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中国古代的礼仪制度

中国历来被称为“礼义之邦”。礼仪在中国社会的政治文化生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古代所谓礼仪,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诸如政治体制、朝廷法典、天地鬼神祭祀、水旱灾害祈禳、学校科举、军队征战、行政区域划分、房舍陵墓营造,乃至衣食住行、婚丧嫁娶、言谈举止,无不与礼仪有关, 它几乎是一个囊括了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一切典章制度以及个人的伦理道德修养、行为准则规范的庞大的概念。直到近代以后,礼仪的范畴才逐渐缩小,现在则一般只有礼节和仪式的意思。本章所述礼仪制度,基本上仍然沿用传统的概念,依照“吉、嘉、宾、军、凶”五礼,分门别类地加以介绍,但对有些内容作了适当的调整、删节或压缩。

礼仪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久远的过去。应当说,中华民族的历史掀开第一页的时候,礼仪就伴随着人的活动,伴随着原始宗教而产生了。荀子说过, “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先祖者类之本”,“君师者治之本”

(《荀子·礼论》)。礼仪制度正是为着处理人与神、人与鬼、人与人的三大关系而制定出来的。郭沫若说:“大概礼之起源于祀神,故其字后来从示, 其后扩展而为对人,更其后扩展而为吉、凶、军、宾、嘉的各种仪制。”(《十批判书·孔墨的批判》)从考古资料来看,在辽宁喀左发现的距今五千年的红山文化遗址中,有大型的祭坛、神庙、积石冢等,是举行大规模祭祀活动的场所;有裸体怀孕的妇女陶塑像,可能是受先民膜拜的生育女神。更早的仰韶文化彩陶上的人面虫身图像,墓葬中死者头颅西向而卧,也都透露出远古时代礼仪制度的若干信息。在古代文献方面,有“自伏牺以来,五礼始彰; 尧舜之时,五礼咸备”的说法。(1)实际上,礼仪制度的演变发展,经历了漫长而又曲折的历程,真正比较完备、系统的是西周的礼制。周以前的礼仪制度,由于材料匮乏,文献不足,已经难以详考了。

由儒家学者整理成书的礼学专著“三礼”——《周礼》、《仪礼》、《礼记》,记录、保存了许多周代的礼仪。在汉以后二千多年中,它们一直是国家制定礼仪制度的经典著作,因此被称为“礼经”。今天,要研究探讨古代主要适用于贵族的礼制,“三礼”仍然是最重要的书。虽然对它们的思想倾向评价不同,它们的论述中有不少只是出于后世儒家的理想,但它们在文化史上还是有一定参考价值和影响的。

长期以来,由于礼学家们各宗不同的学术派别,对古代文献各有不同的理解,加之历代当权派出于各自不同的政治需要、文化背景,他们制定的礼仪制度常有前后矛盾抵触的情况。本章尽可能避开枯燥的论证和繁琐的考据,尽量少介入各家的争执,而把重点放在礼制的沿革演变上。至于五礼以下的节目分类,大体依照清代学者秦蕙田《五礼通考》的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