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该诸产品
在拜耳公司拍卖的一年之后,默勒的副手卡洛斯·奥斯汀从曼哈顿到墨西哥城去调查阿司匹林被假冒的情况。一看之下他吃了一惊。药店里冒牌阿司匹林——西班牙文牌名叫阿司匹里那——比比皆是。许多假货做得可以乱真,药片上印有拜耳十字标记,药盒也同拜耳药盒一模一样。假货在那里根本不用躲躲闪闪,一位药店主一听奥斯汀要买阿司匹林便问他要原装的还是要冒牌的。
奥斯汀其实不应该感到意外。默勒的广告已经使镇痛剂的需求量大大上升。拉美没有什么公司制造止头痛的药物,所以斯特林公司可以任意把阿司匹里那的价格定得比在受竞争制约的北美高。就跟十年前在美国的情况一样,价格一高就鼓励了假货混入市场。假货中间有一些是质量好的真药,但是其余的则是只含少量乙酰水杨酸,主要是淀粉或者别的不知什么名堂的白色粉末压成的片片。
令人感到困惑的是有些冒牌阿司匹林其实是真阿司匹林。许多走私者在像荷兰这样的地方买了莱沃库森制造的真正的拜耳阿司匹林,越过大西洋把它运到墨西哥非法出售,价钱低于纽约制造的拜耳阿司匹林。有时候这种非法出售的真阿司匹林的价格连合法的真阿司匹林的 2/3 还不到。(莱沃库森并无兴趣去制止这种走私;阿司匹林协议在一年内还不会签字,两个公司还在扯皮拖拉。)
默勒叫苦说,如果这种二手销售制止不了,“我们的价格政策肯定要乱成一团”——换句话说斯特林将不得不降价。
斯特林在墨西哥的经营代理商库待·尼曼多次报告说墨西哥出现假乙酸水杨酸。此人在拜耳公司拍卖以前一直是拜耳法本在墨西哥的代理商。默勒不得不留他继续当代理,因为这个代理商在为阿司匹林和拜耳商标注册的时候使用的是他本人的名字而不是他的雇主的名字,于是他成了这些品牌名字在墨西哥的唯一拥有者。尼曼曾一再表示愿意代斯特林对假货制造商提出法律诉讼,但是他每次都要求给他高达 5000 美元的酬劳。默勒派奥斯汀到墨西哥去了解情况。
尼曼告诉奥斯汀,他查出了一个主要的伪造商,名叫卡洛斯·巴绍里。为了骗取巴绍里的信任,他故意在伪造阿司匹林的行当上帮他的忙,现在只要等合适的时机收紧套索就行。奥斯汀不想再等,在几个侦探陪同下去搜索巴绍里的工厂,不料只发现了一间空房,巴绍里已经逃之夭夭。但是,奥斯汀在房间里发现了一箱能作为,犯罪证据的信件。在向巴绍里的家人逼问之下,侦探知道了巴绍里的藏身之所并抓住了他。巴绍里在拘留所里声称他并非他们团伙的头子。他说真正的主谋不是别人,正是那个库特·尼曼,他的药片压片机和第一批乙酰水杨酸都是尼曼提供的。尼曼在向纽约方面抱怨走私者盗用不属于他们的名称销售真阿司匹林的同时,从未停止过冒用属于他的名称销售假阿司匹林。奥斯汀将信将疑,直到获悉尼曼已经逃往欧洲,斯恃林公司缺席控告尼曼盗窃罪。
与此同时,奥斯汀去找了当地的德国专员,因为关于此人是伪造团伙中的人的流言很多。这位外交官否认自己参与其事,但是他指出了另一批莱沃库森经销代理商,这伙人的首领是一个名叫费德里科·里恃的人。奥斯汀说服了里特,使他答应在 1920 年 6 月 30 日以前莱沃库森将不再伪造斯特林在
墨西哥的商标。斯特林愿作相应的让步,就是在这期间不追究莱沃库森,在正式协议尚未签 订之前,里特接到了德国的电报。尼曼已经到达莱沃库森; 他们决不会把商标权拱手相让。里特反悔了,奥斯汀气冲冲离开墨西哥,在后来的好几年里墨西哥的商标问题仍然不清不楚,一本糊涂帐。
尽管 1920 年签订了阿司匹林协议,可是拜耳法本同斯特林之间在其他一些德国的专利和商标上的战争并未结束。按说两个公司正在谈判一项以友好方式划分世界的协议,可是就在这期间韦斯不等莱沃库森同意便征服了一半世界。被杜伊斯贝格称为“假拜耳”的那个品牌使韦斯处于强有力的谈判地位。每一场商标诉讼、每一次注册、每一件印有“假”拜耳十字标记的包装盒,犹如斯特林从四面八方戳来的小棍子小刀子,要迫使这个巨人投降。但是,就在韦斯在世界各地攻击拜耳法本的时候,他在国内却吃了一次
大败仗:美国阿司匹林商标问题。犯事者是联合药品公司,那是一家药品批发商行。它从 1913 年开始向拜耳公司购买阿司匹林粉剂,买来后把它压成片剂,标上“阿司匹林,5 格令,联药公司”上市出售。就这样,联药公司买粉剂,制片剂,直到 1915 年拜耳公司决定自己制造片剂,停止出售阿司匹林粉剂为止。1917 年 2 月阿司匹林专利权期满,联药公司又重新于起了这个生意,从别的新成立的合法制造商那里买进乙酰水杨酸粉剂。像过去一样,它在乙酰水杨酸的标签上印上“阿司匹林,5 格令,联药公司”。当时仍拥有阿司匹林这个名称的拜耳公司立即提出抗议。1917 年 3 月 3 日,联药公司向美国专利局提出请求书,要求取消阿司匹林商标注册。两星期后, 拜耳公司状告联药公司侵犯商标权。
