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暴力论(续完)

“一个非常重要的情况是:事实上,对自然界的统治,无论如何〈!〉,只是通过对人的统治才实现的〈实现统治!〉。如果事先没有奴役人们,强迫他们从事某种形式的奴隶劳役或徭役,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大面积的地产经营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对物的经济统治的建立,是以人对人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的统治为前提的。如果不同时联想到大地主对奴隶、依附农或间接不自由者的统治,怎么能想象一个大地主呢?无论过去和现在,单个人的力量,最多再加上他的家庭成员的辅助力量,对于大规模的农业耕作来说能有什么意义呢?在超出单个人的天然力量的规模上使用土地或者扩大对土地的经济统治,这在到目前为止的历史中之所以成为可能,只是因为在建立对土地的统治以前,或者与此同时,也建立了相应的对人的奴役。在发展的更后时期,这种奴役减轻了⋯⋯在高度文明的国家里,它现在的形式是或多或少由警察统治所指挥的雇佣劳动。因此,表现为大规模土地支配和〈!〉大规模土地占有的现代财富形式的实际可能性, 是以这种雇佣劳动为基础的。不言而喻,分配财富的一切其他形式,也应该按类似的方式历史地加以说明;人对人的间接依附关系,现在构成经济上最发达的制度的基本特征,这种关系是不能由它本身去理解和说明的,而只有把它看作已往的直接奴役和剥夺的稍微变形的遗物才能理解和说明。”

杜林先生就是这样说的。

命题:(人)对自然界的统治,是以(人)对人的统治为前提的。

证明:大面积的地产的经营,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都是由被奴役者来进行的。

证明的证明:如果没有被奴役者,怎么能有大土地占有者呢?因为没有被奴役者,大土地占有者及其家属只能够耕种他所占有的土地的极小一部分。

所以:为了证明人要征服自然界就必须先奴役别人,杜林先生便直截了当地把“自然界”转换为“大面积的地产”,并且把这个地产——不知是谁的?——又立即转换为大地主的财产,而没有被奴役者,大地主自然是不能耕种他的土地的。

第一、“对自然界的统治”和“地产的经营”决不是一回事。对自然界的统治的规模,在工业中比在农业中大得多,直到今天,农业不但不能控制气候,还不得不受气候的控制。

第二、如果我们只限于谈大面积的地产的经营,那么,问题就在于:这个地产是属于谁的。我们在所有的文明民族的历史初期所看到的不是“大地主”,——杜林先生在这里以他惯用的、被他称为“自然的辩证法”308 的那套变戏法的手法把大地主塞了进来,——而是土地共同占有的氏族公社和农村公社。从印度到爱尔兰,大面积的地产的经营,最初正是由这种氏族公社和农村公社来进行的,同时,耕地或者以公社为单位共同耕种,或者分成小块,由公社在一定时期内分配给各个家庭去耕种,而森林和牧场继续共同使用。所有这些事情,杜林先生都毫无所知;他的全部著作都表明他完全不知道毛勒关于原始德意志马尔克制度即整个德意志法的基础的划时代的著作

309 ,同时也表明他完全不知道那些主要受毛勒影响的、日益增多的其他著

作,这些著作证明在所有欧洲和亚洲的文明民族中都存在过原始的土地公有,而且阐述了这种所有制的存在和崩溃的各种形式。杜林先生的上述这种

无知,又一次表明了他在“政治和法律的领域”中所进行的“最深刻的专门研究”的特色。杜林先生在法兰西法和英吉利法的领域中已经“自己为自己赢得他自己的全部无知”①,这种无知尽管是非常惊人的,可是他在德意志法的领域中赢得了更加惊人得多的无知。这个人对大学教授的狭隘眼界十分愤怒,而他现在在德意志法的领域中所具有的水平最多也不过是 20 年前大学教授的水平。

