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球运动的场地及竞赛方法

门球的场地为 300 平方米(15 米×20 米)至 500 平方米(20 米×25 米), 场内分设三个不同方向的钢筋制小球门(高 20 厘米、宽 22 厘米),称为一

门、二门、三门。场地中央有根立柱,叫做终点柱(直径 2 厘米,高 30 厘米

的金属或木制圆筒)。比赛用的木槌,槌柄长 70 厘米以上,槌头呈圆柱形,

长 20 至 24 厘米。圆球为硬木或塑料所制,直径 7.5 厘米,重 180 克至 240 克。

比赛时,运动员分红白两队,每队上场 5 人,一方为单号(一、三、五、七、九号击红球)并佩带与号码相同的号码布,按顺序号依次上场用长柄球槌击打与自己号码相同的实心球。

比赛开始后,每个队员必须依次将球击进一号门、二号门和三号门,最后碰触终点柱。按照比赛规则,比赛中,运动员将通过第一个门后,在撞击到其他球后还可以打闪击球,即把他人的球拿到自己的球近旁,脚踏两个球, 用木槌击自己的球,使其靠闪击力把他球击出。这一点近似于台球的打法。

全场比赛时间为 30 分钟,如果一个队员依次将球击进三个门并最终将球碰到终点柱,就算赢得满分——五分(每通过一个门得一分,碰终点柱得二分),率先全部得到满分的队获胜。若比赛结束时,双方队员都未得满分, 则以双方的得分多少定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