拜耳公司的诉讼在 1918 年 10 月暂停审理,这毫无疑问是因为这家公司
即将由外产监护官公署拍卖。次年 3 月,也就是拍卖的三个月后,专利局局长批准联药公司的请求,取消了阿司匹林商标注册。这个决定并未使拜耳的诉讼成为假设案件,它只不过使斯特林不得再根据特殊的商标法规享有阿司匹林商标权。斯特林仍然可以要求对这个商标享有普通法规定的权利,1920年 5 月 17 日开始了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审理。主要问题是:拜耳原先对“阿司匹林”这个名字究竟是作为乙酰水杨酸的一个品牌名字来对待的呢,还是作为乙酰水杨酸的一个属名来对待的。如果是后者,那末斯特林就将败诉。经过六天审理之后,法官勒尼德·汉德作出裁决,认为阿司匹林商标是
制造商和批发商所熟知的商标,对他们而言它代表的是拜耳公司的产品而非其他乙酰水杨酸制造商的产品。就向制造商和批发商销售乙酰水杨酸而言, 他决定只有斯特林独家能使用阿司匹林商标。但是,汉德认为公众对阿司匹林是把它作为属名来看的,这个属名可以指任何乙酰水杨酸而言。这么一来, 他也就是在消费者一级勾消了这个商标。这意味着药店在购买的时候必须购买比方说“联合药品公司乙酰水杨酸”,但是,如果那家公司要求的话,买来以后可以在药瓶上改贴“联合药品公司阿司匹林”的标签。并不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汉德法官的阿司匹林商标的双重标准始终没有成为通用办法;拜耳却丧失了在美国独家使用“阿司匹林”这个名称的权利。拜耳阿司匹林现在只不过是拜耳牌阿司匹林而已。
汉德的这种裁决使斯特林当初之所以要购买拜耳公司的一个主要原因—
—在美国的阿司匹林商标——失去了意义。因此,在其他地方的战役变得更为重要。韦斯在玻利维亚、巴西、尼加拉瓜、巴拿巴、巴拉圭和南非攻击莱沃库森的商标权。他在南非和印度获得了对拜耳十字标记——拜耳法本的主
要象征——的持有权。他在澳大利亚试图为拜耳十字标记注册的时候,发现有一个德国代表也在申请(后来两个人的申请都遭到拒绝)。在墨西哥,有一家莱沃库森的子公司从尼曼手中取得了几个商标权,力图从斯特林手中抢回市场。在加拿大,美国药店业主辛迪加在莱沃库森支持下向理财法院申请撤销斯特林的阿司匹林商标权。这件案子一直上诉到最高法院,斯特林在那里取得了法律条文文字上的胜利——当时加拿大的法律缺乏取消商标权的机制。
最激烈的战役之一发生在联合王国。在那里,拜耳法本从 1878 年就开
始经营业务,它在英国的代理商在 1895 年组建埃尔伯菲尔德法本有限公司, 后改名为拜耳有限公司。拜耳有限公司并不制造,甚至也不包装任何产品, 只是从莱沃库森把产品买来后再出售。
英国政府在 1910 年裁定拜耳有限公司是空壳公司,在联合王国真正经营业务的是拜耳法本公司本身而非它的子公司,因此整个德国拜耳法本是税务人员应对之征税的对象。于是,为了躲税,莱沃库森把它在英国的分公司的地位改变为仅仅在联合王国经营业务的“独立的”公司。莱沃库森在这个过程中犯了一个与它后来在美国犯的同样错误:它把拜耳十字标记在英国的持有权卖给了拜耳有限公司。
像在美国一样,战争把莱沃库森在英国的经营权全毁了。英国贸易委员会在 1915 年 2 月 5 日取消了阿司匹林商标权,一年后下令拜耳有限公司关闭其在英国的业务。商标权一取消,人人都能把乙酞水杨酸作为“阿司匹林” 来卖了。英国药品制造商用这个名称来销售乙酰水杨酸居然成了一种爱国责任。苏格兰制药业杂志《开处方者》洋洋得意地说:“阿司皿林的消费者大军如今获得了英国的产品。敌人又一个堡垒被攻克了。”
不幸的是,关闭拜耳有限公司也就切断了英国的乙酰水杨酸供应。英国能生产乙酰水杨酸主要原料水杨酸的公司极。战时 苯酚短缺导致价格上涨, 可是阿司匹林仍未像曾经许诺的那样出现。《开处方者》发牢骚说:“(战争开始后)八个月过去了,我们听到的关于英国制造的产品的唯一消息是一家大医院的院长宣称他们得到了第一批英国制造的水杨酸钠(与水杨酸同属一类的化学品),共计 56 磅——这真叫做大山生出了一只老鼠。”大英药剂学会领导人承认,在实验室里制造一点儿水杨酸是:“孩子玩的游戏”, 但是要以“每周一吨以上的效率”合成水杨酸却是“大人干的工作”。英国工业所生产出来的只有带粉色的粉末、脏兮兮的结晶体、混浊的溶液和高昂的价格。简单地说,英国市场向阿司匹林敞着人门,正是来自西弗吉尼亚州惠灵的秘方专利药公司可以大显身手的地方。