杜林先生断言,大面积的地产的经营需要有地主和被奴役者,这种说法纯粹是他的“自由创造物和想象物”。在整个东方,公社或国家是土地的所有者,在那里的语言中甚至没有地主这个名词,关于这一点,杜林先生尽可以向英国的法学家请教,他们曾在印度徒劳地苦思过“谁是土地的所有者?” 这个问题,正像已去世的邦君亨利希七十二世·罗伊斯-施莱茨-格雷茨-罗本施泰因-埃伯斯多夫 310 徒劳地苦思过“谁是守夜者?”这个问题一样。只有土耳其人才第一次在被他们征服的东方国家推行了一种地主封建制度。希腊早在英雄时代就已经带着等级的划分而进入历史,这种等级划分本身显然只是我们所不知道的久远的史前时代的产物;但是就在这里,土地也主要是由独立的农民耕种的;成为例外的,是贵族和部落首领的较大的田产,而且它们很快就消失了。在意大利,土地主要是由农民垦殖的;在罗马共和国末期, 大田庄即大庄园排挤小农而代之以奴隶的时候,它们同时也以畜牧业代替了农业,而且像普林尼所已经知道的那样,使意大利趋于崩溃(latifundia Ital-iam perdidere)①。在中世纪,农民的耕作在整个欧洲占支配地位(特别是在开垦荒地方面),至于农民是否必须向某个封建主交纳贡赋,交纳什么,这对于目前的问题是无关紧要的。弗里斯兰、下萨克森、佛兰德和下莱茵的移民耕种了从斯拉夫人那里夺来的易北河以东的土地,他们作为自由农来进行耕作,交纳很低的赋税,但他们决不是处于“某种形式的徭役”之下。

——在北美洲,绝大部分的土地是自由农的劳动开垦出来的,而南部的大地主用他们的奴隶和掠夺性的耕作制度耗尽了地力,以致在这些土地上只能生长云杉,而棉花的种植则不得不越来越往西移。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英国政府人为地制造土地贵族的一切企图都遭到了失败。总之,除了气候使欧洲人无法在当地从事农业劳动的热带和亚热带的殖民地以外,利用奴隶或徭役制农奴来征服自然界和开垦土地的大地主,纯粹是幻想的产物。相反地,在古代出现大地主的地方,例如意大利,他们不是把荒地变为可耕的土地,而是把农民已经开垦的土地变为牧场,把人赶走,使整片整片的土地荒芜。只是在近代,自从比较稠密的人口抬高了地价以来,特别是自从农艺学的发展使劣等的土地也较能适于耕种以来,大地产才开始大规模地参与荒地和牧场的开垦,而这主要是通过夺取农民的公地进行的,在英国是这样,在德国也是这样。但这也不是没有相反的过程。例如大土地占有者每在英格兰开垦一英亩公地,总要在苏格兰至少把三英亩耕地变成牧羊场,最后甚至把它变成单纯的猎取大猎物的围场。

这里我们只是涉及杜林先生的下述论断:大面积的土地、因而实际上差不多是今天的全部耕地的开垦,“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都只是由大地主和被奴役者来进行的。这种论断,如我们已经看到的,是以对历史的真正空

① 见海涅《科贝斯第一》。——编者注

① 参看普林尼《博物志》三十七卷本,第 18 卷第 35 章。——编者注

前的无知“为前提”的。因此,我们在这里既不必去研究已经完全开垦或大部分开垦了的土地,在各个时代,有多少是由奴隶(如在希腊的极盛时期) 所耕种或为依附农所耕种(如中世纪以来的徭役田庄),也不必去研究大土地占有者在各个时代具有什么样的社会职能。

杜林先生在我们面前展示了这样一幅独具匠心的幻想图——关于这幅图,不知是演绎的戏法还是历史的捏造更加值得赞叹,——然后就得意扬扬地高呼:

“不言而喻,分配财富的一切其他形式,也应该按类似的方式历史地加以说明!”

