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文学

骑士,最早是罗马奴隶主中的一个阶层,是封建统治中处于最低阶层的分子,他们以骑兵役为条件,获国王或领主封予的采邑。几次十字军东征, 使他们接触了东方文化,开了眼界,长了见识,地位也逐渐获得了提高。公元 12 世纪出现了骑士团。骑士的主要道德信条是:忠君、护教、行侠、尚武。骑士不仅忠于基督教,保护国家、城堡,还要效忠和保护女主人、领主夫人, 女主人在骑士的心目中像圣母一样神圣和崇高,这一观念后来发展为对贵妇人的爱慕和崇拜。为贵妇人去冒险和取得胜利,从而获得其垂青,在骑士们看来是最大的荣誉和骄傲,这一切就构成了所谓“骑士精神”。而在作品中反映这些生活理想,描绘骑士在征战中的冒险经历和异邦见遇,表现骑士和贵妇人之间的爱情故事,抒发骑士的荣誉观念,便是骑士文学。

骑士文学曾盛行于西欧,属于封建世俗文学。和教会文学不同,骑士虽也称效忠宗教,但并不奉行禁欲主义,骑士文学肯定现实生活中的幸福。这类作品往往有引人入胜的艺术虚构,比较细腻的心理描写,一些优秀作品中的浪漫主义因素,对后世欧洲作家的创作起了很好的作用。骑士文学中的曲折丰富的情节和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刻划,为后世长篇小说家们所继承和发展。骑士文学与英雄史诗也不相同,英雄史诗强调民族和人民的命运,英雄人物的活动是和国家、民族的利益息息相关的;而骑士文学中的主要人物一般是单枪匹马的孤胆英雄,作品着重描述的是个人的爱情和复仇、个人的功绩和荣誉以及个人与环境的冲突,这种重视“独立人格”的思维方式和内容, 对以后的人文主义文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公元 11、12 世纪是骑士文学的繁荣时期。法国是骑士制度发达的地方, 其骑士文学最为兴盛,十字军东征不但使骑士们接触了古老的东方文化,欧洲各国的骑士们也在东征中相互影响,彼此熟悉了对方的文化和传说,法国骑士文学越过国界,为其它欧洲国家的骑士文学提供了借鉴,英国、德国也出现了一些有影响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