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化学烟雾的污染与危害

光化学烟雾是城市污染的新问题,最早于 1946 年发生于洛杉矶,故称“洛杉矶型烟雾”。

随着大量燃料的燃烧、汽车数量的剧增,排入大气的氮氧化物。碳氧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烟尘等有害物质日益增多,这些物质除自身直接污染环境外,还能在紫外光的作用下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比原来毒性更强的二次污染。

光化学烟雾是一、二次污染物的总称。目前公认的光化学烟雾有氧化型和还原型两种。氧化型称洛杉矶型,是石油炼制、使用石油产品做燃料以及石油化工等所引起的。还原型又称伦敦型,是燃煤引起的。光化学烟雾除了有污染源外,还必须处于一定气象条件下才能产生。影响因素除太阳辐射外, 还受纬度,海拔高度,季节以及逆温、低风速等影响。

光化学烟雾的特点是异常的臭气、强烈的眼刺激,刺激物主要是甲醛, 过氧乙酰硝酸酯等。光化学烟雾可引起红眼病,对鼻、咽、喉、气管和肺部也有刺激作用,可促使哮喘发作;使人感到不适,影响人体细胞新陈代谢, 加速人的衰老。

光化学烟雾能降低能见度,使紫外线减弱,影响农作物生长,还能加速橡胶制品老化、腐蚀建筑物、设备和衣物,使染料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