1919 年 8 月,斯特林向英国贸易委员会申请购买在联合王国的拜耳十
字标记持有权和拜耳有限公司的其他一切资产。这笔买卖在 1920 年 3 月获得批准,两个月后斯特林成为拜耳各种商标的注册持有者。至此,斯特林在美国、加拿大、英联邦和一些拉美国家成了独家掌握拜耳这个名称的公司。尽管在当年 10 月达成了关于拉美的协议,但是莱沃库森拒不承认英国拜耳这笔买卖的有效性,事实上还故意把斯特林新买到的权利置若罔闻,照样在英国销售他们的拜耳阿司匹林。斯特林扬言要采取法律行动,德国人决不退让,他们必须找个地方发动反击,这里是一试身手的好机会。1922 年 2 月, 斯特林要求法院发出禁制令。
曼和海宁斯在那一年 5 月会见韦斯,商谈能否把合作范围扩大到阿司匹
林以外的其他产品,从而解决在拜耳十字标记上的愈演愈烈的斗争。但是这两位德国人却选择在一个并不很敏感的题目上唠叨不休,那就是:把美国的阿司匹林生意让出一部分给莱沃库森。后来曼对韦斯说:“你们可能同情我们。在这个至今为止压倒其他所有产品的产品的销售上要我们放弃,不能分得一杯羹,那对我们说来该有多痛苦。”要是斯特林在其他药品上达成协议, 莱沃库森愿意不涉足美国阿司匹林市场。其实,曼用威胁口吻说道,这个市场“我们立刻就能拿过来⋯⋯用拜耳这个名字”。
对此,韦斯一直没作全面的回应,直到 10 月份他才反驳了曼关于阿司
匹林在美国的成功是莱沃库森的功劳的说法。韦斯坚持说,正确的做法是两支力量联姻:莱沃库森的新产品和纽约的市场经营术。
他要莱沃库森“考虑考虑我们的建议”。作为对莱沃库森的技术知识的回报,斯特林答应:
(它可以)使这样一个公司在全世界——商定的地区除外——停止活动,这个公司是拥有使用拜耳名称的权利的,是拥有你们所提供的制药设备的,是富有制造和销售药品的能力和经验的,另一方面却没有任何法律上或道义上的契约可阻止它在世界任何地方(除了南美、中美和墨西哥[1920 年协议适用地区])经营业务。
他重申,斯特林决不让莱沃库森进入美国阿司匹林市场。
曼、杜伊斯贝格和德尔默在 1923 年 3 月到纽约,进行双方都真心希望是最后一轮的谈判。谈判进行了近两星期。韦斯提出了一个在英国的解决方案:成立一个名叫拜耳产品有限公司的新公司。这个公司由斯特林提供资本, 将拥有莱沃库森药品类和感光材料类全部产品的商标权并销售这些产品。一俟政治条件许可,德国人可购买这个公司的部分股本。利润将对半分,莱沃库森将最终经营这家公司。德国人拒绝了。他们想要的不只是将来的部分所有权。韦斯持和解态度。他说,我不能再多作让步了。斯特林在获得英国的商标权时有明文规定这些商标权绝对不能落入德国人之手。韦斯可以绕过这种誓约,但是这需要时日。从长远来看,杜伊斯贝格能得到他想要得到的一切。
韦斯在英国的事情上持和解态度是周为他在会谈的其余部分里另有奢
望,这其余部分所涉及的是他期待已久的在世界范围达成有关药品和其他化工产品的协议。这些产品将由斯特林的温思罗普化学公司生产——如果韦斯能做到使莱沃库森教会他如何管理伦斯勒工厂的话。最重要的争议问题是协议将要包括的物品名单。韦斯想要得到除染料外的莱沃库森所有产品在美国的销售权(染料已经有格拉塞利化学公司当代表了)。韦斯说,斯特林已经在阿司匹林上拥有拜耳这个名称,因此也应该得到莱沃库森所生产的其他所有产品。
不可能,杜伊斯贝格、曼和德尔默说。莱沃库森制造化肥、润滑剂、塑料、摄影胶卷、农药、合成橡胶——可谓集化工产品之大成。哪怕斯特林已经盗窃了公司的名称,仍休想逼他们让一个叫卖秘方专利药的商贩获得销售这家世界最优秀的化工公司的全部产品的独家权利。杜伊斯贝格希望协议范围只限于药品和农业用品,摄影材料或许也可以考虑。
最后,他们达成了协议。杜伊斯贝格在 1923 年 4 月 9 日签署了两个合同,一个是同温思罗普签的,另一个是同纽约拜耳公司签的,另外他还得到斯特林的一份保证书。如杜伊斯贝格的意愿,韦斯只获得对德国人所生产的药品、农业用品和摄影材料以及制造这些产品所使用的任何化学品或物资的
权利。这张物品名单——也是争论的焦点——被通称为一个不大雅致的法律名称:“该诸产品。
