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际收支中的资本流动政策

资本流动政策在国际收支中也不只是从资本的流进、流出来看问题,同时,要考虑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以及贸易政策、汇率、储备对资本流动的影响,要从资本流动与国内经济和国际经济相联系的角度来看待资本流动。因而,资本流动政策也不是孤立的、独立的,它应与国内、国际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联系起来。

资本流动政策大体上可划分为:资本流入政策、资本流出政策及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政策。由于资本市场的开放政策,在资本项目和汇率问题的讨论中已涉及,这里省略。

一、资本流动政策的重点:外资流入政策

外资流入是发展中国家的一个普遍现象。为什么要引进外资?我们在资本项目平衡研究第二节已明确指出,它有三个目的:一是资金不足,需要外国资金;二是提高技术水平,提高国际竞争能力;三是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但这只是衡量外资流入的目的标准。具体说,外资流入政策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从外资流入来讲,在政策上应考虑:①如何吸引外资?②如何吸引自己所需要的外资;③外资流入规模到底要多少?④外资流入该以何种方式为主?

在外资流入以后,政策应把握的内容是:①外资流入的产业结构;②外资流入的技术水平;③外资流入的经济活动对国民经济活动的影响,它包括进出口、市场占领状况、对国内投资影响,对国内通货膨胀和民族工业发展的冲击等;④外资流入后的综合效应和影响,它包括对优惠待遇的评价、外资企业行为对整个经济活动影响的评价及政策。

以下,我们将详细讨论这些政策。但主要是讨论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商业贷款和官方资金贷款都是由各国自己支配去向的,它不涉及有关外资利用法律规定。但它确实影响规模和资金利用形式,故在必要时予以讨论。

  1. 外资流入的政策
  1. 如何吸引外资。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外资利用政策。对发达国家而言,其资本市场是开放的,对外商直接投资一般给予国民待遇。如美国和德国。有些资本市场开放国家,还提供有限的优惠条件。如英国为振兴衰落的传统工业,对外资给予一定的低税率优惠。法国对类似技改、扩大规模的外资可以提供限额优惠贷款。一般则不存在特殊优惠。因为资本市场的开放就是优惠。这些国家对直接投资没有规模限制,因为利润、利率都是市场化了的,一般没有竞争力的就进不去。一些后起的工业化国家, 除日本、德国能以直接产业投资进入美国外,其它国家以实业形式直接投资进入的很少,而购买房地产、从事贸易经营、服务业的投资较多。发达国家外商直接投资中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实业投资很少,主要是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之间资本流动。总的看来,资本市场开放的发达国或工业化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基本上是自由化政策,只有在安全、国防、新闻、宣传媒介、某些自然资源开发、高科技部门等方面有限制或禁止。

