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恶作剧引发的悲剧

在课堂上,遵守课堂秩序是对每一个学生最基本的要求。然而总是有一些同学,因为这样或那样的一些原因,不安心听讲,做小动作,搞恶作剧, 既防碍了自己的学习,也影响了同学听课。有时还可能造成一些意外的事故。

1997 年 6 月,《北京晚报》报道了一则真实的事件:在四川的某县,一高中学生未经老师允许,擅自调换座位与另一同学同桌而坐,并趁该同学站立不备时,用脚将其座位钩开,致使该同学坐下时后仰摔倒,头颈部撞在后排的课桌上,当即失去活动能力。经该县医院诊断为:“颈椎损伤,伴不全性高位截瘫。”后经华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诊断为:“齿状突基底部完全性横行骨折。”通过医治,共用去医疗护理费 3 万余元。法院审理了这宗由课堂恶作剧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将之鉴定为:“高位不全截瘫,构成四级伤残。”可以肯定,这场难以弥补的意外事故不仅给受伤的同学及其家人造成终生痛苦,也给肇事者本人的学习和生活乃至未来带来重大影响。对于这样的悲剧,同学们应当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