第一个合同(即同温思罗普的合同)划分了该诸产品的制造权。温思罗普能在北美洲制造这些产品,由莱沃库森提供技术援助,回报是利润的一半, 其他地域都是莱沃库森的地盘。这并不是杜伊斯贝格的胜利,因为韦斯对产品的制造并不感兴趣。他要的只是销售该诸产品,而且是以拜耳的名称销售这些东西的权利。这是第二个——也是更重要的合同(即同拜耳公司的合同) 的主题。这个合同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和南非把拜耳十字标记给了韦斯——这些国家被称为“韦斯的国家”——并且让拜耳公司得到了在这些国家独家销售该诸产品的权利。(这个交易在英国略为复杂一点儿。在那里,两个公司商定按韦斯的建议建立一个共同经营的新公司。)①斯特林同意在世界其余地区把拜耳十字标记的控制权让给它原来的主人——这些地方被称为“莱沃库森国家”——只有在拉美销售阿司匹林是例外,那将按照1920 年协议办事。
最后,斯特林答应:(1)不在斯特林自有的产品(例如原丹德林公司的产品)上使用任何拜耳商标;(2)不争夺或者使用莱沃库森的其他任何商标;(3)不在斯特林的名称下销售任何“该诸产品”。
这是韦斯值得大书特书的日子。他在该诸产品的名单上稍稍作了点儿让步,但是别的什么都赢到了手。他用拜耳这个名称作为支点,把一个买下来以后自己无法经营的工厂变成了可以控制一个工业巨人的产品的闸门。他何必要什么全球大化工厂网络?既然莱沃库森的生产可由他支配,他要什么产品就有什么,也就用不着为制造这些产品去伤脑筋。但是,斯待林产品公司的这位联合创办人似乎并未理解到,他之所以能从杜伊斯贝格那里取得让步,主要并不是他讨价还价的手段高明,而是由于在合同签署前的那几个月德国经济骤然步入了自我毁灭。
战争是最最花钱的事情,没有什么国家会有现成的钱可以支付战争开支,筹措现金的典型办法是由政府征税、贷款和印钞票。在那个货币与黄金价值相连的时代,印钞票这个办法意味着背离金本位制,其不可避免的后果是国内物价上涨,除非用管制条例加以抑制。战争结束以后,政府要想办法使本国货币恢复到战前的“黄金价格”。由于通货已经膨胀,所以,要恢复黄金价格就必须紧缩通货,也就是减少钞票流通量。钞票少了,币值也就增高了。
协约国各政府在战后就是这么做的,其后果是全球性经济衰退。在 1920
到 1921 年之间,美国工业产量下降 20%,联合王国下降 18%,法国下降 11
%。这三国的失业率猛增。美国出现的商业收缩之严重为历史所罕见。从 1920
年 5 月到 1921 年 6 月,批发价格下跌将近一半。
战败国德国却呈现令人惊讶的另一种局面。它同期的工业生产上升了1/5,失业率下降。在此期间,国家竭尽全力应付协约国在凡尔赛要求的那些期限订得极其苛刻的赔偿。难道德国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那样出现了战后的兴旺?不是。这种复苏是建立在德国中央银行以惊人速度注入货币之上的。如经济学家们所说,这样的货币注入刺激了需求——货币注入经济,
① 韦斯这句话并非事实。有些秘方专利药公司不惜大量花钱进行促销。斯特林直到 30 年代初期才开始成为美国广告大户之一。
人们发疯似的把货币花掉。但是,货币注入的速度太快,已不再起刺激德国经济的作用了,而是咆吼着奔向难以想象的“恶性通货膨胀”。
到 1922 年 1 月,名义生活费用已为战前水平的 20 倍。起初,工薪也随
着增加,家庭尚不受损害。家庭开支可能上升到了十年前的 20 倍,但是如
果一个工人的工资也增加到了 20 倍,那么实际生活费用并未改变。当通货膨胀从一年 20%上升到了一个月 20%的时候,情况就变了——钱的本身开始失去价值。要是放在钱包里的钱一秒比二秒更不值钱,人行档然一拿到现钱就马上把它用掉。人们几乎什么都买,因为存什么都比存钱好。同一个马克不一样,一张椅子总归是一张椅子,不会过一个月就变成半张椅子。德国人开始疯狂抢物,于是通货膨胀变本加厉。
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负责监督德国战争赔偿的委员会宣布某些赔偿没有如期交付,其中最重要的是煤。煤来自比利时附近的鲁尔河流域。按照凡尔赛和约的授权,法、比两国军队在 1923 年 1 月开始进鲁尔区。德国政府令公务人员进行消极抵抗,以致那个地区商业陷入混乱。作为报复,法国切断鲁尔与德国其他地区和世界之间的交通。莱沃库森正好位于占领区的中央。
恶性通货膨胀和占领使杜伊斯贝格和法本利益共同体大为恐慌。莱沃库森认为在英国的商标权之争具有无比重要性,认为这对他们同斯特林的谈判而言是一种必要的衬托,可以通过它来向韦斯强调莱沃库森是认乎其真要制止并逆转美国人的全球扩张的。然而这个化工联合企业境遇很惨,要长期打官司是吃不消的。莱沃库森的一位律师后来承认,由于经济崩溃,“我们几乎不可能用外国货币连续打几场官司”。既然无法诉诸法律,杜伊斯贝格、曼和德尔默只得向斯特林投降。
