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美学的理论渊源
早在接受美学诞生之前,一些文艺批评家和理论流派已经注意到文学艺术的接受活动及其特点和重要性,并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对作者、作品和观赏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作用作过一些论述。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可以视为这方面的最早例证。在这部著作中,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净化”(或“陶冶”)的概念,所涉及的便是艺术作品在接受过程中产生的道德与审美效果。同样, 中世纪神学家阿奎因曾就信徒们对《圣经》和其他基督教经典的接受作过如下论述:“无论虔诚者接受什么,他们对真理和上帝的启示都是用自己的尺度来理解的。”此外,中世纪产生的修辞学在事实上始终把着眼点放在口头语或书面语言在交流过程中对听众或读者产生的影响上。莱辛对亚里士多德诗学范畴的解释便是接受研究的最初理论萌芽,在他的著作中,戏剧对观众的影响受到了实质性的重视。此后,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也对审美活动中艺术作品与观赏者的关系作了相当多的阐述。
然而,在所有这些著作和论述中,接受者(观众、听众、读者)都是完全被动的陶冶、影响、教化的对象,没有丝毫的能动作用。他们被看作艺术作品的附庸,没有任何参与艺术作品的权利,因而是无足轻重的,不能成为文艺批评和研究的对象。
只是到了本世纪,一些文艺理论流派才开始认识到接受活动和接受者在文艺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并试图对它们进行一些研究。然而,这种研究仅仅是零散、局部的,并未形成系统的理论阐述。而且,由于这些学派自身立场和观念的局限,它们并未从根本上突破本体论文艺观的框架,接受活动和接受者在它们那里仍处于被动的、从属的地位。
尽管如此,康士坦茨学派的理论家在创建接受美学的理论体系时,仍然吸收和借鉴了它们的一些概念、论点甚至思维方式,并对其加以改造和发展, 使其符合自身的需要。具体说来,接受美学的主要理论来源有以下四方面。