一层。康熙皇帝亲政时, 曹家倍受恩宠,曾世袭江宁织造并兼管两淮盐政。康熙皇帝六次南巡到南京时,有五次都住在江宁织造署,可见曹家的权势有多么显赫了。

曹雪芹的祖父曹寅是康熙时期的一位大文学家,在诗、词、典三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诣。这使得曹雪芹自幼就可以和各种各样的书籍打交道。他小时候通常是玩累了以后,就从祖父的藏书中抽出各种书籍看个够。然而,这种优越的生活并没能持续多久。就在曹雪芹 13 岁那年,康熙皇帝去世,他的四子胤禛(雍正皇帝)继位,曹家由于过去和胤禛的对头皇八子关系密切,遭到雍正的憎恨,雍正借口曹家贪污公款,狠狠地把曹家整了一顿。不仅曹雪芹的父亲被撤了职,就连曹府也被查抄了。从此,曹家开始走向衰落,曹雪芹跟随父亲迁居北京。

少年的经历,使得曹雪芹好像做了场恶梦,在他幼小的心灵里,逐渐懂得了什么荣华富贵,功名利禄,一旦卷入政治上的争夺中,这一切都会化为

乌有。从此,他对什么金榜题名,中兴家业毫无兴趣,只是和一伙八旗子弟在一起游荡。当时的八旗子弟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一生下来就有粮饷,逢年过节还有额外的赏赐。于是,这些人大都无所事事,只知道吃喝玩乐。曹雪芹和一般的八旗子弟不同,他琴棋书画,吹拉弹唱样样精通。他胸怀大度。好交朋友,只要脾气相投,不论出身高低贵贱,都被他视为知己。

曹雪芹成年后,曾在右翼宗学中担任教习。他的工作不过就是做些抄写和助理文墨等事;然而,就在这期间,曹雪芹结交了一生中最为知己的两个朋友,这就是敦敏、敦诚兄弟。敦敏、敦诚兄弟的祖辈也是名门大家,后来也遭受了抄家的厄运。相同的遭遇和相近的气质使得曹雪芹和他们结为知己。曹雪芹很善谈吐,会讲故事。只要和敦敏、敦诚兄弟聚在一起,他就会古今纵横,滔滔不绝地讲个不停。他丰富的知识,恰当的比喻,严谨的论理, 使人拍案叫绝。

由于曹雪芹性格狂放,所以他过不惯宗学中那种拘谨刻板的生活,再加上他又是被抄过家的人,这使得宗学中许多老派的教职员看不起他。没过多久,曹雪芹就离开了宗学。后来,他又不得不从城里搬到了北京西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里。

从那以后,曹雪芹的生活更加困苦了。他很爱喝酒,可又没有钱,没办法,只得靠“卖画得钱付酒家”。除了绘画外,曹雪芹对风筝还很有研究。他扎出的风筝造型新颖,画法逼真,谁见了都想买。少年时的苦难遭遇,使曹雪芹对劳苦人民充满同情。在他家附近住着一位老太婆。丈夫死了后,不幸儿子又死去了,老太婆无依无靠,哭瞎了双眼。曹雪芹知道了这件事情后、不仅将自己仅有的一点钱拿出来送给她,而且还帮她治好了眼病。

曹雪芹的晚年生活很是凄凉。他的朋友敦诚在一首诗中形容他:“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生活虽然清苦,但离开了嘈杂纷乱的官场, 使曹雪芹可以在恬静的田园生活中仔细琢磨着自己家族的沉沦,从锦衣玉食下降到举家食粥的经历,从世间的尔虞我诈到官府的败坏腐朽,他醒悟到他所处的封建社会已经从根上腐败了。于是,他开始将他的想法用隐晦的笔法写入小说。由于曹雪芹家境十分贫困。连写书用的纸都买不起,他只好用废纸,甚至把过时的皇历拆开,将书页反过来,订成本子用。他经常穿一件没有衣领的布大褂,腰间缠着个白布包袱,里面放着笔墨纸砚,不论走到哪里, 只要情绪一上来,马上就可以拿出来写。

经过 10 年的努力,优秀的长篇小说《红楼梦》初具规模了。这部小说规模宏大,结构严谨,语言清新流畅。书中塑造了许多富有典型性格的艺术形象,深刻感人,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卓越的艺术成就,是我国古典小说的最高峰。

乾隆二十八年(公元 1763 年)夏天,京郊流行痘疹,曹雪芹唯一的儿子被疾病夺去了生命。曹雪芹因为过于伤心,身体也垮了。没多久,他也染上了痘疹。到除夕那天,在除旧迎新的鞭炮声中,曹雪芹带着未写完书稿的遗憾,寂寞地离开了人间。

曹雪芹死后,《红楼梦》才渐渐被更多的人所知道。它的后 40 回是由高鹗续写的,基本上保持了曹雪芹的风格。到了现代,对《红楼梦》的研究形成了一门专门的学问,叫“红学”,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张笑言)

好钢铁经过锤打,

就发出强烈的火花。

——何塞·马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