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民

(战争赔款)。还在公社成立之前,中央委员会就通过它的《公报》宣布:“大部分的战争赔款应该由战争的祸首们支付。”110 这是“秩序人物” 最害怕的“反文明大阴谋”。这是最实际的问题。如果公社得胜,战争的祸首们就必须交付这笔赔款;如果凡尔赛得胜,那么,已经付出鲜血、遭受摧残破坏、承担费用的生产者群众就还得支付这笔赔款,而财阀们甚至还要通过经手这笔生意牟利。由谁来清偿战费,这将取决于内战。在这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上,公社不仅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利益,实际上也代表着除了资产阶级(富有的资本家)(富有的地主,以及他们的国家寄生虫)以外的全体中等阶级的利益。首先它代表的是法国农民的利益。如果梯也尔和他的“乡绅议员”们得胜的话,大部分的战争捐税就会转嫁到农民的肩上。可是有人竟糊涂到这个地步,居然跟着“乡绅议员”们叫喊什么他们——大土地占有者——“代表农民”,而农民当然心地质朴,迫不及待地要为那些已经强迫他们付出了 10 亿革命赔偿金的好“地主们”再交纳几十亿战争赔款。

正是这些人对农民增收了 45 生丁的附加税,蓄意以此损害二月共和国的威信;不过,当时他们是用革命的名义、用革命创造的“临时政府”的名义这样做的。现在,他们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反对公社共和国的内战,以便把战争赔款从他们自己的肩头上卸到农民的肩头上去!农民当然会为此而高兴!

公社要废除征兵制,秩序党则要把这种血税牢缚于农民之身。秩序党要派税吏死死抓住农民,向他们索取寄生的、糜费的国家机器的费用,公社则要给他们一个廉价政府。秩序党要让城市的高利贷者继续敲骨吸髓地压榨他们,公社则要把他们从抓住他们那小块土地的典押债魔的手中解放出来。公社要用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而不是靠农民劳动以自肥的公社勤务员来代替吞噬着农民的主要收入的、寄生的司法人员——公证人、法警等等。公社要捣毁这个缠绕在法国农民身上的全部司法蜘蛛网,即上面伏着吸吮农民血汗的资产阶级蜘蛛——法官和区长——的司法蜘蛛网!秩序党要使他们继续处在宪兵统治之下,公社则要恢复他们的独立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公社要让他们在教师的教导下学到知识,秩序党则要强使他们接受僧侣的愚民统治!但是,法国农民首先是善于算账的人!如果神职人员领取的薪俸不再是由税吏向他们威逼勒索,而是决定于他们自己宗教情感的“自发行动”,他们一定会认为这样非常合理!

路易·波拿巴是被法国农民选为共和国总统的,然而帝国则是(在制宪议会和立法议会下的共和国的隐名统治时期)由秩序党创立的!在 1849 年和

1850 年,法国农民就开始以自己的行动表明他们实际需要的是什么:他们以自己的区长对抗政府的省长,以自己的学校教师对抗政府的教士,以自身对抗政府的宪兵!秩序党在 1849 年、特别是在 1850 年 1 月和 2 月颁布的各项反动法令,其核心是专门针对法国农民的!如果说,法国农民之所以选举路易·波拿巴为总统是因为他们习惯于把自己从第一次革命获得的全部利益错误地归之于第一个拿破仑的话,那么,政变之后,法国一些省的农民的武装起义和宪兵对他们的搜捕则证明:这种错觉正在迅速地破灭!帝国是建立在人为促成的错觉和传统的偏见基础之上的,而公社则将建立在农民的切身利益和他们的实际需要基础之上。

法国农民的仇恨正在集中到“乡绅议员”、城堡领主、榨取 10 亿赔偿金的那些人以及以土地占有者面目出现的城市资本家身上。这些人对农民的侵夺在第二帝国下进展得空前迅速,这种情况一部分是国家的人为措施所促成的,一部分是现代农业发展本身的自然结果。“乡绅议员”们知道,法兰西的公社共和国只要统治三个月,就可能成为农民和农业无产阶级起来向他们造反的信号。因此他们疯狂地仇恨公社!农民的解放对他们来说甚至比城市无产阶级的解放更加可怕!农民很快就会欣然接受城市无产阶级为他们自己的领导者和老大哥!当然,在法国,像在绝大多数的欧洲大陆国家一样,在城市生产者和农村生产者之间、在工业无产阶级和农民之间是存在着深刻的矛盾的。大规模的有组织的劳动,生产资料的集中,这是无产阶级追求的希望,也是无产阶级运动的物质基础,尽管目前劳动的组织是专制式的,生产资料不仅作为生产手段,而且作为剥削和奴役生产者的手段集中在垄断者的手中。无产阶级要做的事就是改变这种有组织的劳动和这些集中的劳动资料目前所具有的资本主义性质,把它们从阶级统治和阶级剥削的手段变为自由的联合劳动的形式和社会的生产资料。另一方面,农民的劳动则是孤立的, 他们的生产资料是零星分散的。在这些经济差异的基础上,作为上层建筑, 形成了大量互不相同的社会政治观点。但是这种农民所有制早已越过自己发展的正常阶段,那时它还是一种现实存在,还是一种符合于社会经济需要、使农村生产者本身处于正常生活条件中的生产方式和财产形式。现在,它已经进入了自己的没落时期。一方面,从它里面已经成长起来了一支巨大的、与城市雇佣工人利益完全一致的 prolétariat foncier(农村无产阶级)。由于农艺学的新发展,这种生产方式本身已经老朽过时。最后,农民所有制本身也变得徒有其名,他们自己劳动的果实被夺走,留给他们的不过是所有权的幻觉。大农场主的竞争、血税、国家捐税、城市典当主的高利盘剥以及压在他们身上的司法制度的大量的小额勒索,这一切使得他们沦落到印度农民的地位;同时,他们随时随刻遭到剥夺——甚至他们名义上的所有权也被剥夺,从而沦为农村无产者。因此,把农民同无产阶级分开的已经不是农民的实际利益,而是他们的错觉偏见。如果说,公社像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 是唯一在目前经济条件下就能立即给农民带来莫大好处的政权的话,那么, 也只有公社这种政府形式才能够保证改变他们目前的经济状况;能够一方面拯救他们免于地主的剥夺,另一方面使他们不至于为了所有权的名义而遭受压榨、苦役和贫困的煎熬;能够把他们名义上的土地所有权变成他们对自己劳动果实的实际所有权;能够使他们既享受产生于社会需要、而目前则作为

一种敌对因素不断侵犯着他们利益的现代农艺学之利,又无损他们作为真正独立生产者的地位。他们既然能立即受惠于公社共和国,必将很快地对它产生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