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宣传应从少年儿童开始

在现代社会,毒品的危害甚于洪水猛兽。越来越猖獗的毒品走私,使大量的吸毒人员身陷“囹圄”而不能自拔,其中有一些就是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据统计,到 1997 年 5 月止,我国已有吸毒人口 52 万,其中 60%以上为青少

年(在北京吸毒者中青少年占 81%左右)。这个数字确实触目惊心。

毒品对人类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危害。吸食毒品,不仅损害吸毒者的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幸福,影响社会安定,而且成为艾滋病等多种传染病的“播散源”。据调查,发现有 20%左右的吸毒者合并有肝炎及其他多种传染性疾病,已对健康人群造成极大威胁。吸食毒品还成为诸多罪恶之源,吸毒者中有许多人为支付巨额费用而犯有抢劫、诈骗、偷盗、卖淫等犯罪活动。《作家文摘》1995 年 5 月 30 日(总第 229 期)报道了四川一位名叫刘彬的 20 岁

吸毒青年的“黑色人生”。刘 15 岁初中毕业即走上社会,在歌舞厅中结识了一些不务正业的青年。18 岁时,刘在毒贩子的引诱下试吸白粉,结果成瘾, 不仅花掉了做生意的几万元,还欠下大笔债款。在毒贩子的威逼下,他越陷越深,先后将女友和母亲骗至厦门,交给毒贩卖掉。刘的行为触犯了法律, 也受到了良心的谴责,最后他自杀身亡。1997 年 6 月,《北京晚报》刊发了一位母亲写给吸毒女儿的一封信,信中表达了这位母亲的悲切感情,真实地描述了一个家庭因女儿吸毒而导致的惨状,结果引起社会的巨大反响。毒品祸国殃民,患害无穷,一旦沾染,倾家荡产,身心俱损,惨不忍睹。靠近毒品,就是靠近死亡。

青少年吸毒主要出于无知、好奇或被诱骗。他们是毒品最容易渗透的一个群体,也是毒害最深的一个群体。禁毒宣传应从少年儿童开始,使每一个人都深切地认识到,毒品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对未来具有极大的危害, 每一个人都应当自觉起来,与吸毒、贩毒现象作坚决的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