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朱世卿的法性自然论

朱世卿的生年行事皆难详知。惟其作法性自然论,陈释真观作因缘无性论难之(二文并载广弘明集卷二五,日本大正新修大藏经史传部四作卷二二),可断二人同时。又按:真观于陈时住泉亭光显寺,入隋,住灵隐山天竺寺。大业中(纪元六○五至六一六年)卒。真观难朱世卿文,严可均辑入全隋文(卷三四),而以朱文辑入全陈文(卷一○);广弘明集则于二人名上皆冠以“陈”字。是知此次争辩,当在陈时。若依此递推,朱世卿卒年, 当早于真观;至迟不得在陈亡(纪元五八九年)以后。而朱世卿生年,或与范缜卒年相接。关于朱世卿的学行,可由真观因缘无性论的序中窥其大略。该序开首数语有下面的话:

“泉亭令德,有朱三议者,非惟外学通敏,亦是内信渊明。常自心重大乘,口诵般若,忽著自然之论,便成(兴)有性之执。或是示同邪见,或是实起倒心。交复有损正真,过伤至道,聊裁後论,以祛彼执。” 据此可知,朱世卿在南朝末叶,是本出于佛而又反佛的学人。其反佛的

基本观点,是援引道家自然之义的世界观,而以法性自然论为其代表著作。此论设寓兹先生与假是(氏)大夫问答,以“寓兹所说则盛辨自然,假是所明则高陈报应”;而以“自然锋镝,克胜于前;报应干戈,败绩于後”(真观因缘无性论语)。法性自然论的重要论旨是这样:

“⋯⋯人为生最灵,⋯⋯皆由自然之数,无有造为之者。夫有造为之者必劳,有出入之者必漏,有酬酢之者必谬;此三者非造物之功也。故墨子曰:使造化三年成一叶,天下之叶少哉!盖圣人设权巧以成教, 借事似以劝威。见强勇之暴寡怯也,惧刑戮之弗禁;乃陈祸淫之威。伤敦善之不劝也,知性命之不可易;序福善以奖之。故听其言也,似若勿爽;徵其事也,万不一验。⋯⋯故鶡冠子曰:夫命者自然者也,贤者未必得之,不肖者未必失之。斯之谓矣。⋯⋯夫富贵自有贪竞,富贵非贪竞所能得;贫贱自有廉让,贫贱非廉让所欲邀;自有富贵而非贪求,贫贱而不廉让。且子罕言命,道借人弘;故性命之理,先圣之所惮说,善恶报应,天道有常而关哉?”

朱世卿显然是根据道家的自然之义来反对佛家的因果报应之说。但是, 他所承借的却不是刘孝标辨命论中机械观点,而是范缜无神思想的偶然观点。并且他所取证的比喻和语法,也和范缜颇相类似。兹列表对照如下:

范缜的偶然论

朱世卿的法性自然论

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堕。自有拂帘幌坠于茵席之上;自有关篱墙落于粪溷之中。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

在何处?

譬如温风转华,寒飚扬雪,有委溲粪之下,有参玉阶之上。风飚无心 于厚薄,而华霰有秽净之殊途;天道无心于爱憎,而性命有穷通之 异术。

这样相类似的文字和思想,如果出于同时代人的手笔,将不免有抄袭之嫌。范缜与竟陵王所作不信因果之辩,虽是口头论难,也曾哄传一时。朱世卿去范缜未久,当受过他的影响。事实的具体经过,或不尽如我们所推测, 然朱世卿既后于范缜,而在反佛教因果报应的无神论斗争上,又使用了同一的论据,通过了同一的取譬程序,导出了同一的结论,实在不能不说其间存在着广义的传承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