实际上,发达国家商品市场已经饱和,用直接投资资本来扩大商品市场如果不具有成本、价格优势很难取胜,因为这些国家的劳工成本很高。

但是,发展中国家情况则不同。一方面技术落后,需要国外的先进设备

和技术,另一方面又缺乏资金,因而需要吸引外资。但由于缺乏资本市场, 不能直接从资本市场筹资,而借款一方面构成债务负担,另一方面由于信誉低、风险金高,贷款利率较高,还款期也短,而且数额较小。因此,只能吸引直接投资。70 年代以来发达国家私人资本的过剩,尤其是技术、生产设备的可转让和可作为直接投资,提供了条件。然而,外商对到一个陌生国家尤其是穷国投资也是疑虑重重,特别是对对方国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全很担心。因为发展中国家缺乏像发达国家那样规范化的政治行为和法律政策。另外, 外商对到发展中国家投资能否盈利也很怀疑,他要将投资与发达国家作比较,看是否值得冒此风险。也正因为如此,发展中国家想吸引外资并不容易。因此,很多发展中国家为吸引外资制定了很多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是国内企业无法享受到的。这些政策包括:在一定时期内给予所得税减免,将某些收入排除在应税额之外,减免作为投资的设备进口税、减免出口税、免去地方所得税以及加速折旧等,建立经济特区、按国际惯例办事或提供相关的投资服务也是一种优惠。但是,所有这些优惠往往又受到外汇管制的限制,尤其是对利润汇出和外汇的流出有很多限制。这也是由发展中国家的特征决定的,它需要外汇。也正由于在汇兑上的不自由和限制,真正来自发达国家的企业、公司投资都是非常有限,相当大部分来自本国在海外的侨胞资本或经济往来密切的邻国资本,很多时候也有相当部分是本国外汇和资本从国内转移到国外的再回流资本(外汇管制下,贸易企业的外汇和利润一般不会都流回国内,而过份的外资优惠下,这部分资本可以进入国内赚钱,能否出去影响不大,实际上要出去也不难)。这类外资进入一定时间和一定规模以后, 使外资利用国从中了解了外资的要求和需要,也增强了对国际市场的了解, 外资利用政策开始走向规范化和法律化,真正的外国资本则开始大规模进入。

由此可见,发展中国家如何吸引外资绝不是优惠政策所能解决的,它更多地取决于投资环境的好坏,这些环境因素包括:政治安定状况,社会安全状况,经济安定(包括债务、银行信贷等),投资企业、投资个人的法律利益保证,汇兑自由化,投资利润的汇出限制状况,政府社会服务。优惠虽是影响资本回报的决定性条件,但不是先决条件。也正因为如此,很多发展中国家在制定优惠政策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外资流入规模有限,没有达到预想的目标。中国在 1991 年以前可以说也存在这种状况。现在朝鲜想吸引外资,但去的很少。东南亚国家如越南、马来西亚、印尼也是在最近几年的政治经济等投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后,才有大量外资流入。1989 年苏联解体和东欧社会主义制度消亡以后,曾有很多人认为世界上的投资将转向苏联东欧。但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明显的征兆,更多的资本仍然是投向东亚。据世界银行的材料,90 年代以来的私人资本流动增加在发展中国家主要集中在东亚国家,拉美国家在 80 年代中期以前曾有大量外资流入,但目前流入下降。这表明,决定外资流入的首要条件不是优惠,而是投资环境。过份强调优惠和突出优惠对一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反而会产生不利影响,并产生诸如内资与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内资外流再回流,经济结构畸形,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攀比等问题,甚至严重挫伤发展民族工业的积极性。

实际上,利用外资很成功的国家,并不在于给予外资特殊的、更多的优惠政策。如新加坡,吸引外资主要靠良好的法律环境、经常项目汇兑自由、给到新加坡投资的外商提供一揽子服务等措施。外商到新加坡投资的一切手

续和所遇到的困难都由经济发展局解决,裕廊镇工业区建有简易工厂,配备了应有的供水、供电、道路设施和住房,外商投资只管从事实业就行。对外商投资有没有优惠?有,但也不是非常优惠,像现在很多国家那样。而且, 新加坡强调,新加坡不是免税区,该交税的外商、外资仍然要交。由此可见, 是否能成功利用外资,关键在于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包括基础设施方面),不应过分优惠。

目前,在东亚国家存在着一种竞相吸引外资的倾向,越南研究了所有国家(东亚)的利用外资优惠政策,搞了一个更全的吸引外资优惠政策,确实吸引了大量外资。中国国内也有人认为还要吸引更多的外资,防止被人家竞争走。这种竞争完全没有必要。应当视各自的能力、条件而定。千万不能盲从。如果外资真能对一国大有裨益而无多少害处,发达国家早会竞相吸引外资了,怎么会让发展中国家去吸引?!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是靠利用外资走向工业化、现代化的。墨西哥被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盛赞为一个即将升起的工业化明星,不幸的是它崩溃了。对利用外资一定要有清醒的头脑,利用外资是干什么?尤其要注意除弊。

