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硷、碱字的使用查考

  1. 1953 年以前出版的高中化学编译本,■、■同时使用。一般说来, “■”代表碱类,而“■”代表可溶性碱。但在使用时有混淆的情况亦常见。

  2. 1953 年 2 月中科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性的化学物质命名扩大会议座谈会以后,废弃了■,有■、■混用的情况。

  3. 1956 年 1 月,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简化汉字,将“■”直接简化

成“硷”。“硷”字一直使用到 1963 年,这其间有硷和碱混用的情况。(4)尽管现用的《现代汉语词典》对“硷”注有同“碱”的说明,但

自 1963 年以后至今,■、■、■、硷等字,几乎不出现在任何版本的化学用好中,一律统一用“碱”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