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球

摩托车球是一项将摩托车技术与足球技术巧妙结合的新兴体育运动项目。

摩托车球起源于法国的第戎。1929 年秋的一天,在第戎城中心的广场上,一些骑着摩托车的人竟以车代步踢起了足球。一时,引得居民纷纷前来观看。谁知,在当时这项被人们认为是异想天开、荒谬滑稽的运动,从此便渐渐扎下了根。不久,这种运动便从法国传到了前德国、荷兰和比利时。然后又传入了英国和前苏联。当时的比赛完全是按照规则进行的。

1937 年,在莫斯科的狄纳摩体育场举行了首次摩托车球赛。比赛双方都是体育学院的大学生。骑着摩托车的双方队员常常是拥挤在球门前,混战一场,以致使比赛仅仅持续了几分钟便不欢而散。

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摩托车球运动处于停滞不前的局面。直到战后过了若干年,人们才恍然大悟,记起了还有一项摩托车球运动。1963 年,摩托车球俱乐部国际联合会成立。从此,这项运动又迅速在法国、比利时、前联邦德国、英国和苏联流行起来。每年都要举办欧洲杯赛。另外还有数目繁多的国际摩托车球锦标赛。

摩托车球赛场与足球赛场相似。球为圆形,外壳用熟皮制成,内装橡皮胆,直径 40 厘米左右,重约为 1000 克左右,比赛分两队进行,每队上场队

员 5 名。比赛时,队员必须穿戴防护盔、护腿、长皮靴以及手套。传球和射门可用脚、头顶或用赛车顶。除守门员外,其他队员不得用手或臂接触球。比赛 4 场,每场 20 分钟。如赛成平局,加赛两场,每场 10 分钟。比赛用的

摩托车是特制的,汽缸容量规定为 200 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