  1. 中国的外资优惠是否该继续下去?从发展角度来讲,外资利用的优惠政策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在早期阶段,往往是扩大对外开放和优惠政策并用,尤其强调优惠政策,对外资流入采取“热情鼓励”的政策。只要是外资, 差不多都要,而不加拒绝。而对资本流出则施加管制。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 对外资将由早期的吸引、鼓励转为有所选择和要求,可以概括为适度引进阶段。这一阶段的特征是政策调整和投资环境的改革和完善。在这一阶段,第一阶段吸引外资所产生的诸多问题,诸如不公平竞争、产业结构畸形、以国内市场为主、技术水平提高有限、利润抽逃等问题逐渐引起政府重视,并试图加以调整。在管理较好、调整较及时的情况下,优惠政策会逐步减少,并给予国内企业同等待遇开展竞争。反映迟缓的,则继续优惠待遇,而随后产生的长期发展问题更为严重,尤其是可能导致国内经济决策或宏观调控困难重重。在这一阶段,对资本流出的管制会放松,国内会有资本或大量资本流出,但在资本帐户上仍然表现为顺差。第三阶段是开放资本市场,统一国民待遇阶段,对资本流入和流出不加限制,也无特殊优惠予以鼓励。

一个国家外资利用处在什么阶段,要根据自己的国情随时作判断并调整政策。中国目前处在哪个阶段?外资政策是否该继续下去?

中国目前从政策上来讲仍然处在“热情鼓励”外资流入阶段,尤其是直接投资,舆论对外商投资协议款的下降表示惋惜和担心。但从需要和发展来看,应转向适度引进阶段,不应给外商过多的优惠。为什么?

①外商投资企业产品价格通常是国内生产企业价格的 1—2 倍或更高,其利润回报率也很高,远远超过了国际、国内水平,不应再给予过多的优惠政策。实际上,很多外资企业产品与国内企业产品质量相差并不很突出,只是换了一个“合资”牌子,价格就大涨,这是不应该的,应用反暴利法限定外商企业产品价格。

②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的要素成本价格较低或严重低估,这本身就是一种资源优惠。税收优惠不应再予以过多,或者应提高要素价格水平,使其达到应有的市场价格水平。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的劳工成本极低,一般劳工的工资根本没有达到规定的高于本地企业 50%的水平,甚至还低于本地企业。而且,三资企业没有医疗和养老保障(有部分地区有统筹,很多没

有)。没有住房以及其它子女入学补贴等,算上这些福利,三资企业一般员工的工资还不及本地国有企业待遇高,只是管理人员工资较高或很高。而中方企业的固定资产在合资时是严重低估的,一般调查,评估值要低 50%—70

%,而土地、房产价格低估更不用说了,有些合资或被收买的土地、房产几乎没有价格。这种要素价格的优惠如果在引进外资之初还不懂的话,在目前应该清醒了。如果税收等优惠不能减免,则应提高中国要素资产和利润分配的比重。

③对外资过多优惠所吸引的资本中真正的外国资本所占比重很有限,而华侨资本、邻区资本却占了相当大部分。而且,由于过分的优惠差距,使本国资本外流后再回流。而真正的具有高新技术的跨国公司资本却不多,虽然近两年来在增加。这种外资并不十分注重优惠,而是注重控股权、法律保证, 因此,应当减少优惠,用良好的投资环境替代优惠政策,让高新技术资本进入,抑制一般加工业、制造业、缺乏高新技术的资本流入。类似啤酒、饮料、食品、服装等根本用不着合资,应严格禁止。这样,既可减少外资与内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又规范资本流入,规范资本市场的发展。

④优惠过多,过分鼓励外资流入,也会产生很多严重不利影响:如外资冲击国内很多制造业,造成国内银行资金过剩;而另一方面又使企业缺乏扩大再生产规模的能力,缺乏技术更新改造的能力。而外资过多所导致的结构调整困难和长期通货膨胀(这在南美非常典型)和贫富分化在中国也已显露端倪。因此,不应再继续过去的外资利用鼓励政策,应转入适度引进阶段。

