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息产业
产业是指社会经济活动的分工。通过对国民经济的各种活动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划分,就会划分出不同的产业部门。
在 18 世纪以前,人类社会基本只有农业,从 19 世纪开始,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如美国、法国、德国和日本等,先后完成了工业革命,人类社会中开始出现工业与农业并存的经济现象。20 世纪中叶,服务性行业迅速发展形成了人类社会的第三产业。
关于产业的划分,世界各国各不相同。但把农业做为第一产业,工业为第二产业,服务为第三产业的划分方法,还是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普遍认同。
但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有关信息的生产、流通和消费规模日趋扩大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增大,逐渐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国民经济部分。例如据 M.波拉特的研究,美国信息活动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率在 1967 年占46%,信息部门就业人数已从 1910 年的 15%上升到 1970 年的 40%。所以在
20 世纪 60 年代开始,一种新的产业划分方法出现了。1962 年美国经济学家马克卢普首先提出知识产业的概念,并且测算出美国的知识产业产值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 29%。随后,美国学者波拉特创立了一套完整的分析测度信息产业方法,他测算出 1967 年美国信息经济产值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 40%, 信息部门就业者收入占国民收入的 53%以上。
就信息产业的概念,美国信息产业协会指出“信息产业是依靠新的信息技术和信息处理的创新手段,制造和提供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生产活动组合。”
欧洲信息提供者协会认为“信息产业是提供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电子信息工业。”
从产业分类的历史来看。产业的划分一直处在发展变动之中,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发生变化,例如手工业从农业部门独立出来成为工业部门,第三产业从第一、二产业中独立出来,信息产业从第三产业独立出来。判断一种经济活动是否能成为独立的产业部门要看他所创造的价值在国民经济中之比例。手工业所创造的价值很小时,只能是农业的附属,但当他们所创造的价值达到一定的比例时,就从原来所属的产业部门中独立出来,成为新的产业部门。
目前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日益增大。据统计,美国信息业 1987
年的营业额就达 770 亿美元。1982 年,全世界信息产业的销售额为 2370 亿
美元, 1985 年达到了 4000 亿美元,1990 年为 6490 亿美元,并以 8%~10
%的速度递增,估计到 2000 年将超过 9000 亿美元,信息产业将成为世界第一大产业。虽说目前世界对将信息产业单独到为第四产业的划分法尚无统一的标准,但我们相信,产业四分法和信息产业终将得到普遍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