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国不需要如此大规模的外资

一、问题的提出

自 1992 年以来,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越来越大。1992 年为 192 亿美元,

1993 年为 390 亿美元,1994 年则达 483 亿美元。1995 年的规模估计至少也

在 400 亿美元。目前,企业、地方政府利用外资的积极性和热情很高,每年在香港、新加坡等亚洲国家的招商团数百上千。理论界也有人积极倡导外资进入 A 股市场,外资购买国债,倡导和外资一起搞股份制。外资利用大有从直接投资或设备投资转向间接投资或有价证券投资的趋向。而政策上,还在积极诱导外资投向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或重点项目,外资过去不能进入的领域亦可以进入了。

应当说,利用外资确有必要,而且,对我国过去十多年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目前,热情大于理智,利益(企业、个人、地方政府) 动机多于战略考虑,长期下去,很可能走上南美国家利用外资的模式:社会贫富差距较大,国内产业被外资控制,经济发展缺乏后劲,通货膨胀节节升高。有鉴于此,我们要冷静地思考我国利用外资的战略转变问题,不应再像开放之初那样利用外资了。

二、利用外资目的分析1.利用外资的目的

利用外资发展国内经济是发展经济学的一个理论。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有三个目的或原因:一是国内经济起飞缺乏足够的国内储蓄,因此需要利用国外资金来启动国内经济成长;二是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技术、设备水平,从而达到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和参与国际分工的目的;三是国际收支平衡需要。即在贸易持续逆差的情况下,通过资本净流入来弥补贸易收支失衡和外汇储备不足,从而维持国际收支的平衡。而外资进入的目的也很明确;一是获取高额利润(如直接投资、商业贷款);二是占领产品市场。由于引进外资国家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外资方往往进行实业投资来获取利润; 三是其它目的,如援助性质的政府贷款。但也有试图左右别国经济和政治的外资(如国际金融组织机构的贷款、特定性质的政府贷款)。

那么我国利用外资的目的或原因是什么呢?从外资结构和规模变化看, 1992 年以前,利用外资发展经济的目的比较明显,即对外资确实是利用,因而,当时外资利用规模并不大,这主要是外资不愿进入。故此,对外借款占主导地位。1979—1991 年,共计利用外资 796.3 亿美元,其中对外借款 527.4 亿美元,占 66.2%。年均规模 61.25 亿美元。其中,1983 年以后的 9 年,年均 74.64 亿美元。但 1992 年以后情况则不同了。1992 年,外商直接投资一

改过去 10 多年增长转慢的状况,暴增 1.5 倍,从 43.7 亿美元增加到 110 亿美元,而且,也改变了过去规模一直小于对外借款的局面,进而一跃超过对外借款(对外借款 79.11 亿美元)。1993 年外商投资又一跃而达 275 亿美元,

1994 年又升为 338 亿美元,1995 年预计还要提高,而且,都远在对外借款规模之上。这说明,1992 年以后,外资进入中国的目的占据了主导地位(即获取利润,占领市场),中国利用外资的目的已居次要地位。因为这时外资直接进入已具有了更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一转变,也正是我们提出外资利用战略要转变的重要原因。

  1. 我国外资利用目的模糊化

从实际分析来看,我国利用外资的目的并不十分清晰。

  1. 从资金来说,中国国内储蓄率目前在 17%—27%(见表 3-6);如果考虑企业贷款呆帐而造成的流通现金增加,国内储蓄率将达 20%—30%; 而如果用资金流量平衡表来推算国内储蓄率,国内储蓄率可达 25%—40%, 因而,我们并不存在资金匮乏,也不是储蓄不足。按照罗斯托的经济起飞理论,有 12%的储蓄率就可以了,我们已经远远超过了。

表 3-6 1988—1994 年我国的储蓄率(亿元)

也许有人要说,既然有充足的储蓄,为什么还是资金不足?这里关键的问题是资金使用效率太低,资金使用中的浪费太大。在这种状况下,即便 50

%—60%的储蓄率,资金还是不够。这一问题的解决,不应从外资上来解决, 而应从资金利用效率上去解决。

  1. 从提高设备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来看,效果并不突出。应当说,外资利用对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设备的技术水平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尤其是在消费品方面。但是,也应当看到,这些技术和设备在国际上都是二流水平甚至以下(在引进时,有相当大部分甚至是国际已淘汰的设备、技术),在中国进入广泛使用时已成为三流水平。因而,尽管三资企业出口在中国对外出口中的比重在提高,但中国目前在国际上很少有技术过硬、竞争能力强的名牌产品,也没有形成出口的主导产业,仍然属于以数量和低价销售的粗放型出口,照目前的外资利用发展,再过 10 年中国产品在国际上仍然没有竞争能力,而低价销售的数量扩张将因国际反倾销而萎缩。因而,尽管我国利用外资的出发点旨在提高产品、设备的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但实际上没有做到。这种偏差到目前为止尚未引起在政策上的重视和调整,从而也使得外资利用的目的(实现的)变得模糊起来,这个问题在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方面很突出(指宏观目的)。

