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统万物的自然观

“道”是中国哲学所独有的一个重要范畴,在西方哲学中找不到与之相应的称谓,中国哲学正是因为有了包括“道”在内的一系列范畴,才形成了与西方哲学不同的特点。可是,“道”的本义乃是“道路”,那么,“道” 是如何由“道路”这样一个表示具体事物名称的概念演变、抽象成为宇宙万物的产生者和决定者的呢?这一任务是由老子完成的。换言之,老子在中国哲学发展史上,第一次把“道”由一个表示具体事物名称的概念上升成为一个世界本原或本体概念。从此以后,“道”在中国哲学史上的地位便确立了。

在老子哲学中,“道”的含义极其宽泛,但概括说来,大致包括如下三方面内容:①“道”是天地万物的产生和主宰者,所谓道为“万物之宗”、道为“万物之奥”。“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说的就是这一含义;②“道”是天地万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和原理,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说的就是这一含义;③“道”是人生所追求的极致境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法,所谓“唯道是从”,“执大象

(道),天下往”说的就是这一含义。

由此可见,老子自然观的核心就是一个“道”字,因此,可以说抓住了“道”,也就抓住了老子的自然观。庄子自然观的核心,也是一个“道”字, 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抓住了“道”,也就抓住了庄子的自然观。但是,庄子所理解的“道”,同老子是有所区别的。庄子言“道”,对老子既有继承的一面,又有发展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