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系论

论永久和平的保证

提供这一担保(或保证)的,并非是什么微不足道的东西,而正好是大自然这位伟大的艺术家本身(natura daedala rerum[大自然这位万物的设计师]洲)。从它那机械的进程之中显然可以表明,合目的性就是通过人类的不和乃至违反人类的意志而使和谐一致得以呈现的①;因此之故,正有如作为我们还不认识它那作用法则的原因的强制性而言,我们就称之为命运;然而考虑到它在世界进程之中的合目的性,则作为一种更高级的、以人类客观的终极目的为方向并且预先就决定了这一世界进程的原因的深沉智慧而言,我们就称之为天意②。它本来确乎不是我们在大自然的艺术

加工厂里所能够与必须认识到的,或者仅仅是从其中推论出来的,而是

(就像一般地在事物的形式对于目的的全部关系中那样)我们只能并且必须这样加以思想,以便根据与人类的艺术处理相类比而对它的可能性得出一个概念来。但是它对理性直接为我们规定的目的所表现的(道德上的)关系与一致,则是一种在理论的观点上虽然过份、但在实践的观点上(例如在对永久和平的义务概念上,就要利用大自然这种机制去实现它)却是独断的观念, 并且在它的现实性上也是很有根据的。——使用大自然这个字样,当其像在这里这样仅只涉及到理论(而不是宗教)时,对于人类理性的限度而言(因为在作用对于其原因的关系上,人类理性必须保持在可能经验的范围之内) 就要比使用一种我们可以认识天意的说法更为适宜而且更加谦逊;一用天意

洲 与西藏的古老的但从不曾为人正确认识的交往,可以从赫西奇乌斯(Hesychius,公元五或六世纪希腊文法学家。——译注)的主张,即伊留西斯神秘仪式(指古希腊伊留西斯[Eleusis]祭祀谷神 Demelter 的神秘仪式。——译注)中祭司们(Konx Ompax)的呼声,之中得到阐明。(见《少年阿那卡西斯游记》[指法国考古学家巴泰勒米[AbbéJean JacqLles Bartbéiemy] 所著《少年阿那卡西斯[Anacharsis]希腊游记》一书[德译本,1792 年]。——译注]第五部,页 447 以下。)—— 因为根据格奥尔吉《藏语拼音》,concioa 这个字的意思是上帝,此字和 Konx 有着惊人的相似性;Pah-cio(同书,页 520)这个字希腊人发起音夹很容易像是 pax,它的意思是 ptomu1gator legis[法律的颁布者],即遍布于整个自然界的神性(也叫作 cencresi, 页 177]。然而 0m 这个字拉·克罗泽(M.v. de LaCroze,1661—1739,法国本笃派教士,普鲁士科学院会员。——译注)则翻译为 benedictus,即赐福,这个字用于神性时很可能并不是指什么别的,只不过是受福者而已,(页 507)。法兰茨·荷拉提乌斯(FranzHoratius 或 Franciscus Horatius,即 Francisco Orazio della Pellna、意大利传教士,1735—47 年曾去拉萨居住。——译注)神父常常问西藏的喇嘛们,他们理解的上帝(conciva)是什么,而每次得到的回答都是:“那是全部圣者的汇合”。(也就是说,圣者经历过各式各样的肉体之后终于通过喇嘛的再生而回到神性中来,即回到 Burchane 中来,也就是受崇拜的存在者、轮回的灵魂,页 223。)所以 Konx Ompax 这些神秘字样的意思恨可能是指圣者(Konx)、福者(Om) 和智者(Pax),即全世界遍处流行的最高存在者(人格化了的自然):它们在希腊的神秘仪式中使用起来很可能是指与民众的多神教相对立的那种守护祭司们(”守护祭司[Epopt],古希腊伊留西斯神秘教中最高级的祭司。——译注)的一神教,虽说荷拉提乌斯神父(见前引)在其中嗅出了一种无神论。——这些神秘的字样是怎样经由西藏到达希腊人那里的,或许可以田上述方式加 以阐明,而反过来早期欧洲经由西藏与中国相交通(或许更早于与印度斯坦相交通)也因此看来像是很可能的事。