  1. 外资流入后的政策
  1. 外资流入后的管理政策。几乎所有国家在引进外资时,都附有管理政策要求。发达国家主要是重视外资控股比率和雇佣劳工管理,对投资产业除限制范围外没有多少要求,资本和利润可以自由汇出。对控股比率的限制因行业性质和重要程度比重有不同。例如,美国《通讯法》规定,投资于广播事业的外资股份不得超过 25%意大利政府规定,外资购买民航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 40%;加拿大《银行法》规定外资银行在加拿大的银行资产不得超过本国银行国内资产的 8%;日本对限制外资投资的部门(如军工和石油), 规定合资企业的外资出资比率不得超过 25%—30%;英国原则上规定外资合并或收购现存企业的交易股权一般不超过 25%。对雇佣劳工的管理主要是要求遵守本国劳动法规,一般不得雇佣外籍工人,尤其是一般员工。

而发展中国家对外资流入除附有出资比率、雇工要求外,往往附有产业政策、技术水平、市场销售、投资利润汇出等方面的限制。发展中国家对外资的出资比率一般要求不超过 49%,高新技术以及无关全局的合资比率可以高一些。而对雇佣工人除了出于就业考虑外,还有培养管理人员的需要。对雇佣外籍职员的数量、期限也有一些限制,但对劳工利益保护极不重视。对以本地市场为主的外资有产业、技术要求。如:本国不能生产或能生产但不能满足供给的行业;外来投资可以引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生产成本的行业;有助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料或机械设备行业;需要较高生产技术或专业经营技术的行业;替代进口较好的行业。对于以出口为目的的投资,不允许外来投资的范围是:同本地现有产业在技术、市场方面相竞争的行业; 奢侈性或消费性较高的行业。对投资利润汇出,只要是合法所得,一般允许外商汇出,但可能伴有每次汇出的最高限额限制,而且利润要经过银行兑换为外汇。有些国家在外资引进时还规定内销外销比率。

  1. 我国外资流入后管理政策存在的问题。

①外资流入偏离了产业政策和技术水平要求。和很多发展中国家一样, 我国对外资流入尤其是外商直接投资都有产业和高新技术、新产品或国内空白技术、空白产品的要求。但是,在实际执行中,情况并非完全如此,偏离很大。很多产品生产并不属于高新技术或新产品的却大量进来,尤其是这些外商直接投资集中于中国的房地产、服务业及饮食、服装等消费品加工业, 具有基础技术作用的机械、电子基础技术以及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品较少或没有。汽车工业虽然代表着高新技术的流入,但外商主要是看好中国市场而来。因此,中国利用或引进外资虽然有了 16 个年头,但也

极少有外资企业是以技术资本或技巧密集产品在国际上竞争的。1995 年 6 月,国务院批准公布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易部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外商投资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产业,但对产业指导由谁来监督和检查却没有规定,只有组织实施者。在中央、地方分权体制下,随着引进权力下放,地方、企业的外资引进偏离产业和技术要求实际上并没有人去管。从而使这种产业指导目录的作用受到影响。

②缺乏外商投资企业雇工法,导致外商在中国投资企业中的劳工问题重重。一是一些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一般劳工工资极低,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极为恶劣,但长期得不到解决;二是一些外资企业对中国工人的非人待遇,随意打骂、解雇中国职工,乃至搜身,关禁闭、非法延长工时、克扣延发工资现象极为普遍。因怀孕而被解雇更不用说了。而这些在外商投资者本国他们绝对是不敢这样做的,为了得到外资,一些地方政府和法律竟会如此屈辱于外国老板,真不知这是什么样的地方政府和法律。

③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各种手段,获取高额利润,逃避中国的征税和外汇管理。长期以来,一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收益“一直不佳”,很多处于亏损状况。这个问题的产生源于外资、外商利用我国缺乏管理经验,在投资上以次充好,以少充多(引进设备价值高报),利用进出口价格操纵、管理分摊、做假帐等将利润转移,搞虚亏实盈,从而使中国蒙受巨大损失。近几年来,国内在讨论外资企业的经济效益问题,实际上这不是有无效益和效益高低的问题,而是应如何防止利润转移、外流问题。此外,很多外商往往逃避中国的外汇管理,利用地下渠道私自将外汇带出,这种现象也很严重。

  1. 中国对外资流入应如何管理?

