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有偿新闻

什么是有偿新闻?有偿新闻是一种交换,即记者为某个单位发一个新闻,这个单位付给记者或报社一笔费用,换句话说,这个新闻是用钱换来的。这样做对当事双方都有“好处”。对新闻单位来说,他们靠出卖版面获得了额外的报酬。对被刊登的单位来说,他们节省了大量的广告费用,因为是以新闻刊登的,还提高了宣传的可信度。但是,有偿新闻对我们读者、听众、观众只有坏处,没有好处。我们得到了我们不应该得到的“新闻”,却失去了我们应该得到的新闻。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有偿新闻经常以新闻、通讯的形式出现,有时是专版或专页,配有大幅照片。前一个时期,有偿新闻比较多,所以,中宣部、原广电部、新闻出版署和中国记协公布了“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规定第一条说明:“新闻单位采集、编辑、发表新闻,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

我们很难指出什么是有偿新闻。但如果我们发现新闻、通讯或专版在宣传一个企业、一种产品或一个人物,好像是在做广告,并且被宣传的对象似乎没什么新闻价值(重要性、显著性、异常性等)时,我们就有理由怀疑它并对它保持警惕,尤其是提供了详细的地址、联系电话以及产品价格的新闻。

为纠正和处罚有偿新闻,中国记者协会已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和投诉地址。举报电话是 010-6602001,投诉地址是:北京西交民巷 50

号,邮码:100031。据新华社 1997 年 3 月 27 日报道,1 月 27 日新闻媒介公布了中国记者协会的举报、投诉公告和电话,当天就接到举报电话40 多个。至 3 月 20 日,中国记者协会的举报中心一共接到举报和来信

447 件,其中电话 206 个,投诉信 271 封;来访 20 人次。目前已处理举

报 386 件。如果我们掌握了记者收取费用的证据,也可以选择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