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与文学名著

一位喜欢读文学名著的青年朋友,在观看了电视连续剧《红楼梦》之后对我说,电视剧好是好,贾宝玉、林黛玉、直至王熙凤等人物都上了电视荧屏,谁都能看得见,谁都能跟着电视剧的情节走,但它毕竟是改编的,不是原著,也不如读原著过瘾。这位青年对原著情有独钟,在看过电视连续剧后, 为了消除电视剧改编的痕迹和影响,又重新手捧曹雪芹的《红楼梦》读了起来。

这位青年朋友说得有一定道理。分析其原由,不外有四:一是对原著的改编不满足,这可能是熟读乃至太了解原著的缘故;二是改编者有自己对忠于原著的理解和表现的方法,而这些,也许存在某些不足,难以对所有观众的“胃口”;三是改编文学名著,不是照抄照般,而是在忠实于原作的前提下,发挥影视艺术(综合戏剧、音乐、美术、摄影等的艺术)的特长,对原著加以再创造,从而把文学形象转化为影视艺术形象,二者既相同,又不相同;四是对不同文艺形式的同名作品,各有所好,不必强求一致。总之,就

《红楼梦》而言,有人喜欢原著,有人喜欢经改编的电视连续剧,还有人喜欢经改编的电影,等等,这都是正常的。

其实,把脍炙人口的文学名著搬上电影银幕,或改编成电视剧,在世界各国都是影视作品创作来源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像雨果的《巴黎圣母院》、狄更斯的《孤星血泪》、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等文学名著,都曾多次被改编成电影。梅里美的小说《卡门》不但被改编成电影多达 20 次,而且还

被改编成歌剧;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也被 16 次改编成电影;雨果的《悲惨世界》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不但被改编成电影,还被改编成电视连续剧。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自己的许多名著被改编成电影,如鲁迅的《祝福》、老舍的《龙须沟》、杨沫的《青春之歌》、谌容的《人到中年》等等。至于文学名著改编成电视连续剧的就更多了,像吴承恩的《西游记》、郭小亭的《济公传》、罗贯中的《三国演义》以及新近播出的(水浒传》等等。

文学名著,一般是指经过历史考验,而被社会承认,并在人民群众中产生广泛影响、留下深刻印象的优秀作品。我们观赏根据文学名著改编的影视

作品,则主要是鉴赏其编剧、导演、演员、音乐作曲、美术设计、直到摄影人员等,在忠实于原著的前提下,在再创作(即二度创作)中是否有新的升华和突破,其得与失在何处。当然,我们每个人的文化素养、生活条件和阅历都不尽相同,因而对文学名著中的人物必定会有不同或不完全一样的理解和认同,甚至不同的影视作品的改编者,也会对同一作品有不同的理解和艺术处理。这就要看改编者是否对原著有较深刻的、独特的,且又经得住时代考验的正确理解了。比如,根据老舍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骆驼祥子》的一开始,有这样的镜头画面:在风沙中,祥子牵着三头高大的骆驼进入北京城; 后面又通过祥子那不停奔跑的双脚,将北京那独有的天桥、白塔寺,还有牌楼、胡同等市井风光,一掠而过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画面,正是导演忠于原著,用电影艺术的语言,生动具体地把导致祥子生活悲剧的典型环境展示出来,颇有艺术的感染力。

从小说的文学语言转换成影视艺术的语言,其成功的关键,首先在于深刻地刻画人物的典型形象和性格,从而让人们通过看得到的形象,加深对人物的理解。我们再以《骆驼祥子》中的虎妞这个人物为例。影片中的虎妞, 比起小说来,其人物形象刻画得更为立体化,更加入 木三分。虎妞在影片中是这样亮相的:她从炒菜锅里抓起一根扁豆入口,本想尝尝味道,却被热扁豆烫得龇牙咧嘴,丑态十足。而在吃饭时,她为收取车夫的血汗钱,可以口里咬着馒头,立即跑到院子里敛钱⋯⋯这样形象的镜头,自然会使观众深切地感受到虎妞这个人物模样的丑和内心世界的俗,而这丑和俗,正是对虎妞这一人物真实而又典型的艺术写照。其次,成功的改编,必须保持并发扬原著的艺术风格。我们知道,作为文学名著,它的成功,是与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和风格分不开的。倘若经过改编的影视作品,其情节直露,缺乏深度,抑或随心所欲地添枝加叶,那么,这种改编自然会失去原著的艺术魅力和风格, 与其这样,还不如读原著。

将文学名著改编成影视作品,有的并非是对原著的完整的改编,而是从中选取部分情节,抑或是以某个人物为主,改编成独立的影视作品。这种做法,常常是以长篇小说为对象,对原著加以适当的压缩、增补、发展,它不过分拘泥于原著,不过分强调忠实于原著。改编既然是再创作,就应该有其大胆的突破。日本影片《幸福的黄手帕》就是一个实例。这部影片,则是根据美国专栏作家彼得·哈米尔在《纽约时报》上发表的小品文改编而成,其中有对原作的充实,更有对原作的发挥,其手法颇为少见,体现了改编手法的独特与多样。

根据文学名著改编的影视作品,可以说调动了姊妹艺术的综合表现力。改编成的优秀的影视作品,我们不仅从新的一种艺术形式里,去加深对原著的理解。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从演员精彩的表演,美的摄影镜头,直至动听的主题歌里,得到更多的艺术享受。

随着影视艺术与文学名著的结缘,包括有电视小说、电视散文、电视诗歌、电视报告文学在内的电视文学节目也应运而生。如近年创作拍摄的电视小说《父亲和儿子》(荣获第十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电视散文《我看见了大海》(荣获第九届全国电视文艺“星光奖”)等,都是受人们欢迎的佳作。这说明影视作品的基础在文学,有了好的文学基础,就可提高其文化品位和艺术魅力;而影视作品又以其特有的视听艺术表现力,给文学名著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借助现代化的科学传播手段普及了文学名著。

我颇为赞成本文开头那位青年朋友的做法,在观看了同名的影视作品之后,不妨再把原著找来读一读,将二者互相对照一下,从而加深对改编者二度创作的认识和理解,并达到自己对文艺作品鉴赏力不断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