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2—3 草本植物物候观察记录表
地点 省(市) 县 日期 年北纬 东经 海拔 米
物候期 日期 植物名称 |
萌发期 |
展叶期 |
显蕾期 |
开花期 |
果熟期 |
果实脱落期 |
黄枯期 |
其他 |
||
---|---|---|---|---|---|---|---|---|---|---|
开始成熟期 |
全熟 期 |
开始黄枯期 |
普遍黄枯期 |
|||||||
物候观察单位 观察者
物候观察进行两年以后,应该计算各个物候期的平均日期。观察的年份越多,平均日期的实用价值就越大。
地点 省(市) 县 日期 年北纬 东经 海拔 米
物候期 日期 植物名称 |
萌发期 |
展叶期 |
显蕾期 |
开花期 |
果熟期 |
果实脱落期 |
黄枯期 |
其他 |
||
---|---|---|---|---|---|---|---|---|---|---|
开始成熟期 |
全熟 期 |
开始黄枯期 |
普遍黄枯期 |
|||||||
物候观察单位 观察者
物候观察进行两年以后,应该计算各个物候期的平均日期。观察的年份越多,平均日期的实用价值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