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小史
有人说汽车是法国人发明的,那时是 1884 年,发明者为法国人戴保多维尔,其实,这部最原始的汽车不能说是“实用的代步的交通工具”,因为, 他所设计的粗制汽车,在首次行驶的时候即裂成两半。而德国人本茨于 1885
年制造成功的一辆汽车,才是世界上第一辆用汽油做燃料的汽车,他于 1886
年 1 月 29 日获得了汽车的专利权。
1880 年,世界各地的发明家,争相研究和发展机械化车辆,终于,汽车在世人对机动性的需求及累积下来的经验和技术下诞生了。一种火药引擎在 1800 年取得了专利,而内燃机则是 19 世纪初的产品。1844 年,查尔斯·古达易取得橡胶硬化过程的专利权,翌年,古达易轮胎又在英国获得专利权。到了 1876 年,在费城的百年纪念展览中,展出了一种利用压缩燃油的双
循固定动力机,当时,这具引擎引起纽约专利权律师赛以特的注意,他申请的美国基本型汽车专利,在 1896 年被批准。
但是在 1911 年法庭判决,赛以特律师对于汽车的发明并没有“基本的贡献”,于是,汽车制造商得以再度研究无缺点的汽车。
欧洲各国对美国汽车都没有好感,因而,许多美国汽车制造商的营业一直不稳定。但是,福特汽车公司的业务却一路领先,营业额不断上升。该公司于 1941 年,将员工的每天薪酬提高到 5 美元,当时这个数目是很高的,同时,他们有能力购买该公司出品的任何汽车。
截至目前为止,一般人认为,最耐跑的汽车,是德国工程师波谢于 1931 年发展出的“国民车”,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种小型而且能节省汽油的车,风行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