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改诗

白居易,字乐天,唐代下邽(今陕西渭南)人,是我国文学史上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人之一。他从幼年开始,坚持不懈地学习,特别在诗歌创作方面, 付出了巨大的劳动。

白居易五六岁时,就练习作诗。9 岁,已完全懂得了声韵。20 岁以后, 更加勤奋了。白天学赋,夜间读书,又挤时间进行诗歌创作,顾不得睡觉休息;以至于口舌都长起了疮,手肘都磨起了茧。

他少年时代,对当时政治混乱、民不聊生的现实,有深切的感受,从而立下了改革政治。救济人民的“兼济之志”。人朝作官以后,“年齿渐长, 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于是认识到“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为事而作”,也就是要反映和国家、

人民的利益有关的社会事件,达到变革现实的目的。从这个目的出发,他辛勤地写诗,“劳心灵,役声气,连朝接夕,不自知苦”,被不了解他的人讥为“诗魔”。

为实现“兼济之志”而写诗,其创作态度必然是严肃的。一方面“新篇日日成”,另一方面又“旧句时时改”。北宋诗人张耒买到一部白居易的诗稿,上面满是涂改的痕迹;有些诗的初稿,几乎改得不留一字。他不但自己改,又恐怕“私于自是,不忍割截”,因而写信给诗友元稹,约他共同讨论, 痛加删削,以提高诗歌创作的质量。

文学作品需要修改,但修改也要有正确的标准。白居易并不是脱离现实而片面“推敲”字句的诗人。他明确地提到他的《新乐府》诗“系于意而不系于文”,是“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的,不是“为文而作” 的。不是“为文而作”,却仍然反复修改,其目的在于使他的作品,更有力地反映现实、更容易被人们接受。宋朝人记载了这么个故事:白居易每作一诗,先读给一位老太婆听,读完便问:“懂得吗?”老太婆说:“懂得”, 就抄在稿本上;说“不懂”,即进行修改、或者重作。这个故事,可能出于附会。但恰恰附会在白居易身上,也是有原因的。他在《新乐府》的序中就说过“欲见之者易谕”的话。“欲见之者易谕”,正是说诗要写得通俗,让读者容易理解。

白居易作诗,正因为反复修改,力求提高艺术质量,做到通俗易懂,所以他的作品不胫而走,拥有广大的读者。不仅在国内南北各地广泛流传,而且很快流传到朝鲜、日本等国,对朝鲜、日本等国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白氏长庆集》,是日本平安时代(公元 794—1192)贵族、宫廷知识分子的常读书,其中的《长恨歌》和《琵琶行》,流传更广,以至改编为戏曲。

古之成不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 亦有坚韧不拔之志。

——苏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