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中国古代婚姻爱情观的特点

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很长,给中国古代的婚姻爱情观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史记·外戚世家序》:“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为兢兢。⋯⋯甚哉,妃匹之爱,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况卑下乎!既欢合矣,或不能成子姓,能成子姓矣,或不能要其终,岂非命也哉”? 它的意思是,夫妇之间的事是人类最重要的伦常。礼的作用,唯独在婚姻上要特别持慎重的态度。夫妻的爱情超过了一切。这种爱,君主不能从臣子那里得到,父亲不能从儿子那里得到,何况地位比君、父卑下的人呢?既然夫妻间相爱而结合,有的不能生子育女,能生子育女的人又不能白头到老。这岂不是命运作怪吗?

司马迁的这段话贯穿着两种思想:他既肯定夫妻间的爱情是人类的一种特殊感情,不能用其他感情来代替,这是中国人具有爱情专一的美德的优良传统,同时他又把夫妻能否生育和能否白头到老的问题看成是受神秘的命运支配,从而陷入迷信的泥坑。这两种思想交织在一起,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宋人李昉等编纂的《太平广记》中的《定数·定婚店》条写出了一个月下老人用红绳系足联婚的故事,把上述命运观形象化。明人小说中“乔太守乱点鸳鸯谱”的故事,也同样表现了“自古姻缘天定,不由人力谋求。有缘千里也相投,对面无缘不偶”的主题。清人梁章钜收录了一幅楹联:“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是前生铸定事莫错过因(姻)缘”。在现实生活中能“成眷属”者未必都是有情之人,“有情人”也未必皆成眷属。这并不是有命运之神在捉弄人,而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或错过某些机遇而造成的悲剧。

中国传统文化的爱情与奸情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爱情是原始社会末期一夫一妻制形成时期产生的人类美德。“相说为婚,礼因义起”。由于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社会发展不平衡,中原地区封建制度发展后, 男女婚姻受“父母之命,媒的之言”控制,丑化女子求爱为“自媒之女,丑而不信”,把男女相爱和自主婚姻当作违反封建礼教的奸情加以打击,而各少数民族性爱比较自由的风俗对中原地区的社会生活会发生潜在的影响。因此,劳动人民和进步学者处于受压抑的社会地位,往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加以同情和歌颂。而称奸情为“旁淫”,奸淫别人的妻女则是罪恶,这个界限是比较清楚的。

封建社会规定“男女授受不亲”,地主阶级家庭的子女到了七岁就实行隔离。女子被禁闭在深闺,难得遇到一个异性,所以往往一见倾心。但她对自己倾慕的对象却没有什么了解,不过是自己想象模式向外的投射,常酿成“痴心女子负心汉”的不幸。“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倾吐出诗人对青年女子的深情告戒。

在历史上有一些思想较开明的家长在女儿成年后,便尽力为她物色佳偶,让她们躲在窗帘后面窥视对方的容貌、谈吐,看是否中意。这种一面定终身的安排,在今天看来未免太荒唐,但在当时社会生活中还算是稀少现象。

《晋书·王浚传》说,徐邈有女,择夫未嫁。他女儿在内房窥看王浚后表示满意,他便成就了这门婚事。与此相反,唐僖宗时郑畋的女儿喜读罗隐的诗,郑畋在罗隐登府拜见时,便让女儿“垂帘而窥之”,“隐虽负文称, 然貌古而陋”,使她大失所望。从此不再读罗隐的诗了。古代诗书之家的青年男女从书本中获得的择偶模式,不外乎“才貌双全”。罗隐有才无貌,自然对面无缘不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