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尼克里

我们还要提到安尼克里和他的门徒们,在他们那里,真正说来,居勒尼学派原则的特性是完全被抛弃了。普遍原则在这个学派中失去了; 这个学派消沉了。安尼克里给予了哲学文化以另一个方向,这个方向后来在亚里士多德派和西塞罗那里也出现了;——这是一种通俗的文化。据说,“他们承认日常生活中的友谊,以及对父母的感谢和尊敬,和为祖国做事情”乃是人的目的和志趣。“贤人虽然经受种种困难,负担种种工作,他却依然能够幸福,哪怕他自己在其中很少得到享乐。友谊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利益,而是为了从其中产生出来的善意;而且那出于对朋友的爱应当担负起重担和困难。”②因此便过渡到了具有更多道德形式的通俗的东西;理论上的思辨成分便失去了。一种道德哲学兴起了, 这种哲学在西塞罗和晚期逍遥派那里占据优势,情形正如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在西塞罗的时代一样。

因此我们看到居勒尼学派的历程是这样的:一个转变是对原则本身的扬弃、忽视;另一个转变是进入通俗的东西,对于思维的一贯性,在那里是不再有兴趣了。标准和贤人这两个名词,现在变得非常习见;标准就是判断,现在即是一般的规定性。自我意识的个别性被理解为本质,

——不过是一般地理解为本质,——因此是被理解为一般的:于是就产生了人们惯常所谓贤人的理想;这是个别的东西,但被设想为普遍的。这种关于贤人的说法在斯多葛派、伊璧鸠鲁派那里是共同的,——不过并无概念;这种理想只是贤人的个别目的,并不是世界的普遍目的。真理、正义代替了关于自在自为的客观事物的科学,而这种真理、正义是作为内容,采取着一个存在着的主体的形式的。但是问题并不在于智慧的人,而在于宇宙的智慧,实在的理性。第三个规定是这样的:普遍的一面是善;实在的一面则是享乐、幸福,——这是个别的存在,直接的现实。这两方面是怎样调和起来的呢?各个哲学派别曾经提出了这两个规定(这是更高的存在和思维)的联系。

② “第欧根尼·拉尔修”,第二卷,第九六——九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