更糟的还在后头。4 月份,斯特林和拜耳法本完成 1923 年协议的签约工作。5 月份,德国物价上涨一倍,到 7 月份上涨了四倍。因为马克太不稳定,德国公司纷纷以外国货币结算。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工业协会、商会、企业以及其他任何办得到的人都发行专用票证,这种票证自由泛滥——其实跟真货币一样不值钱。7 月份,通货膨胀率达到近 1500%。千元面额马克由百万元马克面额的钞票所取代,百万面额的钞票又为十亿面额的所代替。需要的钞票面额越来越高,政府开动 41 台印钞机日夜赶印,以每小时大约 170 亿马克的速度印制钞票。
这是货币已停止发挥功能的时候。普通的交易也困难到荒唐的程度。店铺里把商品价格用粉笔写在黑板上,一小时一改。人们用一包香烟的价钱就能偿还抵押借款,买一条面包得拎一袋钞票去,买一张公共汽车票需要一箱子钱——但是柏林发生过这么一件事:司机对一个拎着装钞票的衣箱的人说,他还得再拿一箱子钞票来为第一只箱子买一张票。斯特拉斯堡附近有一个名叫劳伦特·迈尔的人,他在一次大战期间继承了一笔 2000 马克的遗产,
按战前的兑换率来算相当于五百多美元。这笔产业的结算到 1923 年 9 月才处理完毕,当时物价正以每月 24000%的幅度上涨,所以这人所继承到的遗产缩到了只相当于 0.0036 美分。10 月初,一只鸡蛋要 1800 万马克,五天
后涨到了 7000 万马克。在柏林,持械抢劫的盗贼只要美元和英镑,有一回一个强盗把装着马克的钱包扔还主人,说道“多谢了!我们再也不要这无用的东西了!”。1923 年 11 月 11 日发行了第一张万亿马克面额钞票,接下
来又很快印出了 2 万亿、5 万亿和 10 万亿和 100 万兆钞票。这些钞票只有
一面印上图案。在战前用一马克可以买到的东西在 1923 年年底需要用 12500 亿马克。
政府最终使用了唯一可能使用的办法控制恶性通货膨胀:废止马克,发行新货币,即地产抵押马克。在一个短时期里新旧马克同时通用,到 1924 年初旧马克完全消失。地产抵押马克是从旧马克通往对中央银行建立更有力的控制的桥梁。1924 年秋成立第二个中央银行,即德国国家银行,并发行第三种货币,即德国马克,至此,德国经济恢复到接近正常。
国家如从梦中醒来。莱沃库森的会计师们重新拿起笔来开始记录他们在货币毫无意义的时期已放弃登录的帐目。德国化工业的利益共同体重新为未来进行规划。1924 年 4 月,杜伊斯贝格担任利益共同体总务委员会——人称诸神会议——的主席。在 1923 年这个混乱的年头,德国法律有了一些修
改,这些修改使进一步联合具有财政上的吸引力。同年 10 月,杜伊斯贝格力主建立一个中央管理公司以协调销售和投资。他已放弃完全合并的想法, 认为多年来的情况已表明这是不可能的。巴登苯胺苏打公司首脑卡尔·博施反而提出了全面合并的主张——这原本是杜伊斯贝格的理想。使杜伊斯贝格感到惊讶的是总务委员会在表决时支持这个它以前曾加以拒绝的计划。在 11 月份在杜伊斯贝格宅邸举行的两天会议中,杜伊斯贝格和博施在合并的方式上进行了斗争。杜伊斯贝格要每一个细节都事先作出计划,博施主张各公司在问题出现时逐个加以解决。气氛越来越紧张,以致在同杜伊斯贝格的家人共进晚餐之后博施和他的盟友退到楼下酒吧间里关起门来,杜伊斯贝格和他的支持者们则留在弹子房里,几个调解人在楼梯上奔上奔下在双方之间传话。表决结果博施胜了,杜伊斯贝格震怒之下辞去主席之职,由博施继任。博施在离去前作了一个和解的恣态:表示愿请杜伊斯贝格的儿子库尔特在新的利益共同体内担任重要职务。但是这两位人物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为了等他们解决分歧,合并的事拖延了将近一年。1925 年 9 月 15 日,旧利益共
同体的六家公司宣布联合,但是真正完成合并是在 12 月 12 日,当时巴登苯胺苏打公司买下了其他公司的股本,把名字改为法本化学工业利益共同体股份公司,简称法本化工股份公司(I.G.FArben AG)。①
世间很少有公司像法本化工那样遭到过如此猛烈的鞭笞。在论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书籍中,关于法本化工的险恶行径的叙述占有相当大篇幅,甚至有一个非正式的学者团体——法本小组——专门探究它的历史。法本化工在颠峰时期制造的产品有染料、农药、弹药、药品、化肥、电化工品、酸、玻璃、氮、摄影材料、煤、褐煤、合成汽油以及其他成千种东西。多年来曾有一些行业杂志如《化学和冶金工程》、《化学工业》和《瑞典化学杂志》等刊登过该公司的结构图,这些图表令人眼花缭乱,分部有好几十个,它们下面又划分出许多类别,从银行、保险直到采矿和炸药。法本化工的基地在美因河畔法兰克福,但是其区域办事处和工厂遍布德国几十个城市,其中包括仍然是制药中心的莱沃库森。这个包罗万象的企业的资本在 1925 年初创时
