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也有美与丑

不知你发现没有,广告,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中,已经到了无时不在、无孔不入的地步:只要你打开电视机、拧响收音机、翻开报纸杂志,或者只要你走出家门,就会发现楼上、墙上、车上、乃至球衣、火柴盒、餐巾、塑料袋上⋯⋯都有广告。这还不算,竟有手拿印刷品广告者,走东串西地往每家每户都要塞上一张广告。他们“见缝插针”,甚至把广告印刷品散发到你的自行车车筐里或夹到你的车把上。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达,广告业的日益繁荣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可以有效地沟通生产和消费,在促进经济的繁荣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对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的确,成功的好的广告,可以让人赏心悦目,得到美的享受。

曾见到电视荧屏上播出的关于黑芝麻糊的广告,那富有浓郁民族风俗的画面,配有类似吆喝声的音乐,加上并不做作的母子二人的笑容,使得整体画面朴实而又协调,温暖而又亲切,真的让人感到黑芝麻这一营养品老少咸宜。广告的上乘之作,往往都有各自的个性美。像振奋人心的“太阳神”, 富有生机的“阿华田”,颇具诗意的“依丝丽”等,都有其形象鲜明的创意和精美的制作,从而使得其画面、广告语和音乐水乳交融,成为一个完美的整体。可以说,这样的广告,不但发掘出商品的内涵,点缀出商品的特色, 提高了商品的身份,增强了商品的魅力,而且激发起消费者的购买冲动,与此同时,还有助于美化社会的文化环境。

然而,也有不少广告格调低下,丑陋粗俗。曾在电视上看到某品牌的冰箱广告:在沙漠中出现了衣衫褴褛的流浪汉,干渴得痛苦不堪。这时,突然有了希望,顺手扔掉手中的空壶,连滚带爬地冲上去⋯⋯画外音接着点出了广告要推出的产品:“东方的绿洲,×××”,让人感到那么不文明。还有一些是情感不健康的,有的广告总少不了搔首弄姿、媚态百出的女人;有的宣扬“娶美妻,喝美酒”;还有一口服液广告称能“每天给你一个新太太”; 一种袋装奶油玉米球儿童食品干脆起名作“泡妞”;为夸耀妇女卫生巾的有效,竟使用“不再出丑”等一类有悖健康的生理教育宗旨的词句⋯⋯这类广告污染未成年的孩子们的心灵,实在是一种腐蚀剂。

还有一类广告。如曾被人们唾弃的“刘文彩地主庄园”也堂而皇之地上了广告;历史人物曹操以及《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也成为白酒的“推销员”;影片《平原游击队》中的主人公李向阳,则大讲“当年打鬼子喝的也是衡水老白干”;杨贵妃则为“那‘口子’把皇上给迷上了”而发愁⋯⋯这种不顾历史,牵强附会地把历史人物与文艺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同所推销的商品撮合在一起的做法,既失去了广告的文化品位,又不严肃,颇倒人胃口。另有一类广告则利用少年儿童的单纯和无知,暗示孩子们如不购买广告

中推销的产品,则不利于他们自己的身心健康,从而对孩子们的心理健康产生一定的危害。如有一推销儿童商品的电视广告中有这样的镜头:刚放学的一群兴高采烈的小学生,除一位衣着陈旧的男生外,所有的小朋友的手里都高举一品牌的儿童饮料,并边喝边唱歌地做游戏,且慢慢离开这一男生。此时,歌声、笑声远去,画面却推出这男生之孤独、失望和木然的表情特写—

—只因为他没喝广告上说的儿童饮料。这种场面的反差,以及对不用广告商品者的歧视是显而易见的。这类广告无疑是一种误导,足以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

更有一类滥用错别字或用谐音乱改成语的广告。对这种现象,《人民日

报》上有篇署名文章这样写道:“走上街头,抬眼看到的是错别字迭出的大小广告,有的还是金字招牌。偶尔无错别字的店名也是‘帝王饭店’、‘贵妃舞厅’、‘豪门商场’、‘鸿运影楼’、‘少爷酒吧’、‘花花公子录像厅’、‘南霸天浴场’,好像从小就要诱惑你去恢复帝制,去当皇帝,当贵妃;诱惑你慕奢华,入‘豪门’,做‘少爷’;教唆你不讲礼貌、横行无忌当‘南霸天’;鼓励你不劳动,只求‘鸿运’滚滚来。回到住宅,打开电视机,又是什么‘一剑钟情’,‘酒别重逢’,‘鸡不可失’,‘天尝地酒’, 任意糟蹋既定的成语。”像这类广告,不仅危及了祖国的语言文字,更贻误了后人,毒害了我们的青少年。

健康向上的广告,本身是美的,它弘扬了真善美;品位低下的广告,本身是丑的,它助长的是假恶丑。我们应该正视这些华而不实、且又具有负面作用的商业文化,看到它们对孩子们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君不见,在一些不良广告的影响下,不少小朋友津津有味儿地学着不伦不类的广告语,甚至在课堂用“更干、更爽、更安心”为“更”字造句;抑或手里拿着饮料、食品, 口中喊着“哇,好好吃啦”而吃饱了喝足了;竟有几岁孩童冲着父亲叫嚷“我要‘泡妞’!”叫妈妈给他找“情人”!以致于不会唱健康的儿歌,不会讲故事,语言表达能力产生障碍。

我们的商业广告,请莫言过其实,要多积点公德,多出点新意,多讲点艺术,多给点美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