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信息服务的类型
按照国外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观点,最能概括今后社会发展特征的是“信息化社会”,“后工业化社会”,“后信息化社会”,“数字化社会” 等等概念。这些概念虽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与信息收集,加工, 存储,检索,传递,提供以及信息技术设备制造等有关的行业正成形成一个产业即信息产业。其中信息技术是整个信息产业的核心所在,它的发展程度是信息产业兴起和发展的基础。信息服务则是信息产业的主体,只有信息服务才能使所有信息工作的价值得以实现,使信息产业市场化得以实现。概括地说,信息服务业是指为信息用户提供信息并使信息增值的行业。从所含技术内容来划分可以分为传统的信息服务业和电子信息服务业。
传统的信息服务包括信息提供、信息检索,信息咨询和信息分析与研究等。
电子信息服务业包括软件服务,系统集成,数据库服务,专门服务,网络服务等。
其中信息提供包括原始文献外借服务、阅览服务、报道服务、缩微复印服务、翻译服务、文献定题服务等。
软件服务包括为特定用户进行软件开发和为非特定用户提供软件包和软件产品。
系统集成服务是从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始,对技术开发,设备选购,系统安装调试,教育培训,咨询服务等全过程提供服务的形式。为用户提供包括软件和硬件在内的大型信息系统。
专门服务主要有培训和展览。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培训市场应运而生,既包括企业自身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的培训,也包括用户及潜在用户的培训, 以及面向待业青年等的电脑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