① 语出罗马诗人卢克菜修(TitusLucretiusCarus,公元前 99?—55)《物性论》V,第 234 页。——译注

② 见《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命题四。——译注

我们就狂妄地安上了伊卡鲁斯①的飞翼,可以走近它那无从窥测的目标的秘密了。

在进一步明确这一担保之前,我们有必要首先探索一下大自然为它那广阔的舞台上所要处理的人物而安排的境况,这种境况终于使和平的保障成为必要;——然后首要的便是探索大自然是在世界原因的联素中粮据自然的秩序是可以解释的。

其次,这样一种思想方式也就剥夺了对作用可以进行判断的全部确切原则。然而在道德一实践的观点上(因此那就是完全指向超感世界的),神明的 concursus[参与]这一概念却是完全适宜的并且甚而是必要的。例如在我们的信仰中,只要我们的心意是真诚的,上帝就会以我们不能思议的办法来弥补我们自身正义性的缺欠,所以我们决不可放松努力为善。可是,任何人都不应该试图由此出发来解释善行(作为世界上的事件),这一点却是自明的;因为那乃是对于超感世界的一种徒劳无功的理论认识,因而是荒谬的。如何提供这一担保的。

它那准备性的安排就在于它已经:1.在大地上的每一个地方都照顾到人类得以在那上商生活;2.通过战争把他们驱逐到各个方向,甚至于是最不堪

① 在大自然的机制中——人类(作为感觉存在)也属于其中——表现出有一种为它那存在所赖以为基础的形式,这种形式我们不可能以别的方式加以理解,除非是我们把它归之于预先就决定了它的那位世界创造者有一个目的。这种前定我们就一般称之为(神明的)天意,而就其在世界一开始已被奠定而言,我们就称之为奠基的天意(providelntiaconditrix;semeliussit,semperparent[天意是奠基者;它一声号令,大家就永远服从。]按这句话并不见于奥古斯丁的著作。——译注]奥古斯丁)。但是按照合目的性的普遍法则而把它保持在大自然的进程里,我们就称之为统御的天意(providentiagubernatrix);再进一步为人类所不能预见而只能根据其后果加以推测的特殊目的,我们就称之为指导的天意(providentiadiretrix);最后,就个别事件作为神明的目的而论,我们就不再称之为天意而是称之为命定(directioextraordinaria)。但是(既然事实上命定指的是奇迹,尽管并不这样称呼这种事件),所以要想能认识它是这样,那就是人们愚蠢的自负了; 因为要从一柱个别的事件里推论出起作用的原因的一种特殊原则来(即这一事件就是目的,而不仅仅是另一个为我们所完全不知道的目的的自然机械的附带结果),那是荒唐的而且完全是自欺欺人,无论在那上面话说得可能多么虔敬而谦逊。——即使按天意如何涉及世界上的对象(materialiter[从实质上] 加以考虑) 而把天意划分为普遍的与特殊的,那也是虚假的和自相矛盾的。(例如说,它的确是关心保存被创造物的物种的,但把个体则留给偶然。)正因为它在目标上被称为是普遍的,于是就没有任何一桩事物可以设想为被排除在它之外。或许是人们在这里有意(formaliter[从形式上]加以考虑)要按照实现其目标的方式而划分天意的:也就是划分为普通的天意(例如,自然界按照季节的变化而每年都有死亡和再生)和特殊的天意(例如,树木被海流达到了北冰洋沿岸,在这里树木无法生长,而这里的居民没有树木却不能生活)。尽管我们在这里照样可以很好地阐明这种现象的物理-机械的原因,(例如,由于温带地区生长着树木的河流沿岸有的树倒在河里,并且大约就被湾流带到远方去;)我们却仍然一定不可忽视表明了有一种智慧在驾驭着自然界的这一目的论的原因。至于在学院里所引用的那种概念,即有一种神明的干预或者参与

(concursus)对于感觉世界起了作用,那么就是这种概念也必须废除。因为要想对不同种类的东西进行配

合(gryphesiungereequis[秃鹰与雌马配合],语出魏吉尔《田园诗》VIII,第 27 页。——译者),要使其本身就是世界变化的完备原因的神明来补充在世界过程之中他自己那种前定着一切的天意(因此它就必须是有缺陷的),例如这样说:随着上帝之后,医生作为他那里的助手就治好了病人;这首先就是自相矛盾的。因为 causasolitarianoniuvat[孤立的原因是无济于事的]。上帝是医生及其全部药品的创造者,所以如果我们想攀登那最高的、在理论上是我们不能思议的原始原因的诸,那就必须把作用全部都归之于他。或者我们也可以把作用全部归之于医生,只要我们探讨的这一事件。