然而,在我国利用外资的目的模糊的同时,外资到中国占领市场,获得高额利润的目的却实现了。即外商用大量的二流、三流设备乃至不入流的设备作为直接投资,而另一方面,出口规模远远低于直接投资,造成三资企业持久的越来越大的进出口逆差。高价买进,低价卖出,从而获取暴利,逃避税收已是普遍现象。由此也可以看出,外资不可能主动帮助中国经济实现工业化、现代化,不可能主动提高我国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对此尤其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抱有“利用”幻想。由此也可得出结论,外资利用政策和发展战略必须调整,而且已是迫在眉睫了。

  1. 保持国际收支平衡。这在政策上虽然考虑较少,但实际上却已存在,如 1985—1989 年,我国贸易持续 5 年逆差(国际收支口径),资本净流入( 外资利用)起到了平衡国际收支或降低国际收支逆差的作用。实际上,1987 年以后进一步鼓励外资流入也起到了平衡国际收支的效果。但是,严格说来,利用外资来平衡国际收支,应是短期调节,长期下去是很不利的,它意味着贸易不能顺差,外资利用又不能带来贸易顺差,这样,国内经济受外部经济和汇率冲击的影响较大。墨西哥金融危机的根源也正在于此——持续几年大规模贸易逆差,外汇储蓄不足,最后被迫靠吸收外国资本平衡收支,而汇率贬值则引发了金融、经济危机。

从上述三个方面的分析来看,我国利用外资的政策目标已变得模糊或极不清晰,长期发展下去,必然会产生问题,重蹈南美、墨西哥利用外资的覆

辙。当然,目前政策上有一个目标是明确的:利用外资加快发展基础设施和国家支持的产业,但这属于结构问题,并没有回答是否要利用如此大规模外资的问题。

  1. 企业、地方利用外资目的明确

在国家利用外资政策目标模糊的同时,利用外资的实际目的在地方政府和企业却是非常明显的。从地方政府来说,主要是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地方收益。因而,近几年来,有一种呼声:利用外资发展内地经济(包括贫困落后地区),以解决地区经济差距。自 1992 年以来,内地各省份乃至市、县都推行一个比一个优惠的利用外资政策,甚至纷纷组团到国外招商(主要在香港、新加坡)。而在企业主要是出于利益动机和企业权力动机。只要一合资, 产品价格、服务收费可以提高几倍,因而,连厕所、公墓也合资建设、开发; 只要是合资,管理人员的工资可以高于国内几倍,工人工资也不受政府管制, 而且有很多优惠条件(如地皮价格低廉,免税,减税等)。因而,企业都想合资,都盼合资,想方设法合资。至于中央政府的目标和民族利益,不是它们考虑的问题。也正因为利用外资目的不明,因而,不顾条件倡导外资进入资金市场的要求也出现了。

三、利用外资战略要转变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外资利用战略要转变,目标应清晰化,并落实到具体政策上。

  1. 现在我们不需要如此大规模的外资,尤其是 300 亿美元以上的外资规模。发展中国家的利用外资(包括外债)能够促进经济发展,但不是越多、越大越有利,这里有一个合理规模问题。有些在短期内看不出来的问题,长期发展可能会产生,一旦产生问题,可能已经晚了。现在地方上招商引资的积极性非常高,但他们对招商以后产生的长期经济影响考虑比较少,很可能对中国长期经济发展形成阻碍。因为无论是借款还是直接投资,都将导致经济发展的长期后劲——利润以各种形式流失,从而使企业缺乏发展资金或者使政府背上沉重的债务。况且,我国并不属于资金缺乏国,国内资金紧张主要是资金利用效率低下所致。要是效率高,我国现阶段就可出现资本净输出。故此,“九五”时期引进外资年均规模宜控制在 200—250 亿美元规模之内。