是 6.46 亿马克(1.537 亿美元),到 1926 年已迅速增加到 11 亿马克(2.618 亿美元)。至此,它已成为欧洲最大的商业企业,在世界上位居第四。
① 赔偿条款在后来几年里一次次放宽——这样做真是幸事,因为原来方案的惩罚性本身不利于达到条约所欲达到的目的,即遏制德国化学工业。赔偿委员会对德国产品的胃口太大,这对英法两国化学工业的发展起了阻碍作用,它们在供应量和价格上都无法与德国货相比。
* * *
斯特林对德国发生的这种巨变不甚了了。韦斯从未同社伊斯贝格的盟友打过交道,甚至对 1923 年合同须经过那个联合企业认可感到惊异。他在 1925
年 12 月接到一份简短的照会,通知他合并的事。他不明白这件事的含意, 便去请教著名的知识产权律师爱德华·罗杰斯。罗杰斯也不大明白——他对德国的错综复杂的公司法不熟悉。不过,他说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们所熟悉的老的“前名弗里德里希·拜耳公司的染料工业公司(即法本工业公司)”已不复存在。除此之外整个是一个谜。罗杰斯只能对菜沃库森的新地位列出一连串问题:
这是不是在美国称之为合并的那种合并?抑或是一个通过取得各公司所有的股本组成的控股公司⋯⋯或者是这样一个计划,根据这个计划各公司全体或者其中的一部分将把工厂和资产卖给法本工业?
罗杰斯认为,1920 和 1923 年订立的契约对莱沃库森的产品而言仍然有
效,这一点看来不成问题。比较有意思的问题是,这些合同是不是可以解释为也适用于法本化工其他公司的产品以及适用于法本化工所研制出来的新产品。如果可以这样解释,那么韦斯在阿司匹林上的投资等于连本带利押在世界第四大公司在美国的销售权上了——这简直是一本万利。韦斯认为这个想法很有意思。
韦斯和罗尔斯在 1926 年元旦刚过就前往伦敦,找为拜耳产品公司承办法律事务的麦克纳公司商量。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斯特林公司的伯特伦到了科隆,找一个姓施特勒默的律师进行咨询,此人是麦克纳公司向韦斯推荐的,说他是德国最有名的出庭律师之一。
施特勒默说出了一番惊人的话。他说,整个法本化工继承了它的组成部分的法律义务。因此,“该诸产品”是不能划分为合并前的“老”产品和合并后的“新”产品的。换句话说,一只其大无比的梅子掉在韦斯的怀抱里了: 他对组成法本化工的所有公司所生产的“该诸产品”拥有合法权益。剩下来只要去说服法本化工,使他们相信这种看法的正确性就行了。
韦斯、伯特伦、施特勒默和麦克纳公司的律师特沃特金在 1 月份一起到莱沃库森会见曼和德尔默。当韦斯要求对整个联合企业的“该诸产品”拥有销售权时,曼提出了一个反建议。如果斯特林让法本化工对温思罗普握有完全的控制权,那么法本化工也许愿意做这个交易。德尔默指出,德国最高法院不久前有一个裁决使韦斯的立场成了问题。施特勒默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两位律师进行了交谈,谈完出来时,德尔默承认斯特林事实上使法本化工处于被动地位。
韦斯回到纽约后喜不自胜,在董事会上说:“我们曾经认为,而且现在仍然认为莱沃库森和法本化工已落入一个相当不舒服的境地。”
和以前一样,德国人在协议似已达成的时候又提出了新要求。曼在 5 月
19 日通知韦斯说,法本化工对于把“该诸产品”全套都交给温思罗普这件事还有几个问题有待解决。曼写道,只要纽约同意让法本化工分享美国阿司匹林业务,问题就能解决。韦斯坚守自己的立场。他说:“就阿司匹林而言, 增加任何新的安排都是不能考虑的⋯⋯”如果莱沃库森继续坚持这个要求, 他将中断谈判。斯特林将另辟蹊径谋取它对“该诸产品”的合法权益。
曼很快便让步了。目前形式的条约可以接受,虽然他仍希望斯特林有一天能参加法本化工。为了回报,韦斯表现了异乎寻常的慷慨大方。他终于抛
弃了向外产监护官公署作过的保证,给予法本化工的不是温思罗普 50%的利润,而是给了它 50%的股本。这是事关重大的一步。这个改变并不影响法本化工的资产负债表——它从温思罗普收到的只是从利润改成股息而已。但是,这家德国公司现在拥有了温思罗普的一半。而且,这一来斯特林显然违反了它同美国和英国政府之间的协议的精神,或许也违反了它的文字。但是在韦斯看来这个风险值得一冒。11 月 15 日,他在合同上签了字,这个合同为出身于西弗吉尼亚惠灵市的前马拉车商店打开了供应浩瀚的法本化工产品的道路。
