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精神哲学
另一方面是他的精神哲学。这里,在一系列我将举出来的著作里, 亚里士多德把精神哲学也区分为一些特殊的科学加以发挥。首先,他那三卷“论灵魂”部分地是考察灵魂的抽象的一般性质,不过只着重在反驳他人的见解,但以很艰深而思辨的方式讨论灵魂自身的本性;不是谈灵魂的存在,而是它的活动的特定方式和可能性——对于他,这才是灵魂的存在和本质。这样,我们就有了他的这些关于特殊问题的著作:“论感觉和可感觉的东西”、“论记忆和回忆”、“论睡眠和醒”、“论梦”、“论占梦术”,还有一部“相面学”;正如在自然现象那里一样, 在精神现象这方面,亚里士多德也没有轻视任何经验事实和现象的考察。——关于实践方面,他同样关心地为家长们写了一部“经济学”的著作;然后,对于一般人他写了一部关于道德的著作,“伦理学”,其中一部分是讨论最高的善、绝对的目的,一部分是关于个别的美德的学说,——几乎总是很思辨的,并且带着健全的常识。最后,在他的“政治学”中,他从经验方面陈述了主要的国家的法制和各种不同的国家的法制,并对这些不同的法制一一讨论;在他的关于政制的理论中,他举出那些最重要的国家;不过我们没有得到他这方面的所有著作。
在另一方面,还有他的抽象思维的科学,一部被称为(“工具论”) 的“逻辑学”,它包含几篇著作,——它们是各个时代逻辑学著作的源泉和教科书,这些著作部分地只是亚里士多德著作的特殊的发挥,因而就变成为无生气、无味、不完全而且纯粹形式化的;——关于这些作品, 最近康德也曾说过,自从亚里士多德以来的逻辑学,正如欧几里德以后的几何学一样,乃是一种完成了的科学,它再没有获得什么改进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