实际上,外资规模过大,也造成资本顺差过大,增加外汇储备,加剧国内通货膨胀压力,但另一方面,出口换汇成本上升人民币不能贬值,对出口企业也极为不利。

  1. 要控制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引导外资投向,要增加能带来高新技术的大企业集团的资本流入。“九五”期间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应控制在 120—

150 亿美元。对欧美(包括新加坡)资本长期投资较多,他们很重视公司的信誉和形象,违法、暴利事件较少,规范行为较多,可适当多引进一些。

  1. 利用外资目的应清晰化,应把提高产品、设备的质量和技术水平, 提高国际竞争能力作为主要目标。因此,对国外直接投资不能来者不拒,对非高新技术、不是一流设备投资(当时国际使用技术)应不准进入,并统一各地利用外资政策(这也是将来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应重申外商投资的国际销售比重,不能迁就姑息。对外商、合资企业的产品质量、设备水平、国际销售加强检查、监督。

  2. 外资不应导入长期(5 年后)不能创汇的基础设施和产业(个别、少量除外),而应导入创造出口产品的产业为主,从而可以达到提高国际竞

争能力和国际地位的目的,并保持国际收支平衡。将外资导入基础设施建设是违背我国外资利用目的的,因为我国并不缺乏资金,只有资金不足的发展中国家可以如此选择。如将外资导入不能创汇的基础设施、产业,由于没有偿还能力,会转变成债务危机以及本国的信誉危机,极有可能走上南美模式。而要用创汇来偿还,则有限的外汇不能用于技术和必要的进口,从而制约国内技术、设备水平的提高,并造成外汇平衡中的矛盾,对经济长期发展很不利(如果本币成为国际货币可以)。基础设施发展应主要依靠国内资金。在出口创汇产品和产业中,目前应当从消费品、一般加工业转向深加工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和产业。在这方面,应当很好地研究国际产品、产业需求变动趋向,从而明确我国的重点。

  1. 对外商不应给更多的优惠,应统一国民待遇。1992 年以后,外商直接投资为什么大量主动流入?主要还是国内开发区热,各种优惠条件极多。因而,港澳资本蜂涌而入(他们熟悉中国国情)。1992 年,外商直接投资 112.9 亿美元,其中港澳台资本达 89.6 亿美元,占 79.4%;1993 年占 76

%(港、澳、台 211.7 亿美元)。实际上,成功利用外资的国家,并不是靠条件非常优惠。如新加坡,吸收外资主要不是靠优惠,而是靠效率极高的一揽子服务和良好的法律保障。而且,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强调,新加坡不是免税区(有税收优惠,但时间不长),外资企业也需要纳税。对外资、外商应该优惠,但目前恐怕是太多了,与国内企业在不平等地位上竞争,造成的矛盾也较多。中国利用外资已经 10 年多了,恐怕应当统一待遇了,今后进入的外资不应再有优惠(个别行业可以例外),应和国内同等待遇。

没有优惠外商是否会不来?港澳台资本确实会大大减少,但欧美资本则不同,他们往往对没有法律保障的优惠持怀疑态度,因而条件越优惠,越不敢去,这样的例子也不少见。因而,没有或减少优惠,可以达到真正提高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的作用。

  1. 利用外资解决地区间的经济差距的期望不能过大。外资进入中国的目的很明确,不可能靠外资解决地区差距。当初沿海地区开放时就已经对外国给出了很多优惠条件,不发达的地区如果要吸引外资,开放的条件更差, 给人的优惠条件可能更高。这样,资本的经营很可能在实际上被人家接管, 很危险。况且,外资也不一定愿意进去。

  2. 目前不能让外资进入金融市场,尤其是短期资本市场在不成熟的时候不能对外开放,或者说对外开放的条件一定要非常严格,应防止国际游资冲击中国。中国在金融市场开放上没有成熟的条件,也没有成熟的经验,不能随便开放。B 股市场目前不宜大规模发展,要发展必须有管制,不能自由放开。目前中国没有条件和能力驾驭国际金融动荡,也没有条件将国际经验运用好(如股票市场,新加坡自 1978 年股票上市就搞得很好,红利只略高于存款利率),所以不能随便跟着国外盲目发展资本市场,而应当根据我们的条件和能力、素质、社会法律条件逐步走。要成熟一个开放一个,要是不成熟,不如不搞。所以,外资在今后 3—5 年内都不应进入 A 股市场和国债市场, 待条件成熟时才能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