敢闯敢于、性子急躁的韦斯在同德国人的关系上表现出一反常态的犹豫不决——在讨价还价上他也许压倒了法本化工,但是他对这个卡特尔仍怀着敬畏心理。他的一位共事者后来说:“他始终是一个来自西弗吉尼亚惠灵市的后生。对他,你得了解这一点——他是个突然跻身一流球队打比赛的小城青年。”他出国次数越多便越珍视德国同行对他的尊重。他喜欢莱沃库霖的立着圆柱、饰着镀金浮雕的大会堂。马路对面的拜耳赛馆里,处处是精美的瓷器,高高的天花板上饰着细致的图案,大理石喷泉旁边侍者们悄悄侍立着, 处在这样的环境里是一种享受。正如巴尔扎克笔下必然会有的结果,他对那个世界的典雅——社交上的和知识上的——入了迷;他以杜伊斯贝格这样的人物来对比自己,结果是自愧不如。他在战斗中也许打了胜仗,但是自己也被人胜过了。
两个总部相比之下迥然不同。杜伊斯贝格在 30 年前买下的河滨滩地已经差不多挤满了房子;每天,工人从宽阔的大街上潮水般涌向工厂,产品从数百幢建筑物里开始运往遥远的市场。杜伊斯贝格的讲究规范化的格调处处可见。工作人员经常开会,备忘录、信件和会议记录都编上号码、署明日期存入档案。公司发出的每一封信都必须有两个签名,写信人的名字签在右边, 在左边签名的是负责检查信内有无差错的人员。能够单独签发信件的只有曼等少数几个人。虽然违反杜伊斯贝格的个性,但是公司还是轻广告而重私下游说,轻公开推销而重同权势人物接触。公司很少在公众面前诈诈唬唬,而是永远强调自己作为负责的法人的记录。
斯特林公司的曼哈顿总部完全是另一种样子。它是矗立在华尔街西面工厂区的一幢在建筑上并无特色的十二层楼房。高层经理使用的套房里空荡得出奇。韦斯在顶层有一套房间,但是他很多时间是在惠灵市他的老办公室里
——他一直没有搬家。迪博尔德另有办公处,在公园路,斯特林的人员难得见到他。会议很少。韦斯不在市里的时候由他的秘书、人们只知道她叫布里顿小姐的那个盛气凌人的女人代他发言。有人认为执拗、苛刻的布里顿小姐是韦斯的幕后操纵人。有一位雇员后来说:“她肯定从不整理文件。那个地方总是乱得一塌糊涂。”
当 1928 年 8 月法本化工通知他说科隆大学授予他名誉博士学位的时候, 韦斯无疑很感激。科隆大学的三位校董——鲁道夫·曼、奥托·德尔默和范霍弗——在纽约市比尔特穆饭店的一次香摈宴会上授与韦斯学位证书。昏暗的宴会厅里飘扬着《重返故乡》乐曲声。来宾中间有迪博尔德、麦克林托克、埃曼努埃尔·冯·扎利斯和瓦尔特·杜伊斯贝格(卡尔的儿子,在公司里的权势正在上升)。韦斯披着黑色大袍,用结结巴巴的拉丁文发表讲话,除此之外,隆重的仪式全部使用德语。这种语言是韦斯直到去世也未能学得像样的,但是他抓住了要点:他后来一直坚持要别人称呼他“韦斯博士”。
马克斯·沃那恩办公室的墙上钉着一大张拉美地图。沃耶恩是默勒的副手,后来又接替他担任拜耳公司出口部门主管,在脾性上两人也有如出身一个模子。沃耶恩是德国移民。他首先是一个推销员,富有推销员的闯劲和推销员的乐观精神。他的地图上钉着许多彩色图钉,那是法本化工在拉美的子公司的位置,这些公司后来被通称为“基米卡”,因为它们多数在名字里有“基米卡(西班牙文里“化学”一词)”这个字。由于斯特林同法本化工之间的合同,基米卡的雇员有两个上司:一个上司是法本化工,他们在它的领导下推销德国的处方药,盈利完全归法本化工;另一方面,他们在美国拜耳公司(即马克斯·沃耶恩)领导下推销各种牌子和形式的阿司匹林,利润按照 1920 年合同的规定由拜耳公司和法本化工平分。虽然这些子公司只是部分归他领导,但是沃耶恩视同自己的公司。他那一大张拉美地图上的图钉分布很稀,但他并不泄气,他看到亚马孙三角洲茂密的森林里和森林后面那片大陆上生活着许许多多至今尚未买过阿司匹林的人们。
在拉美经营阿司匹林业务的障碍极大,尤其是侵权者众多。市场上合法的产品只有一种;20 片装的小瓶阿司匹林,每一片上都有拜耳十字标记。它们由流动推销员推销给大陆各地的药店主,这些流动推销员骑着骡子或马把这种镇痛妙药送往偏僻地区的药房。在乡村,许多人买不起整瓶的药,所以那里的药店主往往把药分成两三片一袋卖给他们,于是也往往——或者说拜耳的推销人员是这么认为的——把非拜耳牌的乙酰水杨酸塞进纸袋。