居住的地方,使他们得以居住;3.通过这同一个办法迫使他们进入或多或少的法律关系。

在北冰洋寒冷的旷野上仍然生长着藓苔,驯鹿把它们从雪底下刨出来, 于是就使得自己成了奥斯特雅克人或萨摩雅德人①的食物或为他们挽撬;或者是盐碱的沙漠旷野还会有骆驼,它们仿佛被创造出来就是要在这里漫游的, 好使自己不致于无用;这些已经够令人惊异的了。但是当我们发见北冰洋沿岸是怎样地除了这类毛兽之外还有海豹、海象和鲸鱼,它们的肉可供这里的居民食用、它的油脂可供燃烧;那么这一目的就显得越发明白了。可是大自然的关怀最能激起人们惊奇的,则是它把漂浮的木材(人们不大清楚那是从哪里来的)带到这片荒凉不毛的地方上来,没有这种材料他们就无法修造他们的船只和武器或者他们居住的小屋子;然后他们在这里要向动物进行足够多的战争,才可以使他们中间有和平的生活。——然而把他们赶到这里来的, 大概并不是什么别的而只是战争。

人类居住在大地上的期间所学会驯服和驯养的一切动物中,第一种战争工具就是马(因为象属于更晚的时期,亦即国家已经建成之后的奢侈时期); 正如种植某些我们现在已经不再知道其原始特性的叫作谷类的草类的艺术以及通过移植和接种而繁殖和改良果类培育(在欧洲也许仅有两个品种,即野生苹果和野生梨)只能起源于国家已经建成之后土地所有权得到了保障的状态之中一样,——亦即在此前处于无法律的自由之中的人类已经从猎人①、渔夫和牧人的生活脐人农夫的生活之后;这时候已经发见了盐和铁,这或许是各个民族贸易往来所广泛寻求的最早的物品;他门就由此而起先是被带进一种彼此之间的和平关系,再则甚至于是和远方的人们之间也有互相的了解、交往与和平的关系。

当大自然照顾到人类在大地之上到处都能够生活时,它也就同时专横地要求人类必须到处生活,哪怕是违反他们的意愿,并且甚至于并没有同时假定这种“必须”是一种义务概念,使他们由于道德律而与之联系在一起;—

—而是为了达到它的这一目的,它就选择了战争。

于是我们就看到有许多民族,从他们语言上的统一性就可以辨认出他们血缘上的统一性。例如,在北冰洋的这一边有萨摩雅德人,而相距两百德哩①

① 伊卡鲁斯(Icarus)为希腊神话中巧匠狄达鲁斯(Daedalus)之子,父子二人制成飞翼逃出克里特迷宫; 但伊卡鲁斯飞行过高,粘结飞翼的蜂蜡被太阳热所融化,坠海而死。——译注

① 奥斯特雅克人(Ostjaken)为西伯利亚西部的上著居民;萨摩雅德人(Samo-jeden)为西伯利亚北部的土著居民。——译注

① 在一切生活方式中,毫无疑问猎人生活乃是最违反文明体制的了!因为各个家庭必定会离群索居而很快地就彼此陌生,并且在范围广阔的森林里分散开来之后很快地就会成为仇敌的,既然他们每一家都需要有很多空间来取得食物和衣着。——摩西第 1 卷,第 9 章,第 4—6 节(按“摩西第一书”即《创世记》。《旧约·创世记》第 9 章第 4—6 节:“惟独肉带着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们不可吃。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

我必讨他的罪。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译注)有关诺亚的流血禁令似乎原来并不是什么别的,只不过是禁止过猎人的生活而已。它们常常被人复述,后来竟被犹太基督徒规定为新接受异教徒皈依基督教的条件,尽管是在另一种意义上,见《使徒行传》第 15 章第 20 节,第 21 章第 25 节(《新

约·使徒行传》第 15 章第 20 节“吩咐他们禁戒 勒死的牲畜和血。”同书,第 21 章第 25 节:“叫他们谨忌那祭偶像之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译注。)因为猎人生活必定会经常出现吃生肉的情况,所以禁止后者也就同时禁止了前者。