①在直接投资不能获得国际上一流技术、设备的情况下,应重新审视外商直接投资优惠政策。取消或减少优惠政策,急需的和战略上要发展的新技术、新设备可以直接购买,日本、韩国都是这种模式。

②限制新进外资进入已有产业及国内市场。对于国内生产能力或供给已过剩或竞争力强的产品、产业则不让进入。如果要进入,要附加技术、设备、产品质量条件,达到国际一流水平,或必须 70%以上外销,这样可避免外资挤占国内市场,尤其是以不平等竞争条件挤占国内市场。目前,虽然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但鼓励和允许的范围过宽,对中国的长期发展没有好处。建议允许类产业改为禁止产业。

③今后外商在高新技术及国内空白产业进行投资予以优惠和鼓励,但也必须达到国际标准水平和要求,低于这一水平的外资投入应予以拒绝。对于一般技术和产业投资,即非鼓励类的产业,不再给予优惠,与本国企业统一待遇。

④对已有三资企业的政策实行清理、修改。严格执行现行外资法中的各项规定,外销比例不松口;对作为投资的三资企业设备进口进行质量、技术水平鉴定,达不到要求的,限期达到;实行同等国民待遇。除了管理权、经营权的自由外,除特殊产品、产业优惠外,不再实行税收及关税优惠,而实行国民待遇(指国内进出口企业的待遇)。企业职工的工资不再以国有企业的工资水平为参照系,而应包括住房、医疗等福利,同时应加入职工的风险收入(指失业)、企业高报酬吸引人才收入,其名义货币收入应是同地区同类全民企业职工收入的 3 倍(不包括临时性奖金、分红、红包等),其高出现有比例部分的收入,按比例作为税收收入。此外,三资企业要组建独立的工会,进行工资谈判,不能由外方说了算,乃至出现随意打骂工人、侮辱折磨劳工的情况。要让外资企业按国际规范在中国投资办厂,要用外企雇工法来约束外企行为。

⑤对外资的引进和利用,全国要统一法规和政策,各地不得擅自提供各种优惠。对外资利用和引进,国内应制订详细的条件和规划,不是什么地区、什么地方都可以利用外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现在搞开放城市、开放县, 有些并不具备条件,结果,吃亏、浪费、损失的还是自己,而且,也不符合公平竞争的国际原则。

⑥合资、参股企业的外资股本不能超过 50%,对被外资收购的企业,必须有产权的时间限制(如 50 年、40 年),并按国际惯例加强对企业财务、税收及工人工资、福利的管理,让这类企业中的工会和工人真正有发言权。收购企业的地产归政府所有,并随地产增值收取增值收入。必须掌握这条原则,出售企业,但不出售地产!为防止收购企业大批失业和倒闭,应在征收正常失业风险金和社会保障保险金的同时,参照美国办法,征收企业破产、倒闭的失业保险金和社会保障风险金。

二、资本流出政策:经济走向成熟的资本政策

资本流出表明的是一个国家的资本外流。如果不存在资金过剩或其它迫使资本流出的因素,资本一般不会净流出。当然,由于资本流出既可扩大贸易,又可获取国外市场和高额利润,因而,只要有可能,资本自身也会自动外流,尤其是短期资本。但资本同时又是一国经济增长的资金来源,因而, 发展中国家一般限制或控制资本流出。而发达国家或经济走向成熟的国家由于资金过剩或本币升值导致生产成本提高,会放松对资本流出的限制或完全自由放任,不加限制,只要守法就行。