这样一来,他自然就用不着再多说一句话,去解释例如资本的产生。 杜林先生断言,人对人的统治是人对自然界的统治的前提。如果他一般

地只想以此来表明:我们现代的整个经济制度,目前已经达到的农业和工业的发展阶段,是在阶级对立中,在统治和奴役的种种关系中展开的社会历史的结果,那么他所说的不过是《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早已成为老生常谈的事情。问题恰恰是要去说明阶级和统治关系的产生,如果杜林先生对这个问题总是只用“暴力”这个词来回答,那么这并不能使我们前进一步。被统治者和被剥削者在任何时代都比统治者和剥削者多得多,所以真正的暴力总是在前者的手里,仅仅这一简单的事实就足以说明整个暴力论的荒谬性。因此, 问题仍然是要去说明统治和奴役的种种关系。

这些关系是经过两条道路产生的。

人们最初怎样脱离动物界(就狭义而言),他们就怎样进入历史:他们还是半动物,是野蛮的,在自然力量面前还无能为力,还不认识他们自己的力量;所以他们像动物一样贫困,而且生产能力也未必比动物强。那时普遍存在着生活状况的某种平等,对于家长,也存在着社会地位的某种平等,至少没有社会阶级,这种状况在开化得比较晚的民族的原始农业公社中还继续存在着。在每个这样的公社中,一开始就存在着一定的共同利益,维护这种利益的工作,虽然是在全体的监督之下,却不能不由个别成员来担当:如解决争端;制止个别人越权;监督用水,特别是在炎热的地方;最后,在非常原始的状态下执行宗教职能。这样的职位,在任何时候的原始公社中,例如在最古的德意志的马尔克公社中,甚至在今天的印度,还可以看到。这些职位被赋予了某种全权,这是国家权力的萌芽。生产力逐渐提高;较密的人口在一些场合形成了各个公社之间的共同利益,在另一些场合又形成了各个公社之间的相抵触的利益,而这些公社集合为更大的整体又引起新的分工,建立保护共同利益和防止相抵触的利益的机构。这些机构,作为整个集体的共同利益的代表,在对每个单个的公社的关系上已经处于特别的、在一定情况下甚至是对立的地位,它们很快就变为更加独立的了,这种情况的造成部分地是由于职位的世袭(这种世袭在一切事情都是自发地进行的世界里差不多是自然而然地形成的),部分地是由于同别的集团的冲突的增多,使得这种机构越来越必不可少了。在这里我们没有必要来深入研究:社会职能对社会的这种独立化怎样逐渐上升为对社会的统治;起先的公仆在情况有利时怎样逐步变为主人;这种主人怎样分别成为东方的暴君或总督,希腊的部落首领, 克尔特人的族长等等;在这种转变中,这种主人在什么样的程度上终究也使用了暴力;最后,各个统治人物怎样结合成一个统治阶级。在这里,问题仅

仅在于确定这样的事实: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每一个专制政府都十分清楚地知道它们首先是河谷灌溉的总管,在那里,没有灌溉就不可能有农业。只有文明的英国人才在印度忽视了这一点;他们听任灌溉渠道和水闸毁坏,现在,由于周期发生饥荒,他们才终于发现,他们忽视了唯一能使他们在印度的统治至少同他们前人的统治一样具有某种合理性的那种行动。