之外在阿尔泰山的另一边又有一个民族操着类似的语言,在其间横亘着另一个骑马的、因之是好战的民族,即蒙古人,把他们种族的这一部分和在最无法居住的冰雪地带的那一部分远远地驱开,他们本来绝不会是出于自己的意愿而散布到那里去的①。同样还有欧洲最北部地带被称为拉普人的芬兰人,他们由于歌德人和萨马提亚人②入侵其间而和现在已经距离得那么遥远、但在语言上却与他们同出一源的匈牙利人隔离开来。

并且除了战争这一大自然用之于使大地上到处都能有人居住的工具而外,还有什么别的能把爱斯基摩人(这个与所有的美洲人全然不同的种族,或许是太古欧洲的冒险者吧)赶到美洲北部,把佩沙拉人③赶到美洲南部直到火地岛上去呢?然而战争本身却并不需要任何特殊的动力,而是好像就充塞在人性之中并且甚而被当作是某种高贵的东西,人类受了荣誉心的激发,没有自私自利的动机就会去作战:从而战斗勇气(在美洲野人那里以及在骑士时代的欧洲人那里)就被断定为具有直接的伟大价值,不仅仅是当战争已经发生时(很合时宜地那样),而且还为了要有战争发生。于是往往仅只为了表现战斗的勇气就引起了战争,因而战争本身也就被赋予一种内在的价值,甚至于就连哲学家也赞颂它是人道的某种高贵化,竟忘怀了希腊人的那条格言:“战争之为害,就在于它制造的坏人比它所消除的坏人更多。”——关于大自然为了她自身的目的而对一个动物品种所做的享,已经谈得够多了。现在就来谈有关永久和平观点的最根本的问题:关于人类自已的理性使

之成为自己的义务的那个目的,因而也就是在鼓励他们的道德观点上,大自然都做了些什么?它如何保证人类通过大自然的强制确实将会做到他们根据自由法则所应该做到但没有做到的事情,而又不伤害这种自由?并且还得是根据公共权利的全部这三种关系,即国家权利、国际权利和世界公民权利。

——当我谈到大自然时说:她要求成就这样或那样的事;这并不等于说:她强加给我们以一种义务要做到这一点(因为只有不受强制的实践理性才能做到这一点),而是说无论我们愿意与否,她本身都会做到这一点( fata volentem ducunt, nolentem traliunt[命运引导着愿者,驱遣着不愿者]

④)。

  1. 即使一个民族不是由于内部的不和而不得不使自己屈服于公开法律的强制之下,战争也会从外部做到这一点的;因为根据上面提到的大自然的安排,每一个民族都发见自己与另一个紧逼着自己的民族为邻,对此它就必须从内部使自己形成一个国家,以便作为一个强权能武装起来进行对抗。可是唯有共和的体制才是完美地符合人类权利的唯一体制,但也是极其难于创立而又更加难于维持的体制,乃至许多人都认为它必须得是一个天使的国家,

① “两百(古)德哩”相当 1,484 公里。——译注

② 人们可能问道:假如大自然是在要求这些北冰洋沿岸不应该保持无人居住,那么若是有朝一日(正如可以预料到的那样)她不再把漂浮的木材带给这里的居民的话,他们又会成为什么样子呢?因为我们可以相信,随着文化的进步,温带地方的居住者对于他们河岸上生长的木材能更好地加以利用,而不会让他们落在河里并被冲到大海中去的。我要回答说:鄂毕河、叶尼塞河、勒拿何等地的居民会通过贸易而供应他们木材并以之交换北冰洋沿岸海中极为丰富的兽类产品的,只要她(大自然)首先已把和平强加在他们中间。

③ 古罗马帝国东北境外的两种蛮族。——译注

④ 佩沙拉人(PeschcraS)为美洲印地安人的一种。——译注

因为人类以其自私的倾向是不能够有那么崇高的形式的体制的①。可是现在大自然就来支持这种受人敬爱的但在实践上又是软弱无力的、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的公意①了,而且还恰好是通过这种自私的倾向。于是它就只不过是一个国家怎样组织良好的问题(这一点确实是在人类能力的范围之内的),可以使他们每一种力量都彼此是那样地互相针对,以致于其中的一种足以防止另一种的毁灭性的作用或者是抵销它们。于是对于理性来说,所得的结果就好像是双方根本就不存在似的;而一个人即使不是一个道德良好的人,也会被强制而成为一个良好的公民的。