为了纠正这种弊病,斯特林便自己生产一片或两片装的小包装药,那是连最穷的人也买得起的,而且包里的药是莱沃库森的一种比较不容易仿造的产品——咖啡阿司匹里那。据一位斯特林雇员后来说,这种药是复合剂,是“阿司匹林加上一点点咖啡因,让人觉得它货真价实”。最重要的是公司使用一切能采取的方式多做广告——报纸、广告牌、招贴画、新闻影片、传单、街车上的招贴画等,后来还加上了电台。阿司匹林的广告遍布拉美大陆,据公司出口部自诩是拉丁美洲前所未见的一支最庞大、效率最高的流动销售大军。广告开支直线上升,达到占总销售额的 1/5 以上,这在战前是从未有过的。
早些时候在美国出现的情况在南半球也出现了:人们从招贴画上、电台广播里或者新闻电影里看到或听到有这么一种小白药片,它能够消除头痛, 医治关节炎和治好流感(其实阿司匹林并无后两种功效,只是它的消炎和退热作用足以使关节炎或者流感患者感到自己的病轻了不少)。生活在偏僻乡村里的人第一次在头痛欲裂时被一片小药片驱除了剧痛,那时他的感觉在今天是难以想象的。如斯特林后来的一个备忘录里所说:“连以前从未想过用药房里的东西治病的无知识的人也成了药店的顾客。”
从 1920 年合同签订起,到 20 年代末,咖啡阿司匹里那和其他拜耳阿司
匹林产品在拉美的销量增加了两倍,达到每年 400 万美元以上。法本化工与斯特林之间的合作使成本下降了——1923 年以后两个公司合用子公司的雇员。再则,出口部不断提高咖啡阿司匹里那的价格,人们照样购买。到 1929
年的时候拉美消费者每年要吞下 3.3 亿片,即 100 吨阿司匹林,利润高达 39
%。利润的增长比销售量的增长更快,在这个十年里增加了七倍。沃耶恩说这“简直是奇迹般的发展”。
拉美的阿司匹林贸易对法本化工说来特别重要。1925 年这个联合企业的各公司合并利润为 1610 万美元,其中 5%——即 80 万余——来自拉美阿
司匹林,四年后联合企业合并利润上升到 2490 万美元,其中拉美阿司匹林
带来的是 125 万美元。①在其后一些年里,阿司匹林销售量的增长赶不上法本化工总销售量上升速度,但是乙酰水杨酸仍然是这个联合企业可靠的现金来源。因此,法本化工对于把阿司匹林经营管理权让给拜耳公司出口部掌握感到心有不甘。各基米卡在法本化工的处方药销售方面完全受法本化工领导。但是阿司匹林的销售则受斯特林领导。当韦斯和沃耶恩在那里为这部分利润巨大的买卖口授预算安排、购买广告和招聘销售人员的时候,曼只能闲坐一旁,这岂不令人恼火,何况这个买卖卖的是他的公司发明的产品,用的是他的公司的商标拜耳十字。所以,并不奇怪,他在有关乙酰水杨酸的发货的备忘录中禁不住写进许多建议和指示。沃耶恩和默勒感到气愤,尤其是在曼擅自取消他们的指示的时候。默勒抗议说,莱沃库森的一举一动都抱有一个目的,就是“尽可能频繁地表现出,由于他们在利润中占有 75%,所以最后决定永远要由他们来作”。他提出意见时措辞强烈,以致曼在 1926 年底曾要求“以通常的就事论事方式进行通信”。对于这种局面,沃耶恩显然曾扬言要辞职。
次年 5 月在莱沃库森举行的一次气氛紧张的会议上,韦斯对曼说,法本化工“企图干预纽约的经营管理工作是绝对错误的”。曼冷冷他说,法本化工并不是进行干预,它只不过提出“有用的建议”而已。他想不起有过哪一次是真正的干预。沃耶恩反驳说,莱沃库森向他的代理人发指示。曼“很难相信会有这种情况”。与会的另一个董事也“想不起有哪一次莱沃库森曾就有关阿司匹林的事务写过信给代理人”。沃耶恩表示他档案里有这样的信件可以拿出来给他们看。曼答应以后不再这么做了。但他仍还是照做不误。
对沃耶恩说来,德国人的干预更令他受不了的是他们的谨小慎微。例如,
在 20 年代中期,阿根廷子公司向沃耶恩建议停止阿司匹林的进一步促销。布宜诺斯艾利斯说,阿根廷市场已经饱和,阿司匹林人均消费已经到了极限, 不能想象还能再增加。莱沃库森同意这种看法——人们能够消费的阿司匹林也就是这么多而已。沃耶恩决定证明一下他们都错了。他把广告费增加了一次、两次、三次。到 1930 年,阿根廷的销售量上升了两倍,而且这是在竞争者“吉尼奥尔”登上市场而且买卖顺利的同期内实现的。沃耶恩昂然自得地对韦斯说,市场离开饱和还差得远,斯特林决不应该“犯这样的错误,即满足于我们已取得的成就,认为我们再也前进不了多少了。”他们的巨大成功只意味着更深入地向前推进的时机已到。
① 多少如韦斯的设想,拜耳产品公司在 1923 年 5 月 26 日正式成立,由文伯特·迪博尔德握有几乎全部公司股份。9 月 1 日,这家公司签订合约,规定在英国的利润的 50%归莱沃库森,以换取在联合王国独家销售拜耳法本产品的权利。由于杜伊斯贝格希望在公司内握有更可靠的权益,韦斯答应“一俟环境使这种做法成为明智时”把股本的一半卖给莱沃库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