但是,除了这样的阶级形成过程之外,还有另一种阶级形成过程。农业家族内的自发的分工,达到一定的富裕程度时,就有可能吸收一个或几个外面的劳动力到家族里来。在旧的土地公有制已经崩溃或者至少是旧的土地共同耕作已经让位于各个家族分得地块单独耕作的那些地方,上述情形尤为常见。生产已经发展到这样一种程度:现在人的劳动力所能生产的东西超过了单纯维持劳动力所需要的数量;维持更多的劳动力的资料已经具备了;使用这些劳动力的资料也已经具备了;劳动力获得了某种价值。但是公社本身和公社所属的集团还不能提供多余的可供自由支配的劳动力。战争却提供了这种劳动力,而战争和相邻的几个公社集团同时并存的现象一样,是十分古老的。在这以前人们不知道怎样处理战俘,因此就简单地把他们杀掉,在更早的时候甚至把他们吃掉。但是在这时已经达到的“经济状况”的水平上,战俘获得了某种价值;因此人们就让他们活下来,并且使用他们的劳动。这样, 不是暴力支配经济状况,而是相反暴力被迫为经济状况服务。奴隶制被发现了。这种制度很快就在一切已经发展得超过古代公社的民族中成了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形式,但是归根到底也成为他们衰落的主要原因之一。只有奴隶制才使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更大规模的分工成为可能,从而使古代世界的繁荣, 使希腊文化成为可能。没有奴隶制,就没有希腊国家,就没有希腊的艺术和科学;没有奴隶制,就没有罗马帝国。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我们永远不应该忘记,我们的全部经济、政治和智力的发展,是以奴隶制既成为必要、同样又得到公认这种状况为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有理由说:没有古代的奴隶制,就没有现代的社会主义。

讲一些泛泛的空话来痛骂奴隶制和其他类似的现象,对这些可耻的现象发泄高尚的义愤,这是最容易不过的事情。可惜,这样做仅仅说出了一件人所共知的事情,这就是:这种古代的制度已经不再适合我们目前的情况和由这种情况所决定的我们的感情。但是,这种制度是怎样产生的,它为什么存在,它在历史上起了什么作用,关于这些问题,我们并没有因此而得到任何的说明。如果我们深入地研究一下这些问题,我们就不得不说——尽管听起来是多么矛盾和离奇,——在当时的情况下,采用奴隶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人类是从野兽开始的,因此,为了摆脱野蛮状态,他们必须使用野蛮的、几乎是野兽般的手段,这毕竟是事实。古代的公社,在它继续存在的地方,从印度到俄国,在数千年中曾经是最野蛮的国家形式即东方专制制度的基础。只是在公社瓦解的地方,各民族才靠自身的力量继续向前迈进,他们最初的经济进步就在于借助奴隶劳动来提高和进一步发展生产。有一点是清楚的: 当人的劳动的生产率还非常低,除了必要生活资料只能提供很少的剩余的时候,生产力的提高、交往的扩大、国家和法的发展、艺术和科学的创立,都只有通过更大的分工才有可能,这种分工的基础是从事单纯体力劳动的群众同管理劳动、经营商业和掌管国事以及后来从事艺术和科学的少数特权分子

之间的大分工。这种分工的最简单的完全自发的形式,正是奴隶制。在古代世界、特别是希腊世界的历史前提之下,进步到以阶级对立为基础的社会, 是只能通过奴隶制的形式来完成的。甚至对奴隶来说,这也是一种进步;成为大批奴隶来源的战俘以前都被杀掉,在更早的时候甚至被吃掉,现在至少能保全生命了。

在这里我们顺便补充一下,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和被压迫阶级之间的到现在为止的一切历史对立,都可以从人的劳动的这种相对不发展的生产率中得到说明。只要实际劳动的居民必须占用很多时间来从事自己的必要劳动,因而没有多余的时间来从事社会的公共事务——劳动管理、国家事务、法律事务、艺术、科学等等,总是必然有一个脱离实际劳动的特殊阶级来从事这些事务;而且这个阶级为了它自己的利益,从来不会错过机会来把越来越沉重的劳动负担加到劳动群众的肩上。只有通过大工业所达到的生产力的大大提高,才有可能把劳动无例外地分配于一切社会成员,从而把每个人的劳动时间大大缩短,使一切人都有足够的自由时间来参加社会的理论的和实际的公共事务。因此,只是在现在,任何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才成为多余的,而且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也只是在现在,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 无论拥有多少“直接的暴力”,都将被无情地消灭。