建立国家这个问题不管听起来是多么艰难,即使是一个魔鬼的民族也能解决的(只要他们有此理智);那就是这样说:“一群有理性的生物为了保存自己而在一起要求普遍的法律,但是他们每一个人又秘密地倾向于把自己除外;他们应该是这样地安排井建立他们的体制,以致于尽管他们自己私下的心愿是彼此极力相反的,却又如此之彼此互相防止了这一点,从而在他们的公开行为中其结果又恰好正像他们并没有任何这类恶劣的心愿是一样的。”

这样一个问题是必定可以解决的。因为它并不在于人类道德的改善,而只在于要求懂得那种大自然的机制我们怎样才能用之于人类,以便这样地指导一个民族中间的那些心愿不和的冲突,使他们自身必须相互都屈服于强制性的法律之下并且必须导致使法律能在其中具有力量的和平状态,我们从实际上现有的但组织得很不完美的国家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即它们在对外关系上已经非常之接近于权利观念所规定的了,尽管那原因确实并不是内在的道德。(因为正如良好的国家体制并不能期待于道德,倒是相反地一个民族良好道德的形成首先就要期待于良好的国家体制。)因而大自然的机制就通过彼此在外部自然而然是互相对抗着的自私倾向而可以被理性用来作为为它自身的目的,即权利的规定,扫洁道路的工具;从而在国家本身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也就促进并保障了内部的以及外部的和平。

所以这也就是说:大自然在不可抗拒地要求着权利终将保持其至高无上的权力。我们目前所未能经心做到的事,终将由于其自身而实现,虽则会带有许多的不便。——“我们太强烈地弯曲一根苇草,它就会折断;谁要求得太多,就什么也要求不到。”布特维克。②

  1. 国际权利的观念预先假定有许多互相独立的毗邻国家的分别存在,尽管这样一种状态其本身已经就是一种战争状态了(假如没有一种各个国家的联合体来预防敌对行动爆发的话);可是从理性观念看来,就是这样也要胜于各个国家在另一个凌驾于一切之上的并且朝着大一统的君主制过渡的权力之下合并为一体,因为法律总是随着政权范围的扩大而越发丧失它的份量的,而一个没有灵魂的专制政体在它根除了善的萌芽之后,终于也就会沦于无政府状态。然而每一个国家(或者说它的领袖)却都在这样向往着要以这一方式而进入持久和平的状态,可能的话还要统治全世界。但是大自然则要

① 语出罗马哲学家赛涅卡(LuciusAnnaeusSeneca,公元前 4?——公元 65)《道德书信集》,XVIII,4。

——译注

① 按此处称引见卢梭《社会契约论》第 3 卷第 4 章。——译注

② “公意”原文为 al1gemeineWille(公共意志、普遍意志或总意志),即卢梭的 volontégénérale ;可参看卢梭

《社会契约论》第 2 卷第 3 章。——译注

求它是另一样。——大自然采用了两种手段使得各个民族隔离开来不致于混合,即语言的不同与宗教的不同①;它们确实导致了互相敌视的倾向和战争的借口,但是随着文化的增长和人类逐步接近于更大的原则一致性,却也会引向一种对和平的谅解,“乞不像那种专制主义(在自由的坟场上)那样是通过削弱所有的力量,而是通过它们在最生气蓬勃的竞争的平衡之中产生出来并且得到保障的。

  1. 正如大自然很聪明地分隔开了各个民族,而每一个国家的意志却是哪怕根据国际权利也会高兴通过阴谋或者暴力而把它们都统一于自己之下的; 另一方面则同样地世界公民权利的概念在抗拒暴力行为和战争方面所无从加以保障的各个民族,大自然也就通过相互的自利而把它们结合在一起。那就是与战争无法共处的商业精神,并且它迟早会支配每一个民族的。因为在从属于国家权力的一切势力(手段)之中,很可能金钱势力才是最可靠的势力; 于是各个国家就看到(确乎并不是正好通过道德的动机)自己被迫不得不去促进荣誉的和平,并且当世界受到战争爆发的威胁时要通过调解来防止战争,就仿佛它们是为此而处于永恒的同盟之中那样;因为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能够出现进行战争的伟大同盟是极其罕见的事,而能够成功的就更加罕见了。

大自然便以这种方式通过人类倾向的机制本身而保证了永久和平;确乎并不是以一种(在理论上)很充分的确切性在预告它们的未来,但在实践的观点上却已足够了,而且还使得我们为这一(并不纯属虚幻的)目的的努力成为了一种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