  1. 资本流出的意义

发达国家的资本流出有如下几个原因:一是本国资本过剩或利润率下降,而生产成本提高,资本要到国外去获取高额利润回报;二是本币升值导致资金外流;三是继续贸易扩张,由直接的商品渗透获取贸易好处转向用资金、技术渗透获取别国财富,乃至在政治、经济上支配别国。这些,我们在第三章、第五章已涉及到了。这里仅谈发展中国家的资本流出。很多发展中国家限制资本流出,主要是因为国内资金缺乏。但是,如果不是处于极高资金缺乏状态,不必过份限制资本流出,因为资本流出有其特殊的作用。

  1. 资本流出有助于扩大商品输出。发展中国家引进外资是想利用外资提高技术和产品质量走向国际市场,但往往缺乏对国际市场的真正了解,往往通过中间商出口或由对方承销。这种情况下,利润极少。而如果有资本输出,在国外设立直接的销售或生产公司,则可以直销,而且,可以了解当地

行情和市场需求变化,对发展出口很有利。

  1. 资本输出有助于了解国外的管理和生产技术,参与国际竞争。发展中国家如果能在国外尤其是市场经济较成熟国家实行实业投资,由于雇佣当地劳工和管理人才,可以学到国外的管理技术,有时通过合作还可获得生产技术。这样,可以直接提高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并直接参与国际竞争,积累竞争经验。

  2. 资本输出有助于解决国内生产过剩和国际相互竞争,并直接扩大国外市场。发展中国家经过一段时间的外资引进,可以提高本国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一些生产能力过剩的产品或设备可以通过对外投资销售出去,这既可以调整国内生产结构,又可以避免在销售上和对手直接竞争。而且,由于是直接投资,可以占领外国市场,获取较高的利润回报,为国内生产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提供资金支持。当然,一般发展中国家资本流出要想盈利确实比较困难,但这种可能对于一个正在走向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是完全存在的。因此,不可对资本外流完全加以控制,只要适度就行。

  1. 中国能否大规模输出资本

发展中国家的资本流出有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国内资金过剩。一般而言, 发展中国家资金短缺。但是,这个结论并不适用于东方文化的发展中国家。东方文化(包括中国、韩国、东南亚诸多国家)具有勤俭节约、养老等因素所导致的高储蓄习俗,只要资金使用效率较好,在经济成长阶段,资金并不缺乏,在大量引进外资的同时,会有大量资本流出。最典型的是中国的台湾省。二是国内在经济开放过程中,金融政策失当。如本国利率较低,而邻国利率较高,本国资本到邻国存款,东南亚国家有此事例。三是对外资过于优惠而对内资过于歧视,导致内资外流(再作为外资回流)。四是外汇管制, 导致外汇资本不能完全回国。发展中国家由于外汇管制以及进口抑制,外国消费品进到本国以后价格极贵。这样,在国外的工作人员、企业就不会将外汇存于国内,想方设法将外汇转移出来。五是经济对外交往和发展的需要。六是外汇银行不敢将外汇资本用于本国生产,以防收不回而贷给国外企业。

自 1992 年以来,我国每年都有数百亿美元的资本流出,这还仅仅是指长期资本。如果加上短期资本或未统计到的资本流出(包括人民币外流、外汇非法出境,一些人将巨额存款存于国外,公司利润、利息不汇回国内等), 这个数额恐怕就更大。那么在这里,除了提出不需要那么多外资以外,另一个问题是中国能否大规模输出资本?资本输出的判断依据又是什么?