因此,既然杜林先生因为希腊文化是以奴隶制为基础而对它嗤之以鼻, 那他可以用同样的理由去责备希腊人没有蒸汽机和电报。既然他断言,我们现代的雇佣奴役制只能解释为奴隶制的稍微变形和稍微减轻的遗物,而不能从它本身(即从现代社会的经济规律)去加以说明,那么这种论断,要么只是说雇佣劳动同奴隶制一样,是奴役和阶级统治的形式——而这是每个小孩子都知道的,——要么就是错误的。因为根据同样的理由,我们也可以说, 雇佣劳动只能被解释为吃人制度的减轻的形式,这种吃人制度,现在到处都已经证实曾是利用战败的敌人的原始形式。

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对于经济的发展,暴力在历史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第一,一切政治权力起先都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的职能为基础的,随着社会成员由于原始公社的瓦解而变为私人生产者,因而和社会公共职能的执行者更加疏远,这种权力不断得到加强。第二,政治权力在对社会独立起来并且从公仆变为主人以后,可以朝两个方向起作用。或者按照合乎规律的经济发展的精神和方向去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它和经济发展之间没有任何冲突,经济发展加快速度。或者违反经济发展而起作用,在这种情况下, 除去少数例外,它照例总是在经济发展的压力下陷于崩溃。这少数例外就是个别的征服事件:比较野蛮的征服者杀光或者驱逐某个地方的居民,并且由于不会利用生产力而使生产力遭到破坏或衰落下去。例如在摩尔西班牙,基督徒就是这样对待摩尔人赖以从事高度发展的农业和园艺业的大部分灌溉工程的。由比较野蛮的民族进行的每一次征服,不言而喻,都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摧毁了大批的生产力。但是在长时期的征服中,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得不适应由于征服而面临的比较高的“经济状况”; 他们为被征服者所同化,而且多半甚至不得不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但是, 如果撇开征服的情况不谈,当某一个国家内部的国家政权同它的经济发展处于对立地位的时候——直到现在,几乎一切政治权力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都是这样,——斗争每次总是以政治权力被推翻而告终。经济发展总是毫无例外地和无情地为自己开辟道路,最近这方面最显著的例子,就是我们已经提

到过的法国大革命。如果根据杜林先生的学说,某个国家的“经济状况”以及与此相关的经济制度完全依赖于政治暴力,那就根本不能理解,为什么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在 1848 年之后,尽管有“英勇军队”311 ,却不能把中世纪的行会制度和其他浪漫的狂念,嫁接到本国的铁路、蒸汽机以及刚刚开始发展的大工业上去;或者为什么更加强暴得多的俄国沙皇①不但不能偿付他的债务,而且如果不利用西欧的“经济状况”不断借债,甚至不能保持他的“暴力”。

在杜林先生看来,暴力是绝对的坏事,按他的意见,第一次暴力行为是原罪,他的全部叙述只是哀诉这一暴力行为怎样作为原罪玷污了到现在为止的全部历史,一切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怎样被这种恶魔力量即暴力可耻地歪曲了。但是,暴力在历史中还起着另一种作用,革命的作用;暴力,用马克思的话说,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②;它是社会运动借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摧毁僵化的垂死的政治形式的工具——关于这些,杜林先生一个字也没有提到。他只是在叹息和呻吟中承认这样一种可能性:为了推翻进行剥削的经济,也许需要暴力,这很遗憾!因为暴力的任何应用都会使应用暴力的人道德堕落。虽然他明明知道,每一次革命的胜利都带来道德上和精神上的巨大跃进!而且这话是在德国说的,在那里,人民可能被迫进行的暴力冲突至少有一个好处,即扫除三十年战争的屈辱在民族意识中造成的奴才气。而这种枯燥的、干瘪的、软弱无力的传教士的思维方式,竟要强加给历史上最革命的政党!

① 亚历山大二世。——编者注

② 见本选集第 2 卷第 266 页。——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