我认为,中国在目前阶段,可以实行大规模输出资本,因而,不必抑制资本流出,但应掌握分寸,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我国目前之所以可以实行大规模资本流出,其原因在于:

  1. 外资进入规模较大,国内出现资金过剩、闲置。1994 年、1995 年银行都有数千亿元的资金用不出去,这种情况,近几年不会消失。因此,可以允许资金流出,以防资金闲置。

  2. 在广东等邻近香港的沿海省市港币大量流入并流通,有人估计有200 亿港元。如果再考虑国内市场上实际存在的部分美元流通,实际上是加大了中国的基础货币发行,若不流出相应的资金,过剩的资金只能加剧通货膨胀。

  3. 中国银行的外汇资本在国内使用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尤其是企业仍然将银行视为国家的银行,银行贷款一旦贷给亏损、困难企业则收不回来,

影响银行的利润和国际声誉。因而,外汇资本的流出也是必然。只有在得到国家保证或可靠的还贷信誉条件下,外汇资金才会用于国内。因而,多年来, 在我国流出的资本中,由银行部门流出的比例一直不低。

  1. 中国要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也必须通过一部分资本流出来了解世界经济和市场需求变化。当今世界已不同于 80 年代以前,世界经济和国际市场

变化多端,发展迅速,如果像 15—20 年前那样只引进外资,而不流出,恐怕很难适应世界经济和市场的发展变化,必须伴有资本流出。而实际上,中国有很多企业和相当一些技术也确实可以到海外投资发展。

有鉴于此,我认为,90 年代后期开始,中国完全可以输出资本,不必过分限制,应逐步放松对资本流出的限制。

  1. 中国资本流出政策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设想

中国资本流出政策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以下 3 点:

  1. 缺乏完整的资本流出政策。我国目前除了通过外汇管制控制外汇资本流出外,并没有明确的统一的资本流出政策。因而,目前大规模的资本流出大部分都是自然而然产生的。如银行、地方、部门的借出款,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延期收付款等都属于这种情况。目前,只有人民币的流出、政府资本流出具有政策限制。因而,我国的资本流出除了增加银行的收益和经验外, 其它方面国内获益甚少。

  2. 对资本流出缺乏约束。目前,到海外投资的大部分都是贸易公司的分公司或一些大的国有企业的办事处或分厂。实业投资大多是房地产之类, 真正的产业投资极少,只是在发展中国家有一部分(有时伴有援助性质)。而对证券投资企业倒很热心,这种现象极不正常。中国还没有到达大规模证券投资的阶段,长期下去,无益于中国的海外市场的发展,也无益于提高竞争能力。更为重要的是,对海外企业除了企业总公司约束外,国内税收无法约束,这些公共资产,政府部门也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乃至一些海外公司负责人私吞资产,逍遥法外。

  3. 对资本流出缺乏引导。一个资金剩余国家或刚刚走向国际市场的发展中国家,企业家并没有多少在海外投资的经验,有时还很难适应国际市场, 因而,他们对海外投资也是忧虑重重。即使像新加坡这样的国家,在 90 年代早期也存在这种情况。也正是这种原因,新加坡政府领导人频繁活动,并带领企业家一同到国外洽谈贸易、投资事宜,在中国建立苏州工业园是最成功的做法,这既可消除企业投资可能遇到的很多困难,又有益于消除风险担忧, 使企业很快适应市场。但我国目前还缺乏投资引导,政府经济交往更多的是贸易,而且以部门出面为主,这对长期发展显然不利。

那么,如何改进我国的资本流出政策?可以考虑:

  1. 制定统一的资本流出政策。它包括人民币流出及对各种形式资本流出的政策,这些政策,由各分管部门主管,国家计委或经贸委代国务院统一协调。

  2. 限制海外证券投资和房地产投机,只有具有开发性的房地产投资才允许,但只限于发展中国家。应鼓励直接投资,尤其是产业直接投资,这方面,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

  3. 加强对海外经济活动管理。除了执行有关财务制度政策规定外,对海外投资企业应实行单独申报和统计,由涉外或海关税务征收应纳税款,并实行审计(可以委托海外),企业利润应汇回国内(实业投资)。

  4. 政府和企业家联合,鼓励产业资本输出到有发展前途的发展中国家投资,以获取更大利润。政府在国际上的经济交往,今后应更多地发展企业海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